1、审计监察管理办法有限公司2015 年 5 月 18 日目录1. 审 监 部 门 职 能2. 岗 位 职 责3. 审 监 工 作 程 序4. 工 程 ( 含 制 作 安 装 ) 预 算 审 监 办 法5. 工 程 ( 含 制 作 安 装 ) 进 度 款 支 付 审 监 办 法6. 工 程 ( 含 制 作 安 装 ) 收 方 签 证 审 监 办 法7. 施工方案的审批及施工质量的监控办法8. 工 程 ( 含 制 作 安 装 ) 竣 工 结 算 审 监 办 法9. 计 划 督 办 管 理 办 法一、审 监 部 门 职 能1.招 投 标 审 计 监 察1.1 参 与 公 司 招 投 标 活 动 并 对
2、 其 合 规 性 进 行 监 督 ;1.2 对 公 司 所 有 招 投 标 文 件 进 行 审 计 监 察 ;1.3 对 公 司 所 有 招 投 标 结 果 进 行 审 计 监 察 。2.对 主 要 经 济 合 同 进 行 专 项 审 计2.1 全 面 了 解 公 司 经 济 合 同 的 签 订 情 况 和 审 计 检 查 履 约 状 况 ;2.2 及 时 掌 握 和 发 现 经 济 合 同 方 面 存 在 的 问 题 , 有 针 对 性 地 提 出 建 议 。3.工 程 项 目 预 决 算 审 计3.1 对 项 目 的 预 算 、 竣 工 结 算 进 行 审 计 , 联 合 财 务 部 门
3、办 理 工 程 竣 工 决 算 , 并对 结 果 进 行 总 结 及 提 出 相 关 建 议 。4.工 程 经 济 签 证 事 前 审 计4.1 对 工 程 施 工 过 程 中 的 签 证 项 目 进 行 审 查 核 实 ;4.2 参 与 工 程 设 计 变 更 、 技 术 核 定 、 施 工 方 案 方 面 的 经 济 事 项 会 审 。5. 公 司 相 关 工 作 、 计 划 执 行 的 督 办5.1 公 司 领 导 的 指 示 会 议 决 议 的 督 办5.2 计 划 实 施 阶 段 的 督 促 ;5.3 相 关 部 门 之 间 工 作 进 度 的 协 调 ;5.4 计 划 执 行 的
4、情 况 检 查6. 部门管理 6.1 明 确 本 部 门 人 员 岗 位 责 任 ; 6.2 负 责 本 部 门 人 员 的 业 绩 考 核 与 技 能 培 训 , 促 进 部 门 人 员 与 公 司 共 同 发 展二、岗 位 职 责 :审 监 部 经 理 的 岗 位 职 责 :1.建 立 健 全 公 司 审 计 管 理 体 系1.1 建 立 健 全 公 司 审 计 管 理 体 系 ;1.2 在总经理领导下,拟定审计监察部的制度,经董事长审定后执行;2.根 据 公 司 要 求 , 对 经 济 案 件 开 展 专 项 审 计2.1 制 订 专 项 审 计 方 案 ; 2.2 指 导 下 属 开
5、展 专 项 审 计 , 出 具 相 关 内 容 的 审 计 ( 监 察 ) 报 告 3.负 责 公 司 的 重 大 经 济 合 同 签 订 和 执 行 情 况 进 行 审 计 监 察 ;4.负 责 公 司 工 程 项 目 的 预 结 算 成 果 的 审 计 监 察 ;4.1 预 决 算 人 员 的 预 结 算 工 作 的 检 查 、 核 实 ;4.2 收 集 和 掌 握 建 筑 市 场 行 情 变 化 情 况 ;4.3 对 公 司 工 程 项 目 的 方 案 论 证 、 施 工 、 预 结 算 全 过 程 进 行 成 本 控 制 ;5.负 责 联 系 外 部 审 计 机 构 对 公 司 相 关
6、 工 作 的 审 计 ;6.督 导 下 属 收 集 、 整 理 和 提 供 各 类 审 计 资 料 , 建 立 审 计 档 案 ;7.完 成 领 导 交 办 的 其 他 工 作 。工 程 师 的 岗 位 职 责1.负 责 审 查 收 方 签 证 资 料 的 真 实 性 和 完 整 性 ;2.负 责 审 查 竣 工 结 算 资 料 的 真 实 性 和 完 整 性 ;3.参 与 重 要 隐 蔽 工 程 的 收 方 签 证 ;4.对 涉 及 工 程 造 价 增 加 的 施 工 技 术 措 施 采 用 提 出 建 议 ;5.负 责 对 公 司 的 建 筑 工 程 预 算 ( 结 算 ) 的 审 计 ;
