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转让合同甲方: 身份证号:乙方: 身份证号:根据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避免今后出现产权、所有权、使用权等纠纷,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一致协议:一、甲方自愿将名下峡谷村大山组安置区内政府划拨的 60 平方米宅基地转让出售给乙方。总价为贰拾伍万元整,(小写:250000.00 元) ,合同签订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二、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违反本协议,如以任何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宅基地建房,乙方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违约金壹佰万元整(小写:1000000.00元) 。三、如果宗地发生其它纠纷,(甲方自身原因所致)由甲方协调解决并负责处理,如解决或处理不了,甲方必须退还乙方所有款项。甲方还应支付给乙方违约金壹佰万元整(小写:1000000.00)补充协议:1、今后甲方及家属和后代永世不得后悔,不得以任何理由与乙方提出该宅基地的产权、所有权、使用权纠纷,若甲方单方面发生产权、所有权、使用权等纠纷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部赔偿。除违约金外,宅基地上所有建筑物甲方必须以违约时市场最高商品房价的 3 倍按房屋建筑平方赔付给乙方。2、 今后该宅基地如被国家征用或再次转让及他人置换,甲方必须无条件出面协助乙方办理相关事宜,乙方因该宅基地所获的所有赔偿与甲方无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后立即生效。甲方: 乙方:见证人: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