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020.30B 40DB 37山 东 省 地 方 标 准DB37/ XXXXXXXXX智能化养殖环境控制技术规程第 1 部分:生猪养殖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ntelligent control for livestock raising environment-Part 1: Pig breedingXXXX-XX-XX 发布 XXXX-XX-XX 实施山 东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 布DB37/ XXXXXXXXXI前 言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山东省畜牧兽医局提出。本标准由山东省畜牧业专业标准化
2、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山东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烟台市技术监督信息研究所、山东省畜牧总站。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安洁、吴家强、翟国印、刘栋、陈磊、周开锋、韩址楠、陈蕾、于江、孙文博、柴士名、陈智、张玉玉、郭立辉、张德敏、任素芳。DB37/ XXXXXXXXX1智能化养殖环境控制技术规程第 1 部分:生猪养殖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猪养殖环境智能控制技术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系统组成与要求、舍区环境控制的内容和准确度、运行与维护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生猪舍区养殖环境的智能控制。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
3、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4793.1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18209.2 机械电气安全 指示、标志和操作 第2部分:标志要求JB/T 12450 畜牧机械 清粪系统JB/T 10294 湿帘降温装置NY 535 仔猪电热板NY/T 1755 畜禽舍通风系统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智能化养殖环境控制技术 intelligent control technology for livestock raising environment基于计算机软件
4、、硬件和有线、无线网络环境,通过传感器采集养殖环境信息,集成养殖环境测控设备,实现养殖环境智能化控制的一种技术。3.2 舍区 livestock housing生猪所处的封闭或半封闭生活区域,即生猪直接的生活环境区。3.3 环境信息智能监测系统 intelligent collection system for environmental information由布置在养殖舍区内的具有对温度、湿度、光照强度、二氧化碳、硫化氢、氨气气体浓度等信息进行实时采集、数据处理及上传功能的多种传感器及相关通信装置组成的系统。DB37/ XXXXXXXXX23.4 环境智能调控系统 intelligent
5、control system for environment由温湿度控制、通风换气、遮补光、清粪等设备及其配件组成。4 基本要求4.1 软硬件应安全可靠,抗干扰能力强,能适应养殖现场各种环境要求。4.2 应选用标准、通用的设备,满足系统维护、兼容、升级换代的要求。4.3 系统工程的设计、设备组成、选型、安装、验收、运行维护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4.4 工作人员应能通过人机交互系统了解系统的工作情况,并可通过人机交互系统对控制系统下发人工指令。5 系统组成与要求5.1 系统组成生猪舍区养殖环境智能控制系统应包括环境信息智能监测系统、环境智能调控系统。5.2 环境信
6、息智能监测系统5.2.1 基本要求5.2.1.1 监测系统应实现对生猪养殖舍内环境温度、湿度、光照强度、二氧化碳、硫化氢、氨气信息的实时自动监测、传输。5.2.1.2 应采用低功耗、响应速度快、数据传输效率高、受环境影响小、应用范围广以及长时间工作无故障的传感器。5.2.1.3 应采用模块化设计,方便维护及更换。5.2.1.4 应对设备和设施进行必要的固定,并采取必要的防水、防锈、防腐蚀、防冻、防压、防淤等措施。5.2.2 技术要求5.2.2.1 监测仪器应经检定或校准合格,且在有效期内,仪器的测量范围和准确度应满足生猪舍区环境控制指标的要求。5.2.2.2 应具备现场显示功能及故障自检功能。
