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浙江省工程建设企业标准备案指南一、备案依据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浙建法200627 号)二、备案时效3 年三、备案范围在工程建设活动中使用的工程建设企业标准。四、申报材料(一)企业标准备案,应提供下列资料:1、浙江工程建设企业标准备案申请书(一式 2 份) ;2、企业标准批准文件;3、企业标准正式文本(一式 6 份)和电子文本;4、企业代码证复印件(已经申报过且没有变化的,可不提供) 。(二)企业标准修订备案,应提供下列资料:1、浙江省备案工程建设企业标准修订申报表(一式两份) ;2、企业标准修订批准文件。3、企业标准修订正式文本(一式 6 份)和电子文本。(三)企业备案标
2、准废止,应提供下列资料:1、浙江省备案工程建设企业标准废止申报表(一式两份) 。2、企业标准废止文件。五、办理程序(一)网上申报1、在“浙江省建设标准化”网站,注册申请标准备案企业会员。2、工程建设企业标准备案网上申报:登陆“浙江省建设标准化”网站,填写浙江工程建设企业标准备案申请书,附工程建设企业标准电子文本、工程建设企业标准批准文件(扫描件) 、工程建设企业标准审查纪要(扫描件)和工程建设企业标准审查会签名表(扫描件)等。3、工程建设企业标准修订备案网上申报:登陆“浙江省建设标准化”网站,填写浙江省备案工程建设企业标准修订申报表,附工程建设企业标准修订电子文本。4、工程建设企业备案标准废止
3、网上申报:登陆“浙江省建设标准化”网站,填写浙江省备案工程建设企业标准废止申报表。(二)受理1、网上申报成功后,工程建设企业向工程建设标准备案部门提交书面申报材料。2、工程建设标准备案部门在核实企业提供的资料和文件(含网上申报信息)后受理企业标准备案申请。3、工程建设标准文本编写的格式、内容本指南第三条要求,由省建设厅标准管理部门给予备案,发给备案公告号,5 个工作日内予以网上公告。4、工程建设企业提交的资料和文件(含网上申报信息)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工程建设企业重新申报。六:办理地点浙江省标准设计站地址:杭州市安吉路 20 号联系人:童莲业务咨询电话:0571-85156445技术咨询电话:0571-85115373网址:浙江省建设标准化网( 5 年内或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应对标准进行复审,并对复审修订后的标准重新备案(企业标准复审备案参照本指南) 。3、浙江工程建设企业标准备案申请书、浙江省备案工程建设企业标准修订申报表和浙江省备案工程建设企业标准废止申报表示范文本可从浙江省建设标准化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