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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工厂伤亡事故管理.ppt

上传人:无敌 文档编号:374808 上传时间:2018-04-02 格式:PPT 页数:27 大小:11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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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生产经营单位事故管理,第一节 事故涵义和特征一、事故的涵义 事故是指造成人员伤亡、职业病、财产损失或其它损失的意外事件。当以人和物来考察事故现象时,其结果有以下四种情况:1、人受到伤害,物也遭到损失;2、人受到伤害,物没有受到损失;3、人没有伤害,物遭到损失;4、人没有伤害,物也没有损失,只有时间和间接的经济损失。以上四种情况中,前两种情况称为伤亡事故;后两种情况称为一般事故或称为无伤害事故。如锅炉发生爆炸,使在场或附近的人受伤,这就是人受到伤害,物也遭,受损失的伤亡事故;如高空坠落而致使坠落者受伤的事故,这就是人受到伤害,而物没有损失的伤亡事故;如发生火灾,导致厂房、设备受损,而人员安全撤离

2、。这就是人员没有受到伤害,物遭到损失的无伤亡事故。如在生产作业中突然停电而使生产作业暂停止,这就是人和物都没有伤害和损失的一般事故。 据统计表明,在事故中无伤害的一般事故占90%以上,它比伤亡事故的概率大十到几十倍。1973年,美国安全工程师海恩统计分析了55万件事故,发现每330件事故中,有300件为无伤害事故,29件为轻伤或微伤事故,1件为重伤或死亡事故。这就时著名的1:29:300“海恩事故法则”。,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和企业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6442-86)的规定:企业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二、事故的主要特征 1

3、、因果性。事故的发生,必然有一定的原因,而引 起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 2、随机性。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后果的严 重程度是不为人们意识而转移的,是偶然的。 3、潜伏性。表面上,事故是一种突发事件,但事故 发生之前有一段潜伏期,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 的不稳定因素。即安全隐患 4、可预防性。任何事故,只要采取正确的预防措 施,事故是可以防止的。,第二节、事故的分类一、按照事故发生的领域或行业将事故分为以下9类 1、工矿企业事故 2、火灾事故 3、道路交通事故 4、铁路运输事故 5、水上交通事故 6、航空飞行事故 7、农业机械事故 8、渔业船舶事故 9、其他事故。二、按伤害程度分 1、轻伤事

4、故:通常指损失工作日1天以上105天以下,未造 成重伤的人身伤害事故。 2、重伤事故:损失工作日105天及以上,使人肢体残废、 容貌毀坏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永久失常的事故。 3、死亡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事故。其损失工作日定为 6000日。三、按事故严重程度分(所受伤害程度和伤亡人数分类) 1、轻伤事故,指在一次事故中只有轻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指有重伤但没有死亡的事故; 3、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中死亡1-2人的事故;,4、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9人的事故; 5、特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10-29人以的事故; 6、特别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0人及以上的事 故。四、按事

5、故类别分(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中,将事故类别划分为以下20类) 1、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 3、机械伤害 4、起重伤害 5、触电 6、淹溺 7、灼烫 8、火灾 9、高处坠落 10、坍塌 11、冒顶片帮 12、透水 13、放炮 14、瓦斯爆炸 15、火药爆炸 16、锅炉爆炸 17、容器爆炸 18、其他爆炸 19、中毒和窒息 20、其它伤害,第三节、事故的分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 (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特

6、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 重伤,或者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5、较小事故:指有重伤但无人员死亡,或者小于3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6、险肇事件:指无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的事故。,第四节、事故报告程序,一、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75号令)中第二章第五条至第

7、八条对事故报告的程序作了如下规定: 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向本企业负责人报告; 2、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报告。 3、企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按系统逐级上报,死亡事故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重大死亡事故报至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4、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业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二

8、章对事的报告作了如下规定: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发生事故时, 如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2、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9、。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三、特别重大事故的报告 由于特别重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极为严重,社会影响极为恶劣,因此,1989年3月29日国务院颁布了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务院34号令)。其中第二章第七条至第十一条和十五条对特别重大事故的报告作了如下规定: 1、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 (1)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和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并报告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 (2)在24小时内写出

10、事故报告,报(1)项所列部门。涉及军民两个方面的特大事故,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的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当地警备司令部或最高军事机关,并应当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上,述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归口管理部 门,接到特大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国务院做出事故报告。2、特大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 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特大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接到特大事故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公安部门、

