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 依法行政的现状与对策,延安市委党校 教 授 韩东峰 仲裁员 联系方式:13809113585 2013-04-15,序 言,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环节,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政府行使行政权力的基本准则,是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在政府管理中的具体要求。 依法行政在我国的确立和不断发展,不仅有利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大力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而且必将对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现,以及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产生重大作用。,全面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一、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二、依法
2、行政的现状与问题 三、全面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一、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一)依法行政的概念 (二)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一)依法行政的概念,依法行政:指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取得、行使权力,并对为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换言之,即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必须依法获得,行政权力的行使也必须受法律的约束,依法接受的各种权力主体的监督。法律就是行政机关(公务员)行使行政权力的行为规范,也是人们对其行为评价、判断的标准和尺度。,(二)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1、合法行政:是指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活动。这是所有行政活动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其他原则都可以理解为这一原
3、则的扩展与延伸,与这一原则相比,其他原则都处于从属、补充的地位。 合法行政原则主要包括法律保留与法律优先两个方面。 第一,法律保留 第二,法律优先,第一,法律保留:是指所有行政活动应当(必须)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进行。 法律保留具体含义: (1)依法只能由法律规定的事项,行政机关除非获得授权,否则不得对此做出任何规定; (2)在没有立法文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况下,行政机关不得做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为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法无授权即禁止。相对人法无禁止及允许。十八大报告明确要求“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
4、坚决防止和纠正。” 第二,法律优先,第二,法律优先或称法律优位,指所有行政活动均不得违背现有法律规定。 法律优先的具体含义: (1)行政机关制定的任何文件、作出的任何决定都必须符合现有法律的规定,不得与其相抵触(抽象、具体行政行为皆如此); (2)对于法律授予的职权,行政机关应当在职权范围内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 (3)对于法律规定的义务与职责,行政机关应当积极有效地履行或执行。,2、合理行政 合理即合乎理性。合理行政指的是所有行政活动,尤其是行政机关根据其裁量权做出的活动,都必须符合理性。法律原则中所讲的合理,指的是符合最基本的、最起码的理性,而不是十全十美的、尽善尽美的理性,即符合一个理智
5、健全的人所应当达到的合理与适当即可。合理行政具体包括几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公平公正对待,即当行政机关面对同等情形、或基本相似的情形时,应当做出同等的、或者相近的处理,不得出现明显的偏差或歧视(不能偏三向四、人情执法); 第二,考虑相关因素 第三,符合适当比例,第二,考虑相关因素,即行政机关在实施其活动时,必须考虑与该事件有关的各种因素(符合立法目的、性质、情节、幅度、正当合理),不得考虑无关因素而影响其决定; 第三,符合比例原则,即行政机关为实现某一行政目标而采取的手段,应当以必要为限度,在可以实现行政目的各种手段中,应当选择对当事人权利影响最小的手段。因此,比例原则也称最小侵害原则(方法与
