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住 户 收 支 与 生 活 状 Y况 调查方案(试行)(2013 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制定2012 年 6 月本调查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本制度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 试行 ) -
2、1 -目 录一、总说明1二、报表目录5三、调查表式(一)综合年报表式1.调查户和调查人口基本情况 82.居民可支配收入 93.居民收入分配情况 103.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收支 114.居民消费支出 125.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数量 136.居民家庭能源消费数量和金额 147.住房和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 158.社区基础设施和居民享有的基本社会服务情况 16(二)综合定报表式1.调查户和调查人口基本情况 172.居民现金可支配收入 183.居民现金消费支出 19(三)基层调查表1.住宅摸底表 202.住户成员及劳动力从业情况 243.住房和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 284.收支情况 335.现金和实物收支日
3、记账 - 2 - 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 (试行) 376.家庭经营和生产投资情况 487.社区基本情况 528.县(市、区)职工社会保障缴费比例 55四、记账项目编码 57五、基层调查表填报说明 71六、指标解释 75七、抽样方案 122八、现场抽样工作实施细则 125九、附录(一)现场调查时间表140(二)数据收集流程示意图141(三)数据发布内容示意图142一、总 说 明(一)调查目的为全面、准确、及时了解全国和各地区城乡居民收入、消费及其他生活状况,客观监测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和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生活质量,更好地满足研究制定城乡统筹政策和民生政策的需要,为国民经济核算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4、权重制定提供基础数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开展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以下简称住户调查) 。(二)调查对象住户调查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住户,既包括城镇住户,也包括农村住户;既包括以家庭形式居住的户,也包括以集体形式居住的户。无论户口性质和户口登记地,中国公民均以住户为单位,在常住地参加本调查。(三)调查组织住户调查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分省住户调查,以省为总体进行抽样,主要目的是准确反映全国及分省居民收支水平、结构、增长速度,收入分配格局以及政策对居民生活状况的影响。二是分市县住户调查,以市、县为总体进行抽样,主要目的是准确反映分市县居民收支水平和增长速度,满足政府对市县管理的需要
5、。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 试行 ) - 3 -国家统计局统一领导住户调查,负责制定调查方案,组织调查实施,监督调查过程,审核、处理、汇总调查数据,发布全国和分省城乡居民收入、消费和生活状况数据。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按照本方案规定,负责组织分省住户调查工作,牵头并会同各省级统计局组织分市县住户调查。分市县住户调查具体实施方案必须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分市县住户调查工作的通知和本方案的要求,由各调查总队会同省级统计局制定后上报国家统计局审批。各级统计调查部门应按照本方案规定,认真组织实施调查,确保调查数据质量。(四)调查内容分省住户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居民现金和实物收支情况、住户成员及劳动
6、力从业情况、居民家庭食品和能源消费情况、住房和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家庭经营和生产投资情况、社区基本情况以及其他民生状况等。具体内容由本方案的记账项目、问卷项目和汇总指标共同规定。分市县住户调查中的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支出汇总指标的名称、分类标准、计算方法必须与本方案规定一致,其他记账项目、问卷项目、汇总指标在不影响收支汇总指标的情况下可适当简化,但必须与汇总指标体系的分类标准保持一致。(五)样本抽选样本抽选包括抽样方法设计、县级调查网点代表性评估、调查小区抽选以及摸底调查、调查住宅抽选、调查户落实等现场抽样工作。分省住户调查的抽样方法由国家统计局制定。样本量按满足以下代表性需求的标准确定:在 95
