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清理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 2012 年度到期未完成项目的通知各设区市社科规划办(社联),各高等院校,省直科研机构,省属学会(协会、研究会),省直有关部门:为加强对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管理,督促项目承担者按计划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今年将继续开展省社科规划逾期未完成项目的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清理范围省社科规划 2012 年度批准立项的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二、时间安排1.2012 年度立项的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须在 2018 年12 月底前提交结项材料,届时仍未提交结项材料的项目一律予以终止处理。2.对于少数基础研究项目确需延期完成的,项目负责人须说明延期理由以及项目研究进展情况
2、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于 2018 年 9 月 28 日前提交省社科规划项目变更审批表,原则上 2012 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延期不得超过五个月。三、具体要求1.对于所有终止项目,将追回已拨研究经费。从终止之日起,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2.各科研管理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项目中后期管理,进一步强化对在研省社科规划项目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特别是对即将清理的课题逐项摸清情况,督促项目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结项。并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前,将本单位清理项目名单纸质稿(加盖公章)和电子稿同时报送省社科规划办。联系人:谢珈 88596274, 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2018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