7、6.负责收集、整理和提供各类审计资料,建立审计档案;7.积 极 参 加 专 业 培 训 , 不 断 提 高 业 务 水 平 和 专 业 技 能 ;8.完 成 领 导 交 办 的 其 他 工 作 。材 料 采 购 岗 位 职 责1.组 织 编 制 材 料 、 设 备 供 应 管 理 的 各 项 制 度 报 总 经 理 审 批 后 组 织 执 行 ;2. 负 责 市 场 调 查 , 了 解 市 场 行 情 , 掌 握 建 材 价 格 ;3. 开 展 供 应 商 调 查 , 建 立 , 管 理 供 应 商 目 录 和 档 案 ;4. 根 据 工 程 进 度 和 材 料 需 求 计 划 , 制 定 材
8、 料 ( 设 备 ) 采 购 计 划 ;5. 参 与 材 料 ( 设 备 ) 采 购 招 投 标 和 采 购 合 同 的 制 定 ;6. 参 与 大 型 设 备 的 选 型 、 定 性 审 核 ;7. 协 助 工 程 部 开 展 采 购 材 料 、 设 备 的 质 量 检 验 工 作 ;8. 审 核 材 料 设 备 价 格 , 报 主 管 领 导 审 批 ;9. 负 责 材 料 ( 设 备 ) 的 采 购 管 理 、 运 输 管 理 和 交 货 管 理 工 作 ;10. 做 好 材 料 ( 设 备 ) 资 料 的 收 集 、 整 理 ;11. 即 时 将 有 关 合 同 、 文 件 资 料 收
9、 集 汇 总 归 类 , 统 一 交 合 约 管 理 部 存 档 ;12.完 成 领 导 交 办 的 其 他 工 作 。办 公 室 文 员 的 岗 位 职 责1.受部门经理直接领导,负责审计监察部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2.完成部门经理交办的各项事务,对公司的通知、文件要做到及时上传下达;3.负责有关资料、文件的打印,收发和分类归档,填制各种报表和表格;4.传达审计监察部有关工作安排,并将落实情况及时汇报; 5.完 成 领 导 交 办 的 其 他 工 作 。计 划 督 办 的 岗 位 职 责 :1.督 察 公 司 年 度 计 划 的 执 行 ;2.督 察 工 程 部 工 程 计 划 的 实 施 ;
10、 3.督察公司相关部门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并给予必要的协调工作;4.负责计划的业务检查,检查计划完成情况;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三、审计工作程序1.目的 为保证审计工作健康有序进行,不断规范审计行为,使其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公司规定,特制定如下审计工作程序。2.范围 本 程 序 适 用 于 审 监 部 开 展 审 监 工 作 具 体 实 施 。 3.确 定 审 计 、 监 察 对 象按 照 公 司 要 求 , 公 司 各 部 门 的 经 济 行 为 、 员 工 的 行 为 均 属 审 计 、 监察 对 象 , 或 直 接 接 受 领 导 指 令 确 定 审 计 监 察 目 标 。4
11、.确 定 审 计 、 监 察 形 式 4.1 对 员 工 严 重 违 章 违 纪 监 察 , 发 生 时 审 计 。4.2 对 工 程 预 、 结 算 及 进 度 款 支 付 , 发 生 时 事 前 审 计4.3 对 工 程 、 材 料 、 设 备 采 购 合 同 , 事 前 审 计 ; 4.4 对 公 司 的 招 投 标 活 动 , 发 生 时 审 计 。 5 组 织 审 计 、 监 察 实 施 5.1 按 照 审 计 项 目 要 求 召 开 被 审 计 单 位会议,听取有关部门人员介绍情况并做好记录。5.2 索 取 、 收 集 相 关 合 同 及 其 他 资 料 , 查 阅 有 关 会 议