7、%的置信度下,分省居民及分省分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消费支出以及主要收入项和消费项的抽样误差控制在 3%以内(个别人口较少的省在 5%以内) 。由此汇总生成的全国居民及全国分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支出抽样误差控制在 1%以内,主要收入项和消费项的抽样误差控制在 3%以内。国家统计局使用统一的抽样框,以省为总体,在对县级调查网点代表性进行评估的基本上,采用分层、多阶段随机抽样方法抽选调查住宅,确定调查户。抽中调查小区五年内保持不变。抽中住宅两年内保持不变,每年轮换一半。现场抽样工作由各调查总队统一组织。调查小区的变动需经国家统计局批准,调查户的变动需经调查总队批准,并报国家统计局备案。国
8、家统计局组织各调查总队统一开展分市县住户调查样本的抽选工作,即按照国家规定的抽样框和抽样方法,在分省住户调查样本的基础上,补充抽选提高分市县代表性的扩充样本,共同组成分市县住户调查样本。分市县住户调查的样本规模由各调查总队会同省- 4 - 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 (试行) 级统计局共同确定。分市县抽样实施方案报国家统计局批准后执行,抽中样本报国家统计局备案。(六)数据采集数据采集包括现场调查、数据录入和初步审核。住户调查采用日记账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采集基础数据。其中,居民现金收入与支出、实物收入与支出等内容主要使用记账方式采集。住户成员及劳动力从业情况、住房和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家庭经
9、营和生产投资情况、社区基本情况及其他民生状况等资料使用问卷调查方式采集。住户调查数据采集工作,在已设立国家调查队的县及县级市,由县级国家调查队负责,在未设立国家调查队的县及县级市,由县级统计局(地方调查队)负责;在地级市的市辖区,分省样本由市级国家调查队负责,分市县调查中的扩充样本由市级统计局(地方调查队)负责,但已由国家调查队负责的,维持不变。调查基础数据包括样本信息、调查户记账数据和问卷调查数据。由市县调查统计机构负责对记账数据进行编码,采用国家统计局编制下发的数据处理程序录入调查基础数据。有条件的地方可使用基于网络的数据采集平台,包括调查户网上记账、单机记账和调查员手持电子终端采集数据。
10、市、县调查统计机构对录入的数据进行初步审核。(七)数据上报分省调查样本的基础数据由各调查市、县直接上报各调查总队,经调查总队审核、通过国家统计局内网邮箱上报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办公室。上报时间详见本方案的报表目录。周六、日仍按期报送;遇到其他法定节假日,按国家统计局的相关规定上报。上报格式必须与国家统计局编制下发的数据处理程序规定的格式一致。分市县调查中的扩充样本由调查市、县同时上报调查总队和省级统计局。上报时间和方式由分市县住户调查实施方案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可网上直报,多级共享。(八)数据处理数据处理包括数据审核、加权、汇总和评估。分省住户调查样本和国家调查县所有样本的基础数据由各调查总队直接
11、审核,汇总后提供给省级统计局。分市县调查中的其他扩充样本的基础数据由调查总队牵头,会同省级统计局审核。全国、省、市、县各级汇总结果根据分户基础数据、采用加权汇总方式生成。各级汇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 试行 ) - 5 -总权数由国家统计局统一制定。国家统计局根据分省调查样本数据和相应权数汇总生成全国和分省数据。各调查总队根据分市县调查样本数据和相应权数汇总生成分市县数据。国家统计局对分省调查结果进行审核评估,各调查总队牵头并会同省级统计局组织对分市县调查结果进行审核评估。(九)数据发布住户调查结果数据按年度和季度发布。季度主要发布居民现金收支数据,其余数据按年度发布。全国和分省数据由国家
12、统计局发布。分市数据由调查总队会同省级统计局发布。分县数据的发布方式由调查总队会同省级统计局确定。 按自上而下的顺序依次发布国家、省、市、县数据。发布分市县居民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支出时,只发布合计数及其一级分类指标。(十)数据质量控制住户调查实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国家统计局建立全过程质量控制制度,规范方案设计,科学抽选样本,认真组织培训,严格流程管理,加强监督检查。每个季度随机抽取 6000 个调查户进行电话回访,对调查样本代表性进行评估和校准,对基础数据进行审核分析,对各地住户调查专业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量化考核。各级调查统计部门要加强调查基础工作,加强对调查过程的各个环节监督、检查和验收,及时、
13、独立上报数据。(十一)时间安排2012 年 6 月中旬,组织布置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试行) 。2012 年 7 月 15 日前,落实调查小区,各调查总队上报落实好的调查小区名单。2012 年 7 月 31 日前,各地完成住户调查方案布置和培训。2012 年 9 月 15 日前,各地组织招聘、培训辅助调查员,完成调查小区摸底调查、调查住宅和住户的抽选。2012 年 10 月 15 日前,落实调查户,完成新样本开户。2012 年 10 月 31 日前,各调查总队上报摸底调查数据和落实好的调查户名单。2012 年 11 月 1-30 日,各地组织新调查户试记账。2012 年 12 月 1 日