6、达成的目的不得显失均衡;多种方法均可实现则选择损害最小的方法)。,3、程序正当 程序正当原则 “正义不仅应当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美国著名哲学家、伦理学家约翰罗尔斯在其名著正义论说,这个看得见的方式就是“程序正义”。所谓程序的正义就是对程序施加了道德标准和要求,符合一定的道德标准的程序才能叫做符合程序正义的程序。 第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第二,听取意见。 第三,要遵循回避原则。第四,保证救济权的实现。,第二,听取意见。即在作出行政决定前,要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如果行政机关不注
7、重听取意见,行政决定势必会导致片面和武断,因此,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决定前要有“兼听则明,偏听则暗”的气度和胸怀; 第三,坚持回避原则。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亲属或近亲属、其他关系),应当回避。“任何人都不能当自己案件的法官” ; 第四,保证救济权。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救济权(陈述、听证、复议、诉讼)。,案例:某相对人擅自销毁了帐簿,县国税局根据税收征管法第35条的规定,对其应纳税额进行了核定,在未听取相对人意见的情况下,直接向相对人送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责令该相对人依核定缴纳税款2万元。相对人签收税务处理决定书后认为,税务
8、机关核定税额偏高,并出示了一些相反的证据,对税务机关未听取其异议、未告知其享有听证权,相对人不服提起了行政复议, 税务处理决定书被撤销。 虽然税务机关的核定税额的行为合法,事实清楚的,证据充分,但税务机关在作出决定前未能充分听取纳税人的异议,构成了对纳税人的参与权和知情权的侵犯,又未告知相对人享有听证权,违反了程序正当原则。,4、高效便民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迟到的公平非正义”,是一句非常有名的西方谚语,意思是没能在有效期限得到恢复和补救的正义,让权利人在遥遥无期的等待中接受另一轮的煎熬;即为非正义
9、。正义可以分为实质正义与形式正义。实质正义是指从内容上追求一种结果公正的正义。形式正义是指不考虑结果只追求过程公平的正义。“迟到的正义非正义”是完全正确的,强调被损害的权利必须及时得到救济和补偿,迟到的正义有时也是正义,最关键的是正义不能缺席。,5、诚实守信(信赖保护原则 ) 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 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 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2002年 1月25日0时30分,投资2个亿的“外滩花园”1号楼
10、因违法防洪法起爆后,仅约3秒钟轰然倒塌,有关单位立项、审批应否为其行为负责?开发商应否合理补偿? 答案是肯定的,有必要追究相关审批者的责任。,6、权责统一 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要由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 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 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2009年5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6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了问责规定。 问责规定是对负有一定责任的“党政领导干部问责” 。,问责规定第五条
11、规定了六种问责的情形: 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因工作失职,致使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或本单位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监督不力,在其职责范围内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在行政活动中滥用职权,强令、授意实施违法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其他重大事件的; 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恶化,造成恶劣影响的; 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此外,其他给国家利益
12、、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等失职行为的,也要问责;对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出现的问题,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 问责规定第七条规定,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方式分为: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五种方式。,二、依法行政的现状与问题,依法行政是一场深刻的观念更新和制度变革,必然要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依法行政的成败。当前制约我国依法行政的因素主要有:(一)传统文化的负面影响 (二)行政立法领域的缺陷 (三)行政执法机制体制的弊端 (四)行政执法监督乏力的弊端,(一)传统文化的负面影响,中国
