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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第一章相关法律.ppt

上传人:无敌 文档编号:367770 上传时间:2018-04-01 格式:PPT 页数:67 大小:21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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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第一章 合同管理相关法律,2,(一)合同与合同法1、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一 合同法,3,案例:某住宅小区的售楼书和其他资料中的示意图和文字表明,其楼盘为平行两栋长条状豪华住宅,中间为小区花园、游泳池等休闲区域,包括三层小区会所、幼儿园等配套设施。可是,当二期业主入住之际,业主们发现原拟建三层配套用房处却在挖很深的地基,进行第三期开发。业主发现上当,遂将开发商告至法院。,4,分析:本案中的开发商违反诚实信用原则,采用欺诈手段诱骗业主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故业主有权依据合同法第54条第2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房

2、地产买卖合同,即,要么请求撤销房地产买卖合同退房退钱,要么请求按房屋价值的降低幅度要求开发商进行补偿。,5,2、合同法广义: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关系的总和。狭义:1999年7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9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合同法共23章428条,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三个部分。,一 合同法,6,(二)合同的订立1、概念1)主体资格:法人2)形式:书面形式3)内容:规范文本,一 合同法,7,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项目名称),已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 标段施工的投标。 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3、。 1第 标段由K + 至K + ,长约 km,公路等级为 ,设计时速为 , 路面,有 立交 处;特大桥 座,计长 m;大中桥 座,计长 m;隧道 座,计长 m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2.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补遗书;(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5)项目专用合同条款;(6)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7)通用合同条款;(8)技术规范;(9)图纸;(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12)其他合同文件。,当事人姓名,标的、数

4、量,8,3.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4. 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元( )。5. 承包人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总工: 。6.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7.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8.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9. 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日历天。10. 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竣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生效。11本协

5、议书正本二份、副本 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价款,履行期限和方式,质量,9,2 合同订立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用要约、承诺方式。”要约与承诺,是当事人订立合同必经的程序,也即当事人双方就合同的一般条款经过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的过程。,10,2.1 要约(Offer)(1)

6、要约的概念,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一项有效的要约当符合下列规定: 必须具有缔结合同的意图; 内容具体确定; 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例如:商业买卖中要约一般包括商品的名称、价格、数量以及交货或付款的时间。,11,2) 要约邀请,合同法第15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1 招标公告是要约邀请,招标文件不是要约邀请;2 售楼广告作为购房要约的组成(建设部规定);3 商业广告内容具体确定时视为要约。4 投标书 属于要约!,12,

7、育红学校欲组建电脑教室,分别向几个电脑商发函,称我学校急需电脑50台,如你公司有货,请速告知。华夏公司第二日即派人将电脑50台 送到学校,而育红学校此时已决定购买另一电脑商的电脑,故拒绝接受华夏公司的电脑,由此发生纠纷。关于本案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育红学校的发函属于要约邀请B.育红学校的发函属于要约C.育红学校拒绝接受华夏公司电脑属于违约行为D.育红学校拒绝接受华夏公司电脑不属于违约行为,13,甲公司7月1日通过报纸发布广告,称其有某型号的电脑出售,每台售价8000元,随到随购,数量不限,广告有效期至7月30日。乙公司委托 王某携带金额16万元的支票于7月28日到甲公司购买电脑,

8、但甲公司称广告所述电脑已全部售完。乙公司为此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B )。 A.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B.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C.甲公司的广告不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D.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14,3) 要约的生效,合同法第16条规定:“要约到达受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

9、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15,A、B两个人在交换名片时,B名片上印有三个电子信息,分别是163、sohu、sina,但是其在印名片时并未指定接受要约的系统,于是A向 B发要约时,三个信箱分别发了一个邮件,到达三个信箱的时间分别为:4.1、4.2、4.3。,生效时间?,(2) 如果B在印名片时 注明以sina作为接受要约的系统。生效时间?,16,招标人于2006年4月1日发布招标公告,2006年4月20日发布资格预审公告,2006年5月10日发售招标文件,投标人于截止日2006年6月10日及时递交了投标申请书,2006年7月20日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则要约生效的时