14、前,各调查总队上报开户调查数据。2012 年 12 月 1 日,调查户正式开始记账。调查周期为 2012 年 12 月 1 日-2013 年 11月 30 日。(十二)其他- 6 - 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 (试行) 本方案实行全国统一的统计分类标准和编码,各级调查统计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本方案自 2012 年 7 月 1 日开始执行。本方案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 试行 ) - 7 -二、报 表 目 录表号 表 名 报告期别 统计范围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 页码(一)综合年报表式Y701 调查户和调查人口基本情况 年报 调查户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2014 年 1月
15、10 日前 8Y702 居民可支配收入 年报 同上 同上 同上 9Y703 居民收入分配情况 年报 同上 10Y704 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收支 年报 同上 同上 同上 11Y705 居民消费支出 年报 同上 同上 同上 12Y706 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数量 年报 同上 同上 同上 13Y707 居民家庭能源消费数量和金额 年报 同上 同上 同上 14Y708 住房和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 年报 同上 同上 同上 15Y709社区基础设施和居民享有的基本社会服务情况 年报 同上 同上 同上 16(二)综合定报表式Y710 调查户和调查人口基本情况 季报 调查户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2013 年各季度季后
16、7 日前17Y711 居民现金可支配收入 季报 同上 同上 同上 18Y712 居民现金消费支出 季报 同上 同上 同上 19- 8 - 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 (试行) 表号 表 名 报告期别 调查范围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 页码(三)基层调查表Y713 住宅摸底表即时/季报调查小区所有住宅/抽中住宅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摸底数据于 2012年 10 月底前;季度数据于 2013 年各季末前。20Y714 住户成员及劳动力从业情况即时/季报 调查户 同上基期开户数据于2012 年 12 月 1 日前;季报数据于2013 年各季末前。24Y715 住房和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即时/年报 调查户 同
17、上基期开户数据于2012 年 12 月 1 日前;年报于 2013年 12 月底前。28Y716 收支情况 季报部分调查户 同上 2013 年各季末前 33Y717 现金和实物收支日记账 季报部分调查户 同上 2013 年各季末前 37Y718 家庭经营和生产投资情况 年报部分调查户 同上 2013 年 12 月底 48Y719 社区基本情况 年报 调查社区 同上 2013 年 12 月底 52Y720 县(市、区)职工社会保障缴费比例即时/年报调查县(市、区) 同上摸底数据于 2012年 10 月底前;年报于 2013 年 12 月底前。55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试行) - 9 -三、
18、调 查 表 式(一)综合年报表式调查户和调查人口基本情况表 号: 表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文 号:国 统 字 2012 54 号综合机关名称: 年 有效期至:年月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数 量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数 量甲 乙 丙 1 甲 乙 丙 1一、期末户均调查人口 人 01 (三)主要从事行业 二、期末常住成员情况 1.第一产业 % 24(一)户均常住成员 人 02 2.第二产业 % 25其中:在校学生人数 人 03 3.第三产业 % 26(二)性别 四、调查户基本情况 1.男性 % 04 (一)调查样本住户数 户 272.女性 % 05 1.城镇住户 户 28(三)户口状
19、况 2.农村住户 户 291.农业 % 06 (二)住户类型 2.非农业 % 07 1.家庭居住户 % 303.其他 % 08 2.集体居住户 % 31(四)1 5 岁 及 以 上 常 住 成 员 受 教 育 程 度 (三)户主文化程度 1.未上过学 % 09 1.未上过学 % 322.小学 % 10 2.小学 % 333.初中 % 11 3.初中 % 344.高中 % 12 4.高中 % 355.大学专科 % 13 5.大学专科 % 366.大学本科 % 14 6.大学本科 % 377.研究生 % 15 7.研究生 % 38三、常住从业人员情况 (四)农业经营户比例 % 39(一)户均常住从