13、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制度、人治社会的遗毒对现代中国开创依法行政局面具有一定的负面效应,影响不可低估。 1、儒家“仁政”思想的负面影响 2、封建特权官本位思想的影响 3、法律工具主义观念的存在,1、儒家“仁政”思想的负面影响 (1)“仁政”造成泛道德主义不利于法制建设 一旦道德代替了法律,势必引起疏于立法的建设,同时,泛道德主义注重人性(善性)完善,不可避免的为人治奠定了基础; (2)“仁政”影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形成 由于传统“仁政”思想的影响,使民众对个人人格的独立缺乏必要的思想准备,在他们的法律意识中最多的还依然是与生俱来的“善”性。 这样势必造成个人人格的不独立,不利于民法的发展,不利于社
14、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形成。 “盼明君、做忠臣”、“人情大于天”、“找市场不如找市长”、“打官司就是打关系”。,(3)社会腐朽文化的消极作用 “我国有几千年封建社会的历史,家长制、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等封建主义影响仍顽固地存在于社会生活中,左右着一些人的思想观念,形成彼此心照不宣并支配行为的潜规则”。 “社会生活中存在浓厚的人情文化,往往将人际关系置于法律制度之上,在熟人社会中,以朋友、同学、同事、老乡等结成的关系圈,以交情为联结纽带,实现利益互助互惠,往往私事公办,公权公款私用”。,2、封建特权官本位思想的消极影响。 这种官本位的观念,反映到依法行政中,就是部分国家行政人员法治意识不强,习惯于以执法者
15、、领导者自居,高高在上,用命令式行政,认为“我就是法”,“权大于法”,依法行政变成了依言行政,依上级领导的意图行政,将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谋私利的工具,将行政行为以自己的意志随心所欲进行;在官本位、封建特权思想的影响下,“官当”的思想演化为“代替”的思想,导致以党纪、政纪代替国法的现象,从而使法治行政必然要面对巨大的障碍。,3、法律工具主义观念的存在。 部分国家行政人员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将法律仅视为一种治人的工具,而不具有法律的目标价值观念。甚至认为,当对自己有利时就拿来适用,对自己不利时就不执行。 在重义务、轻权利观念的影响下,行政法蜕变成了政府实施行政管理的工具,强调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的权
16、力,行政相对人服从管理的义务,依法行政成了依法强制,本来为制约、规范政府权力构建的行政法律制度成了政府管制老百姓的工具。,案例:依法治国的现实误区。 依法治国本身就包含了把行使国家权力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纳入法制化轨道。 依法治国的主体是政权,依法行政的主体是政府,因此关键是依法治“官”、依法治“权”,而不能将其庸俗化。 现实生活中却错误的理解为依法治国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依法治乡、依法治村、依法治企、依法治校,一直到依法治老百姓。 现实中的恶果是黑头不如红头,红头不如笔头,笔头不如口头;小事民主,大事集中;阳光下应敷,月光下办事;不见好处不办事,得了好处乱办事。,贫困县里城管换装真大方
17、,(二)行政立法领域的缺陷,行政立法领域的缺陷使依法行政缺乏良好的法律环境,行政法律规范对行政主体的授权不明确,缺乏充分保障公民权利的条款,没有相应的程序规则规范行政行为,是依法行政难的法律因素。 1、行政立法意图、原则定位存在偏差 2、立法权限不明确 产生立法冲突 3、行政立法程序公开、民主不足 4、行政立法滞后,1、行政立法意图、原则定位存在偏差 第一,行政立法存在不受监督制约的误曲。讲求“本位”的立法思维,推崇“立法万能”观念,重实体轻程序的立法倾向,立法无序和僵化的法律稳定等。 第二,行政立法被当作谋取权力和利益的手段。政府及其部门在立法中过分地注重地方或部门的权力和利益,把应该考虑进
18、来的抛弃在立法之外(人民的意志、诉求、社会发展规律),把不应该考虑的想方设法纳入立法考虑之中(部门利益、富人利益、外国人利益)。 案例:海洋法对企业污染最高罚款20万元,107户渔民起诉4.9个亿天津海事法院先不受理,现在又被驳回;,2、立法权限不明确产生立法冲突。 由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各自所包括的内容,立法法本身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尤其是地方性法规与规章的界限不清,在某些立法事项上产生争执,且难以协调,导致立法“打架”、立法“顶牛”的现象时有出现,破坏了法制统一与法律权威,给行政执法造成混乱。 案例:23次“民告官”。事情得从2002年8月31日说起。南通市某小区一楼住户李先生(化
