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160A 00 DB 45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DB 45/T 843.22017代替 DB45/T 843.22012机关绩效管理 第 2 部分:目标制定(征求意见稿)2017 XX XX 发布 2017 XX XX 实施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 布DB45/T 843.22017I前 言DB45/T 843机关绩效管理分为四个部分:第 1 部分:总则;第 2 部分:目标制定;第 3 部分:过程控制;第 4 部分:绩效评价。本部分为DB45/T 843的第2部分。本部分代替DB45/T 843.22012机关绩效管理 第二部
2、分:目标制定。与DB45/T 843.22012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绩效目标制定的相关要求(见 3.1,2012 年版 3.1);修改了绩效目标的构成和设置要求(见 3.2,2012 年版 3.2);删除了业务工作目标设置相关规定(见 2012 年版 3.2.3);将绩效目标评分与计分相关规定移入“绩效目标评价”中(见 3.5.1,3.5.2,2012 年版 3.3.3和 3.3.4);修改了绩效目标制定程序的相关规定,并合并绩效目标制定程序与要求,章节编号相应修改(见 3.4,2012 年版 3.4 和第 4 章);修改了绩效目标审核相关规定(见 3.4.2,2012
3、 年版 4.2);删除了绩效目标公示相关规定(见 2012 年版 4.4)。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标准技术研究院。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韦政权、王全永、首姻姻、梁海萍、陈鸿起、施汉飞、韦新忠、刘云生、杜京平、蔡旭平、廖文科、彭英知、欧燕芳。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45/T 843.2-2012。DB45/T 843.220171机关绩效管理 第 2 部分:目标制定1 范围DB45/T 843 的本部
4、分规定了机关绩效目标制定的术语和定义及绩效目标的制定。本部分适用于广西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机关进行绩效管理的目标制定。各设区市、县(市、区)可参照执行。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2.1 一级指标 按照各机关的基本职能设计,反映年度工作宏观思想和战略理念。2.2 二级指标 对一级指标的分解和拓展,把宏观目标分解为多个项目。2.3 三级指标 对二级指标的细化和量化,是项目的具体要求或措施。3 绩效目标的制定3.1 基本要求绩效目标制定应符合以下要求:a) 全面履行职责;b) 发展创新;c) 突出重点;3.2 绩效目标的构成3.2.1 绩效
5、目标主要由职能工作目标和共性目标等构成。3.2.2 职能工作目标设置:a) 上级要求的工作目标:1) 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工作要点确定的由本部门牵头实施的工作任务;2) 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由本部门牵头实施的工作任务;3) 重要文件、重要会议、重点规划确定的由本部门牵头实施的工作任务;4) 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年度部署或下达到我区的工作;5) 自治区财政预算 200 万元以上项目完成情况。b) 自身职能要求:DB45/T 843.2201721) 依据本部门职能确定的重大工作任务;2) 上年度未完成工作,本年度需继续纳入考评。3.2.3 共性目标由自治区绩效管理机构组织有关机关统一设置,是对自
6、治区直属机关的共性要求,包括:机关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政务公开、依法行政等方面。3.3 制定方法3.3.1 项目化管理方法将自治区党委、政府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建设的年度工作要求,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年度工作部署以及机关“三定”职责要求,转化成为具体的项目。3.3.2 时间节点控制方法按照目标完成的总要求,采取倒排时间的办法,把工作分解到每个步骤和具体工作时限。3.4 程序和具体要求3.4.1 机关制定绩效目标机关绩效目标制定程序与要求:a) 机关根据党委政府的决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结合本机关的职能确定年度绩效总体思路。b) 机关制定的目标应符合当地经济社
7、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应坚持高起点、高标准,指标评价标准要努力体现先进性和发展性,具有可操作性,便于检验和考核。c) 机关各部门根据本机关领导班子确定的总体目标,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上报分管领导审核,再提交领导班子会议审定后,统一报自治区绩效管理机构。d) 在目标制定过程中,各机关应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尤其涉及多个机关的工作目标,牵头机关应发挥牵头作用,主动与配合机关对接,明确配合机关的工作职责、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配合机关应主动配合,在分工合作要求上形成共识,作出具体承诺。各级绩效管理机构应加强协调与指导。3.4.2 审核绩效目标审核应符合下列要求:a) 由自治区绩效管理机构组织,审核时间应
8、不超过 2 个月。b) 审核人员由专家、业务骨干组成。c) 自治区绩效管理机构审核前应对审核人员进行培训。d) 审核人员应重点审核是否按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分解上报,绩效目标是否清楚地反映了机关的核心职能。e) 绩效审核小组与被考评单位进行面对面沟通,逐项明确。3.4.3 反馈自治区绩效管理机构应将审核结果反馈给机关,重点反馈绩效目标未能全面履行职能或目标不完整、内容不明确等内容,经协商沟通取得一致意见后,由机关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DB45/T 843.2201733.4.4 下达机关修改完善后,由自治区绩效管理机构按程序报批统一下达。3.4.5 绩效目标的调整因重大政策调
9、整或者不可抗力因素,绩效目标和指标需要调整的,经报自治区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执行。3.5 绩效目标评价3.5.1 绩效目标采用三级指标方法,每个目标由一、二、三级指标构成(附录 A),根据绩效指标性质和功能分类(附录 B),确定评分标准、指标分值和计分方法(附录 C)。3.5.2 绩效目标可采用千分制或百分制方式计分,根据不同类型的机关确定。DB45/T 843.220174附 录 A(资料性附录)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表表A.1给出了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表。表 A.1 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表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关键步骤 评分细则 分值 目标来源 分管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DB45/T 843.22
10、0175A B附 录 B(规范性附录)绩效指标性质和功能分类及设定标准B.1 职能管理类应从履行职能管理职责(包括方案与计划、部署与推动、指导与督查、数据统计与考评等)和职能管理的量化结果(包括数量、质量、结构、覆盖率、效率等)方面设计二级、三级指标。B.2 执法监督和检查类应从履行职责(包括监督检查频次、覆盖率、监督发现问题及问题整改)和执法监督检查效果(关键指标明显改善、上级检查监督情况、公众满意)方面设计二级、三级指标。B.3 项目建设类应从计划投资额完成情况、项目开工、竣工情况等方面来设计考评指标;对于具体一个项目或者项目前期建设工作,可以从项目关键节点按时完成情况和项目按计划进度情况
11、来设计二级、三级指标。B.4 文件、政策与规划制定类应从文件、政策与规划制定的关键环节(包括调研、草案、专家评审、报批、获批复出台)、政策实施的结果方面设计二级、三级指标。B.5 民生实事类应从履行职责(包括项目计划与分解、资金下拨、指导与督查、数据采集与考评等)和项目实施的结果(包括项目完成情况、覆盖率、服务对象满意等)方面设计二级、三级指标。B.6 培训类应从培训方案制定(包括培训目的、课程设置、授课人员、时间安排等要素)、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和培训效果等方面设计二级、三级指标。B.7 调研类应从制定调研方案(调研的目的、内容、方式时间安排、人员构成等)、调研过程记录(了解到的情况及发现的问题等)和形成调研,取得调研成效(作为领导决策或项目立项的依据等)等方面设计二级、三级指标。DB45/T 843.220176B.8 专项行动、活动类应从制定专项行动或活动方案、按照方案对专项行动或活动进行检查、从行动或活动效果进行评价等方面设计二级、三级指标。B.9 服务类应从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建立服务基础信息和管理台帐,并按要求开展服务工作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设计二级、三级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