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 录目录 .1第一章 总则 .2第二章 土地使用 规划 .3第三章 综合交通规划 10第四章 绿地广场与景观规划 12第五章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13第六章 城市设计指引 14第七章 地下空间规划 .15第八章 低碳生态规划 .16第九章 公用设施规划 17第十章 环 境保护与综合防灾规划 20第十一章 五线规划控制要求 22第十二章 基本控制单元控制规划 23第十三章 地块控制规划 24第十四章 附则 25盐城市建军路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2第一章 总则 第 1.1 条 规划目的随着江苏沿海开发和长三角一体化战略的实施,盐城市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城市规模由大城市向特大城市迈进,城市中心功能将得
2、到极大提升。目前, 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 年) 正在修编,为进一步定位城市中心区的功能、优化老城区用地布局和合理配置相关设施,特修编盐城市建军路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 (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 1.2 条 规划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3、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4、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50137-2011)5、 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 (2012 年修订)6、 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 7、 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 (在编)8、国家、省、市其他相关技术管理规定第 1.3 条 规
3、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建军路组团:位于盐城市老城区,东至小洋河、西至串场河、南至小洋河、串场河、蟒蛇河,北至新洋港、越河,规划面积约 434 公顷。第 1.4 条 适用范围盐城市建军路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是该片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指导性文件,规划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团体和个人,均应执行本规划。本规划文本与图则适用于建军路组团的各个管理单元和地块的土地使用和规划管理。其中,根据总体规划特色分区控制引导中的瓢城地区及老城生活区范围划分,规划范围内黄海路、小洋河、串场河包围区域属旧城区,面积约 2.9 平方公里。第 1.5 条 规划原则(1)延续性原则(2)可操作性原则(3)统筹性原则(4)
4、生态性原则(5)弹性原则第 1.6 条 规划理念(1)构建完善的城市系统:整合用地与功能、优化空间形象以及城市肌理、形成功能明确、结构清晰、层级有序的完善系统。(2)创造鲜明的城市特色:整合城市景观与环境、彰显地方特色,发扬地区历史资源,传承历史文脉,构建拥有良好文化底蕴的城市空间特色。 (3)塑造宜人的公共空间:将以人为本的观念落实到具体空间,从市民的实际使用需求出发,创造亲切舒适的人性化城市空间。(4)和谐共生的城市环境:以优良的绿化系统提升城市的整体环境品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互利互补的整体环境结构。(5)发扬优秀的历史文化:保留瓢城、泰山庙、陆公祠等优秀的历史文化资源,把优秀的历史
5、文化资源抢保下来、传承下去。第 1.7 条 发展目标规划应该充分发挥地块的区位、交通和景观优势,建设其为总体上布局合理,各种用地划分明确,空间层次丰富,交通便利环境宜人的城市综合发展区。通过土地市场化运作,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创造良好的居住空间环境,为居民提供一个舒适的生活场所。规划按照共生城市的理念,融历史文化与水、城、林之间,打造一个居住、商业、历史文化与生态等多元复合的城市综合发展区;一个水绿相间,商业发达,配套齐全的活力片区。打造其成为盐城城市融旧创新的文化峰谷、低碳人居的百河之城、百桥之城。其中中心城区规划目标包括疏解居住人口,优化用地构成,强化公共系统,突出服务全城。第 1.8 条
