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工 程 开 工 报 告工程名称 海口市白水塘路道路硬化工程 施工单位 海南金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 白水塘路 建设单位 海口市市政工程维修公司致 海口鲁班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根据合同的约定,建设单位已取得主管单位审批,我方已完成了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计划于2015 年 8 月 7 日开工,请审批。已完成报审的条件有:施工组织设计(含主要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资格证明)施工测量放线主要人员、材料、设备进场施工现场道路、水、电、通讯等已达到开工条件项目负责人(签字):施工单位(章):年 月 日审批意见:审批结论: 同意 不同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年 月 日本表由施工单位填报,经监理单位审批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