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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电大法学本科毕业论文 论共同犯罪.doc

  • 上传人:weiwoduzun
  • 文档编号:3611864
  • 上传时间:2018-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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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大法学本科毕业论文 论共同犯罪.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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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作业)评审表题 目:论共同犯罪姓 名 教 育 层 次 开放本科 学 号 分 校 衡水电大 专 业 法 学 教 学 点 直属班 指 导 教 师 日 期 年 月 日 学员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饶阳县饶阳镇人民政府论 文 题 目论共同犯罪论 文 内 容 提 要一、共同犯罪概述共同犯罪是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一个疑难而复杂的问题研究犯罪的共同形态对刑事审判具有重要意义解决这一问题主要取决于我国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明文规定我国刑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我国刑法的共同犯罪理论以主客观相统一原则认为共同犯罪是共同的犯罪故意和共同的犯罪行为的统一因此在

    2、共同犯罪中我们应当将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所起作用的大小考虑进去将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和分工情况来看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四类二、单位共同犯罪单位犯罪是经单位组织决策机构后形成的整体意志这种单位整体意志由单位内部组织中的自然人行为转化为单位的犯罪行为因此在通常情况下以共同犯罪的一般标准来评判单位犯罪是以共同犯罪形态出现的这也是立法对单位犯罪往往规定追究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刑事责任的原因三、关于片面共同犯罪理论所谓的片面共同犯罪是指单方面具有与他人共同参与犯罪的的故意的情形片面共犯具有主观联络的单向性主观上的直接故意性客观行为上的协同利用性共同犯罪人类型

    3、的多样性片面共犯的确立可以是片面共犯找到法律上的依据使其能够罚当其罚罪当其罪目 录一、论文摘要 1二、论文正文 2(一)共同犯罪的概述 2(二)单位共同犯罪. 4(三)关于片面共同犯罪的理论 . 5三、参考文献 8论共同犯罪论文摘要:一、共同犯罪概述共同犯罪是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一个疑难而复杂的问题研究犯罪的共同形态对刑事审判具有重要意义解决这一问题主要取决于我国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明文规定我国刑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我国刑法的共同犯罪理论以主客观相统一原则认为共同犯罪是共同的犯罪故意和共同的犯罪行为的统一因此在共同犯罪中我们应当将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所起作用的大

    4、小考虑进去将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和分工情况来看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四类二、单位共同犯罪单位犯罪是经单位组织决策机构后形成的整体意志这种单位整体意志由单位内部组织中的自然人行为转化为单位的犯罪行为因此在通常情况下以共同犯罪的一般标准来评判单位犯罪是以共同犯罪形态出现的这也是立法对单位犯罪往往规定追究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刑事责任的原因三、关于片面共同犯罪理论所谓的片面共同犯罪是指单方面具有与他人共同参与犯罪的的故意的情形片面共犯具有主观联络的单向性主观上的直接故意性客观行为上的协同利用性共同犯罪人类型的多样性片面共犯的确立可以是片面共犯找到法律上的依

    5、据使其能够罚当其罚罪当其罪关键词:共同犯罪;单位共同犯罪;片面共同犯罪;形态;特征;存在必要性一、共同犯罪的概述(一)共同犯罪的概念及其成立条件共同犯罪是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一个疑难而复杂的问题研究犯罪的共同形态对刑事审判具有重要意义解决这一问题主要取决于我国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明文规定我国刑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从该条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刑法的共同犯罪理论以主客观相统一原则认为共同犯罪是共同的犯罪故意和共同的犯罪行为的统一大部分学者认为只有在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之间才能构成共同犯罪所谓共同必须是:1、各共犯人都明知共同犯罪行为的性质

    6、、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2、各共犯人主观上彼此沟通、互相联络都认识到自己不是在孤立地实施犯罪而是和他人一起共同实施犯罪1但是同时我国刑法也规定了几种不能构成共同犯罪的形式:1、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成立共犯;2、同时犯不成立共犯;3、间接正犯不成立共犯;4、故意犯与过失犯的某些行为彼此联络或联系不成立共犯;5、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犯罪行为;6、超出共同故意以外的犯罪不构成共同犯罪;7、事先无通谋的窝藏、包庇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8、所谓“片面共犯“不是真正的共犯;9、法人犯罪不是共同犯罪法人犯罪是法人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实施的犯罪因此它不是共同犯罪法人内部直接参与犯罪实施的人也不