6、功能定位盐城市老城商业中心,是活力商业商务综合承载区 ,都市老城休闲游憩磁核区 ,魅力盐城绿色人文窗口区 ,旧城更新转型改造示范区 。居住与就业平衡的综合性片区,人居环境和谐共生的老城中心区。第 1.9 条 人口规模规划人口容量为 9.2 万人。第 1.10 条 规划强制性内容(1)管理单元和地块的土地主要用途;(2)管理单元和地块的建设总量;(3)对特定管理单元和地块的建设高度;(4)管理单元和地块的绿地率、公共绿地面积;(5)管理单元地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的规定;文本中以“下划线”字体表示本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不得随意调整,变更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应按照相应变更程
7、序进行。盐城市建军路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3第二章 土地使用规划第 2.1 条 空间结构规划形成“一河一瓢、一区一带、一横两纵、一环三点”的空间结构。一河一瓢:一条绿意盎然的串场河生态廊道,一座文化底蕴浓郁的瓢城遗廓;一区一带:一片更新复兴的老城中心区,一个集聚发展的公共设施条带; 一横两纵:建军路空间复合轴,人民路、解放路的功能空间轴; 一环三点:新洋港-串场河-小洋河围合而成的水绿环,三个特色空间节点。第 2.2 条 功能布局规划形成“三轴、两环、四个功能服务组团”的布局。 (1) “三轴”承担老城的公共服务设施功能需求 沿建军路商业服务轴线:以建军路为主的城市商业服务发展轴,道路两侧主要
8、分布城市中心商业、城市休闲娱乐设施、历史文化旅游服务等功能。 沿解放路文化休闲服务轴:连接老城片区与其他中心区的重要交通干道,同时作为城市生活服务重要条带。 沿人民路公共设施轴:道路两侧主要分布沿街商业。 (2) “两环”承担城市公共活动组织的空间需求 瓢城老城墙遗址控制线:盐城老城中心的重要文化遗址。 滨河休闲服务带:沿串场河、越河、蟒蛇河、新洋港分别控制不同宽度的城市绿带,并用城市道路打通,增加滨河开放性,更好的服务城市居民。 (3) “四个功能片区” 先锋岛旅游休闲片区、毓龙路教育文化片区、商业商务核心片区、迎宾公园娱乐休闲片区。第 2.3 条 整体性控制1、土地利用控制规划总用地约 4
9、.34 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 4.06 平方公里,人口容量约为 9.2 万人。盐城市建军路组团片区土地利用主要为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等,详见“规划用地计算表 ”。表 1:建军路组团规划用地汇总表类别代号序号大类 中类 小类 类别名称面积(公顷) 占建设用地比重()R21 二类居住用地 99.52 24.50%R22 二类居住服务设施用地 0.78 0.19%R2Rax 幼托用地 2.35 0.58%RRB RB 商住混合用地 66.71 16.42%1居住用地 合计 169.36 41.69%A1 行政办公用地 3.48 0.86%A2 A22 文化活动设
10、施用地 2.17 0.53%A32 中等专业学校用地 1.48 0.36%A33 中小学用地 29.54 7.27%A3A35 科研用地 0.38 0.09%A4 A41 体育场馆用地 0.29 0.07%A5 A51 医院用地 8.29 2.04%A7 文物古迹用地 1.60 0.39%AA9 宗教设施用地 2.03 0.50%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合计 49.26 12.12%商业设施用地 16.49 4.06%B11 零售商业用地 1.84 0.45%B12 批发市场用地 0.23 0.06%B13 餐饮用地 0.79 0.19%B1B14 旅馆用地 1.76 0.43%商务设施用地
11、 9.09 2.24%B21 金融保险用地 2.90 0.71%B22 艺术传媒用地 0.69 0.17%B2B29 其它商务设施用地 5.95 1.46%B1+B2 商业服务业与商务设施混合用地 9.92 2.44%BB1+B3 娱乐康体设施与零售商业混合用地 4.97 1.22%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合计 54.63 13.45%S1 城市道路用地 80.45 19.80%S41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0.92 0.23%S S4S42 社会停车场用地 0.52 0.13%4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合计 81.89 20.16%U12 供电用地 0.32 0.08%U1U15 通讯设施用地 0.6
12、5 0.16%U21 排水设施用地 0.33 0.08%U U2U22 环卫设施用地 0.29 0.07%5公用设施用地 合计 1.59 0.39%G1 公园绿地 47.05 11.58%G2 防护绿地 0.21 0.05%GG3 广场用地 2.29 0.56%6绿地与广场用地 合计 49.55 12.20%城市建设用地 406.28 100.00%H H4 H41 军事用地 0.80 7建设用地 合计 0.80 E E1 E11 自然水域 27.00 8非建设用地 27.00 城乡建设用地 27.80 规划总用地面积 434.08 盐城市建军路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4规划用地类别2、土地使用