19、名),对自家房子进行了部分改装(承重墙上开门、挖槽埋水管、锯掉4对8根钢筋、),这让楼上的王先生很是不安。为此花了5年时间,锲而不舍地告了23状。其中,13次告建设局(含2次告建设工程质监站,2次行政复议),2次告房管局(含行政复议),4次告市政府,4次告规划局(含2次行政复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存在冲突。 法院先判决认为适格的被告是南通市建设局,后认为市房管局 。2004年8月12日,王对房管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对“改变承重结构行为”的处理应为建设主管部门之职责;“将厨房间北立面窗户改为门”的行为管理单位
20、应为规划部门;至于“落水管改为下水道”的行为应由房产主管部门处理。 2005年12月27日,南通中院的判决认为,王所诉属信访范畴,应由有关部门处理,法院不予受理。2006年12月,江苏省高院发回裁定依旧。,3、行政立法程序公开、民主参与不足 第一,行政机关在自身决策时听取意见的渠道和方式不够充分和完善,反映民意尚未实现法律化、制度化、经常化、程序化。 第二,立法听证制度不够完善。 (1)立法听证并没有设定听证范围及程序等制度性安排。 (2)听证会的结果对立法的影响并无强制性规定,民众参与积极性低。,4、行政立法滞后 在行政立法中不同程度地带有计划经济体制的痕迹,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企、政社政事
21、分开的原则体现不够,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行政立法的滞后严重影响了法的实施效果和作用的发挥,增加了执法和司法的难度,为执法和司法部门适用法律错误提供了立法上的可能,因而成为执法和司法混乱的源头。 在高新技术产业、金融证券业、房地产业等新兴领域和行政管理交叉领域的行政执法中比较突出,给执法工作造成很大困难,使得行政执法难以保持连贯性和一致性。 例如,原国家土地管理局与建设部在房地产领域制定的规范就存在许多冲突。,立法法第83条确立了“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和“新的规定优于旧的规定”两个规则;但如果新的规定是一般规定,旧的规定是特别规定,这时仅依靠适用规则就无法决定所适用的法律规
22、范,而必须依靠裁决机制来解决。立法法对法律规范冲突的裁决机制作了如下规定: 第一, 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第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第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第四,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三)现行行政执法机制体制的弊端,当前我国行
23、政执法存在的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都可以从行政执法的财政保障机制和行政执法体制上找到原因,有些体制性的缺陷甚至已成为不当行政、违法行政的直接诱因。 1、财政缺乏保障机制 2、行政执法体制不顺 3、当前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1、财政缺乏保障机制 现行分级负担的财政体制使得一些基层行政机关、贫困地区以及“清水衙门”难以为续。 第一,一些地方和部门所需办公经费甚至连执法人员的工资都不能保证,不足部分主要靠返还的罚没款补充或“创收”解决。 第二,一些单位把罚款多少作为衡量每个单位和每个执法人员执法好坏的主要标准,执法队伍内部为争利彼此发生矛盾,有的坐支甚至私分罚款,实施罚款没有客观标准,讨
24、价还价。 这种情况下,执法者“必须得挣饭钱、挣经费”,从而形成了违法养执法、执法与违法相互依存、恶性循环的黑色“执法产业”。经济利益与行政执法的联系,必然导致权力寻租。,2、行政执法体制不顺 目前行政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普遍存在着职责不清、相互冲突、交叉重叠等现象,法律规定上的先天不足、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权限冲突使行政主体依法行政变成了依法打架,对依法行政产生了不少负面影响,严重制约和妨碍了行政主体在职权范围内依法行政的进程。 第一,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对同一问题的行政主管机关不一致,职能分工不统一,是造成职权冲突的法律原因。由于我国实行多级立法体制,而且立法法对地方和部门的立法权限和程
25、序没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势必造成各立法主体在制定行政法律规范时各自为政,缺乏协调,其结果是对同一个问题不同的法律规范作出不同的规定; 第二,没有严密的组织法规范。第三,行政机关“争权夺利”是职权冲突重要的主观原因。,第二,没有严密的组织法规范。行政机关职能部门的设置权在行政机关,随需要而定,导致行使法定职权的行政主体不明确;比如食品监督管理局各部门之间、国地税之间。 第三,行政机关“争权夺利”是职权冲突的主观原因。目前,在行政执法中造成大量的权限冲突的原因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行政执法人员的心态错误,“争权夺利”,有利争着干,无利都不干。以利益决定对法律、法规的态度,对自己有利的,如收费权、处罚