12、 记 录 , 调 查 了 解 被 审计 部 门 内 部 管 理 的 工 作 方 式 。5.3 检 查 工 程 预 、 结 算 , 重 要 经 济 合 同 和 其 他 具 备 法 律 效 力 的 经 济 文 件 的执 行 情 况 , 审 查 工 程 预 、 结 算 工 程 量 、 定 额 标 准 执 行 的 准 确 性 、 市场 价 格 采 用 的 合 理 性 。5.4 在 审 计 、 监 察 过 程 中 , 可 采 取 合 法 手 段 收 集 审 监 证 据 , 有 关 部 门 和 人员 必 须 积 极 配 合 不 得 阻 扰 。5.5 收 集 、 整 理 审 计 记 录 , 向 被 审 计
13、单 位 或 有 关 人 员 索 取 重 要 审 计 记 录 的签 字、盖 章 材 料 和 调 查 证 明 材 料 。5.6 写 出 有 理 、 有 据 、 有 分 析 、 有 建 议 的 详 细 审 计 ( 监 察 ) 报 告 。 5.7 工 程 预 算 审 计 作 出 有 事 实 、 有 依 据 、 有 建 议 的 预 算 审 计 报 告 。5.8 监察报告送被审(监)部门、人员征求意见,并将征求意见及结果上报总经 理 , 根 据 总 经 理 批 示 作 出 审 计 结 论 和 决 定四、工程(含制作安装)预算审计办法1.目的 为有效进行开发成本控制,规范工程预算审计程序和报审资料范围、要求
14、等 , 根 据 工 程 预 结 算 审 计 特 点 和 要 求 , 特 制 定 如 下 办 法 。2.范围 本 办 法 适 用 于 公 司 各 工 程 项 目 预 算 审 计 实 施 。3.对 提 供 审 计 的 资 料 要 求3.1 工 程 招 标 文 件 ;3.2 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3.3 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图预算书 ;3.4 合同预算部编制及审核后的施工图预算书 ;3.5 合同预算部提供用广联达软件编制预算的电子文件;3.6 工程量计算式及各种含量表格(电子文件) ; 3.7 完整的施工图及设计说明;3.8 图纸会审及交底纪要; 3.9 其他与预算有关的资料。4.工 程 预 算 审 计
15、 采 取 事 前 审 计 的 方 式 进 行5.工 程 预 算 审 计 方 法根 据 部 门 领 导 安 排 , 收 到 设 计 施 工 图 、 图 纸 会 审 纪 要 或 合 同 预 算 部 报 来的 预 算 审 核 资 料 后 , 依 据 下 列 方 法 进 行 审 计 。5.1 不 按 施 工 图 预 算 金 额 进 行 包 干 的 项 目 , 采 取 指 标 审 核 和 简 单 复 核 办 法进 行审计;5.2 凡 是 以 施 工 图 预 算 进 行 包 干 或 预 算 代 结 算 的 项 目 , 从 工 程 量 计 算 开 始 ,必 须 采 取 全 面 预 算 审 计 方 式 进 行
16、 。6.工 程 预 算 审 计 程 序 合同预算部提供预算编制文件审监部预算师审计与合同部沟通形 成 审 计 结 论部门负责人审核签批报总经理审批审监部发出(财务部、档案室原件、合同预算部和审监部复印件) 。工程预算审计的重点和方法6.1 采 取 指 标 审 核 和 简 单 复 核 办 法 必 须 进 行 审 计 的 重 点 和 程 序 ; 6.1.1 检 查 定 额 套 用 是 否 准 确 ; 6.1.2 计 算 钢 筋 和 砼 含 量 , 根 据 经 验 和 公 司 相 同 项 目 指 标 判 断 其 准 确 性 ;6.1.3 复 核 取 费 表 系 数 是 否 正 确 ; 6.1.4 复
