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例 2】2007 年 8 月 20 日,甲公司就自己不能支付到期债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于 2007 年 9 月 1 日裁定受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同时指定某会计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对甲公司的资产、负债进行了清理,有关清理情况如下:(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甲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5600 万元(全部财产的变现价值) 。其中,全部厂房变现价值520 万元,办公楼变现价值为 650 万元;全部机器设备变现价值 480 万元。(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负债总额为 11000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的情况为:应付职工工资 180 万元,未交税金 220 万元;短
2、期借款 900 万元。其中,2007 年 3 月 5 日,以甲公司全部厂房作抵押,向中国工商银行贷款 500 万元;2007年 6 月 1 日,以全部机器设备作抵押,向中国建设银行贷款 400 万元。应付账款 640 万元,其中包括但不限于:(A)应付乙公司到期货款 380 万元。乙公司经多次催要无效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7 年 8 月 10 日,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甲公司支付乙公司欠款及违约金和赔偿金等共计 400 万元。乙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对甲公司办公楼予以查封。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申请时,此判决尚未执行。(B)应付丙公司 2005 年 9 月 18 日到期货款 180 万元,
3、2006 年 8 月 18 日应丙公司的要求,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担保合同,担保合同约定:以甲公司全部机器设备作抵押,若 2007 年 8 月 18 日前甲公司仍不能支付丙公司180 万元的货款,则以甲公司机器设备变卖受偿。(C)应付丁公司 2007 年 8 月 1 日到期货款 200 万元。(3)2006 年 7 月,甲公司为逃避债务而隐匿 230 万元的财产(4)2007 年 6 月,甲公司已经知道自己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即将破产,仍向债权人戊公司清偿了 90 万元。(5)甲公司的股东用于出资的房产在出资时作价 600 万元,而当时的实际价值仅为 520 万元。(6)人民法院的诉讼费用
4、30 万元,管理人报酬 20 万元,为继续营业而支付的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 150 万元。经查:甲公司用于抵押的厂房、机器设备于合同签订的当天全部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在不考虑债权利息的情况下,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人民法院查封的甲公司的办公楼可否用于偿还所欠乙公司的货款?并说明理由。【答案】人民法院查封的甲公司的办公楼不能用于偿还所欠乙公司的货款。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在本题中,保全措施解除后,办公楼应计入破产财产,债权人乙公司可以申报 400 万元的破产债权。(2)哪些属于破产费用?哪些属于共益债务?【答
5、案】人民法院的诉讼费用 30 万元、管理人报酬 20 万元属于破产费用,合计 50 万元;为继续营业而支付的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 150 万元属于共益债务。(3)对于甲公司向丙公司设定的抵押担保,管理人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并说明理由。【答案】管理人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 1 年内,债务人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在本题中,甲公司向丙公司设定抵押担保的时间超过了 1 年。(4)对于甲公司隐匿 230 万元财产的行为,管理人是否有权追回?并说明理由。根据刑法的规定,其直接责任人员应承担何种刑事责任?【答案】管理人有权
6、追回。根据规定,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其行为无效,管理人有权追回。根据刑法的规定,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2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金。(5)对于甲公司向其债权人戊公司清偿债务的行为,管理人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并说明理由。【答案】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 6 个月内,债务人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6)甲公司的股东出资不实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答案】破产管理人应
7、当要求该股东补缴出资额 80 万元。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7)甲公司的破产财产额是多少?并说明如何分配?【答案】甲公司的破产财产额为 6000 万元(56002309080) 。清偿顺序如下:清偿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将 520 万元的厂房拍卖价款向中国工商银行清偿 500 万元;480 万元的机器设备拍卖价款先清偿丙公司 180 万元,其余的 300 万元清偿中国建设银行(不足的 100 万元申报普通破产债权)支付破产费用 50 万元、共益债务 150 万元支付职工工资 180 万元支付税款 220 万元剩余的 4420 万元支付普通破产债权 9710 万元(1100050048018022090)(8)普通破产债权的分配率是多少?丁公司可分配的财产具体数额为多少?并列出计算过程(金额保留至元) 。【答案】普通破产债权的分配率是 44209710=45.52%。 45.52%20091.04 万元丁公司可以分配的财产为 91.04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