26、权、审批权、发证权,都争着管;对自己无利可图的,则相互推诿。,3、当前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改革开放三十年多来,我国行政执法从总体上看取得了很大成绩和进步,促进了经济与社会发展;但是,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滥用职权等现象至今仍程度不同地在许多地方存在,而且近年来在社会转型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新的矛盾和问题,亟需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有: (1)治民不治官的陋习 ( 2)执法主体不合格的问题 ( 3)执法不严、不作为的问题 ( 4)轻视程序的问题 (5 )野蛮执法、滥用职权的问题 ( 6)执法不公、以权谋私的问题 ( 7)执法队伍、手段和经验不适应的问题 ( 8)地方
27、保护主义作祟的问题,“官当制度”就是官吏犯罪后可以以官品爵位折抵刑罚的制度,是封建司法特权原则在法律上的具体体现。起源于春秋战国、基本成型于秦汉时期 。 现 “官当制度”现象到处可见: 老百姓在街上卖馒头、啥泡尿、吐口痰有人管,当官的开妓院没人管; 政府想干什么干什么,公民干什么都要批准。 盗窃起刑点500元;贪污最起点5000元。呼吁取消贪污罪的死刑。,(1)治民不治官的陋习,(2)执法主体不合格的问题。 这在治安管理、卫生监督等方面特别突出,表现为随意委托、聘用不合格组织和人员实施行政执法等等。在机构改革和调整之后,某些不再承担行政职能和未得到授权的组织仍变相实施检查、处罚等执法行为,亦属
28、此类问题。 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备案统计制度。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对取得执法资格、持有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委托执法证件人员按市法制办制发的基本情况登记表进行登记造册,并报市法制办备案。 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资格实行年检制。 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实行培训、审核制度。 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的审核确认工作。,(3)执法不严、不作为的问题,执法者对相对人的违法行为视而不见、不敢管理、处理过轻或简单地以罚款了事,以及执法者对相对人寻求权益保障的要求应作为而不作为,随意放弃职责等等。 在房地产业、环境保护和社会保障领域中此类问题特别
29、突出。 还存在某些行政机关对于适用含义模糊和有争议的规章条款拒绝履行职责加以解释,致使相对人无所适从的现象。,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城建综合开发办公室原主任乔志东由3名情妇出面向老板们索贿。,美国全方位遏制中国,( 4)不依程序执法、随意性大的问题,我国行政法制中长期“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特别突出。在交通违章处罚、食品卫生处罚、城市规划、工商管理、客运管理、生产安全管理执法中,随意性大的问题特别突出。,山西省蒲县煤炭局原党总支书记郝鹏俊 2010年,他创下山西焦煤领域反腐第一案,他利用职权开办煤矿的违法违纪资金1.2亿元以及用非法收入,在北京、海南、临汾等地购置的36处房产。当地人编民谣讽刺“煤
30、官跌倒,蒲县吃饱”。,“一身”是假,“卑鄙是高尚者的通行证,高尚是卑鄙者的墓志铭。”正直良善的人被逼着说假话、疯话方能苟全性命,倘若一根筋到底,比干丞相被剖心了,岳武穆被砍头了,方孝孺被灭族了,都是很好的“榜样”;在“官本位”“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成为社会通则的风气中,除非你离群索居自我禁锢,不然欲有所为就难免要做陪笑脸、装矮子乃至于“随行就市”自污人格的事。而有了权有了钱,“英雄不问出身”,卑鄙龌龊的家伙不仅死后可以获得天花乱坠的墓志铭,更有现代化的传记“流芳百世”呢!,共青团石家庄市委原副书记、石家庄市政协原常委王亚丽的身份、年龄、履历、档案均涉嫌造假,被称作“一身是假”的她,
31、却一路过关斩将,从一名普通的农村女子,一步步升迁至团市委副书记。,(5)野蛮执法、滥用职权的问题,这也是目前比较普遍存在,严重影响政府与人民群众关系的问题。 案例:2003年3月17日晚上,任职于广州某公司的湖北青年孙志刚在前往网吧的路上,因缺少暂住证,被警察送至广州市“三无”人员(即无身份证、无暂居证、无用工证明的外来人员)收容遣送中转站收容。在这里,孙志刚受到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收容人员的野蛮殴打,于3月20日死于这家收容人员救治站。这一新闻事件被称为“孙志刚事件”。,案例: 准备上访罪 是禽兽发明的! 11月7日,湖南省永州市农民唐封银被关进拘留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说法是,唐封银夫妇“准备上
32、访,其行为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南方网11月10日) 唐封银不是第一个因为要上访而被拘留的公民。山东新泰官方将上访者关进精神病院,江苏盱眙县桂五镇农民上访,镇政府逼他们各交300元钱“信访保证金”,陕西省富平县两名上访农民被警察押着在广场上接受“公开处理”,而江西万载县委书记陈晓平更是在公开场合宣称,凡是到北京非正常上访的,第一次训诫谈话并罚款;第二次拘留;第三次劳教。法律,在百姓眼里是法;在地方党政公检法眼里,连个妓女也不如。 郭一平先生说:近年来,谁违法最多?是地方政府,地方党委,是地方公检法违法最多。他们违法了,但你老百姓不能上访。让老百姓选官吧,别让上级禽兽任命下级禽兽了。官不由民选