13、性质分类本规划涉及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代码是在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50137-2011) 的基础上,结合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2012 年修订) ,根据规划实际需要,用地细化至小类。各个地块用途应符合地块用地性质兼容表。 (详见表 2)3、土地使用兼容性控制规划地区土地使用性质兼容应符合以下原则:(1)涉及保护公共利益、生态环境和保障城市安全的用地应严格控制,保障其必须的用地规模,不得占用或随意变更;在兼容范围内,按公益优先的原则进行兼容。(2)不影响基本控制单元的主导属性,保持合理的用地结构。(3)提倡适度的混合用地,有利于规划地区综合发展和土地经济利益的提高;保
14、持编制单元内合理的就业、居住和配套服务关系。(4)满足相邻关系的要求,不得影响地块周边环境质量和整体景观形象。为适应城市开发和土地利用的不确定性,在符合兼容原则的前提下,规划可以结合编制单元的具体情况,依据表 2 的规定确定各地块允许兼容、有条件兼容和禁止兼容的用地类别。其中允许兼容的用地类别不得超出表 2 规定的范围,禁止兼容的用地不得少于表 2 规定的范围,有条件兼容用地应根据基本控制单元的管理要求对地块提出用地兼容的条件。地块用地性质作兼容调整的,其开发控制要求应相应调整。规划地区内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道路和对外交通用地不具有兼容性,绿地可被任意兼容。建筑物使用性质的变更及建筑的改建
15、、扩建和新建后使用性质与所在地块的土地使用性质不符时,必须经规划管理部门核准并符合“地块用地性质兼容表”的规定。表 2:用地性质兼容控制表R B1 M WR1 R2 RB B1 B2 B9 M1 M2 M3 Ma W1 W2R2 Ra RRB A1 A2 A3 A4 A5 AA6 B1 B2 B3 B4 BB9 M M1 M2 M3 Ma W1 WW2 S1 S2 S3S4SS9U1U2U3UU9G1 G2 GG3 注: 表示允许兼容,空格表示有条件兼容,表示禁止兼容。第 2.4 条 居住用地及配套设施规划1、用地构成规划居住用地主要为二类居住用地,包括新规划居住用地与保留现状的部分居住用地。
16、规划居住用地面积为 169.36 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 41.69%。其中,二类居住用地99.52 公顷,二类居住服务设施用地 0.78 公顷,幼托用地 2.35 公顷,商住混合用地 67.46公顷。(1)二类居住用地规划二类居住用地主要分布在黄海路与迎宾路两侧,大部分为近年来新开发住宅,以高层和小高层为主;少量为保留规划区内部分建筑质量较好的多层住宅。在规划中用地分为几种不同类型:新规划住宅应尊重基地建设肌理,与城市发展定位相吻合。新建的混合用地以及规划区内通过用地置换后进行开发建设的高层住宅,执行标准的项目开发程序,严格遵守住宅间距、安全、容积率要求,利用市场运作。对基地内保留的多层
17、住宅进行整饬改造,风格与周边环境协调,与城市风貌一致。(2)商住混合用地规划商住混合用地主要为在旧城更新过程中,体现城市中心区高度综合开发,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用地开发以商业和住宅相结合的方式开发建设。规划区内商住混合用地 66.7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16.42%。2、社区中心城市级、区级公建配套设施的具体内容和规模根据城市发展的阶段目标、总体布局和兼容用地类别盐城市建军路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5建设时序而确定。本次规划主要为居住区级及居住小区的公建配套设施。规划区内公共服务设施中心划分为居住社区基层社区 2 个级别。其中涉及居住社区(街道)3 个,下辖 9 个基层社区(居委会) ,规划配
18、置 1 个社区中心,占地 0.82 公顷;9 个基层社区中心,合计占地 0.78 公顷。毓龙邻里中心位于黄海中路与人民中路交界处,用地面积 0.82 公顷。保留潮声路锦华苑小区内的海纯社区基层社区中心,用地面积 0.18 公顷;新建大圣基层社区中心,结合新建小区明悦景庭配建;新建江动基层社区中心,结合新建居住地块配建;保留环城北路凌家桥小区内的凌家桥基层社区中心,用地面积 0.11 公顷;保留黄海路南侧的洋西基层社区中心,占地面积 0.30 公顷;规划先锋岛地块与其北侧地块组成先锋岛基层社区,基层社区配套兼容于先锋岛商业地块;规划新建剧场路基层社区中心位于环城西路西侧,结合同曦鸣城商住地块联合
