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表1工程变更洽商记录单工 程 变 更 洽 商 记 录 资料编号 06-04-C2-004表 C2-4工程名称 巴音浩日娲(北京店)改扩建工程(锅炉房工程) 专业名称 建筑电气提出单位名称 内蒙古巴音浩日娲名族餐饮文化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2年3月15日内容摘要 增加有限电视系统及弱电进户设备序号 图 号 洽 商 内 容1 应建设单位要求,锅炉房增设有线电视系统;增加综合和布线进户设备及线缆。签字栏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1.本表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2.涉及图纸修改的必须注明应修改图纸的图号。3.不可将不同专业的工程洽商办理在同一份洽商上。
2、4.“专业名称”栏按专业填写,如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等。说明:洽商提出后,由施工单位填写本表,并填写并注明原图纸号,有关单位会签并保存一份。须有建设单位工程负责人签认方能实施。附表2:变更、洽商工程量确认单变更或洽商工程量确认单编号 001变更洽商编号 06-04-C2-001工程名称 巴音浩日娲(北京店)改扩建工程(锅炉房工程) 日 期 2012年3月15日记录内容:有线电视放大器:1台有线电视用户终端盒:7个网络交换机:1台光纤收发器:1套分支器:4个110配线架:1个光纤终端盒:2个光纤跳线:4根JDG20钢管:79米光纤:50米电视主线SYWV75-5: 50米电视线SYWV75-5: 260米电话主线:50米签字栏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说明:1.建设单位现场工程师、成本人员工程师须共同签署。2.该确认单的编号分项目从001开始按顺序编写,不得断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