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 石 方 运 输 劳 务 合 同土 石 方 运 输 劳 务 合 同协议书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土石方运输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承包义务范围承包范围: 场地平整工程土石方运输(按指定地点弃土)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 (按日历天计) 。四、结算方式:按完成工程数量 50%为最初结算,按每个月一次结帐。五、合同价款以工程量为核价基数按单方报价: 4.8 元/m3
2、 计费) 。其他费用,甲方一概不支付。金额(大写): 肆元捌角 (人民币)六、相关要求1、乙方自行处理运输过程中带来的修理问题。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作习时间上下班,不得罢工、矿工、早退等。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5、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伤亡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6、在运输过程中,交警检查车辆,由甲方处理扣车问题。7、生活上驾驶员跟甲方一起合伙,每人每天扣 20 元作为生活费。七、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九、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14 年 月 日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订产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