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 层次)交底提要 基坑支护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日期交底内容:1.施工现场应划定作业区,安设护栏并设安全标志,非作业人员不得入内。 2.先开挖后支护的沟槽、基坑,支护必须紧跟挖土工序,土壁裸露时间不宜超过 4h。先支护后开挖的沟槽、基坑,必须根据施工设计要求,确定开挖时间。 3.施工场地应平整、坚实、无障碍物,能满足施工机具的作业要求。 4.在现场建(构) 筑物附近进行桩工作业前,必须掌握其结构和基础情况,确认安全; 机械作业影响建(构 )筑物结构安全时,必须先对建(构) 筑物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经验收确认合格,方可进行机械作业。5.沟槽、基坑支护施工前
2、,主管施工技术人员应熟悉支护结构施工设计图纸和地下管线等设施状况,掌握支护方法、设计要求和地下设施的位置、埋深等现况。 6.上下沟槽、基坑应设安全梯或土坡道、斜道,其间距不宜大于 50m,严禁攀登支护结构。7.土壁深度超过 6m,不宜使用悬臂桩支护。8.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根据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开挖深度、地面荷载、施工设备和沟槽、基坑周边环境等状况,对专护结构进行施工设计,其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应满足邻近建( 构) 筑物和施工安全的要求,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9.施工过程中,严禁利用支护结构支搭作业平台、挂装起重设施等。 10.拆除支护结构应设专人指挥,作业中应与土方回填密切配合,并设专人负责安全监护。11.支护结构施工完成后,应进行检查、验收,确认质量符合施工设计要求,并形成验收文件后,方可进入沟槽、基坑作业。12.大雨、大雪、大雾、沙尘暴和风力六级(含)以上的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桩工、起重机械作业。13.施工过程中,对支护结构应经常检查,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并确认合格。交底人项目负责人接受人(安全员)签字执行情况 安全员: 年 月 日注:交底一式三份:交底人、接底人、安全员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