    7、成立共同犯罪他们之间的关系不是共同犯罪的关系而是作为法人有机整体内部的诸要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关系简单说就是法人实施犯罪时的内部结构如果是法人共同犯罪必须具备以下两种情况:1、两个或两个以上法;2、一个或一个以上法人与一个或一个以上自然人共同故意犯罪2(二)共同犯罪的形式共同犯罪的形式也即共同犯罪的结构是指各共犯人的故意犯罪行为之间相互联系相会作用的方式共同犯罪的形式不同起身会危害性就不同我国刑法只规定了构成共同犯罪的一般条件和犯罪集团在理论上则从不同角度根据不同标准将共同犯罪划分为多种形式1、犯罪能否由一个人能够单独实施形成为标准进行划分分为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刑法分则规定的一人能

    8、够单独实施的犯罪由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时就是任意共同犯罪;刑法分则明文规定必须由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的犯罪就是必要的共同犯罪2、以共同犯罪形成的时间为标准可以分为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在着手实行犯罪之前各共犯人已经形成共同犯罪故意就实行犯罪进行了策划或商议的就是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在刚着手实行或者实行犯罪的过程中形成共同犯罪故意的则是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3、以共同犯罪行为的分工为标准划分可以分为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行犯罪时就是简单共同犯罪;二人以上共同犯罪存在实行、组织、教唆、帮助等分工时就是复杂共同犯罪4、以有无组织形式为标准来划分可以分为一般共

    9、同犯罪和集团共同犯罪3人共同故意犯罪;一般共同犯罪是指没有组织的共同犯罪二人即可构成没有组织、没有首要分子不存众人随时参与状态的共同犯罪或是由首要分子组织、策划、指挥众人所实施的共同犯罪;特殊共同犯罪是指集团犯罪即三人以上有组织实施的共同犯罪实施犯罪的组织称为犯罪集团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三)共犯人的分类及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在刑罚的处理上为了体现法律的公正使共同犯罪人能够罚当其罚罚当其罪只有这样才能够使刑法的罪行法定原则得以体现因此在共同犯罪中我们应当将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所起作用的大小考虑进去根据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和分工情况来看将共同犯罪人

    10、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四类4由于将共同犯罪人在犯罪中的作用进行了分类那么在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的处理上也是不尽相同的彼此之间具有相互的特点:1、主犯有两种:一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2、从犯由于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从犯也有两种形式:一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只虽然直接实行犯罪但在整个犯罪活动中其作用居于次要地位的实行犯;二是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指未直接实行犯罪而

    11、在犯罪前后或犯罪过程中给组织犯、实行犯、教所犯以各种帮助的犯罪人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3、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被胁迫参加犯罪其在他人暴力威胁、揭发隐私等精神强制下被迫参加犯罪胁从犯应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4、教唆犯本人不亲自实行犯罪而故意教唆他人产生犯罪意图并实行犯罪但教唆犯成立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客观上具有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即用各种办法唆使他人去实行某一具体犯罪二是主观上具有唆使他人犯罪的故意进而实施犯罪并且希望和放任教唆行为所产生的结果教唆犯的主观方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三是教唆的对象必须是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

    12、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对教唆不满 18 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教唆不满 14 周岁的人或无刑事责任能力者犯罪的对教唆这应当按照单独犯论处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为间接正犯及间接实行犯共同犯罪是我国刑法中存在较为普遍的问题同时刑法在适用中存在的问题较多因此向片面共同犯罪和单位共同犯罪用传统的刑法理念已经无法弥补和适应现今较为复杂的社会关系为了适应社会和弥补刑法当中存在的不足现就单位共同犯罪和片面共同犯罪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个人的观点二、单位共同犯罪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由许多人都将单位犯罪误认为共同犯罪我们往往将其混淆通常情况下单

    13、位犯罪意志是经单位组织决策机构成员共同决策后形成的整体意志这种共同形成的单位整体意志又由该单位组织内部一个或数个自然人的行为转化为单位的犯罪行为因此在通常情况下以共同犯罪的一般标准来评判单位犯罪是以共同犯罪形态出现的这也是立法对单位犯罪往往规定追究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刑事责任的原因但不容忽视的是司法实践中单位犯罪不仅仅以其典型形式出现在有些单位犯罪案件中尤其是承包企业单位犯罪案件中其单位意志与行为往往是由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独完成如果是这样的情况显然不符合共同犯罪的犯罪特征因而不能认为成立共同犯罪单位犯罪既可以是单独犯罪形态出现也可以共同犯罪形态出现单位共同犯罪的形态概括起来主要有

    14、以下三种:一是单位共同犯罪单位共同犯罪是指在单位犯罪情况下由同一单位组织中的自然人构成的共同犯罪这一形态的单位共同犯罪以单位个数来讲单位是单独犯罪而以自然人个数来讲单位组织中的自然人则构成一般意义上的共同犯罪二是共同单位犯罪共同单位犯罪是指两个以上单位构成的共同犯罪以共同犯罪的一般标准来衡量这是典型得单位犯罪的共同犯罪形态在这一单位犯罪共同犯罪形态中单位之间形成共同犯罪单个单位中的自然人可以单独犯罪也可以共同犯罪并且当单个单位以共同犯罪形式出现并与另一单位构成共同单位犯罪的情况下便形成共同犯罪的竞合三是单位与自然人的共同犯罪单位与自然人的共同犯罪是指一个或数个单位与该单位以外的一个或数个自然人