19、配建;新建八十间基层社区中心,位于人民路西侧,结合百脑汇居住地块配建;规划保留位于南城河路南侧锦绣苑小区内的文曲基层社区社区中心,占地面积 0.11 公顷。表 3:规划基层社区中心一览表所属社区 名称 服务人口 规模 地块编号 用地规模 () 调整方式 备注海纯基层社区中心 1.3 万人 JJ01-03-04 1824 保留 独立占地 大圣基层社区中心 0.8 万人 JJ02-03-05 - 保留 非独立占地 洋西基层社区中心 1.3 万人 JJ05-01-04 3021 保留 独立占地 凌家桥基层社区中心 0.9 万人 JJ04-02-05 990 保留 独立占地 毓龙八十间基层社区中心 1
20、.0 万人 JJ08-01-07 - 规划 非独立占地 文峰 文曲基层社区中心 1.0 万人 JJ09-04-05 1041 保留 独立占地 江动基层社区中心 1.6 万人 JJ03-01-03 - 规划 非独立占地 先锋幸福路基层社区中心 1.3 万人 JJ07-02-05 - 规划 非独立占地 先锋岛基层社区中心 0.06 万人 JJ06-01-08 - 规划 非独立占地为便于形成有特色、有活力、易识别的中心场所,方便居民使用,并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有利于规划控制、实施和管理,公建配套设施集中集约建设,功能复合集成;旧城由于现状原因,可采取部分集中建设,部分分散设置的模式。社区中心公建
21、配套设施按照使用功能分为九类。见表 4表 4:社区级及基层社区级公建配套设施分类序号 类别 主要内容1 行政管理 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2 社区服务 社区服务中心、社区用房等3 教育 中学、小学、幼儿园等4 医疗卫生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等5 文化 文化活动中心、文化站等6 体育 综合运动场、综合健身馆、居民健身设施等7 交通市政 公交场站、停车场(库) 、变电站、公厕等8 绿地广场 居住区绿地、社区绿地、广场等9 商业服务业 农贸市场、便利店、餐饮店、邮政、银行、保险等注:公建配套设施按照建设实施主体分为两类:第一类为政府主导实施的公建配套设施,包括农贸市场(不含停车场) ;第二类
22、为以市场推动为主的公建配套设施,主要为商业服务业设施(不含农贸市场) 。居住区级公共配套设施 1居住区级公建配套设施以一个居住区约 5 万人为服务对象,宜集中设置(除少数设施外),在交通便利的中心地段或邻近公共交通站点形成中心,为居民提供综合、全面的日常生活服务项目。居住区级公建配套设施采用“居住区服务中心(包括 6 项)”+“独立设置(8 项)”即“6+8”方式进行配置。居住区服务中心项目宜以综合体方式叠建布置,其内容与配置标准按表 5 的规定。独立设置的 8 项居住区级公建配套设施应独立占地,内容与配置标准按表 6 的规定;其中 5 项宜结合居住区服务中心相对集中设置,形成中心。表 5:居
23、住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内容与规模标准序号 分类 设施内容 设置项目及功能要求建筑规模(m 2) 备注1 行政管理 街道办事处 1500 按每个街办 5-10 万人设一处 【注 1】2 社区服务 社区服务中心 政务服务大厅 1000 按每个街办 5-10 万人设一处 【注 1】3 医疗卫生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六位一体功能2000 应有单独出入口 【注 2】4 体育 综合健身馆 2000 【注 2】5 文化 文化活动中心(含青少年活动中心) 3000 【注 2】6 其他配套设 施 公厕、再生资源回 收站等 公厕 60,回收站 50 【注 3】合
24、计 9600注: 1.街道办事处及社区服务中心的设置应与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区划保持一致,但同时要考虑一些涉农街办将来拆分的可能。2.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综合健身馆在每个街道办事处至少应设一处,若街道办事处人口大于 8 万人,建议设两处或根据规划人口规模设多处,每处规模不小于表 5-1 标准。 3. 配套设施指可叠建在居住区服务中心内的小型设施;其中公厕应结合主体建筑底层临街设置,并有单独出入口,建筑面积不小于 50 平方米。4.上述项目没有条件进行集中叠建时,应根据专项规划、控规和技术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设置。表 6:独立设置的居住区级公建配套设施项目序号 分类 设施内容设置项目及功
25、能要求建筑规模(m 2)用地规模(m2) 备注1 教育 中学 按控规或专项规划标准进 行配置【注 2】【注 4】2 体育 综合运动场 3000-10000 【注 3】【注 4】盐城市建军路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6【注 1】3 行政管理 派出所【注 1】 2000按每个街办 5-10 万人设一处,尽可能单独建设,出入口方便车辆和人员进出4 绿地广场 居住区绿地 【注 1】人均1.5(含社区及组团级绿地)建议邻近居住区服务中心宜设置不少于 2000 平方米绿地 【注 4】5 金融商业 服务业居住区商业中心【注1】包括大中型超市、专业专卖店、餐饮店;邮政、银行、保险、证券公司营业所等15000-25
