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DBS45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DBS 45/XXX2017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调制水牛乳(征求意见修改稿)2017- 12 - 01 发布 2018 - 01 - 01 实施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发 布DBS 45/ XXX2017I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的格式编写。本标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牛研究所。本标准起草人:曾庆坤、李玲、黄丽、杨炳壮、冯玲、农皓如、唐艳、杨攀、谢芳、诸葛莹。DBS 45/ XXX20171DBS 45/ XXX20172DBS 45
2、/ XXX20173调制水牛乳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调制水牛乳的术语和定义、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生水牛乳为主要原料,添加其他原料或食品添加剂或营养强化剂,采用适当的杀菌或灭菌等工艺制成的液体产品,包括全脂、部分脱脂和脱脂调制水牛乳。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 食品安全
3、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乳与乳制品检验GB 4789.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商业无菌检验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
4、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541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脂肪的测定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26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GB 1488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DBS 45/011 广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生水牛乳3 术语和定义3.1 调制水牛乳以80%以上生水牛乳为主要原料,全脂或部分脱脂或脱脂,添加其他原料或食品添加剂或营养强化剂,采用适当的杀菌或灭菌等工艺制成的液体产品。4 要求DBS 45/ XXX201744.1 原料要求4.1.1 生水牛乳
5、应符合DBS 45/011的规定。4.1.2 其他原料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或有关规定。4.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项 目 要 求色泽 呈调制水牛乳应有的色泽滋味、气味 具有调制水牛乳固有的香味,无异味组织状态 呈均匀一致液体,无凝块、可有与配方相符的辅料的沉淀物、正常视力下无可见异物4.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要 求项 目全脂 部分脱脂 脱脂脂肪/( g/100g) 4.4 2.03.6 0.4蛋白质/( g/100g) 3.14.4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4.5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4.6 微生物限量4.6.
6、1 采用灭菌工艺生产的调制水牛乳应符合商业无菌要求。4.6.2 其它调制水牛乳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 微生物限量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 CFU/mL 表示)项 目n c m M菌落总数 5 2 50000 100000表 3 微生物限量(续)DBS 45/ XXX20175大肠菌群 5 2 1 5金黄色葡萄球菌 5 0 0/25g(mL) -沙门氏菌 5 0 0/25g(mL) -注:n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微生物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微生物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4.7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4.7.1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质量应符
7、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4.7.2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2760 和 GB 14880 的规定。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2693的规定。6 检验方法6.1 感官取适量试样置于50mL洁净透明的烧杯中,用正常视力观察色泽、组织状态和杂质。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尝滋味。6.2 理化指标6.2.1 蛋白质按GB 5009.5规定的方法测定。6.2.2 脂肪按GB 5413.3规定的方法测定。6.2.3 食品添加剂按GB 2760及国家规定的相应方法检验。6.2.4 营养强化剂按GB 14880及国家规定的相应方法检验。6.3 污染物按GB 2762规定的
8、方法检验。6.4 真菌毒素按GB 2761规定的方法检验。6.5 微生物指标6.5.1 样品的分析及处理DBS 45/ XXX20176按 GB 4789.1 和 GB 4789.18 执行。6.5.2 商业无菌按GB 4789.26 规定的方法检验。6.5.3 菌落总数按GB 4789.2 规定的方法检验。6.5.4 大肠菌群按GB 4789.3平板计数法规定的方法检验。6.5.5 金黄色葡萄球菌按GB 4789.10定性检验规定的方法检验。6.5.6 沙门氏菌按GB 4789.4规定的方法检验。7 检验规则7.1 组批以同一原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品种、同规格,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
9、组批。7.2 抽样方法及数量每批产品按生产批次及数量比例随机抽样,抽样数量应满足检验要求。7.3 判定规则7.3.1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判定该批产品合格。7.3.2 若微生物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不合格,不得复检。7.3.3 除微生物项目外,其他项目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时,允许按相关规定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该批产品判为合格;如果复检结果仍有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8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8.1 标签和标志8.1.1 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 和 GB 28050 的规定。8.1.2 运输包装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8.2 包装8.2.1 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8.2.2 净含量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DBS 45/ XXX201778.3 贮存8.3.1 贮存场地应清洁、卫生、干燥。产品堆码应离地、离墙,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等物品同库存放。8.3.2 巴氏杀菌的产品需要冷藏贮存,贮存温度为 26。8.4 运输8.4.1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干燥。巴氏杀菌产品运输应使用冷藏车(温度控制在 26)。8.4.2 运输过程应防止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8.5 保质期产品保质期由企业根据生产工艺条件及包装等自行确定。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