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1社会团体网上年检流程一、登录方式打开浏览器,输入网址: 进入“ 辽宁省社会组织网”,点击 “网上办事大厅”即可进入“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登 陆界面,插入电子加密设备,输入相应的密码后即可进入系统。二、年检流程1、参检的社会团体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年检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中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业务活动表即可由会计师事务所填报,也可由社团自行按照审计报告填报,会计师事务所同时出具纸质审计报告书。2、参检的社会团体登陆“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点击左侧“ 社会团 体年检管理” 菜单,填写年度 检查报告书后,打印成 A4 大小 纸质文本一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社会团
2、体印章,连同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纸质审计报告书一并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由业务主管单位提出初审意见并加盖印章。再次登陆“辽宁省社会组织 管理信息系统” ,进入“ 社会 团 体年检管理 ”,将“业务主管单位初审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书”扫描上传 ,连同“ 年检工作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填报的“审计数据” 一并点 击“上报”按钮,即可上报至辽宁省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局。3、辽宁省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局经过初审对社会团体上报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在“辽宁省社会组织网” 公布报 送纸质材料的参检单 位名单。参检单位查询到名单后,将纸质的年检报告书、审计报告书、业务主管单位盖章的初审意见一并报送到辽宁省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局。4、待年检结果公布后,携带参检单位证书到省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局加盖年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