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73.100D 98DB 37山 东 省 地 方 标 准DB37/T 2688.52016再制造煤矿机械技术要求第 5 部分:矿山机械减速机齿圈XXXX-XX-XX 发布 XXXX-XX-XX 实施山 东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 布DB37/T 2688.52016I前 言DB37/T 2688再制造煤矿机械技术要求,已经或计划发布以下部分:第 1 部分:刮板输送机中部槽;第 2 部分:液压支架立柱、千斤顶;第 3 部分:液压支架;第 4 部分:刮板输送机;第 5 部分:矿山机械减速机齿圈。本部分为DB37/T 2688的第5部分。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
2、则起草。本部分由泰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部分由山东省机械产品再制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泰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山东能源重型装备制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能源重装集团恒图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大学、国家再制造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卢正杰、李方义、张延亮、李圣文、吴德军、颜雪娇、王亚文、卜美兰、潘兴东、李文华、刘凯、鹿海洋、王清智。DB37/T 2688.520161再制造煤矿机械技术要求 第 5 部分:矿山机械减速机齿圈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再制造矿山机械减速机齿圈的术语和定义、拆解、清洗与分类、评估、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
3、准适用于再制造矿山机械减速机齿圈(以下简称齿圈)。其他用途的齿圈也可以参考此标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2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GB/T 228.1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GB/T 229 金属材料 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GB/T 230.1 金属材料 洛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A、B、C、D、E、F、G、H、K、N、T标尺)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 28619 再制造
4、术语JB/T 63952010 大型齿轮、齿圈锻件 技术条件3 术语和定义GB/T 28619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 拆解、清洗与分类4.1 拆解4.1.1 将齿圈表面的污物清理干净。4.1.2 拆解后的齿圈应按精度等级分开放置,以备清洗。4.2 清洗拆解后的齿圈经清洗、干燥后,应做防锈处理,并避免碰撞划伤。4.3 分类4.3.1 清洗后的零件应分类存放,并逐一做好标记。4.3.2 检验人员对零件进行目测、分类,将回用件、再制造件和弃用件加以区分,并做好记录,明确标识。DB37/T 2688.5201625 评估齿圈齿面最大磨损量不超过齿厚的3%,齿面光滑、磨损均匀,且无轮齿断裂、点
5、蚀、剥落、裂纹等缺陷可回用;当磨损量超差或出现上述缺陷时,可进行再制造;若超出再制造工艺要求时,则应弃用。6 要求6.1 基体材料要求6.1.1 基体的化学成分应符合 JB/T 63952010 第 5.1 条的要求。6.1.2 基体的力学性能应符合 JB/T 63952010 第 5.2 条的要求。6.2 修复层性能要求齿圈修复层的抗冲击性能、硬度应不低于基体材料的要求。6.3 结合强度要求齿圈修复层和基体结合的抗拉强度应不低于基体材料的要求。6.4 无损检测齿圈的修复部位应进行无损探伤。6.5 尺寸精度和几何公差齿圈的尺寸精度和几何公差应符合新品技术文件的要求。6.6 表面粗糙度齿圈的表面
6、粗糙度应符合新品技术文件的要求。6.7 外观质量齿圈的外表面应无凹坑、裂纹及磕碰划伤等缺陷,啮合部位无烧蚀和剥落现象。外露加工面应采取防锈措施。7 检验方法7.1 基体材料检验7.1.1 基体化学成分检验齿圈基体材料的化学成分检验按GB/T 223的规定进行。7.1.2 基体力学性能检验齿圈基体材料的拉伸、抗冲击、硬度检验分别按GB/T 228.1、GB/T 229和GB/T 230.1的规定进行。7.2 修复层性能检验DB37/T 2688.520163修复层的抗冲击性能、硬度检验分别按GB/T 229和GB/T 230.1的规定进行。7.3 结合强度检验齿圈修复层和基体结合的抗拉强度按GB
7、/T 228.1的规定进行。7.4 无损检测修复部位的无损探伤按相应标准的规定进行。7.5 外观质量检验齿圈的外观质量检验采用目测。8 检验规则8.1 检验分类齿圈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8.1.1 出厂检验齿圈需经质量检验部门按出厂检验项目检验合格,并签发产品合格证后方可入库。出厂检验项目见表1。表 1 检验项目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基体材料 - 修复层性能 - 结合强度 - 无损检测 尺寸精度和几何公差 表面粗糙度 外观质量 注:“”表示检验项目;“”表示不检验项目。8.1.2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每两年进行一次,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 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
8、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b)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c)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检验要求时。型式检验项目见表1。8.2 抽样8.2.1 出厂检验应逐件进行。8.2.2 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 1 件作为型式检验样品。DB37/T 2688.5201648.3 判定规则8.3.1 齿圈的出厂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则判出厂检验合格,否则判出厂检验不合格。8.3.2 齿圈的型式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则判型式检验合格,否则判型式检验不合格。9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9.1 标志齿圈的指定位置应加贴再制造标识。9.2 包装齿圈的包装应符合GB/T 13384的规定。其他事项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9.3 运输齿圈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止雨淋和磕碰损伤。9.4 贮存齿圈应贮存于通风、干燥和无腐蚀性气体的场所。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