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n 医疗废物的基本概念n 医疗废物管理的意义 n 医院医物管理的现状 n 管理制度的建立、工作范围、管理流程、分类、贮存地及设备、应急预案医疗废物不规范处置的后果:n 疾病的传播: 相当一部分肝炎和艾滋病的传播,就是源于注射器、输液器等一次性医疗用品的重复使用。n 环境的污染: 土壤、空气、水等。 医疗废物危害n 医疗废物是高污染、高危险性的垃圾,其种类繁多,可能含有多种传染性病菌、病毒、化学污染物、针头锐器及放射性等有害物质,具有极强的传染性、生物毒性和腐蚀性,这些医疗废物在国外被视作 “顶级危险 ”和 “致病杀手 ”,如处理不当将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及周围环境,因此应加强
2、医疗废物管理,从源头上杜绝医疗废物流向社会造成人体健康的危害。谁面临危害? n 谁面临危害?医务人员n 病人n 医院后勤人员n 废物收集与处置人员 n 公众 医疗废物案例n 2011年浙江省首例因买卖医疗废物 4人获罪判刑,分别被判 3年 3个月至 2年。n 2013年 5月,广东省普宁市人民医院涉嫌非法买卖医疗废物,普宁市人民医院副院长给予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另一名副院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多名相关负责人被免职立案,当地卫生局局长和环保局长等相关责任人的追责仍在查处之中,目前已有10人涉嫌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一审获刑 。n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于 2003年 6 月 4日
3、经国务院第十次常务会议讨论 通过,于 6月 16日以 380号国务院令颁 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医疗废物的管理 步入 法制化管理轨道 。 n 医疗废物管理的政策法规 n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2003.6.16) n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2003.10.15)n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2003.10.10)n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 (2003.11.20) n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004.8.28)n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 2004.2.3) n 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 2004.5.27) 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05.
4、4.1) n 广东省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2007.5.31) n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08.8.1) 医疗废物管理的意义n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的危害,消除环境隐患,保障环境安全。n 防止医疗废物管理不善引起疾病的感染与传染相关术语与定义n 医疗废物 :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 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n 医疗卫生机构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对医疗废物管理实行全过程控制产 生 分类收集 贮 存 处 理 运 送分类收集: 严禁混放不同类别的废弃物分别用不
5、同标识的容器收集,分开放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内容共七章 五十七条 n 第一章 总 则 n 第二章 医疗废物管理的一般规定 n 第三章 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 n 第四章 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 n 第五章 监督管理 n 第六章 法律责任 n 第七章 附 则 医疗废物处理原则 :n 分类收集原则 n 谁污染谁治理原则 n 减量化原则n 集中处理与无害化原则n 全过程严格管理原则医疗机构的工作重点把好医疗废物的院内关n 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谁产生谁分类(医、护)n 专用包装物或容器、警示标识n 院内运送 规定时间、路线n 暂时贮存 存放地点、设施的要求与工作重点相应的保障体系n 健全的医疗废物
6、管理责任制n 切合本院实际的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与工作重点相应的保障体系n 有效的医疗废物管理监控部门 院感科n 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n 全员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牢固树立法制观念n 第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 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 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牢固树立法制观念n 第四十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7、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 警告 ;逾期不改正的,处 2000元以上 5000元以下 的罚款 n (一)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或者未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的;(二)未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的;(三)未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采取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的;n (四)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的;(五)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或者运送车辆未在指定地点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的;(六)未及时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七)未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环境污染防治和卫生学效果进行检测、评价,或者未将检测
8、、评价效果存档、报告的。 牢固树立法制观念n 第四十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 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 1万元以上 3万元以下 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原发证部门 暂扣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件或者经营许可证件 ;构成犯罪的,依法 追究 刑事责任 。 n (一)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n (二)未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的;(三)将医疗废物交给未
9、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的;(四)对医疗废物的处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卫生标准、规范的;n (五)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对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进行严格消毒,或者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排入污水处理系统的;(六)对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的。 医疗废物分类n 感染性废物n 药物性废物n 病理性废物n 化学性废物n 损伤性废物n 感染性废物: 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n 1、废弃的医用塑胶类器具和用品,如一次性输血器、输血袋、透析器、透析管路、介入导管、阴道窥器、引
10、流装置、吸痰管、呼吸管路、氧气面罩、雾化器、鼻导管、导尿管、集尿袋等 ;一次性托盘、一次性口镜;一次性手术衣、一次性手术大中单等n 2、废弃的医用棉纤维类、非锐利金属类、纸类等废物。如引流条、纱布、绷带、棉球、棉签及其他各种敷料;废弃的污染被服;内固定钢板。n 3、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如一次性注射器、一次性输液器。n 4、隔离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人的生活垃圾。n 5、各类废弃的医学标本,废弃的血液、血清。n 6、隔离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人的医疗废物。n 7、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菌种、毒种保存液和容器。感染性废物标签药物性废物 :过期、淘汰、变质或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n 1、批量废弃的一般性药品、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疫苗及血液制品。n 2、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少量药品及开启后剩余的少量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