10、间是( )。 06A.2006年4月1日 B.2006年5月10日C.2006年6月10日 D.2006年7月20日,合同法规定,要约邀请包括( )等。10A.拍卖公告 B. 招标公告 C.递交投标文件 D.招股说明书 E.寄送价目表,17,4) 要约撤回和撤销,要约撤回:是指要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前,要约人欲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约撤销:是指要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要约人欲使其丧失法律效力而取消该项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约撤回和撤消的区别,18,【答案】ABD,【例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要约中,不得撤销的有()。(2001年)A.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

11、B.要约人明示不可撤销的要约C.已经到达受要约人但受要约人尚未承诺的要约D.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且为履约做了准备的要约,19,案例22006年7月5日,我国某公司向菲律宾一公司发出要约“以每吨800美元CIP菲律宾港口的价格出售某种谷物约300吨,7月25日前承诺有效”。菲律宾商人接电话后,要求中方某公司将价格降到750美元。经研究,中方某公司决定将价格定为780美元,并于8月1日通知对方,“此为我方最后定价,8月10日前承诺有效”。菲律宾商人于8月8日来电接受中方某公司的最后发盘。但此前中方某公司得知世界市场上该种谷物价格已升至每吨820美元的消息,并于8月7日致函菲律宾商人要

12、求撤销要约。菲律宾商人认为合同已成立,中方某公司撤销要约系违约行为。问题:中方撤销要约的行为是否合法?,后经仲裁,以我方赔偿对方2万美元而告终。,20,5) 要约的失效,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21,2.2 承诺,1) 概念: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2) 构成要件:承诺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 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承诺必须表明订立合同。,22,3) 承诺的方式、期限和生效,方式:应当以通知,可以通过行为。 期限: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

13、要约人。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到达。” 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如:甲以2000元/吨,发出要约表示可出售钢材,乙接到要约从银行汇出2万元(已汇出),“行为”成立!,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23,4) 承诺的撤回、超期和延误,撤回:指受要约人在发出承诺通知以后,在承诺生效之前撤回其承诺。 超期: 指受要约人主观上超过承诺期而发出的承诺。 延误: 指承诺人发出承诺后,被外界原因而延误到达。,24,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要约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是()。A.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B.撤销要

14、约的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C.同意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答案】A,25,美达家具厂得知Z机关所建办公楼要购置一批办公桌椅,便于1997年2月1日致函Z机关以每套1000元的优惠价格出售办公桌椅。Z机关考 虑到美达家具厂生产的家具质量可靠,便于2月2日回函订购300套桌椅,提出每套价格800元,同时要求3个月内将桌椅送至Z机关,验货后七日内电汇付 款。美达家具厂收到函件后,于2月4日又发函Z机关,同意Z机关提出的订货数量、交货时间及方式、付款时间及方式,但同时提出其每套桌椅售价1000元已 属优惠价格,考虑Z机关所订桌椅数量较多,可以按每套桌椅

15、900元出售。 Z机关2月6日发函表示同意。2月7日,美达家具厂电话告知Z机关收到2月6日函件。该合同的要约为( C )。(1998年)A.2月1日美达家具厂发出的函件B.2月2日Z机关发出的函件C.2月4日美达家具厂发出的函件D.2月6日Z机关发出的函件,26,三、 合同的生效,是指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即对合同当事人乃至第三人发生强制性的拘束力。合同效力: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27,3.1有效合同,成立要件:(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