    15、之间形成的单位犯罪共同犯罪的特殊形态在这一特殊形态的共同犯罪中单位内部的自然人可以成立共同犯罪单位以外得自然人也可以成立共同犯罪并且这两个共同犯罪结合形成单位与自然人共同犯罪这一单位犯罪共同犯罪的特殊形态因此在处罚犯罪单位的同时对该单位内部共同犯罪的自然人应根据刑法关于共同犯罪处罚的一般原则在区分主、从犯等基础上分别予以处罚;对共同单位犯罪应根据该单位在共同单位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予以不同的处罚;对于单位与自然人构成的特殊形态的共同犯罪由于我国现行刑法对单位与自然人规定了不同的定罪量刑标准因而应根据现行立法的有关规定分别予以定罪处罚对单位与自然人构成的共同犯罪由于立法规定的不同因而应根据不同的起

    16、刑点分别予以认定及不能将单位的定罪量刑标准适用于自然人犯罪也不能将自然人犯罪得起刑点运用到单位犯罪的构成上对于同一案件中自然人构成犯罪而单位尚不够定罪标准的则不能认定为单位与自然人构成共同犯罪而只追究犯罪自然人的刑事责任5因此我国应当将单位犯罪列入共同犯罪的序列单位犯罪不仅具备了共同犯罪的所有要件这样讲个有利于我们研究共同犯罪使罪行法定原则的立法宗旨得到进一步的体现三、关于片面共同犯罪的理论上述传统共同犯罪理论适用于纷繁复杂的司法实践却不无疏漏欠缺之处亟需补充、完善试举一例如汝阳县刘店乡刘某因怀疑本村路中正将其妻子骗走便多次到路中正的哥哥路宽、路须家要人路家人非常恼怒当刘某又一次到路家要人时路

    17、宽、路须及路宽妻梁红、路中会用木棍、斧子等将刘某胳膊、腿打伤后逃跑刘某爬出路家大门后路中正妻朱某刚好路过此地就从地上拾起一根木棍朝刘某身上乱打数十下后离开这时路占强(路宽儿子)在家里昕说了此事拿一把尖刀、一根铁棍赶来在见刘某到混身是伤的情况下用铁棍朝刘某身上打后又用尖刀将刘的手腕割伤后逃走刘某的伤经鉴定为重伤六级伤残该案经查证路宽等人同路占强及朱某事先没有预谋其犯罪行为也没有同时发生后参加的人对先前的人的伤害行为是明知的但先前的人对后参加的人的伤害行为却不明知刘某的伤却是几个人共同造成的按照现有的共同犯罪理论分析本案显然无法解决笔者以为刑法理论不是孤立的脱离实际的是应当为刑事司法实践服务的刑法

    18、理论应当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创新对类似上述案例的研究有利于解决各种司法实践问题述上案例即是刑法理论界争议较大的片面共同犯罪所谓片面共同犯罪是指单方面具有与他人共同参与犯罪的的故意的情形在这种情形下一方行为人明知他人正在实行犯罪而他人并不知情那么单方面与他人有共同参与犯罪的故意能否成为共同犯罪呢?目前在我国刑法学界对片面共同犯罪是否存在有着较大的争议存在即有持肯定意见的存在也有持否定意见的存在如我国刑法学界的权威高铭暄教授就持否定意见持否定意见学者的主要理由是:(一) 、成立共同犯罪要求符合同一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行为人是两人以上而在片面犯罪的场合片面的共同犯罪人可以是一人这样也就

    19、谈不上共同犯罪(二) 、成立共同犯罪各行为人之间必须有犯罪的共同故意犯罪的共同故意要求共同犯罪人之间有共同的犯意联系这种联系是双向的主观意思的联络而在片面共同犯罪的情况下一方行为人知道自己参与另一方行为人作案而另一方行为人对此并不明知(三) 、如果承认片面共同犯罪对片面共同犯罪人的主从犯认定将会出现混乱笔者认为片面共犯完全符合我国刑法典关于共同犯罪的明文规定而且由于片面共犯的行为完全具备共同犯罪的成立要件第一从犯罪的主观方面看片面共犯人对他人的犯罪行为是明知的他认识到自己是与他人共同实施犯罪他还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不仅将导致的危害社会的结果发生同时也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与他人的行为将共同造成危害社会的

