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 三 )级动火申请表 编号 : 申请单位动火人看火人动火部位动火项目动火时间动火作业周边易燃易爆物品情况灭火器材配备防火措施预案后勤保卫部门意见责任工长 意见安全部意见 审批人注:一级动火提前五天申请,批准一天,由公司安监部审批;二级动火提前三天申请,批准三天,由项目经理审批;三级动火提前三天申请,批准五天,由项目生产经理审批;A-13-1施工现场( 三 )级动火证编号 :申请单位动火人看火人动火部位动火项目动火时间1、动火人必须持有经审批的动火证,严格按操作规程动火;2、动火前清除周围 10m 内的易燃、易爆物品,遇有无法清除的易燃物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防火措施;3、动火区域必须设专人看火,同时配备灭火器材;看火人随时关注动火区及周边防火安全,不得随意脱岗;4、风力超过 5 级时不得进行高空动火作业,高空动火作业正下方必须使用接火斗;5、凡涉及到电、气焊等操作的明火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6、动火完毕,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可复燃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7、批准人勘察现场后才能批准申请。(审批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