33、,官为啥把老百姓当人看?,(6)执法不公、以权谋私的问题 在中央三令五申坚决整顿“三乱”的背景下,某些行政执法部门便改换方式,凭借手中行政权力强行向行政相对人大量“划”款“借”物或收取保证金、押金,并长期占用不退还、不付利息;又如某些行政执法部门以各种借口将确认、盖章、验照、答询等许多本职工作,冠冕堂皇地变成有偿服务项目,并强迫行政相对人接受其有偿服务(不仅仅是收取一定的规费)等等。,招人送货者,确实是他们安排的贩毒人员,武汉司机黄恩安称,8月11日,一“街坊”称其亲戚突发重病,求他将人接到武汉治疗,他出于善意答应了下来,约定报酬为一条烟。刚到鄂州,他就被一群执法人员包围,罚款6000元。黄恩
34、安怀疑遭到钓鱼式执法,认为其中存在串通勾结。(武汉晚报9月24日报道),漫画也是生产力,“靠工资现在仍然买不起房!”,九三学社拟提案遏制公款吃喝,湘潭公开领导联系方式半天即删除,“某”“A”为被点名企业遮羞,(7)执法队伍、手段和经验不适应客观要求的问题 执法队伍力量薄弱,执法机关设备技术落后,与社会管理需求不相适应等等,这是目前许多行政执法领域普遍存在的问题。在我国计算机产业、金融证券业和城市流动人口管理,以及国有资产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行政管理需求陡增的领域,行政执法者的知识、经验不足和手段落后的问题尤为突出。,(8)地方保护主义作祟的问题,在水利、环保、工商等行政领域特别突出,跨地区执法
35、尤为困难的问题。例如,在黄河、长江大水系都存在上游污染下游受害、上游滥伐下游遭殃的问题,由于上游的污染大户、砍伐大户往往是当地重点企业、财税大户(有些就是制假贩假)或困难企业而受到地方重点“保护”,所以下游环保、水利部门跨行政区域执法往往受阻,执法协调非常困难(河南设立企业清静日)。 质检总局官员:地方保护主义成假冒伪劣保护伞。使“外来品”自觉“退避三舍”,,抽什么烟、抽多少、完不成任务怎么处理湖北省公安县政府竟出台“红头文件”,对这些问题作“明文规定”。,(四)当前行政执法监督乏力的弊端,从执法监督环节来看,主要原因在于: 1、执法监督体制不尽合理。主要表现为:不少监督部门缺乏应有的独立性,
36、地位偏低、权力不足、权威性差;一些监督部门职能重复、交叉过多,监督权责关系未理顺;监督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对行政执法部门尚未形成应有的监督合力等等。 2、执法监督制度不够健全 3、监督不力 惩处不严 4、权力机关和司法监督缺位 5、社会监督 民主监督力度不够,要表现为:一些地区、部门的监督工作尚未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对于执法者的腐败渎职行为往往靠搞运动式的突击检查来“紧急救火”,追求轰动效应,但过后依然如故;未普遍建立并认真实行监督责任制,面对执法违法行为时难免出现相互推诿、无人查究的现象等等。 河南省煤炭安全监察局、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局长 “多项”全能的李九成,运用30多
37、种贪贿手段收受、索取现金、干股51次,共计1912.87万元人民币、1万美元、3万英镑,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依法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执法监督制度不够健全,3、监督不力 惩处不严 这主要表现为: 第一,一些执法监督部门力量薄弱,心有余而力不足,造成许多空档;执法监督手段单一,效果差; 第二,执法监督工作中的形式主义严重,一些执法监督部门热衷于做表面文章应付上级机关检查和取悦于领导; 第三,在执法监督检查中习惯于搞“既往不究、下不为例、亲疏有别”,此种做法往往成为一些执法犯法、滥用职权、贪赃枉法者的避风港和保护伞; 第四,某些执法监督案件由于惩罚过轻,非但没能产生震慑作用,反而
38、强化了一些行政执法人员那种“作检查难过一阵子,捞到钱舒服一辈子”,“趁环境宽松捞上一把”的错误心理等等。,4、社会监督、民主监督的力度不够,这主要表现为: 第一,由于实用主义作祟,在实践中群众监督难以受到重视,因而逐渐丧失民主监督的积极性; 第二,权力机关经常性执法监督少,手段单一;决定多落实少;报告工作的机关接受质询只答皮毛,不答实质;怕麻烦、怕惹人、怕越位,出手少。 第三,检察机关因为没有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库、公益诉讼等制度保障,难以发挥对违法损害国家、公司、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人追究法律责任的监督职能。,第四,法院监督趋于弱化比如行政拆迁不受理,起诉政府不受理,政府败诉不执行,涉及信访不依法
39、,追求调解伤原告。 第五,信访监督没有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机制。春风行动鼓励信访。 第六,政协监督没权威、无人听。 第七,舆论监督的独立性不够,相应的安全保障不够,对重大监督案件往往只能避重就轻地作滞后报道;社会组织的监督分散和乏力且监督渠道有限等等。,三、全面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依法执政是我们党执政方式的重要创新,依法行政是党的执政方式在政府管理方式中的体现,是政府正确行使行政权力的基本准则与管理创新。现就如何全面推进我国依法行政进程提出以下对策与建议: (一)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二)加强行政立法,健全行政法制; (三)调整和规范政府结构、权限,完善财政保障机制;
