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射阳外国语学校中小学教师工作失误处理办法(2008 年修订稿)为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育教学行为,提高管理效益,根据我校教职工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特制定本办法。一、教师(一)师德师风1、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迟到、早退一次扣 10 元,请假一次扣 10 元,无故不参加一次扣 30 元,无故三次不参加年终考核降一等(多日会议每半天视同一次) 。2、在校内骑自行车一次扣 20 元,车辆不按指定地点整齐摆放,发现一次扣 10 元。3、接受家长吃请或接受家长馈赠,发现一次扣 200 元,情节严重者年终考核降一等。严重影响学校声誉者,学校予以辞退。4、变相体罚学生或侮辱学生人格,一次扣
2、100 元,并通报批评。未经级部许可带家长或停学生的课,一次扣 50 元,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5、参与一次赌博扣 200 元,赌资较大的扣 500 元,必要时作出相应纪律处分。教师之间闹无原则纠纷,甚至在校内互相争吵,各扣当事人 100 元。(二)工作常规6、未根据学校安排的辅导坐班表做好辅导、坐班工作,迟到或早退一次扣 10 元,事假扣 20 元。7、教师上班期间在办公室下象棋,玩游戏,发现一次扣 100 元。工作日中午,未经校长室批准饮酒甚至酗酒,发现一次扣 200 元。上班期间,在教学场所抽烟或在集会时抽烟的,发现一次扣 50 元。8、办公室卫生检查不合格,办公室无人开灯或电脑、
3、空调、饮水机等未关,下班后办公室门未及时关锁,每次扣值日教师 20 元;若节假日办公室门未锁,扣该办公室教师每人 10 元。违反学校公物管理制度者,另行处理。9、上班迟到早退 10 分钟以内,每人次扣 10 元;超过 10 分钟,每次扣 20 元;超过半天者,以旷职论处。初中教学人员上、下午第四节课无课者,可提前 20 分钟下班,超越此项规定,按早退论处。10、上课迟到,下课拖堂者发现一次扣 10 元(下课铃声响后 2 分钟,教师仍未离开教室的则视为拖堂) 。若因疏忽耽误上课,除勒令补课外,每节课扣当事人 100 元。无故不上课的以旷职一天论处。旷职一天的,扣发当月全额津贴。体育教师负责的早操
4、、课间操、活动课等,同上课要求。上午的课间操,下午的活动课以及晚自习之后,所有教2师不得留学生在教室,否则每人次扣 5 元。若班主任未认真组织,有学生借故不出操或不参加活动课的,超过 5 人,有一次扣班主任 10 元。11、不按集体备课内容上课的发现一次扣 20 元,若三次不按集体备课上课的年终考核降一等。擅自印发练习、布置额外作业,加重学生负担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扣 50 元。作业批改不及时不认真,批改数量、质量不符合学校规定(当堂测试、课堂作业全收全批,初中家庭作业至少批 1/3) ,有一次扣 50 元。不严格按照学校课表上课,占用自习课时间上课的,发现一次扣 50 元。12、每学期教师听课
5、少于 20 节,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少于 30 节,中层干部少于 40节,校级领导少于 50 节,每少一节扣 10 元。公开课前未公布通知或公开课后未组织评议的,每次扣责任人 20 元;教师无故不参加对口学科的公开课活动,每次扣 20 元。13、上课或集会接听、打出手机或会客的,有一次扣当事人 20 元。14、监考迟到一次扣 20 元。在监考期间看书报、阅试卷、发手机短信等发现一次扣20 元。若监考失职出现雷同试卷,发现一次扣监考人 50 元。试卷装订不合要求的每场次扣监考人 20 元,若出现缺少试卷的现象,每份试卷扣 50 元。未经主考人批准擅自缺监的作旷职论,每一场扣 100 元。阅卷登分迟
6、到早退一次各扣 20 元。无故不参加阅卷、登分的每次扣 50 元,阅卷、登分出现重大失误的(误差 10 分以上) ,每 10 分扣 50 元。若在命题、印刷过程中,出现试卷泄密,经查实,重新组织考试的试卷费、监考费、阅卷费均由当事人承担,当事人年终考核降一等。15、教学辅助人员参照以上规定执行。二、班主任16、出现擅自出走、打架斗殴等严重事故,班主任处理不力,甚至隐瞒不报,一经发现扣除当月班主任津贴。学生违法犯罪的,该班级班主任当学年度综合考核不合格,班主任撤换并承担相应责任。17、班主任开班会不备课,或不按规定举行班会及其它团队活动的,发现一次扣 20元。18、班主任每学年不能按期完成一篇有
7、质量的管理经验文章或心得体会文章的,扣50 元。19、学生受伤或生病,班主任未及时安排到医务室或送医院治疗,每人次扣 20 元,造成后果的追究相应的经济和行政责任。20、班主任在接受新生时手续不完备就同意学生就读的,扣除班主任当月津贴,并作书面检查。21、班主任未按照规定参加值班的,每次扣 50 元,若因督查不力致使教室、宿舍、卫生区、车棚存在脏、乱、差现象的,发现一次扣 20 元。若有学生喧哗、拥挤、奔跑、3插队或乱倒饭菜现象,发现一次扣该班主任津贴 20 元。凡损坏公物的,按学校公物管理制度对班主任另行考核。22、学生就餐、就寝、集会未排队的,每次扣班主任 50 元。23、学生家长在学校规
8、定探视时间以外来校探视或送饭菜的,有一人次扣班主任 20元。24、班主任对本班课任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有监督管理义务,任课教师有工作失误,班主任知情不报的视情节扣 20100 元。三、管理人员25、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相应层次的会办。无故不参加会办的扣 100 元,迟到的扣 50 元。必须按会办决议开展工作,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决议内容或延缓执行,否则有一次扣 50 元,同时追究相关责任,并纳入年终考核。26、管理人员必须按照逐级负责与逐层考核的原则,切实履行各自岗位职责,不得转嫁或推诿责任。凡属自己管理职责之内的问题不予查处,一经上级查实,在处理当事人的同时,逐级追究管理人员的连带责任,根据情
9、节轻重作 50300 元处罚,并予以一定的行政处罚。27、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做好每周工作的计划安排、过程实施与总结汇报,执行例会制度,并按照规定做好活动记载,及时上交书面材料,否则发现一例扣 50 元。28、管理人员按学校档案目录的要求收集、整理、装订档案,学部安排专人负责档案的管理与查阅工作。未按期完成工作者,扣责任人 100 元。29、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值班,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填写值班记录。月底汇总报校长办公室。无故未值班的扣 50 元;值班人迟到或早退的扣 10 元;值班不到位或月底未按时上报汇总情况的,每次扣 20 元。四、说明30、教师扣款项目由各年级部主任统一扎口,中层干部扣款项目由校长室扎口,校长室人员扣款项目由董事会督学扎口,由校长办公室统计后交财务科,在当事人的当月津贴中扣除。31、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校长室另行制订,并在相关范围内公布后予以执行。32、本办法解释权在校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