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加强辽河油田公司含油污泥处理技术管理工作的通知各相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油田开采与集输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油泥已明确列为危险废物。为规范油泥的收集、存储和处置工作,提高辽河油田公司油泥处理技术管理水平,各单位要提高认识,落实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职责。坚持油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重点规范油泥源头分类收集过程管理,积极开展污油就地回收减量工作,减少油泥产生量;规模实施油泥调剖工艺技术,拓展油泥再利用途径;大力攻关油泥达标处理工艺技术,满足国家危险废物的控制与管理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油泥类别本通知所称油泥,包括联合站日常生产运行产生的浮渣油
2、泥、油田各类容器清淤产生的清罐底泥和油水井作业、生产(储运)设施泄漏清理等过程中产生的固态、半固态或液态的油、泥、水等落地油泥。二、油泥分类收集与存储要求针对落地油泥、污水系统浮渣和清罐油泥三类油泥,各单位要就近分类收集、存储,并规范油泥收集队伍。油泥收集过程中避免使用编织袋等一次性物品,以防产生新的、难处理的固废物,同时严禁各类油泥混合堆放。(一)落地油泥管理1.落地油泥分类收集油井作业产生的“三铺一盖”、棉纱、手套等大块杂物要单独收集,其中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可按照 2016 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要求妥善处置。含泥沙等杂质少的高含油落地油泥要通过卸油台回到原油处理系
3、统,减少原油损失。加强落地油泥计量管理,确保收集和外运油泥重量数据真实、准确。2.落地油泥分类存储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生产规模,按相关要求建设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油泥分类存储场所,设置符合标准的危险废物标志,并明确责任单位,防止偷盗流失。落地油泥存储池只存放落地油泥,避免落地油泥与编织袋、油棉纱、塑料布、大石块等难处理物质混合存放。生活垃圾、浮渣、清罐油泥等非落地油泥严禁进入落地油泥存储池。2016 年以后清理的油泥存储池须进行分类存储,对未执行单位,责令其限期内对油泥存储池重新分类,否则华油油泥处理站不予拉运;未清理的油泥存储池,自通知下发之日起不得新增加“三铺一盖”、生活垃圾、工业垃圾等杂物。要
4、及时将油泥存储池渗滤液和雨水等含油污水回收到联合站原油脱水系统。(二)清罐、池油泥管理1.积极开展清罐、池油泥经过处理后用于油井、水井调剖研究。工艺管理部门要做好用量登记、转运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措施。2.申请储罐清理前,必须确保油泥处理站能够接收清罐油泥。要做好无法调剖油泥的脱水减量工作,油泥出站含水率控制在 80%以内。(三)浮渣油泥管理1.积极开展浮渣油泥经过处理后用于油井、水井调剖研究。工艺管理部门要做好用量登记、转运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措施。2.针对无法调剖油泥,要根据脱水设备设定不同的脱水后油泥含水率。板框式压滤机控制在 70%以内,叠螺机、离心机均控制在 80%以内。3.要在污水处理
5、站设置脱水减量后浮渣临时存放地点,并协调相关部门,定期将收储的浮渣油泥转运至油泥处理站进行处理。三、油泥指标检测油泥检测内容包括:油泥含水率、含油量和杂质含量。采用油田油泥含油、含水及杂质测定方法(Q/SYLH0533-2016)。(一)油泥日常检测1.联合站内油泥和油泥处理站内油泥日常检测,每 8小时一次;指标超标时,要及时整改,并加密化验。2.外运油泥时,油泥产生单位要对每批次油泥进行取样化验并做好记录,油泥处理站全程监督。若对化验结果存在异议,由油泥产生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第三方化验,做为仲裁结果。(二)油泥月度检测油泥月度检测由各单位生产技术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并将检测结果于当月 25 日前上报采油工艺处和安全环保处。四、检查与监督1.采油工艺处与安全环保处将不定期对各单位油泥分类收集、存储、处置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2.采油工艺处将不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清罐底泥和浮渣油泥的脱水后油泥含水率进行抽测,费用由各单位承担,化验结果进行通报。3.对收集、存储、处置工作检查结果年度累计两次不合格的单位,油田公司主管部门将取消其年度环保工作评先选优资格。五、附则1.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2.本通知由油田公司采油工艺处负责解释。采油工艺处 安全环保处 2016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