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各位来宾,大家晚上好!今天我方所持的观点是网络的娱乐性比实用性强。首先让我们来清晰几个概念,所谓网络就是用物理链路将各个孤立的工作站或主机相连在一起,组成数据链路,从而达到数据共享和传输的目的。所谓娱乐性,主要是指使人快乐,以娱乐为目的的功能。而实用性则是指有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功能。我方承认网络的娱乐性和实用性都对人们的日常生活具有极大的影响,但两者比较的关键应该看人们更需要什么,对哪者的需求更强,也只有这样的比较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因此,我方认为比较两者哪个更强的标准是:基于网络数据传输的中立性,谁更符合网络终端使用者的需求以及网络终端的发展趋势。我方认为网络的
2、娱乐性比实用性强,其原因如下:一方面来说,网络的娱乐性比实用性更加符合普通网民对于网络应用的需求。有调查显示,网民上网最重要的目的就是休闲娱乐,它所占百分比是 37.9%,位列第一,而网络游戏、音乐和视频等娱乐性应用在应用排行榜中名列前茅,这也就充分表明了普通网民对于网络应用的需求更偏向娱乐性。另外,网民对网络的实用性的需求主要集中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而对娱乐性的需求是没有限制的。例如,网上火车票预定的高峰期出现在节假日,地图搜索也是在人们需要外出的时候才被使用,而幽默搞笑的网络短片、五花八门的网络游戏随时随地都能给人带来快乐,并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所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另一方面,从手机电脑等硬件和软件的发展历程来看,其发展趋势与方向都是偏向于满足使用者娱乐方面的需求。众所周知,现代电脑硬件更新换代的时间周期只有半年左右。在如此之快的更新换代的背后,体现了人们对于电脑的画质与流畅程度等娱乐性性能要求的不断提高。纵观网络发展的历史与进程,人类爱玩的天性是驱动手机电脑硬件软件技术不断向前发展的根本动力,因而网络的发展最终也将向娱乐性功能靠拢。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网络的娱乐性比实用性强。我的陈词完毕,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