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 号 : 200806011076山 东 省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毕 业 生就 业 推 荐 表姓 名 xxx学 校 山 东 轻 工 业 学 院专 业 生 物 技 术 08级 2 班毕 业 时 间 2012 年 7 月山东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制山东轻工业学院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翻印姓 名 XXX 性 别 男 出 生 年 月 1989 12.17 贴照片处民 族 汉 健 康 状 况 良 好 政 治 面 貌 预 备 党 员家 庭 地 址 江 苏 省 盐 城 东 台 市 时 堰 镇 后 港 社 区 港 西 村 三 组学 制 4 学 历 本 科 学 位 学 士 培 养 方 式外 语 种 类
2、及 程 度 英 语 四 级 特 长 及 爱 好 体 育 运 动 、 音 乐研 究 生 研 究 方 向及 毕 业 论 文 题 目 无曾 任 社 会 职 务 无奖 惩 情 况 2010年 -2011年 校 级 素 质 奖 学 金所学主要科目及成绩 科 目 成 绩 科 目 成 绩 科 目 成 绩大 学 英 语 88 马 克 思 主 义 哲 学 87 蛋 白 质 分 子 基础 80大 学 物 理 78 高 等 数 学 75 微 生 物 80 . . ( 加 盖 学 院 行 政 公 章 及 山 东 轻 工 业 学 院 学 习 成 绩 专 用 章 )个人择业意愿 我 期 望 从 事 市 场 类 职 业 。
3、 毕 业 生 签 名 XXX 2011年 10月 15日院 ( 系 、 所 )对 学 生 的综 合 评 价 该 生 在 政 治 上思 想 上 .学 习 上 .生 活 上 签 章2011年 10 月 16 日学 校 主 管部 门 意 见 同 意 推 荐 签 章2011年 10 月 日学 校 联 系 人 xxx( 学 院 就 业 辅 导 员 ) 联 系 电 话 0531-8963xxxx(办 公 电 话 )毕 业 生 个 人 通 讯 地 址 济 南 市 长 清 区 大 学 路 3501号 山 东 轻 工 业 学 院 xx学 院 xx级 xx专 业 xx班 山 东 省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毕 业
4、 生 就 业 推 荐 表 的 使 用 说 明根 据 山 东 省 毕 业 生 就 业 主 管 部 门 关 于 加 强 山 东 省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推 荐 表 ( 以 下 简 称 就 业 推 荐 表 ) 管 理 的 有 关 规 定 , 现 对 我 校 毕 业 生 使 用 就 业 推 荐 表 作 如 下 几 点 说 明 :1、 持 此 就 业 推 荐 表 的 是 经 山 东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生 源 资 格 审 核 合 格 , 具 有 派 遣资 格 的 应 届 毕 业 生 。2、 毕 业 生 就 业 推 荐 表 每 个 学 生 只 有 一 份 。
5、 毕 业 生 在 求 职 时 , 用 推 荐 表 的 复 印 件 , 与 用人 正 式 签 约 时 使 用 推 荐 表 原 件 。 就 业 推 荐 表 如 果 丢 失 或 损 坏 , 毕 业 生 必 须 填 写 出 书 面 申 请 ,到 学 生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办 理 补 办 手 续 。3、 毕 业 生 必 须 如 实 准 确 的 填 写 就 业 推 荐 表 的 有 关 内 容 , 不 得 涂 改 。4、 就 业 推 荐 表 以 班 级 为 单 位 经 所 在 学 院 、 教 务 处 盖 章 后 , 最 后 到 学 生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填写 “ 学 校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6、” 并 盖 章 。5、 具 体 填 写 说 明 :( 1) 请 统 一 使 用 一 寸 彩 色 照 片 ;( 2) “ 学 制 ” 请 按 实 际 情 况 填 写 两 年 、 三 年 或 四 年 ;( 3) “ 学 历 ” 请 按 自 身 实 际 情 况 填 写 专 科 、 本 科 或 者 研 究 生 ;( 4) “ 学 位 ” 请 按 自 身 实 际 情 况 填 写 学 士 或 硕 士 , 专 科 毕 业 生 无 须 填 写 ;( 5) “ 培 养 方 式 ” 一 栏 , 本 专 科 生 请 填 写 “ 非 定 向 ” , 研 究 生 请 按 自 身 实 际 情 况 填 写 “ 统招 ” 或
7、 者 “ 委 培 ” ;( 6) “ 研 究 生 研 究 方 向 及 毕 业 论 文 题 目 ” 一 栏 本 专 科 生 无 须 填 写 ;( 7) 成 绩 部 分 由 学 生 根 据 实 际 学 习 情 况 自 行 填 写 , 先 以 班 级 为 单 位 加 盖 学 院 行 政 公 章 ,再 到 教 务 处 学 籍 科 加 盖 “ 山 东 轻 工 业 学 院 学 习 成 绩 专 用 章 ” ;( 8) “ 个 人 择 业 意 愿 ” 部 分 可 以 根 据 自 身 情 况 填 写 ;( 9) “ 院 系 对 学 生 的 综 合 评 价 ” 由 所 在 学 院 党 委 统 一 填 写 , 并 加 盖 党 委 公 章 ;( 10) “ 学 校 联 系 人 及 电 话 ” 一 栏 , 应 填 写 所 在 学 院 团 委 负 责 就 业 工 作 辅 导 员 的 姓 名 及联 系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