20、业人数 人 16(二)就业状况 1.雇主 % 172.公职人员 % 183.事业单位人员 % 194.国有企业雇员 % 205.其他雇员 % 216.农业自营 % 227.非农自营 % 23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10 - 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 (试行)说明:1.本表由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报送。2.统计范围是抽中的调查户。3.报送时间 2014 年 1 月 10 日前。 报送方式为局内网邮箱传输。居民可支配收入表 号: 表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文 号:国 统 字 201254号 文 号:国统字 号有效期至:年月综合机关名称: 年 计量单位:元/人 指标名称
21、 代码 金额 指标名称 代码 金额甲 乙 1 甲 乙 1可支配收入 01 一、工资性收入 02 四、转移净收入(=转移性收入-转移性支出) 22(一)工资 03 (一)转移性收入 23(二)实物福利 04 1.养老金或离退休金 24(三)其他 05 2.社会救济和补助 25二、经营净收入 06 3.政策性生活补贴 26(一)第一产业净收入 07 4.报销医疗费 27其中:惠农补贴 08 5.农村外出从业人员寄回带回收入 281.农业 09 6.赡养收入 292.林业 10 7.其他经常转移收入 303.牧业 11 (二)转移性支出 314.渔业 12 1.个人所得税 325.农林牧渔服务业 1
22、3 2.社会保障支出 33(二)第二产业净收入 14 3.农村外来从业人员寄给家人的支出 34(三)第三产业净收入 15 4.赡养支出 35三、财产净收入 16 5.其他经常转移支出 36(一)利息净收入 17 五、自有住房折算净租金 37(二)红利收入 18(三)储蓄性保险净收益 19(四)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租金净收入 20(五)其他 21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说明:1.本表由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报送。2.统计范围是抽中的调查户。3.报送时间 2014 年 1 月 10 日前。 报送方式为局内网邮箱传输。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试行) - 11 - 12 - 住户
23、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 (试行)居民收入分配情况表 号: 表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文 号:国 统 字 2012 54 号综合机关名称: 年 有效期至:年月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数量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数量甲 乙 丙 1 甲 乙 丙 1一、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五、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 元 12(一)城镇居民 元 01 (一)城镇居民 元 13(二)农村居民 元 02 (二)农村居民 元 14二、按地区分组的人均可支配收入 六、可支配收入基尼系数 15(一)东部地区 元 03 (一)城镇居民 16(二)中部地区 元 04 (二)农村居民 17(三)西部地区 元 05(四)东北
24、地区 元 06三、按相对收入等距五分组的人均可支配收入 (一)最低 20%户 元 07(二)较低 20%户 元 08(三)中间 20%户 元 09(四)较高 20%户 元 10(五)最高 20%户 元 11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说明:1.统计范围是抽中的调查户。2.本表由国家统计局根据各地上报的基础数据直接汇总生成。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试行) - 13 -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收支表 号: 表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文 号:国 统 字 201254号 文 号:国统字 号有效期至:年月综合机关名称: 年 计量单位:元/人 指标名称 代码 金额 指标名称 代码 金额
25、甲 乙 1 甲 乙 1一、生产经营收入 01 四、生产经营现金费用 19(一)农业 02 (一)农业 20(二)林业 03 (二)林业 21(三)牧业 04 (三)牧业 22(四)渔业 05 (四)渔业 23(五)农林牧渔服务业 06 (五)农林牧渔服务业 24二、生产经营现金收入 07 五、惠农补贴 25(一)农业 08 (一)农业 26(二)林业 09 (二)林业 27(三)牧业 10 (三)牧业 28(四)渔业 11 (四)渔业 29(五)农林牧渔服务业 12 (五)农林牧渔服务业 30三、生产经营费用 13 六、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 31(一)农业 14 (一)农业 32(二)林业 15