17、 核 取 费 表 造 价 金 额 是 否 正 确 ;6.1.5 计 算 单 方 造 价 金 额 , 根 据 经 验 和 公 司 相 同 项 目 指 标 判 断 其 准 确 性 。 6.2 采 取 全 面 预 算 审 计 方 式 的 审 计 方 法 。6.2.1 计 算 工 程 量 ; 6.2.2 与 合 同 预 算 部 或 施 工 单 位 核 对 工 程 量 ;6.2.3 将 预 算 审 定 资 料 由 双 方 签 字 盖 章 加 以 确 认 ; 6.2.4 形 成 工 程 预 算 书 并 交 施 工 单 位 确 认 ; 6.2.5 形 成 工 程 预 ( 结 ) 算 造 价 定 案 表 ,
18、交 施 工 单 位 盖 章 ;6.2.6 交 工 程 部 、 分 管 副 总 签 字 确 认 ;6.2.7 形 成 工 程 结 算 审 计 结 论 , 交 部 门 负 责 人 、 分 管 副 总 、 总 经 理 签 字 确认; 6.2.8 经 总 经 理 签 字 后 的 工 程 结 算 审 计 结 论 , 交 财 务 部 办 理 财 务 结 算 , 同 时 将 工 程 预 ( 结 ) 算 造 价 定 案 表 加 盖 公 章 返 施 工 单 位 及 公 司 相 关 部 门 。7. 工 程 预 算 审 计 采 用 标 准 7.1 合 同 约 定 的 相 关 定 额 、 建 管 部 门 相 关 文
19、件 ( 合 同 约 定 不 采 用 文 件 例 外 )。7.2 有 效 施 工 合 同 及 协 议 , 并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下 浮 比 例 审 核 ;7.3 根 据 工 程 项 目 实 际 情 况 , 采 用 单 位 造 价 或 总 价 包 干 的 项 目 , 依 据 有关 定 额 、 文 件 , 结 合 市 场 实 际 情 况 确 定 预 算 包 干 价 。五、工程(含制作安装)进度款支付审计办法1.目的 为保证公司资金支付安全和有效的用好有限的资金资源,特 制 定 如下 办 法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进度款支付实施。3.对 提 供 审 计 的 资 料 要 求 :3.1
20、 工 程 报 审 资 料 由 预 算 部 人 员 提 供 , 根 据 审 计 需 要 , 所 缺 资 料 由 施 工单 位 补遗;3.2 报 审 资 料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3.3 经 监 理 公 司 和 工 程 部 分 管 工 程 师 、 工 程 部 经 理 和 项 目 经 理 签 字 认 可 的 工程形象进度报表 ;3.4 施 工 单 位 编 制 的 工 程 形 象 进 度 预 算 书 ;3.5 合同预算部项目分管预算员编制报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并经施工单位项 目 经 理 签 字 认 可 的 进 度 款 预 算 书 ;3.6 有 效 签 证 资 料 和 技 术 核 定 、 设 计
21、 变 更 资 料 ;3.7 其 它 与 进 度 审 核 有 关 的 资 料 。4 .审核工作程序4.1 工 程 进 度 款 实 行 备 案 抽 审 制 度 ;4.2 每月终了的次月 7 日,由合同预算部将审核资料交审监部各分管审计人员 , 分 管 审 计 人 员 进 行 简 单 算 术 复 核 ;4.3 各 分 管 审 计 人 员 在 复 核 中 , 对 有 疑 虑 的 事 项 进 行 抽 查 审 核 ;4.4 经 复 核 后 的 数 据 各 分 管 审 计 人 员 进 行 登 记 , 审 核 资 料 部 门 妥 善 保 管 备 查 ;4.5 各 分 管 审 计 人 员 对 不 实 的 、 超
