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应急预案编制服务合同 编号:长松 2017第 094 号委托方(甲方):主要负责人:受托方(乙方):南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 鉴于甲方(委托方)需要,就石化有限公司环境风险影集预案 项目向乙方(受托方)委托提供编制服务,乙方愿意接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第一条 甲方按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真实完整的技术资料、数据和工作条件,乙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程和技术标准对项目进行调查、分析,客观、公正的开展技术服务工作;乙方应按照预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标准和规范,向甲方提交符
2、合备案要求的应急预案。第二条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妥善保管,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和商业机密等乙方不得引用、发表和向第三者提供。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乙方均应继续承担约定的保密义务。第三条 甲方在给与乙方提供所有资料及支付应急预案编制费后,乙方开展编制工作;预案在主管部门备案后,合同结束。第四条 本合同在 2017 年 4 月 12 日 南京 (地点)签订。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后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编制。本次技术服务费用 柒仟 元整(小写 7000 元) ,支付方式如下:2合同签订 5 个工作日内内支付合同额的 50%,应急预案取得环保主管部门的批复后支付合同总额的
3、 50%。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后,给甲方开具正式发票。第五条 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真实完整的技术资料、数据,影响乙方工作进度的,乙方提交报告的时间相应顺延。2、因乙方原因导致报告不能通过评审和备案的,乙方向甲方支付 2倍合同价款的赔偿。3、因甲方原因导致编制工作终止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甲方索取合同价款 30%的违约金及赔偿。第六条 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按照合同的约定分清各自的责任,采用协商的办法解决争议。第七条 附则1、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2、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本合同一式 4 份,甲方执 2 份、乙方执 2 份。甲 方: 乙 方:南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 责 人: 负 责 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户 名: 户 名: 3帐 号: 帐 号:日 期: 日 期:2017.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