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旅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为深入贯彻全国旅游安全与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旅游安全保障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止涉旅突发事件的发生,以安全稳定环境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决定从 5 月至 9 月,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旅游包车安全整治行动” 、 “高风险项目安全规范行动” 、 “景区流量控制治理行动” 等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旅游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如下:一、 整治目标 (一)全力遏制重特大涉旅道路交通事故。通过开展“联合督查检查活动”、 “签订责任状活动 ”、 “规范租车合同活动 ”、 “提醒游客系安全带活动”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保障旅游包车车况,强化驾驶人员的监督提醒
2、,引导游客安全乘车,坚决遏制重特大涉旅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二)尽力消除高风险项目安全隐患。按照“分类管理、专业监管”的原则,加强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管理,落实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通过开展等级景区高风险项目的“登记备案活动” 、“落实监管责任活动” 、 “安全培训活动” 、 “安全应急演练活动”等活动,进一步消除高风险项目安全隐患、消除高危人群参与活动风险,有效保障游客生命安全。(三)坚决防范等级景区发生拥挤踩踏事件。通过开展景区“最大承载量治理活动” 、 “游客流量控制检查活动”、 “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等活动,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流量控制和管理,引导游客2理性游览、秩序游览、安全游览,保证
3、节假日、重大活动等游客集中时不出现拥挤、踩踏事件。 二、组织机构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整治专项行动,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旅游、安监、质监、交通、市政园林、文广新、民宗、消防、文旅集团负责人为成员的无锡市旅游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旅游安全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市旅游局成立旅游包车安全整治行动、高风险项目安全规范行动、景区流量控制治理行动等三个小组,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推进旅游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三、主要措施(一)旅游包车安全整治行动。交通运输、公安交管、旅游、安监等部门联合开展旅游包车专项检查治理。重点检查旅游包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违法超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检查驾驶人的驾驶资格、驾驶技
4、术,及身体状况、思想动态;检查车辆定期检验情况、车辆核载及实载人数、车辆轮胎磨损状况等情况;检查旅游汽车公司落实主体责任及管理制度、管理措施情况;检查旅游包车车辆是否长期在外地经营,以及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经营等行为。与旅行社签订责任状,要求旅行社承诺包车安全,规避安全风险大的线路、严禁租用“ 黑车” 。规范旅行社的租赁行为,旅行社要按照有关规定,从具备营运资质的旅游汽车公司租用车辆,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车辆和驾驶人,签订规范的租车协议。严格要求导游人员提醒游客在汽车行驶途中系好安全带,旅游包车按规定配发游客安全乘车须知 ,或在行程前播放游客安全乘车温馨提示宣传片。严格要求旅游包车按规定配3
5、置“ 导游专座” ,并要求导游乘坐专座,不得随意变更座位,以防行驶中出现意外。(二)高风险项目安全规范行动。旅游、安监、质监等部门联合行动,联合开展高风险项目安全规范行动。进一步规范高风险旅游经营项目的安全管理,规范基础管理工作,提高服务保障标准,重点加强玻璃栈道、滑道、滑索、漂流等高风险项目的运营安全管理。经营高风险项目的必须配备安全保护人员,建立安全工作制度,定时开展项目巡检巡查,有效维护项目营运安全秩序。重点检查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岗位安全职责的建立情况和快速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建设情况;重点检查经营者制定高风险旅游经营项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应急演练的开展情况以及和所需应急
6、设备物质的配备情况;重点检查景区建立医疗急救机制情况,与 120 等急救热线建立联系,游客出现紧急状况能及时施救的保障情况。(三)景区流量控制治理行动。由旅游会同市政园林、文广新、民宗、文旅集团等景区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等级景区流量控制治理行动。等级景区按照规定核定游客最大承载量,测算出每个重点区域、每条线路和整个景区日最大承载量和瞬时最大承载量,摸清景区停车场最大容量,制定游客分流预案。景区建立客流预报预警制度情况,在景区入口处要设流量警示牌,公布进入景区人数、重点区域人数、重点线路人数以及相对应的最大承载量,公布景区停车场最大容量、进入景区车辆数。景区制定流量控制预案情况,对景区重点区域流量实
7、行分级监控管理,采取门票预约等方式对景区接待游客的数量进行控制。在人流集中时段采取疏导、分流措施,保证游客游览安全。景区加强危险路段管理情况,4在危险地段、重点游览线路、特殊时间节点上,实行专人值守,引导游客有序分流。四、实施步骤专项整治行动从 2017 年 5 月开始,到 9 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1、动员部署阶段(5 月份)。旅游单位及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旅游安全专项行动,在辖区和经营单位内开展组织动员,提高对专项行动重要性的认识,结合实际制定方案,认真负责组织实施。2、自查整改阶段(6 月至 7 月底)。旅游单位组织自查自纠,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明确整改责任、人员、投入、措施
8、、时限,确保事故隐患整改到位。各有关主管部门强化督促推进,专业监管部门加强指导,提升旅游单位安全管理水平。3、督促检查阶段(8 月份)。组织联合督查组,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和联合检查的方式,对旅游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按照旅游法有关“谁执法谁负责”的规定,一律责令限期整改,该整改的整改,该停业的停业,该关闭的关闭,直至消除事故隐患。4、巩固总结阶段(9 月份)。总结和分析旅游安全专项行动工作经验,排查研判存在不足,制定并落实提升措施,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增强旅游安全管理水平,构建旅游安全管理长效化、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
9、旅游企业要深刻认识旅游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项整治工作5经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结合各自实际,把部署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纳入到日常工作中的重要议程,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细化整治目标和整治措施,精心组织、强化责任、落实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二)加强协同推进。各级政府要统筹协调旅游安全专项行动,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协同合力推进专项行动。各有关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加强信息互通、专业督导和联合督查,建立部门协同推进、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在专项行动过程中,采取明察暗访、交叉检查、联合检查等方式,强化安全专项行动工作全过程指导
10、服务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分析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订防范涉旅事故的措施。(三)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力量对专项行动进行宣传报道,特别是对维护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高度重视、措施扎实、举措明显的,挖掘树立一批典型事迹和经验进行总结和推广。对工作开展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地区和企业以及重大旅游安全隐患进行曝光,尤其对发生旅游安全事故的一律进行通报,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究责任,并将处罚结果纳入旅游企业征信平台向社会公开。加强旅游者的舆论宣传,引导广大游客关注、支持并积极参与文明安全旅行,形成浓厚的旅游安全良好氛围。请各市(县)区、各相关部门认真抓好贯彻实施,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联络员,于 6 月 15 日前报送旅游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联系人:袁昀,电话:81825137,传真:81825136,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