40、(四)完善监督机制、规范行政执法,(一)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内在要求的一系列观念、信念、理想和价值的集合体,是指导和调整社会主义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方针和原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法治建设上的体现。是克服违法行为的前提条件。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1、依法治国的理念 2、执法为民的理念 3、公平正义的理念 4、服务大局的理念 5、坚持党的领导的理念,1、依法治国的理念 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要求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必须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切实
41、增强法制观念,坚持严格执法,模范遵守法律,自觉接受监督,时时处处注意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 第一,公民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二,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三,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 依法办事是关键 另外,“法律必须被信仰,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这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 第一,必须维护宪法权威; 第二,必须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第三,必须树立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的公信力(治官治权)。 依法办事是关键。这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依法行政最有效地
42、检测标准就是行政执法的质量,而行政执法中最为敏感的问题就是行政执法过程中法的服从、敬畏。 同时“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法治”所要求的是人们对法律的一种神圣的情感,一种在忠诚与信仰土壤中生成的归属感和依恋感,一种由此激发出的对法律的依赖、尊敬和崇尚,并愿意为之而献身的精神。 案例:苏格拉底以死捍卫法律的尊严,从容就义。,2、执法为民的理念,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各项政法工作中真正做到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法行政理念的基本
43、点在于深化、固化服务意识,明确权利来自人民的授权,政府将努力建设成为一个服务型的政府,行政公务人员也将以公仆意识服务于人民。 2011年7月1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发表讲话时曾指出,只有我们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只有我们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我们当亲人。,总书记情为民所系,2011年4月15日至1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海南考察工作。这是胡锦涛在海口市龙泉镇五一万亩田洋向村民刘江丽询问她家去年洪灾损失和今年种菜收益情况。“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就业、腐败、转基因、国家主权与安全)。,现代政府是有限、责任、服务政府,现代政府是有限政府而非全能政府,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的作用是全方位的,政府管了许多不该管的、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作用和权力的行使应当是有限的,应有所为、有所不为。在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中,一个关键的问题就是要适当限制行政权力。 行政机关及其行政公务人员充分运用间接的、动态的和事后监督管理等手段,对经济和社会事务实施管理。凡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自主解决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调节的,行业组织、中介机构通过自律或事后监督管理能够解决的事项,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行政机关不得通过行政管理去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