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遵义市新蒲新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 ZYXPZFCG2018075 号项目名称: 档案手动密集架及档案特殊设备采购采购单位:遵义市新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使用单位:遵义市档案局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 2018 年 06 月 12 日上午 10:00遵义市新蒲新区政府采购中心二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地 址:遵义市新蒲新区新办公楼三楼二号会议室电 话(传真):085128655857 邮编:5630002总 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3第二章 投标须知-4一、投标须知资料表-5二、总则-6三、招标文件-8四、投标文件的编制-9五、投标文件的提交-11六、开标-12七
2、、评标-13八、合同的授予-15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定标原则 -16一、评标办法-16二、定标原则-19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21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24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253第一章 招 标 公 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受遵义市新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按财政局审批方式,拟对遵义市档案馆档案手动密集架及档案特殊设备实施采购,诚邀国内合格的企业报名参加。1、项目名称:遵义市档案手动密集架及档案特殊设备采购2、项目编号:ZYXPZFCG2018075 号3、项目序列号:ZYXPZFCG2018075 号4、项目联系人:袁发泽5、项目联系电话:13985
3、659419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1、采购主要内容:档案手动密集架及档案特殊设备采购;2、采购数量:一批;3、采购预算:A 包手动密集架 571 万元;B 包档案特殊设备 153 万元;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 45 日历天内交货(含供货、安装、调试、通过验收)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按采购人要求;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A 包立柱和横板带材质小样,带传动部件一套(密集架传动摇手、立柱、层板、底架、门条小样、固定锁为一套传动部件) ;B 包档案整理修复台材质小样。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 投标企业不是生产商的,中标企业需提供生产商授权书;4、投标人不是企业法人代表的,需提交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报名企业查看相关公告信息请登录http:/222.86.157.44 或 http:/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 年 05 月 31 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2018 年 06 月 11 日下午 17 时 00 分;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网上报名
5、成功,网上下载(报名企业通过登录http:/222.86.157.44:8082/xphy/网站,按照系统要求完成注册后,网上报名及下载资料;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企业通过登录 http:/222.86.157.44:8082/xphy/网站,按照系统要求完成注册后,网上报名及下载资料; 4、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在系统中予以缴纳。 (未在系统中缴纳资料费并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报名无效)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41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 年 06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2018 年 06 月
6、 12 日 10 时 00 分;12、开标地点:遵义市新蒲新区新办公楼左侧楼 3 楼 2 号会议室(播州大道南端湿地公园南行约 4 公里)13、投标保证金情况:1、投标保证金额:A 包人民币拾壹万元(小写:¥110000 元) ; B 包人民币叁万元(小写:¥30000 元) 。分标段汇缴保证金且分标段填随机码。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8 年 05 月 31 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2018 年 06 月 11 日下午 17 时 00 分前。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报名企业通过登录 http:/222.86.157.44:8082/xphy/网站,保证金以转帐或汇款方式交纳到公共资
7、源交易平台帐户(所有保证金的缴纳一律采用线上缴纳的方式, 请供应商在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和摘要栏只注明本项目报名时所产生的 14 位随机码,不能填写其他多余的字符。转账时,请必须使用诚信库中填写的基本账号进行转账,缴纳金额须与招标文件规定金额相等,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或金额不对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开户银行及账号 单位名称:遵义市新蒲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合兴大道支行 账 号:0277001800000003 十四、PPP 项目:否。十五、采购人名称:遵义市新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联系地址: 遵义市新蒲新区新办公楼三楼项目联系人:袁发泽 联系电
8、话: 13985659419十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十七、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行政中心左侧楼 3 楼采购科 项目联系人:袁女士 联系电话: 0851-28655857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政府采购中心2018 年 5 月 28 日5第 2 章 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资料表项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1 项目名称 档案手动密集架及档案特殊设备采购2 采购内容A 包档案手动密集架采购一批;B 包档案特殊设备采购一批,具体要求详见参数附件3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及本招标文件要求4交货期(包含供货、安装、调试期) 合同签订后 45
9、日历天5 交货及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交货及服务地点6 质保期 自行承诺但不得低于原厂质保期7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已落实8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9 投标有效期 3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日开始计算)610 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交纳1、投标保证金额:A 包人民币拾壹万元(小写:¥110000 元) ; B 包人民币叁万元(小写:¥30000 元)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招标公告上规定的投标报名时间。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保证金以转帐或汇款方式交纳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帐户(所有保证金的缴纳一律采用线上缴纳的方式, 请供应商在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和摘要栏只注明本项目报名时所产生的 14 位随机
10、码,不能填写其他多余的字符。转账时,请必须使用诚信库中填写的基本账号进行转账,缴纳金额须与招标文件规定金额相等,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或金额不对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未中标供应商开标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4、开户银行及账号 单位名称:遵义市新蒲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合兴大道支行 账 号:0277001800000003 11 投标疑问递交投标疑问书的形式、时间 :形式:供应商通过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网址http:/222.86.157.44:8082/xphy)向采购人提出,不得通过其他方式提出。时
