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4机动车牌证申请表申请人信息栏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名称 邮政编码邮寄地址手机号码 固定电话代理人姓名/名称 手机号码申请业务事项号牌种类 号牌号码申请事项 申请原因及明细号牌补领 丢失 灭失 前号牌 后号牌换领 前号牌 后号牌行驶证补领 丢失 灭失换领登记证书申领补领 丢失 灭失 未获得换领检验合格标志申请 在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 在登记地以外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 丢失 灭失换领机动车所有人及代理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机动车所有人(代理人)签字: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1、填写时请使用黑色或者蓝色墨水笔,字体工整,不得涂改;2、“申请事项”栏为选择项目,请在相应栏内“”中划“”,“号
2、牌”栏可多选;3、“邮寄地址”栏,填写可通过邮寄送达的地址;4、“机动车所有人(代理人)签字”栏,机动车属于个人的,由机动车所有人签字,属于单位的,由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由代理人代为办理的,机动车所有人不签字,由代理人或者代理单位的经办人签字,填写姓名/名称、手机号码;5、“号牌种类”栏,按照大型汽车号牌、小型汽车号牌、普通摩托车号牌、轻便摩托车号牌、低速车号牌、挂车号牌、使馆汽车号牌、使馆摩托车号牌、领馆汽车号牌、领馆摩托车号牌、教练汽车号牌、教练摩托车号牌、警用汽车号牌、警用摩托车号牌填写;6、“登记证书”栏,“未获得”是指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