22、 出 预 算 金 额 的 和 合 同 约 定 付 款 比 例 的进 度 付 款 , 经 与 相 关 部 门 和 领 导 确 认 后 , 有 权 予 以 纠 正 和 建 议 不 再 支 付 进度 款 ;4.6 各 分 管 审 计 人 员 和 部 门 负 责 人 在 进 度 付 款 单 上 进 行 签 字 确 认 。六、工 程 ( 含 制 作 安 装 ) 收 方 签 证 审 计 办 法1 目的 为 了 加 强 现 场 签 证 管 理 , 规 范 工 作 流 程 , 有 效 地 控 制 成 本 , 根 据 工 程 预 结算审 计 特 点 和 要 求 , 特 制 定 如 下 办 法 。2 范围 本 办
23、 法 适 用 于 公 司 各 工 程 项 目 的 现 场 签 证 管 理 工 作 。3 现 场 签 证 的 内 容 及 要 求3.1 现 场 签 证 是 指 对 施 工 管 理 中 发 生 的 零 星 事 件 的 确 认 ,例如:因 设 计 变 更 引 起的 拆 除 、 合 同 约 定 对 隐 蔽 部 位 的 收 方 、 地 下 障 碍 的 清 除 迁 移 、 现 场 简 易通 道 的 搭 建 、 临 时 用 工 等 。3.2 现 场 签 证 的 主 要 类 型 :3.2.1 因 设 计 变 更 导 致 已 施 工 的 部 位 需 要 拆 除 ( 需 注 明 设 计 变 更 编 号 )3.2.
24、2 土 石 方 的 挖 填 运 弃 以 及 合 同 约 定 对 隐 蔽 部 位 的 收 方 。3.2.3 施 工 过 程 中 出 现 的 未 包 含 在 合 同 中 的 各 种 技 术 措 施 处 理 ;3.2.4 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 化 , 导 致 工 程 量 增 减 , 材 料 代 换 或 其 他 变 更 事 项 ;3.2.5 施 工 合 同 之 外 , 委 托 承 包 方 施 工 的 5 万元以 内 的 零 星 工 程 ;3.2.6 合 同 规 定 需 实 测 工 程 量 的 工 作 项 目 。3.3 所有的现场签证单都必须使用公司规
25、定的标准表格,并明确以下内容:编 号 、 工 程 名 称 、 发 生 的 时 间 、 发 生 的 部 位 或 范 围 、 变 更 签 证 的 内 容 做法 及 原 因 说 明 、 增 加 的 工 程 量 、 减 少 的 工 程 量 、 相 关 图 纸 说 明 。3.4 关 于 临 时 用 工 的 签 证 事 项 , 应 在 签 证 通 知 单 上 洽 商 确 定 以 下 问 题 : 工 作 内 容 及工 作 量 、 工 日 、 工 日 单 价 ( 如 属 综 合 单 价 , 则 包 含 间 接 费 、 管 理 费 和利 润 , 并 明 确 是 否 包 含 税 金 )。3.5 所 有 现 场 签
26、 证 单 必 须 签 字 完 善 并 加 盖 公 司 相 关 部 门 印 章 才 能 生 效 ,承包方 也 应加 盖 有 效 印 章 。3.6 公 司 相 关 部 门 应 对 现 场 签 证 单 进 行 编 号 (可 按 归 属 合 同 连 续 编 号 , 总 承 包 合 同 还应 分 专 业 连 续 编 号 )并整理归档、妥善保存;并应设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事 项 的 单 据 交 付 记 录 , 即 交 付 对 方 单 据 时 要 求 对 方 签 收 , 接 收 方 不 得拒签。4.对于设计变更、技术洽商、收方及施工签证的依据由下列人员签字审计认定有效。4.1 凡 2000 元 以 下 ,