11、间: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向采购人提出。1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修改的方式和招标文件澄清的方式采购人将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内容在遵义市新蒲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上公布,供应商自行登陆系统查阅或下载。13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1 份。14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时间: 2018 年 06 月 12 日上午 10:00,以招标公告上的时间为准;地点:遵义市新蒲新区新办公楼左侧楼 3 楼 2 号会议室(播州大道南端湿地公园南行约 4 公里) 。15 开 标时间: 2018 年 06 月 12 日上午 10:00;(以招标公告上的时间为准)地点:遵义市
12、新蒲新区新办公楼左侧楼 3 楼 2 号会议室(播州大道南端湿地公园南行约 4 公里) 。16 通知投标时间更改 原投标截止期 3 天前17 举报投诉的受理 受理单位:项目所属财政管理部门18 履约保证金 不提交(投标企业中标后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19 采购代理服务费 不提交720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遵义市新蒲新区行政中心左侧楼 3 楼采购科 联 系 人: 袁女士 联系电话: 0851-28655857 21 样品提供8、A 包立柱和横板带材质小样,带传动部件一套(密集架传动摇手、立柱、层板、底架、门条小样、固定锁为一套传动部件) ;B 包档案整理修复台材质小样。8二、总则1. 采购
13、人及采购代理机构1.1 采购人指本采购项目的采购单位或用户。1.2 采购代理机构指已合法取得有效资格,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1.3 供应商或投标人均指按要求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参与投标、拟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 采购内容2.1 本次采购的内容为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以及“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中规定的全部内容(含相关伴随服务) 。2.2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是全新的、可在中国境内合法销售的产品。2.3 所有货物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具备国家认可的相应产品合格证、等级证、质检证等,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负责。3. 合格的
14、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满足以下资格、资质要求: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6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3.7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注明相应的经营范围;3.8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授权书;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4. 投标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其参
15、加本采购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三、招标文件95. 招标文件的组成5.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定标原则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5.2 除 5.1 内容外,采购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通过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发出的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及补遗的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应自行登陆系统查阅或下载。5.3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查阅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获得招标文件 3 日内通过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向采购人提出,否则
16、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应认真查阅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的规定,该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6. 投标疑问供应商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本投标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疑问时间和地点及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澄清要求(疑问书) ,采购人将在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上作出答疑,供应商自行登陆系统查阅或下载。7.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补遗7.1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将在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上公布,供应商自行登陆系统查
17、阅或下载,各次澄清、修改、补遗按时序编号。7.2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7.3 为使供应商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并反映上述澄清、修改、补遗的内容,必要时采购人可按本须知第 17.2 款的规定,酌情延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期。四、投标文件的编制8.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8.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8.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的组成9.1 投标文件
18、由资格部分、商务部分及技术部分组成。9.2 资格部分组成9.2.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9.2.2 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9.2.3 投标承诺书 9.2.4 投标保证金函缴纳依据9.2.5 供应商可以提供的优惠条款或有必要说明的其他情况(如有)9.3 商务部分组成9.3.1 报价函。9.3.2 开标一览表。9.3.3 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如有) 。9.4 技术部分组成9.4.1 投标货物的技术性能:供应商所投报货物的的产地、规格型号、详细技术参数、技术性能优势、货物的使用寿命、耐用程度、可靠性、稳定性等,应详细说明投标货物的配
19、置、技术参数、使用功能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程度和偏离度。9.4.2 售后服务内容及承诺:售后服务承诺、产品质量保证承诺、售后服务上门响应时间内容,还应列明售后服务范围、售后服务人员体系情况、服务能力及联系方式等。9.4.3 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如有) 。10. 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应包括本须知第 9 条中规定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投标人可自行编写。11. 投标报价11.1 投标报价依据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有编号的澄清、修改、补遗文件。11.2 供应
20、商的投标报价应为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费用的总和,包括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11定的供货期内按照招标文件所列的采购内容、质量标准、相关服务要求以及“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中明确的相关要求及其在投标文件中所做的有关承诺提供本次所采购的货物及其伴随服务的一切费用。11.3 本项目的投标报价应包括所采购货物的生产、包装、运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卸载、搬运、安装、后期检验费用、组织验收、技术培训、利润、税金、风险、保险及相关服务费用等一切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各项费用分摊入投标综合单价中,中标后不作调整。11.4 本采购项目投标报价及所涉及的金额采用的币种均为人民币。12. 投标有效期12.