16、形式要件,28,【例题1】甲、乙公司于2001年11月1日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一旦乙收回其应收账款,立即给甲的银行账户汇款,并约定如果1个月内不能履 行,则合同失效。2001年11月14日,乙的银行账户上收到了10万元的应收账款,乙于当日即向甲汇款,履行了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公司 的买卖合同的生效日期为( )。A.11月1日B.11月14日C.12月1日D.12月14日【例题2】甲于2月14日向乙发出签订合同的要约,乙于2月28日承诺同意,甲、乙双方在3月13日签订合同,合同中约定该合同于3月25生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合同的成立时间是( )。A.2月14日B.2月28日C

17、.3月13日D.3月25日,29,3.2 效力待定合同 概念:指合同虽已成立,但由于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能否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力尚未确定,只有经过有权人的追认,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力的合同,有权人在一定期间内不予追认,合同便归于无效。,30,类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越权订立的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31,3.3无效合同 概念:是指虽经合同当事人协商订立,但因其不具备或违反了法定条件,法律规定不承认其效力的合同。合同无效的

18、法律规定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二级资质企业承接一级工程,即是双方同意,也不行。,32,2002年5月王某经张某介绍与李某达成房屋租赁合同。依该合同规定王某将一店面租给李某开办游戏厅,月租费3000元,开办手续由李某自己负责,所引起一切责任均由李某负担。李某支付5月、6月份2个月租金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同年10月该游戏厅因涉嫌赌博被公安机关查封。后王某多次向李某催讨7月到10月的租金未果,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支付租金。法院经审

19、理查明,王某在订立租赁合同时已明知李某租房目的,请问王某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33,合同中免责条款无效的法律规定,1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免除或者限制其未来责任的合同条款。免责条款无效,是指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免责条款。2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是当事人协商同意的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约定性!,如:劳务合同中“”生死条款,死人不负责”无效。,34,3.4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概念:是指合同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欠缺生效条件时,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思,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裁定,从而使合同的内容变更或者使合同的效力归于

20、消灭!可变更或撤销的法律规定: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3)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35,甲汽车销售公司与乙汽车制造公司签订了一份轿车买卖。由于甲公司的业务员丁某对汽车型号不太熟悉,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将甲公司原先想买的B型号轿车写成了A型号轿车。虽然乙公司提供的型号不是甲公司原想购买的B型号轿车,但A型号轿车销量也不错。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货并支付了货款。 问题1丁某的行为属于合同法上的什么行为?其效力如何? 2甲公司在支付货款后是否还能行使撤销权?,36,1 丁某的行为属于重大误解的行为。重大误解行为是可撤销、

21、可变更的合同行为。本案中,丁某对购买标的发生了误解,并且价值巨大,应认定为重大误解,属于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行为。 2 甲公司不能再行使撤销权。根据合同法第55条的有关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本案中,甲公司在明知车型有错的情况下,仍按合同约定提货,并支付货款,应视为以自己的行为放弃了撤销权。,37,无效的合同或被撤销的合同的法律效力,1) 无效合同或被撤销合同自始无效;2) 合同部分无效;3) 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时,不影响 有关解决争议的条款的效力。,38,1.合同法规定,有( )情形的,合同无效。10A. 乘人之危,使对方

22、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的合同B.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D.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E.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 施工合同可撤销的情形有( )。 06A. 在订立施工合同时显失公平 B. 施工单位以欺诈手段订立,且损害了国家利益 C. 违法了建筑法的强制性规定 D. 订立合同时,建设单位存在重大误解E.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39,2.合同法规定,合同效力表述正确的有( )。10A.不得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 B.可以约定合同生效的条件C.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 D.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E.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23、,3.某建筑公司从本市租赁若干工程模板到外地施工,施工完毕后,因觉得模板运回来费用很高,建筑公司就擅自将该批模板处理了,后租赁公司同意将该批模板卖给该建筑公司,则建筑公司处理该批模板的行为( ) 。 10二级A无效 B有效C效力特定D失效,为什么,40,四、 合同的履行,1 合同履行的概念,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依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实现各自享有的权利,并承担各自负有的义务。合同的履行,就其实质来说,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生效后,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合同义务的行为。,41,2 合同履行的原则,l)全面履行的原则(正确履行原则)2)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3)公平合理,促进合同履行的原则4)当事人一方不得擅自变更