11、人民检察机关和工会。 特大事故发生后,特大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将特大事故的有关情况通报当地驻军,请驻军参加事故的抢救或者给予必要的支援。,一、事故调查的目的 伤亡事故调查的目的,就是为了及时掌握情况,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吸取 事故教训,积累事故资料,采取防范措施。避免同类事故的重复发生。二、事故调查的层次划分 1、轻伤事故,由企业内基层负责人组织调查处理。 2、重伤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视情况派人参加)调查处理,没有企业主管部门的,直接由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 3、一般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地方归口安全

12、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会、公安等部门负责组织调查处理。 4、重大死亡事故,按死亡人数,分级由政府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工会、公安、监察等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死亡3-5人的由县负责组织,6-9人的由市负责组织,死亡10人以上的由省负责组织)。,第五节、事故调查,5、特别重大事故 按企业的隶属关系分别由国务院各部门或地方政府组织调查处理。 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按上述规定进行组织,下级未受委托,不能越级调查处理,上级可委托下级调查,对违反这一原则所进行的调查处理,其调查处理结果属无效的处理。三、事故调查的人员组成、条件及职责 1、事故调查的人员组成 企业负责的事故调查由行政领导、生产技术、安全

13、技术、工会组织等有关人员组成。由各级政府或有关部门调查组织的事故,由政府有关领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等组成。 2、事故调查组成人员的条件 (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 (2)与事故发生没有直接利害关系。,3、事故调查组成员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 况; (2)确定事故责任者; (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四、事故分析的步骤 1、事故有关资料的收集; 2、整理和分析调查材料; 3、事故伤害分析; 4、事故过程的描述; 5、事故的原因分析; 6、事故责任的确定; 7、提出事故处理

14、意见和整改措施。,五、事故资料和证据的收集 1、物证收集 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人员要尽快赶到事故现场,收集事故现场的有关物证。物证包括如下范围: (1)破损的部件、碎片; (2)残留物体; (3)致害物的位置; (4)受害人的地点、方位。 2、事实材料收集 (1)与事故鉴别、记录有关的材料; (2)事故点的环境状况; (3)当时的气候条件; (4)与事故发生有关的资料,如设备、设施等的性能和质 量状况,生产和设备运行情况等。,3、证人材料的收集 (1)找事故的目击者或周围的有关人员; (2)录取其有关的口供; (3)分析考究其有关口供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4、现场摄影 应用照相机或录像设备拍录事

15、故现场的情景。 5、事故图 通过有关资料、证据和人员伤亡和现场状况,描述出事故分析图,以便进一步分析研究事故。,第六节、事故原因分析,一、诱发事故的主要因素 1、劳动过程中的直接引起事故的条件因素 (1)生产环境:指生产布局和劳动条件。如通道、通风、 采光、照明、温度、湿度等。 (2)生产设备:指设备、设施、工具、工艺技术等是否先 进,是否有安全防护装置,其状态是否良好等。 (3)作业方式:指机构操作是手工操作、半机械化操作、 还是全自动化操作等。一般而言,机械化程度越高,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就越少。 (4)生产使用中接触的原材料、燃料的性质:是指生产过 程中使用或接触到的上述物质其特有的物理性

16、能和化 学性能,是否有毒有害,其相对密度和挥发性、燃点 如何等。,2、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因素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2)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 (3)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是否科学; (4)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培训是否到位; (5)安全防护装置有无使用和维修保养; (6)有无安全警示标志等。 3、事故肇事者本身的状况因素 (1)操作者的技术水平及熟练程度; (2)操作者的工作经验; (3)操作者的身体健康及精神状态; (4)是否违章操作以及劳动过程中的生理和心理状态等。,二、事故的原因划分 1、直接原因 (1)人的不安全行为:如操作失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使用不安全设备;用手代替工具操作;物体存放不当;冒险进入危险场所;攀、坐不安全位置;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忽视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等等。 (2)物的不安全因素:如作业环境不良(照明光线不良、作业场地狭窄、通风不良等);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缺陷;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等等。 2、间接原因 间接原因主要表现为管理上的缺陷。如规章制度不健全、未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员工无上岗证上岗、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等等。,三、事故原因分析步骤,第七节 事故报告及审批程序,一、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的内容和上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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