21、1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后 30 日内。12.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供应商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做出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应相应地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 13 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2.3 供应商填报的投标有效期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不一致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13. 投标担保按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与退还规定条款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3.1
22、 投标人无故不参加或未按文件规定参加磋商的。13.2 中标人未按成交通知书要求签订合同的。13.3 投标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13.4 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履行合同的。14. 供应商的替代方案本采购项目不允许有替代方案。15. 投标文件的份数、标识、签署、盖章及其他要求15.1 供应商应按“一、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15.2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书写或打印,字迹清晰易于辨认,副本应是正本的复印件。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5.3 投标文件封面均应加盖供应商法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授权的委托12代理人须逐页签字,除封面、封底。投
23、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文件正本须逐页加盖供应商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除封底外) 。15.4 除供应商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果有修改,修改处均应加盖供应商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改动处签字。15.5 投标文件须编制目录并在目录上标注各组成部分起始页码,自目录页起逐页标注连续页码。15.6 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编制、标识、签署及盖章,否则将可能导致无法通过资格审查或被拒绝。16.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包封标记和盖章16.1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正本、副本分别独立装订成册,不允许活页装订。另外提供投标
24、书目电子文档一份。16.2 投标文件密封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及副本分别密封,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 、 “副本” 。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共三个密封袋。所有密封袋封口处均应加贴有密封字样的封条并加盖供应商法人公章。16.3 密封袋上应注明下列标识:16.3.1 北京时间 2018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即开标时间,开标时间见招标公告) ,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16.3.2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或开标一览表或光盘电子档;16.3.3 采购编号: ;16.3.4 供应商全称:(加盖供应商法人公章) ;16.3.5 供应商地址、联系电话。16.4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装订、
25、密封、标记、盖章的,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五、投标文件的提交17. 投标文件的递交17.1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或密封袋破损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样退还供应商。17.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如果酌情延后投标截止期,至少在原定的投标截止期 3 天前,将此决定通知送达所有的供应商。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日。1317.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采购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个的,采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并由财政部门按相关原则处理。18. 投标文件的补
26、充、修改与撤回18.1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可以以书面的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并经授权的投标文件签字人签署。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8.2 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 16 条、第 17 条的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在内、外层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补充” 、 “修改”或“撤回 ”字样。18.3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所有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已充分阅读并完全理解和同意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六、开标19. 开标19.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须知前附
27、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购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19.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出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开标会议。19.3 开标程序:19.3.1 开标会议在相关部门监督下,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宣布开标会议开始。(2)介绍与会人员。(3)宣读开标纪律。(4)由监督人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验证供应商的合法身份,供应商须现场出示以下证明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或盖有法人公章的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的,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由法定代表人
28、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的,须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若供应商不能按上述规定出示有效证明资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不予拆封。14(5)供应商现场代表共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盖章情况。(6)抽签确定各投标人竞争性磋商的顺序。(7)拆封身份有效的供应商提交的密封、标记、盖章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及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 ,并由唱标人宣读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中的供应商名称、投标总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质保期、售后服务响应时间等主要内容。唱标人宣读的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8)采购人代表、磋商小组成员、评标专家等一对一与投标企业按
29、序磋商。(9)集中最终报价。(10)评标定标。(11)采购人代表、磋商小组成员、评标专家、监督人等签字确认评标报告、会议记录等。(12)宣布评标结果,开标会议结束。以上议程根据现场实际可作适当调整。19.3.2 若唱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供应商有权在开标会议现场提出异议,否则视为供应商已确认宣读的结果。19.3.3 采购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七、评标20.评标委员会20.1 评标工作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20.2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 3-5 人组成, (从贵州省评标专家库中抽取) ,
30、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1.评标程序21.1 评标按照以下程序进行:21.1.1 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部分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15审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只有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面的比较和评价(详审)阶段。21.1.2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
31、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合法代表签字,并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原则对投标文件作出的修正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投标文件修正原则:除招标文件有特别规定外,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1.1.3 比较和评价(详审)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
32、合比较与评价。21.1.4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评审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即投标货物的技术性能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21.1.5 编写并向采购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标方法和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推荐情况;(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22.评标
33、应遵循的原则22.1 评标活动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有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择优、保密的原则。22.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22.3 评标委员会成员属于法律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22.4 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及其他评标活动参与人应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1622.5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严禁供应商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及其他评