26、 (二)林业 33(三)牧业 16 (三)牧业 34(四)渔业 17 (四)渔业 35(五)农林牧渔服务业 18 (五)农林牧渔服务业 36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说明:1.本表由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报送。2.统计范围是抽中的调查户。3.报送时间 2014 年 1 月 10 日前。 报送方式为局内网邮箱传输。- 14 - 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 (试行)居民消费支出表 号: 表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文 号:国 统 字 201254号 文 号:国统字 号有效期至:年月综合机关名称: 年 计量单位:元/人 指标名称 代码 金额 指标名称 代码 金额甲 乙 1 甲 乙
27、 1I. 居民消费支出 01 五、交通通信 30一、食品烟酒 02 (一)交通 31二、衣着 03 1.交通工具 32三、居住 04 2.交通费 33四、生活用品及服务 05 3.交通工具用燃料 34五、交通通信 06 4.交通工具使用及维修 35六、教育文化娱乐 07 (二)通信 36七、医疗保健 08 1.通信工具 37八、其他用品及服务 09 2.通信服务 38.居民家庭消费支出 10 六、教育文化娱乐 39一、食品烟酒 11 (一)教育 40(一)食品 12 1.学前教育 41(二)烟酒 13 2.小学、初中教育 42(三)饮食服务 14 3.高中教育 43二、衣着 15 4.大专及以
28、上教育 44(一)衣类 16 5.成人教育 45(二)鞋类 17 (二)文化娱乐 46三、居住 18 1.文娱耐用消费品 47(一)租赁房房租 19 2.其他文娱用品 48(二)住房维修及管理 20 3.文化娱乐服务 49(三)水电燃料及其他 21 七、医疗保健 50(四)自有住房折算租金 22 (一)医疗器具及药品 51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试行) - 15 -四、生活用品及服务 23 (二)医疗服务 52(一)家具及室内装饰品 24 八、其他用品及服务 53(二)家用器具 25 (一)其他用品 54(三)家用纺织品 26 (二)其他服务 55(四)家庭日用杂品 27(五)个人用品 2
29、8(六)家庭服务 29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说明:1.本表由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报送。2.统计范围是抽中的调查户。3.报送时间 2014 年 1 月 10 日前。 报送方式为局内网邮箱传输。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数量表 号: 表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文 号:国 统 字 201254号 文 号:国统字 号有效期至:年月综合机关名称: 年 计量单位:公斤/人指标名称 代码 数量 指标名称 代码 数量甲 乙 1 甲 乙 1一、粮食 01 五、水产品 34(一)谷物 02 (一)鱼类 351.大米 03 (二)虾蟹贝类 362.面粉 04 (三)藻类 373.玉米 05 (四)
30、其他水产品及制品 384.其他谷物及制品 06 六、蛋类 39(二)薯类 07 (一)鲜蛋 401.红薯 08 (二)蛋制品 412.马铃薯 09 七、奶类 423.其他薯类及制品 10 (一)鲜奶 43(三)豆类 11 (二)酸奶 441.大豆 12 (三)奶粉 452.其他豆类及制品 13 (四)其他奶制品 46二、食用油 14 八、干鲜瓜果类 47(一)食用植物油 15 (一)鲜瓜果 48(二)食用动物油 16 (二)瓜果制品 49三、蔬菜及食用菌 17 (三)坚果类 50(一)鲜菜 18 九、糖果糕点类 51(二)干菜及菜制品 19 (一)食糖 52(三)鲜菌 20 (二)糖果 53(
31、四)干菌及制品 21 (三)糕点 54四、肉禽及制品 22 (四)其他糖果糕点 55- 16 - 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 (试行)(一)肉类 231.猪肉 242.牛肉 253.羊肉 264.其他肉类及制品 27(二)禽类 281.鸡 292.鸭 303.鹅 314.其他禽类及制品 32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说明:1.本表由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报送。2.统计范围是抽中的调查户。3.报送时间 2014 年 1 月 10 日前。 报送方式为局内网邮箱传输。居民家庭能源消费数量和金额表 号: 表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文 号:国 统 字 201254号 文 号:国统字