7、应在出现电源故障时自我保护,再次通电时自动恢复。5.2.2.3 应有连续或间歇可调节的功能,支持 24 h 不间断运行。5.2.2.4 数据采集与传输应完整、准确、可靠。5.2.2.5 传感器及其输出信号线应有防雷电和抗干扰措施。5.2.2.6 宜采用直流供电,电源电压在额定电压的-10 %+10 %间波动时,应能正常工作。5.2.3 监测点位5.2.3.1 传感器的监测位置应满足设计、监测和系统功能的要求。5.2.3.2 温度、湿度、照度监测点设置符合以下要求:DB37/ XXXXXXXXX3舍区面积每 50 m2设置 1 个监测点;监测点应避免阳光直射,距地面高度 1.2 m1.5 m,距
8、墙壁不小于 0.5 m,温度监测点还应距离热源不小于 0.5 m;1 个监测点的设置在中央,2 个监测点的设置在对称点,3 个监测点的设置在对角线四等分的3 个等分点上,5 个监测点的按梅花布点,其他按均匀布点原则布置。5.2.3.3 气体浓度监测点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宜选择生猪舍区两端位置和中间位置,监测点距离入口和出口(排风口)的距离不少于 2 m;舍区长度不超过 50 m 时,不少于 2 个监测点,舍区长度超过 50 m 时,不少于 3 个监测点,也可根据舍区长度,适当增设监测点;高度以舍内生猪背脊高度为准;应在避免影响正常生产和设备运行的情况下尽量靠近生猪群。5.3 环境智能调控系统5
9、.3.1 基本要求5.3.1.1 应能按照控制程序根据实测数据自动启动和关闭机械通风系统、湿帘降温系统、照明控制装置、加热系统、清粪系统等执行单元。5.3.1.2 应具备数据存储功能。5.3.1.3 控制器件应装在操作人员易见且便于操作的位置,应具备手动控制强制执行的功能。5.3.1.4 系统上应能显示调控设备的运行时间、运行状态。5.3.1.5 安全操作标志的 安装应符合 GB 18209.2 的要求。5.3.1.6 设备的安全要求应符合 GB 4793.1 的规定。5.3.2 技术要求5.3.2.1 机械通风系统技术要求应符合NY/T 1755的规定。5.3.2.2 湿帘降温系统应符合JB
10、/T 10294的要求。5.3.2.3 清粪系统应符合JB/T 12450的要求。5.3.2.4 加热系统应满足猪生长、生产的需要。采用电加热的加热板应符合NY 535的要求。5.3.2.5 猪舍人工照明宜使用节能灯,光照应均匀,按照灯距3m、高度2.1 m2.4 m,每灯光照面积9 m212 m 2的原则布置。6 舍区环境控制的内容和准确度生猪舍区环境质量控制的内容和准确度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 1 生猪舍区环境质量控制的内容和准确度序 号 项 目 单 位 仔猪 成猪 测量准确度/误差1 温度 2732 1117 0.52 湿度(相对) % 6070 6080 53 照度 lx 50 30 1
11、04 二氧化碳 mg/m3 1500 2%5 硫化氢 mg/m3 10 10%6 氨气 mg/m3 25 5%DB37/ XXXXXXXXX47 粪便清理 - 日清粪 -注:二氧化碳、硫化氢、氨气为日均值。采样周期应不大于 15 min。7 运行与维护7.1 基本要求7.1.1 应制定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管理。7.1.2 应有技术手段和管理制度预防计算机病毒对系统的破坏或外来非法入侵。7.1.3 应有适量的备品备件,并对其进行规范管理。7.1.4 应定期检查工程及配套设施的状况,并及时进行维护、修理或更换。7.2 运行7.2.1 运行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技能,并被授权操作。7.2
12、.2 操作人员应每天对系统设备、软件工作状态进行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7.2.3 系统运行出现异常或故障时,维护人员应及时处置。7.3 维护7.3.1 基础数据和业务数据每年备份 1 次,如需系统软件修改,修改前后应各备份 1 次。7.3.2 系统设备每年应至少进行 1 次保养检修。7.3.3 每次保养检修完成后,应进行设备校准并记录保养检修及校准情况。DB37/ XXXXXXXXX5参 考 文 献1 GB/T 15768 电容式湿敏元件与湿度传感器总规范2 JJG 245 光照度计检定规程3 JJG 635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红外气体分析器检定规程4 JJG 695 硫化氢气体检测仪5 JJG 855 数字式量热温度计检定规程6 JJG 1105 氨气检测仪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