27、工 程 部 、 预 算 部 、 审 监 部 负 责 人 签 字 有 效 。4.2 凡 2000 元以上 5000 元 以 下 , 在 4.1 条 款 的 基 础 上 增 加 工 程 副 总 和 成 本 总监签字有效。4.3 凡 5000 元以上 10000 元 以 下 , 在 4.2 条 款 的 基 础 上 另 增 加 总 经 理 签 字 有 效。4.4 所 有 签 证 不 得 化 整 为 零 进 行 签 证 , 否 则 对 相 关 人 员 分 别 处 以 1000 元以上的 罚款 或 行 政 处 分 。5、在 办 理 结 算 的 签 证 单 中 , 凡 是 未 按 上 述 程 序 办 理 并
28、 缺 少 任 何 一 个 人 签 字 的均 视为 无 效 签 证七、 施工方案的审批及施工质量的监控办法1.目的 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特 制 定 如 下 办 法 。2.范围 本 办 法 适 用 于 公 司 各 工 程 项 目 的 质 量 管 理 工 作 。3.主 要 内 容 及 要 求3.1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监理规划;3.2 参与审核重大技术方案、质量事故处理方案;3.3 每月定期对工程质量巡检,组织质量联查,编制质量报告;3.4 定期参与工程质量验收工作;3.5 根据质量检查情况对工程部的项目管理行为进行监督;3.6 对监理公司的工作及服务质量行为进行监督;3.7 参
29、与功能性主要材料、设备验收,并进行监督检查。八 、 工 程 ( 含 制 作 安 装 ) 竣 工 结 算 审 计 办 法1.目的 为 降 低 开 发 成 本 , 不 断 提 高 经 济 效 益 , 规 范 工 程 预 结 算 审 计 程 序和 报 审 资 料 范 围 、 要 求 等 , 根 据 工 程 结 算 审 计 特 点 和 要 求 , 特 制 定 如 下 办 法 。2.范围 本 办 法 适 用 于 公 司 各 项 目 工 程 结 算 审 计 实 施 。3.对 提 供 工 程 竣 工 结 算 审 计 的 资 料 要 求3.1 工 程 报 审 资 料 由 合 同 预 算 部 分 管 项 目 预
30、 算 人 员 提 供 。3.2 报 审 结 算 审 计 时 必 须 全 部 提 供 下 列 资 料 原 件 , 审 计 过 程 中 发 现 资 料 不 全的 后 补 资 料 和 复 印 件 一 律 不 予 结 算 。3.2.1 经施工单位签字盖章和监理公司、工程部分管代表、技术负责人签的完整的竣工图;3.2.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表;3.2.3 施工合同或补充协议;3.2.4 经 合 同 预 算 部 预 算 人 员 初 审 并 经 部 门 负 责 人 签 字 后 , 交 施 工 单 位 项 目经 理 、 预 算 人 员 签 字 确 认 的 工 程 结 算 审 核 表 和 结 算 书 各 一
31、份 及 施 工 单位 递 交 的 原 件 结 算 书 ;3.2.5 合同预算部提供用广联达软件编制预算书的电子文件; 3.2.6 图形算量的电子文件;3.2.7 有效的设计变更、核定单原件;3.2.8 有效的收方签证单原件;3.2.9 经双方签字认可的材料价格核定单原件;3.2.10 经甲方和监理方盖章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3.2.11 其 他 相 关 技 术 资 料 ( 如 : 隐 蔽 资 料 、 材 料 、 产 品 合 格 证 明 等 ) ;4.工 程 竣 工 结 算 审 计 方 法工 程 竣 工 结 算 审 计 必 须 采 用 全 面 审 计 的 方 法 。5.工 程 竣 工
32、 结 算 审 计 程 序合 同 预 算 部 提 供 结 算 编 制 文 件 审 监 部 审 计 与 合 同 预 算 部 沟 通 和与 施 工 单 位 核 对 形 成 工 程 结 算 审 计 结 论 部 门 负 责 人 审 核 签批 报 总 经 理 审 批 部 门 发 出 ( 财 务 部 、 档 案 室 原 件 、 合 同 预 算 部和 审 监 部 复 印 件 )6 工 程 竣 工 结 算 审 计 的 方 法6.1 预 算 项 目 是 否 与 图 纸 相 符 ;6.2 工程量是 否 符 合 规 定 的 计 算 规 则 、 是 否 准 确 ;6.3 分 项 工 程 预 算 定 额 选 套 是 否