26、0006 交通市政公交场站【注 1】 【注 5】7 交通市政 加油站 1200-30008 交通市政 加气站 约 22009 交通市政 充电桩 400注:1. 综合运动场、派出所、居住区公园、居住区商业中心、公交场站宜与居住区服务中心集中设置。2.中学应按可独立开放操场的要求进行设计;并宜临道路设置港湾式停车区,方便家长接送孩子需要。3. 控规中规划体育用地均为综合运动场用地,配建服务设施按每 100 平方米用地面积配置不大于 3 平方米建筑面积,且总建筑面积不大于 500 平方米。4. 中学、综合运动场、居住区集中绿地应同时作为避难疏散场所。5. 公交场站根据专项规划及实际需求经专项论证确定
27、规模。基层社区级公共配套设施 2基层社区级公建配套设施以一个基层社区约 1-1.5 万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为居民提供最基本的日常生活服务项目,宜在交通便利的中心地段集中设置(除少数设施外)。基层社区级公建配套设施采用“基层服务中心(包括 4 项)”+“独立设置(6 项)” 即“4+6”方式进行配置。基层服务中心宜以叠建方式集中设置,其内容与配置标准详见表7。“独立设置”的基层社区级公建配套设施要独立占地,其内容与配置标准详见表 8,其中 2项设施宜结合基层服务中心相对集中设置。规划基层设区公共配套设施结合规划布局与其它公共设施综合设置,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争取独立设置。其中在规划区内规划农贸市场
28、 5 处,均质布局,满足居民生活需求。其它商业服务设施通过市场自行配置,规划予以引导管理。体育设施和绿地广场的设置满足居民生活需求。表 7:基层服务中心配置标准序号 分类 设施内容 设置项目及功能要求 建筑规模 (m 2) 备注1 行政管理及社 区服务 社区用房【注 1】 400便利店、早点店、储蓄所等小型商业服务设施 5002 商业服务 设施 商业服务业 用房邮政所 203 商业服务 设施 农贸市场【注 2】 1000-15004 其他配套设施环卫休息站、开闭所、公厕环卫休息站:供工人休息、更衣、沐浴和停放小型车辆、工具等环卫休息站20开闭所 200-300公厕 60 根据电力负荷测算确定开
29、闭所设置数量和服务半径。公厕应结合主体建筑底层临街设置,并应有单独的出入口总 计 2300注:1. 表中社区用房与现行控规中社区居委会提法相对应。2. 农贸市场宜布置在建筑底层或采用半地下方式设置。3. 上述项目没有条件进行集中叠建时,应根据专项规划、控规和技术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设置。表 8:独立设置的基层社区级公建配套设施项目序号 设置项目 内容 建筑规模(m 2) 用地规模 (m 2) 设置要求 备注1 教育设施 小学 按控规或专项规划进行配置【注2】【注3】2 教育设施 幼儿园 学位数按 25-30 座/千人进行配置3 体育设施居民健身设施【注1】 200 可与绿地广场结合设置4 绿地广
30、场 社区绿地【注 1】 人均 1m2(含组团绿地)【注3】注:1基层服务中心宜与居民健身设施、绿地集中设置。2. 小学应按可独立开放操场的要求进行设计;宜临道路设置港湾式停车区,方便家长接送孩子需要。3. 小学、社区集中绿地应同时作为避难疏散场所。3、服务设施用地规划服务设施用地主要位于黄海路与迎宾路两侧的沿街地块,主要为幼托和居住用地配套其他文化、商业和卫生服务设施等。规划配套设置幼儿园十一处,结合住区配套设置,满足城市发展需求。部分配套幼儿园设施结合社区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表 9:规划幼儿园一览表名称 地块编号 占地规模() 调整方式锦华苑幼儿园 JJ01-03-03 1917明悦景庭
31、幼儿园 JJ02-03-04 1572燕达花园幼儿园 JJ01-03-13 1524盐都幼儿园 JJ04-02-16 2829盐城工学院地块幼儿园 JJ01-04-03 3706解放路实验学校第二附属幼儿园 JJ05-02-03 2558旭日幼儿园 JJ04-04-13 1178联合仓库地块幼儿园 JJ03-02-04 -市幼儿园 JJ08-01-12 5210市直属机关幼儿园 JJ09-02-11 3647保留JJ01-02-06 -规划新增幼儿园JJ03-01-03 -新建4、居住区绿地居住区绿地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等。新建居住区盐城市建军路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
32、文本7以均质布局为主;已建居住区结合更新改造、见缝插针。充分利用院落空间、滨河绿带,满足居民休憩需求。第 2.5 条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规划建军路组团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包括行政办公用地、文化设施用地、教育科研用地、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和文物古迹用地等。1、行政办公用地规划行政办公用地面积为 3.48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0.86%。规划将解放路两侧行政办公用地以及部分建筑陈旧的行政办公用地进行整合。保留人民路两侧的行政办公用地,规划区内无新增行政办公单位。2、文化设施用地规划保留剧前路南侧的市少年宫,用地面积为 0.44 公顷;保留先锋街道办文化活动中心用地,占地面积为 0.9