24、合同的原则,42,3 合同履行约定不明情况的处置,协议补充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依照合同法的补充性规定来确定,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43,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44,【例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价款约定不明确,又没有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可供参照时,合同价款

25、的确定规则为()。A.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B.按照履行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C.按照纠纷发生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D.按照订立合同时订立地的市场价格履行,【答案】A,45,六、合同的违约责任,1、违约责任概述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民事制裁。2、违约责任的条件必须存在违约行为;违约责任只存在于有效的合同中,而无效合同不存在违约责任问题;只要违约,就应承担违约责任,无论是否给对方造成损失。,46,3、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1)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也称为强制实际履行、依约履行。作为一种违约后的补救方式,继续履行是指在一方违反合

26、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依据合同的规定实际履行。我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等违约责任。我国合同法第10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合同法第110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47,3、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继续履行的条件:必须有违约行为的存在非违约方必须在合理期限内提出继续履行的请求必须依据法律和合同的性质能够履行继续履行在事实上是可能的和在经济上是合理的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10条的规定,在非金钱债务中,如果在事实上不能

27、继续履行,或者债务的标的不适合于强制履行或履行费用过高的,则不能采取继续履行措施。,48,3、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继续履行的特点1)继续履行是一种违约后的补救方式。2)继续履行可以与违约金、损害赔偿和定金责任并用,但不能以解除合同的方式并用。,49,3、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2) 采取补救措施 我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同法第111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

28、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采取补救措施是可以和赔偿损失并用的。,50,3、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3)赔偿损失我国民法通则第112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据此,赔偿损失的范围应当包括可得利益。我国法律实行的是完全赔偿原则。赔偿损失的方式恢复原状金钱赔偿代物赔偿。,51,3、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4)违约金 债权人或债务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必须按约定给付他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依法定或双方在合同中书面约定。违约金有两种:惩罚性违约金,其作用全在惩

29、罚,如果对方因违约而遭受财产损失,则违约一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另行赔偿对方的损失。补偿性违约金,是对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他方违约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预先估计,给付了违约金,即免除了违约一方赔偿对方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的责任;即使损失大于违约金,亦不再补偿。我国合同法中违约金的性质主要是补偿性的,有限度地体现惩罚性,52,3、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5)定金 所谓定金是指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由一方预先给付另一方一定数量的金钱或其他替代物。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30、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关于定金与违约金的选择。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53,案例 由于设计失误和违约应承担责任,甲公司与乙勘察设计单位签订了一份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合同约定:乙为甲筹建中的商业大厦进行勘察、设计,按照国家颁布的收费标准支付勘察设计费;乙应按甲的设计标准、技术规范等提出勘察设计要求,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等勘察设计工作,并在2005年5月1日前向甲提交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合同还约定了双方的违约责任、争议的

31、解决方式。甲同时与丙建筑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在合同中规定了开工日期,丙按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约定做好了开工准备,并如期进驻施工场地。但是,乙迟迟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出勘察设计文件,在甲的再三催促下,乙迟延36天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此时,丙已窝工18天。在施工期间,丙又发现设计图样中的多处错误,不得不停工等候设计图样的修改。丙由于窝工、停工要求甲赔偿损失,否则不再继续施工。甲将乙起诉到法院,要求乙赔偿损失。法院认定乙应承担违约责任。,54,案例评析:本案的焦点问题是乙应否赔偿甲的损失?本案是一起工程的反索赔案。工程索赔是正常的事情也是双向的。一般将承包商向业主提起的索赔称为索赔,而业主向