32、 号综合机关名称: 年 有效期至:年月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代码 数量 金 额(元 /人)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单位代码 数量 金额(元/人)甲 乙 丙 1 2 甲 乙 丙 1 2一、生活用电 度 01 (二)燃料用油 二、生活用燃料 1.汽油 升/人 06(一)燃气 2.柴油 升/人 071.罐装液化石油气 公斤/人 02 3.其他油 升/人 082.管道液化石油气 立方米/人 03 (三)其他燃料 3.管道煤气 立方米/人 04 1.煤炭 公斤/人 094.管道天然气 立方米/人 05 2.柴 公斤/人 103.草 公斤/人 114.沼气 立方米/人 125.其他 13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
33、日期: 年 月 日说明:1.本表由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报送。2.统计范围是抽中的调查户。3.报送时间 2014 年 1 月 10 日前。 报送方式为局内网邮箱传输。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试行) - 17 - 18 - 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 (试行)住房和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表 号: 表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文 号:国 统 字 2012 54 号综合机关名称: 年 有效期至:年月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数量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数量甲 乙 丙 1 甲 乙 丙 1一、现住房情况 间断或定时供水 % 30(一)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平 方 米 01 当年连续缺水超过 15 天 %
34、 31(二)按居住空间样式分的户数比重 获取饮用水无困难 % 321.单栋楼房 % 02 4.饮用前家里采取的主要处理措施 2.单栋平房 % 03 煮沸 % 333.单元房 % 04 加漂白剂/氯等 % 344.筒子楼或连片平房 % 05 使用水过滤器 % 355.其他 % 06 其他处理措施 % 36(三)按主要建筑材料分的户数比重 没有任何水处理措施 % 371.钢筋混凝土 % 07 (二)住宅内厕所状况 2.砖混材料 % 08 1.水冲式卫生厕所 % 383.砖瓦砖木 % 09 2.水冲式非卫生厕所 % 394.竹草土坯 % 10 3.卫生旱厕 % 405.其他 % 11 4.普通旱厕
35、% 41(三)按房屋来源分的户数比重 5.无厕所 % 421.租赁住房 % 12 (三)主要炊用能源 2.自建住房 % 13 1.天然气、煤气、液化石油气 % 433.购买商品房 % 14 2.煤炭 % 444.购买房改住房 % 15 3.电 % 455.购买保障性住房 % 16 4.沼气 % 466.拆迁安置房 % 17 5.其他 % 477.继承或获赠住房 % 18 三、每百户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 8.其他 % 19 (一)家用汽车 辆 48(四)住 房 外 道 路 为 硬 化 路 面 的 户 比 重 % 20 (二)摩托车 辆 49二、生活设施状况 (三)电冰箱(柜) 台 50(一)饮用水
36、状况 (四)洗衣机 台 511.是否有管道设施 (五)热水器 台 52管道供水入户 % 21 其中:太阳能热水器 台 53管道供水至公共取水点 % 22 (六)空调 台 54没有管道设施 % 23 (七)彩色电视机 台 552.主要饮用水来源 (八)摄像机 台 56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 % 24 (九)照相机 台 57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 % 25 (十)计算机 台 58不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 % 26 其中: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 台 59江河湖泊水 % 27 (十一)中高档乐器 架 60其他饮用水来源 % 28 (十二)固定电话 线 613.获取饮用水存在的主要困难 (十三)移动电话 部 62单
37、次 取 水 往 返 时 间 超 过 半 小 时 % 29 其 中 : 接 入 互 联 网 的 移 动电 话 部 63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说明:1.本表由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报送。2.统计范围是抽中的调查户。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试行) - 19 -3.报送时间 2014 年 1 月 10 日前。 报送方式为局内网邮箱传输。社区基础设施和居民享有的基本社会服务情况表 号: 表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文 号:国 统 字 2012 54 号综合机关名称: 年 有效期至:年月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数量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数量甲 丙 乙 1 甲 丙 乙 1