33、6 公顷。另外文峰路南侧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规划用地性质变更为文化活动设施用地,占地面积为 0.77 公顷。共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0.53%。 3、教育科研用地规划教育科研用地面积约 31.4 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 7.72%。中学中学按照 3-5 万人设置一所,保留现状 3 所中学。保留位于毓龙路北侧的田家炳中学,保留位于迎宾北路西侧的省盐城中学,保留位于环城西路东侧的毓龙路实验学校。规划中学用地面积 24.58 公顷。小学小学原则上按照服务半径小于等于 500 米配置,每处用地 0.7-3.0 公顷,每 1-1.5 万居民设一处,规划共 4 所。根据规模预测,结合现状布局,规划保留亭湖区小
34、学教育集团、毓龙路实验学校小学部、解放路实验学校;保留并扩建市迎宾路小学、景山小学;原东方外国语实验学校和市亭湖小学就近并入其他小学。规划小学用地面积合计 4.96 公顷。4、体育用地保留现状体育场馆用地为位于环城北路的市游泳池,用地面积 0.29 公顷,占总用地的0.07%。配套文化体育活动站要求按 1-1.5 万居民设 1 处配置,每处建筑面积 400-600 平方米,可与基层社区服务中心或小区行政管理处合设。5、医疗卫生用地规划原则实行政府调控与市场配置卫生资源相结合,加快卫生资源向社区转移,逐步完善社区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资源配置比例,增强社区卫生服务供给能力;打破部门垄断和所有制
35、等界限,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社会力量多方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同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规划布局规划医疗卫生用地面积为 8.29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2.04%。规划保留原有的盐城第三人民医院、市机关医院、市妇幼保健所。保留并扩建市中医院。基层社区中心卫生服务中心结合医院设置。6、文物古迹用地规划文物古迹用地面积约 1.60 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 0.39%。规划保留抗大五分校旧址、陆公祠、宋曹故居、新四军重建军部旧址为文物古迹用地。文物古迹用地以修缮保护为主,禁止进行新的建设。7、宗教设施用地宗教设施用地为灵恩堂、清真寺、青龙庵和泰山庙,总用地面积 2.03 公顷,占总
36、用地的 0.54%。第 2.6 条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1、商业设施用地规划商业设施用地面积 21.11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5.19%。规划商业服务设施等用地主要分布在建军路、人民中路两侧,解放路南段,整合片区现状商业服务业设施,结合片区新的建设开发,部分商业服务业与居住进行综合开发建设。2、商务设施用地规划商务设施用地面积 18.63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4.58%。规划商务设施用地沿解放路、迎宾路、人民路等道路两侧布局。规划区内商务设施用地主要为片区未来发展所需金融保险、艺术传媒和贸易咨询等其他商务设施用地。3、商业混合用地商业混合用地包括商业、商务混合用地以及商业、娱乐康体混
37、合用地,总用地面积14.89 公顷,占总用地的 3.66%。4、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主要为为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配置的零售加油、加气、电信、邮政等公用设施营业网点,布局均质,便于居民使用。本规划位于城市中心区,复合开发度较高,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规划保留环城西路东侧的市供电公司,用地面积为 0.32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 0.08%。配套金融邮电服务设施按照 1-1.5 万居民设 1 处配置,每处储蓄所建筑面积 100-150盐城市建军路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8平方米,邮电所 100-150 平方米,宜与商业服务中心结合或临近设置,兼容于商业地块。第 2.7 条 道路与交通设施