33、合 规 , 选 用 是 否 恰 当 ;6.4 工 程 取 费 是 否 执 行 相 应 计 算 基 数 和 费 率 标 准 ;6.5 利 润 和 税 金 的 计 算 基 数 、 利 润 率 、 税 率 是 否 符 合 规 定 。6.6 与 合 同 预 算 部 或 施 工 单 位 核 对 工 程 量 并 双 方 签 字 确 认 。6.7 形 成 工 程 结 算 书 并 交 施 工 单 位 确 认 。6.8 形 成 工 程 预 ( 结 ) 算 造 价 定 案 表 , 交 施 工 单 位 盖 章 。6.9 经 施 工 单 位 盖 章 的 定 案 表 传 工 程 部 、 合 同 预 算 部 、 分 管
34、副 总 签 字 确 认 。6.10 形 成 工 程 结 算 审 计 结 论 , 交 部 门 负 责 人 、 分 管 副 总 、 总 经 理 签 字确 认。7.工 程 竣 工 结 算 重 点 审 核 的 部 分 7.1 施 工 用 水 、 用 电 价 差 调 整 是 否 符 合 规 定 ; 7.2 工程 实 施 过 程 中 发 生 的 设 计 变 更 和 现 场 签 证 ;7.3 工 程 材 料 价 格 的 变 化 情 况 ( 与 预 算 时 间 段 做 比 较 ) ; 7.4 将 工 程 竣 工 结 算 经 济 指 标 列 表 , 与 工 程 预 算 作 出 比 较 及 分 析 浮 动 原 因
35、 。8.工 程 结 算 审 计 采 用 标 准8.1 约 定 的 相 关 定 额 、 建 管 部 门 相 关 文 件 。8.2 有 效 施 工 合 同 及 协 议 。 8.3 包 干 工 程 原 则 上 不 调 整 结 算 价 , 但 包 干 合 同 范 围 以 外 增 加 的 项 目 , 确 需调 整 包 干 价 , 必 须 在 施 工 前 确 定 单 价 或 总 价 , 并 按 批 准 签 订 补 充 合 同 ,否 则 不 予 调 整 。九 、 计 划 督 办 管 理 办 法1.目的 为 加 强 工 作 计 划 管 理 的 实 效 性 , 推 进 工 作 要 求 及 目 标 的 有 效 落
36、 实 , 在 公 司范 围 内 执 行 “计 划 工 作 督 办 制 度 ”。2 适 用 范 围 本 办 法 适 用 于 公 司 所 属 各 部 门 。3.督 办 事 项 督办事项包括:项目计划、短期经营要求、公司要求、领导指示、会议决议 、部 门 协 同 工 作 的 需 要 等 。 形 式 上 分 为 两 种 : 3.1.指 示 决 议 督 办 : 指 对 会 议 决 定 事 项 、 领 导 交 办 任 务 进 行 督 办 。 此 类 事 项 直接列 入 督 办 要 求 , 下 发 相 关 部 门 。3.2 业 务 协 调 督 办 : 指 部 门 间 业 务 协 调 。 由 业 务 部 门 提 出 正 式 督 办 需 求 , 审监 部 审 核 其 可 行 性 , 审 核 通 过 则 作 为 督 办 要 求 下 发 执 行 部 门 ;3.3 审 监 部 根 据 督 办 事 项 , 填 发 业 务 督 办 单 , 明 确 督 办 的 事 项 和 承 办 部 门及 完 成 时 间 ;4.监 控 管 理 措 施4.1 所 有 督 办 事 项 均 设 定 完 成 期 限 , 到 期 前 审 监 部 人 员 督 促 、 提 醒 ;4.2 到 期 时 执 行 部 门 主 动 反 馈 完 成 情 况 , 审 监 部 核 查 完 成 情 况 并 给 予 评 定 及 建 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