38、一、社区基础设施情况和基本公共服务 (十九)社区本年度未发生盗窃或其他 刑事案件的户比重 % 27(一)社区通公路的户比重 % 01 (二十)社区有安全保卫的户比重 % 28(二)社 区 能 便 利 地 乘 坐 公 共 汽 车 的 户 比 重 % 02 (二十一)行政村拥有合法行医证的医 生的户比重 % 29(三)社区通电的户比重 % 03 (二十二)行 政 村 有 合 格 接 生 员 的 户 比 重 % 30(四)社区通电话的户比重 % 04 二、社会保障 (五)社区能接收有线电视信号的户比重 % 05 (一)参加医疗保险或享受公费医疗的 人数比重 (六)社区饮用水经过了集中净化处理的户比重
39、 % 06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 31(七)社区主要饮用水水源无化学污染的户比重 % 07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32(八)社区开 通 了 管 道 燃 气 的 户 比 重 % 08 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33(九)社区有集中供暖的户比重 % 09 4.公费医疗 % 34(十)按进社区道路状况分的户比重 5.商业医疗保险 % 351.水泥或柏油路面 % 10 6.其他医疗保险 % 362.沙石或石板等硬质路面 % 11 7.没有参加任何医疗保险 % 373.其他 % 12 (二)1 6 岁 及 以 上 人 口 参 加 或 享 受 养 老 保 险的人数比重 (十一)按 社
40、区 内 主 要 道 路 状 况 分 的 户 比 重 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 381.水泥或柏油路面 % 13 2.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392.沙石或石板等硬质路面 % 14 3.(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 403.其他 % 15 4.商业养老保险 % 41(十二)社区主 要 道 路 有 路 灯 的 户 比 重 % 16 5.其他养老保险 % 42(十三)社区内垃 圾 能 集 中 处 理 的 户 比 重 % 17 6.没有参加任何养老保险 % 43(十四)社区有健身器材的户比重 % 18 (三)16 岁及以上就业人口参加其他 基本社会保险的人数比重 (十五)社区有 绿 化 园 林
41、景 观 的 户 比 重 % 19 1.失业保险 % 44(十六)社区有卫生站(室)的户比重 % 20 2.工伤保险 % 45(十七)按 上 幼 儿 园 便 利 程 度 分 的 户 比 重 3.生育保险 % 461.社区内有,且便利 % 21 4.住房公积金 % 472.社区内无,但入园较便利 % 22 5.其他 % 483.不便利 % 23(十八)按上小学便利程度分的户比重 1.社区内有,且便利 % 242.社区内无,但入学较便利 % 253.不便利 % 26- 20 - 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 (试行)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说明:1.本表由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报送
42、。2.统计范围是抽中的调查户。3.报送时间 2014 年 1 月 10 日前。 报送方式为局内网邮箱传输。(二)综合定报表式调查户和调查人口基本情况表 号: 表制定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文 号:国 统 字 201254 号文 号:国统字 号综合机关名称: 年 季 有效期至:年月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数 量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数 量甲 乙 丙 1 甲 乙 丙 1一、期末户均调查人口 人 01 (三)主要从事行业 二、期末常住成员情况 1.第一产业 % 24(一)户均常住成员 人 02 2.第二产业 % 25其中:在校学生人数 人 03 3.第三产业 % 26(二)性别 四、调查户基
43、本情况 1.男性 % 04 (一)调查样本住户数 户 272.女性 % 05 1.城镇住户 户 28(三)户口状况 2.农村住户 户 291.农业 % 06 (二)住户类型 2.非农业 % 07 1.家庭居住户 % 303.其他 % 08 2.集体居住户 % 31(四)1 5 岁 及 以 上 常 住 成 员 受 教 育 程 度 (三)户主文化程度 1.未上过学 % 09 1.未上过学 % 322.小学 % 10 2.小学 % 333.初中 % 11 3.初中 % 344.高中 % 12 4.高中 % 355.大学专科 % 13 5.大学专科 % 366.大学本科 % 14 6.大学本科 % 377.研究生 % 15 7.研究生 % 38三、常住从业人员情况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