38、用地规划规划保留在人民路潮声路交叉口东南侧的停车保养场,占地 0.92 公顷。规划保留社会停车场 3 处,占地面积 0.52 公顷。规划道路交通设施用地面积为 81.89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20.16%。第 2.8 条 公用设施用地规划规划保留环城西路东侧的市供电公司,用地面积为 0.32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 0.08%。规划保留范围内五处泵站,分别位于人民公园西侧的城市防洪串场河闸站及灵恩堂东侧的城市防洪小洋河闸站、人民公园东侧提升泵站、市制药厂宿舍东侧城东污水处理厂一号泵站和锦绣苑东南角污水处理站,用地面积为 0.33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0.08%。规划新增人民路潮声路交叉口
39、东南侧停车保养场垃圾中转站,占地面积 0.13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 0.03%。规划保留人民路潮声路交叉口东南侧环卫所,占地 0.16 公顷,占占城市建设用地 0.04%。配套金融邮电服务设施按照 1-1.5 万居民设 1 处配置,每处储蓄所建筑面积 100-150 平方米,邮电所 100-150 平方米,宜与商业服务中心结合或临近设置,兼容于商业地块。第 2.9 条 绿地与广场用地规划保留规划范围内的公园绿地,新增公园绿地主要沿河道宽度退让。用地面积 47.05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11.58%。新增防护绿地,用地面积 0.21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0.06%。保留规划范围内的广场
40、绿地,分别位于人民公园入口处广场,先锋岛广场和铜马广场。用地面积 2.29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0.56%。第 2.10 条 非建设用地规划规划范围内非建设用地主要为自然水域,用地面积 27.00 公顷,包括新洋港、串场河、小洋河、蟒蛇河、越河等河流。第 2.11 条 强制性控制用地规划范围内的主次干道的道路红线、绿化绿线、河道蓝线、基础设施黄线、文物紫线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等为强制性控制内容。其中,中小学、社区服务中心、农贸市场、卫生站、文化活动站、综合超市等为本规划涉及的主要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详见表 10。表 10:公共服务设施一览表数量序号 设施类别 项目名称用地面积建筑面积(m)
41、地块编号 总量 增加 备注(hm)1.1 幼儿园 2.41 -JJ01-03-03JJ02-03-04JJ01-03-13JJ04-02-16JJ01-04-03JJ05-02-03JJ04-04-13JJ03-02-04JJ08-01-12JJ09-02-11JJ01-02-06JJ03-01-0411 2 独立1.2 小学 4.96 -JJ01-04-04JJ07-05-02JJ04-01-06JJ08-01-144 0 独立1.3 初中1.5 高中24.58 -JJ02-03-09JJ04-02-13JJ04-02-15JJ03-03-063 0 独立1.6教育设施专业学校 1.47 -
42、 JJ04-01-03JJ04-01-04 1 0 独立2.1 医疗卫生设施 医院 8.29 -JJ04-04-05JJ04-04-09JJ04-04-15JJ07-02-01JJ09-01-144 0 独立市少年宫 0.44 - JJ07-03-03 独立先锋街道活动中心 0.96 - JJ07-03-04 独立老年活动中心 0.77 - JJ09-01-13 独立3.1 文化设施淮剧艺苑 0.69 - JJ05-02-144 0独立4.1 体育设施 游泳池 0.30 - JJ04-02-03 1 0 独立5.1 街道办事处5.2 社区管理中心5.3 派出所1.49 -JJ04-03-02J
43、J08-02-05 JJ01-02-083 0 独立5.45.5行政管理社区服务社区健康中心社区文化中心 0.78 -JJ01-03-04JJ02-03-05JJ05-01-04JJ04-02-05JJ08-01-06JJ09-04-05JJ03-01-03JJ07-02-05JJ06-01-089 4 独立6.1 商业设施 农贸市场 0.23 - JJ02-03-11 1 0 独立盐城市建军路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9在进行较大范围的成片开发时,地块内配套公用设施的位置经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后,可根据修建性详细规划作适当的调整,但其项目、数量、用地或建筑面积均不得少于规划分图图则中的规定。第 2.