    20、结果并且在主观上是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故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第二从犯罪的客观方面来看片面共犯人不仅自己实施了危害社会的结果而且将自己的危害行为与他人的危害行为融为一体共同作用于某种犯罪对象导致了危害社会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行为与最终发生的危害结果之间有刑法上的直接因果关系即行为的致果性是共同的虽然就共同犯罪而言其他犯罪人并不知情也不知道有人配合自己进行了犯罪但是依据片面共犯人的行为来讲则完全符合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应当属于共同犯罪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将片面共犯摒弃于共同犯罪的大门之外第三从司法实践来看任何法学理论及研究均应能服务于执法工作正确地指导司法实践倘若否定片面共犯是共同犯罪这势必割裂了片面共犯与其

    21、所配合的犯罪行为的联系这样就为片面共犯的处理造就了一个难题如上述案例中对朱饶、路占强的处理问题朱某、路占强对先前的人的犯罪行为是明知的其二人的殴打行为与先前的人的殴打行为共同造成了刘某重伤、六级伤残的后果在本案中很难对其二人和先前的几人的行为进行后果的区分倘若在司法实践中采用了否定片面共犯的刑法理论来做指导的话那么也就割裂了朱饶、路占强同先前几个人的行为上及犯意上的相互共性在处理上也就找不到给予相应刑事处罚的法律依据所以只有承认片面共犯是共同犯罪的一种形态才能根据共同犯罪的责任处理原则恰当地处理本案在本案例中朱某、路占强在得知其他人对刘某进行了殴打之后快速持棍棒等工具赶至现场明知刘某已被先前的

    22、人打的满身是伤的情况下仍对其进行殴打主观上有明确的伤害故意客观上朱某、路占强的殴打行为行为是造成刘某受伤结果加剧的直接主要原因而先前路宽、路须、梁红、路中会等人的行为同刘某受伤后果也有一定因素后者和前者的行为是相互协同的共同作用于刘某的造成了致刘某重伤的社会危害结果的发生这里朱饶、路占强的行为属片面共犯应对路宽、路须、梁红、路中会的行为承担一定责任按片面共犯的理论由于朱饶、路占强不具有共同犯罪故意故路宽、路须、梁红、路中会与朱某、路占强不属共同犯罪不过朱某、路占强应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要全面准确地把握共同犯罪理论就必须肯定片面共犯学说唯有如此才能使现行共同犯罪理论臻于完善更具可操作性作为

    23、共同犯罪特殊形态的片面共犯其特点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即:第一点主观联络的单向性就犯意的联络方式来看片面共犯的犯罪意图联络是单方向的即一部分人在知晓他人实施犯罪的情况也暗中参与、帮助其完成犯罪行为而另一部分人仍按自己方式完成犯罪行为而对别人的参与浑然不知这种行为人之间仅具有单方面认识的片面共同故意并非没有主观犯意的联络而只是主观联络方式的特殊性第二点主观上的直接故意性具体来说只能是由直接故意构成片面共犯是单方面地参与并实施的犯罪其目的是积极地促成犯罪行为得逞第三点客观行为上的协同利用性片面共犯是协同利用其他实行犯进行犯罪达到自己的犯罪目的第四点从共同犯罪人的类型来看具有多样性我国刑法把共同犯罪

    24、分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片面共犯人包括以上四种类型共犯人的特征通过对上述对片面共犯问题的简要论述无疑有助于我们更准确、更全面地把握共同犯罪的犯罪构成了解共同犯罪形态的完整结构从而理解他内部诸要素的结合方式进一步认识共同犯罪中各个主体之间以及他们侵害客体犯罪活动的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的诸要素之间相对稳定、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方式从而作出罚当其罪的判决.共同犯罪在我国的刑法实践中是一个较为复杂的一个法律现象中间还有许许多多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去进行探讨上述观点仅仅是本人通过查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即平时在法律学习当中遇到的一些问体讲讲自己的看法如有不妥之处还望老师予以指正参考文献资料:(1)何秉松主

    25、编:刑罚教科书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0 年第六版 48-49 页(2)龚培华、肖中华主编:刑法疑难争议问题与司法对策中国检察出版社 2002 年第一版 77-79 页(3)赵秉志主编:2004 国家司法考试应试指导人民法院出版社、中国检察出版社 2004年 5 月第一版 61-63 页(4)曾宪义主编: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0 年第二版 55-56 页(5)陈光中主编:律师全国律师资格考试指定用书刑事法学导法律出版社 1998 年 7 月第一版 92-92 页?2做生意一定要同打球一样,若第一杆打得不好的话,在打第二杆时,心更要保持镇定及有计划,这并不是表示这个会输。就好比是做生意一样,有高有低,身处逆境时,你先要镇定考虑如何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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