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清雪合同书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由乙方在本合同规定期间内负责甲方的清雪任务,清雪达到甲方要求标准,甲方付给乙方人民币伍佰元清雪劳务费。具体事宜如下: 1、扫雪任务期:2016 年 10 月 20 至 2017 年 5 月 1 日 2、扫雪任务区域:乙方负责分担区域。 3、清雪工具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提供清雪工具。 4、清扫标准:合同期间凡下雪必须去清扫,小雪、中雪当天完成任务,大雪二天完成任务,扫雪区的路面必须干净,露出水泥地面,积雪一律清到道牙后边。 5、付款方式:清雪劳务费在 2017 年 3 月 1 日付清。 6、责任承担:扫雪区路面必须干净,若第一次下雪乙方清扫不及时、不得力、不符合检查标准,扣除总劳务费的 20%;若第二次下雪仍没有清理干净,扣作总劳务费的 50%;若屡次清雪不彻底,经甲方检查不合格,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劳务费。7、在清雪过程中,乙方在不遵守各项安全规定的前提下,发生不可预测的事故和经济损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责赔偿。 8、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补充有效。 本合同共 2 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日期: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