44、12 条 建设开发总容量控制规划区建设符合国家规范,住宅用地、住宅兼容公共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指标按下表执行:表 11:旧城区住宅用地、住宅兼容公共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指标注:规划标准参考盐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临规划道路条数或河流绿地地块大小 X()临12 米路(容积率)(建筑密度)1 条(容积率)(建筑密度)2 条(容积率)(建筑密度)3 条(容积率)(建筑密度)4 条(容积率)(建筑密度)2000 不能单独开发,需与周边地块整合2000X3000(属小地块) 只能修建低、多层住宅,多层容积率2.0,多层密度35%3.0 3.5 4.0 4.5 5.03000X5000(属小地块)多层容积率2.
45、0,多层密度35% 24% 22% 20% 18% 16%2.5 3.0 3.5 4.0 4.55000X 1 万多层容积率1.8,多层密度30% 24% 22% 20% 18% 16%2.2 2.5 3.0 3.5 4.01 万X 3 万多层容积率1.8,多层密度30% 28% 24% 22% 20% 18%2.0 2.2 2.5 3.0 3.53 万多层容积率1.8,多层密度30% 30% 28% 24% 22% 20%第 2.9 条 建设开发强度分区控制对规划建设区内除绿地以外用地开发主要划定 5 个分区进行强度控制:分别为容积率低于1.0 的低强度控制,容积率 1.0-2.0 的一般强
46、度控制,容积率 2.0-3.0 的中强度控制,容积率 3.0-5.0的高强度控制和大于 5.0 的超高强度控制。低强度控制:规划地区内的教育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等公益性设施用地,容积率小于 1.0。在满足建设环境要求时,提高绿化用地面积。一般强度控制:规划地区内对保留的原有住区进行更新改造,容积率 1.02.0。对保留现状进行整饬提升,提高环境质量。中强度控制区:规划地区内部分新建商务设施用地、沿街商业等公共设施,容积率为 2.0-3.0。在满足建筑防火和环境建设要求,适当提高建设量。高强度控制区:规划范围内的新建住区、商业金融业用地等,容积率控制在 3.0-5.0。在满足建设环境要求的同时,鼓
47、励整体高强度开发建设,提高土地利用率。超高强度控制区:规划范围内的局部地段凸显城市形象、塑造城市地标,容积率控制在 5.0以上。在满足建设环境要求的同时,鼓励整体高强度开发建设,提高土地利用率。表 12:建军路组团建设开发总容量控制一览表控制指标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 建筑高度(米)居住用地 高层住宅 3.0 20 35 100商业服务业用地 5.0 55 20 100文化娱乐设施用地 3.0 55 20 50商务设施用地 5.0 40 20 100公共设施用地综合用地 4.0 55 20 100公共绿地 0.1 5 85 6绿地生产防护绿地 - - 90 -市政公用设施供应
48、设施用地交通设施用地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 15 -盐城市建军路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10第三章 综合交通规划第 3.1 条 对外交通内河干线航道:新洋港(五级航道) 。第 3.2 条 道路交通规划控制1、道路系统控制规划道路网络由主干路、次干路、支路、通路(巷道)四级组成。其中包括局部人行步道,商业街和各类平面交叉口组成。干道网形成“三横三纵”格局,横向:建军路、毓龙、黄海路;纵向:小海路、解放路、人民路;2、城市道路网络主干道道路红线宽度为 40-46 米,次干道道路红线宽度为 18-32 米,支路道路红线宽度为6-12 米。规划范围内主次干道网总长 20.0 公里,密度为 4.5 公里/平方公里。 (详见表 13) 。表 13:建军路组团规划道路一览表道路名称 起讫点 道路等级 长度(M) 宽度(M) 断面类型小海路 越河蟒蛇河 主干道 452 46 三块板解放路 环海路串场河 主干道 2292 40 三块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