34、标活动参与人作出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2.6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的过程及结果。23. 评标方法及标准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方法和标准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定标原则” 。24.废标及处理在招标采购中,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应予废标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予以废标,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证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5、;(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法律法规规定具有审批权限的财政部门的批准。八、合同的授予25. 定标25.1 评标结束后,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依据定标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25.2 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采购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以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26. 中标通知书26.1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结果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26.2 在中标公告发布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
36、理办法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中标通知书对采购17人与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6.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7. 履约保证金27.1 本项目不提交履约保证金。28.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28.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日内,在采购人指定地点按照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的供货合同。28.2 中标供应商如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供应商。
37、29. 履约义务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如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供货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重新签订供货合同,以此类推。30. 纪律与监督30.1 严禁供应商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工作有关的信息。在招标、评标期间,不得邀请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到供应商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供应商主办或赞助的任何活动。30.2 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供应商参与正当投标。30.3 如发现供应商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8、或中标资格。第 3 章 评标办法及定标原则3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32.评标准备工作1832.1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评标委员会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32.2 评标委员会的分工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组长。评标委员会组长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32.3 评标委员会熟悉文件资料32.3.1 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本次采购内容及相关技术要求、合同主要条款、供货期、交货地点、质保期、售后服务响应等要求,掌握
39、评标标准和方法。32.3.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开标现场拆封宣读的投标文件、开标验证检查记录情况、采购预算(或采购人能够支付的费用限额)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32.3.3 为保障评审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在不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审工作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可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整理、汇总工作(如初审数据、情况的整理、汇总等) 。由评标委员会对采购代理机构整理、汇总的数据及情况进行审核,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对整理、汇总的数据及情况作出结论并以书面方式予以确
40、认。33.无效投标文件界定无论在开标评标的任何阶段,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均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33.1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33.2 供应商在开标现场不能按第 19.3.1 款第(4)项规定出示有效证明资料的。33.3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密封、标识、盖章的。33.4 供应商在开标时严重违反开标纪律或恶意扰乱开标会议正常进行的。33.5 在投标文件初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供应商的投标不符合初审标准中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33.6 投标供应商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修正原则对投标文件作出的修正的。
41、33.7 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雷同的。33.8 投标供应商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3.9 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承诺或方案与招标文件要求存在重大偏差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33.10 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提供虚假资料及证书的供应商一经发现上报相关部门。33.11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33.12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与报名时提供的资料不一致的。1933.13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书、证件存在无效情况的。33.14 供应商没有按照投标文件提供相关承诺的。33.15 属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的。33.16 未实质性响应招
42、标文件要求的。33.17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34.投标文件初审34.1 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34.2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下列“初审标准”对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初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将不能通过初审,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不进入详审。初审标准审查项目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承诺书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资格性检查投标保证金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名称一致,不一致的应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
43、具的变更证明报价函签字盖章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份数、装订、格式、签署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有效性 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投标文件未提供选择性报 价或有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报价交货 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期交货地点 符合招标文件关于交货地点的要求质保期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有效期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售后服务响应时间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性检查投标货物技术性能 等于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35.比较和评价(详审)35.1 只有通过了投标文件初审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详审。35.2 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按综合评分法进行比较和评价。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
44、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按评标总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或者确定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2035.3 评分时涉及到计算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35.4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以百分制打分法对合格有效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分。首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废标界定),审核各投标文件是否合格、有效,凡不符合要求和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不进入评分程序。通过以上审核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依照以下标准和权重进行1.技术部分(40 分)序号项目内容 评审内容 评分标准1参数要求(15分)设备技术参数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程度
45、。每类产品提供彩页资料,按参数对比得分。优秀得 15-13 分,良好得 12-9 分,基本满足得 8-5 分,差的 4-0 分。2设计要求(5 分)投标设备的设计先进、结构合理性优秀得 5 分,良好得 4 分,基本满足得 3 分,差的 2-0 分3设备运行要求(5 分)设备运行的稳定性、安全性、经济节能、舒适感、无污染、寿命长短、性价比情况等。优秀得 5 分,良好得 4 分,基本满足得 3 分,差的 2-0 分4样品要求(5 分)根据供应商所提供样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定(主要从外观、材料、结构、工艺等方面) ,不提供样品本项不得分。优秀得 5 分,良好得 4 分,基本满足得 3 分,差的 2-
46、0 分5品牌介绍(10分)主要材料的品牌(A 包至少包括板材、五金件、油漆、生产、制造工艺等;B包主要设备品牌介绍) 。优秀得 10-8 分,良好得 7-5 分,基本满足得 4-2 分,差的 1-0 分。2.商务部分(30 分)序号 项目内容 评审标准 评分标准1认证证书(6 分)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最高 6 分212售后服务(10 分) 投标人有维修响应时间及完成维修时间承诺,产品质保期及相关承诺内容.优得 10-7 分,良得 6-3 分,一般的 2-0 分。3业绩要求(10 分)投标人同类产品销售业绩(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