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15 级学生电子学籍表填报的通知各学院: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学籍档案管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学生、学校和社会等方面提供有效服务。根据档案馆要求,自2015 级新生起,学生学籍表采用电子及纸质版同步归档,请各学院按照学籍表填表要求,安排做好学籍填表工作,如学生在填表中有疑问,请学院做好解答并予以指导。学院务必通知学生,认真填写,不得填写虚假信息,否则责任自负。现将填表要求说明如下:1表中左侧均需学生本人填写,信息要求据实,不得有漏填、错填、多填信息,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学号等关键信息,统一字体为宋体加粗,字号为五号。数字、英文字母等信息字体为Times New Roman,字号五号。2照片一栏暂不张贴,毕业时用数码采集照片统一张贴。3表填毕后,以专业班级为单位,统一向学院办公室提交,学院主管学籍工作的老师务必要高度负责,认真核查,逐一审核,若填写不当,退回重填,确保信息准确,审核通过后电子版及纸质版报校档案馆归档。4此表电子版均以 office word2003 版本为基准格式提交,请勿使用 office word2007、2010 等更高版本。教务处2015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