32、承包商提起的索赔称为反索赔。本案中,由于乙不仅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交勘察设计文件,致使甲的建设工期受到延误,造成丙的窝工,而且勘察设计的质量也不符合要求,致使丙因修改设计图样而停工、窝工。合同法第280条规定:“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据此,乙应负赔偿甲损失的责任。,55,案例二:,某贸易公司与某海运公司订立租船合同:在受载期内海运公司派船到山东龙口港,装运水泥1 万吨至广州黄埔港,运费每吨人民币85元。 约定贸易公司支付海运公司违约定金15万元,并约定一方

33、违约的应支付对方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后贸易公司实际支付了定金10万元。 后来海运公司未在约定期间内派船, 并向贸易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并将定金返还,但贸易公司不同意,并多次催告履行. 贸易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海运公司为其违约行为双倍返还定金共30万元, 支付违约金42500元和货物在港堆存费47607元请根据合同法的关于解除合同、违约责任等有关规定,回答以下问题:1 该合同的解除是否成立?为什么?2 对于贸易公司关于赔偿金额的诉讼请求,你认为是否合理?你建议如何计算出赔偿数额?并请说明理由。,56,1:如解除合同,只要海运公司履行合同约定滴违约责任即可.2:定金罚则与违约金只能适用其中之

34、一.而定金数额超过百分之20的,法院不与支持.本案来看,适用定金罚则相对较好,双倍返还定金30万元.另外,履行合同的成本,货物在港堆存费47607元也应由海运公司承担.共计34.7607万元.,57,五 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1 合同的变更,概念: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在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时,当事人依法经过协商,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订或调整所达成的协议。,如增加或减少标的物的数量、推迟原定履行期限、变更交付地点或方式等。,58,合同变更须以有效成立的合同关系为前提; 必须有当事人的变更协议; 原合同内容发生变化; 合同变更必须按照法定的方式。,合同变更的条件,合同变更的效力,合同变更的效力仅

35、对变更后未履行的部分有效,对已经履行的部分没有溯及力。,59,2 合同的转让,合同成立后,当事人依法可以将合同中的全部权利、部分权利或者合同中的全部义务、部分义务转让或转移给第三人的法律行为。,60,合同权利转让的限制,1) 根据合同的性质不得转让的权利。如根据个人人身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 2) 根据当事人的特别约定而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不能对抗善意的第三人。 3 )法律规定禁止转让的合同权利。,61,合同权利义务的同时移转,概念: 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将其债权债务一并转移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概括地接受原当事人的债权和债务的法律行为。,方式: 一为合同转让:即依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而发生的债权债务

36、的转移; 二为企业的合并分立。,62,4、 合同的解除,定义:是指合同当事人依法行使解除权或者双方协商决定,提前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方式: (1) 约定解除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63,4、合同的解除,(2)法定解除不可抗力。预期违约延期履行债务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A、B两企业签订100万元的买卖合同,双方约定4月1日A向B先交货。若4月1日A不能交货,则B提出可以在4月10日交货。如果A则4月10日仍不能交货。则B可以提出解除合同。,64,2 某施工单位与丙企业订立合同后,分立为甲、乙两个施工单位,但未将此情况告知丙,则丙有权要求( )。A.甲、乙对合同承

37、担连带责任B.解除合同C.撤销合同D.原施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承担责任,65,3.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权利人不享有法定解除权的是( )。 06 年真题 A.运输建材对货车途中遭遇洪水,货物全部变质B.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不满工程师指令,将全部工人和施工机械撤离现场C.发包人拒不支付工程款,双方又不能达成延期付款协议D.施工单位夜间扰民,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工,致使工期延误,66,4.合同法规定,解除合同表述正确的有( )。04 年真A.当事人必须全部履行各自义务后才能解除合同B.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C.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D.一方当事人对解除合同有异议,可以按照约定对解决争议对方式处理E.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均不再要求对方承担任何责任,67,5. 甲、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甲为出卖人,乙为买受人。随后甲将其合同中对全部权利转让给丙,则此合同转让属于( )变更。 05 真 A.主体 B.标的 C.权利 D.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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