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3 年版)总 体 说 明 :一 、 本 细 则 所 有 指 标 均 为 必 查 指 标 , 适 用 于 所 有 二 级 公 立 中 西 医 结 合 医 院 , 民 营 中 西 医 结 合 医 院 参 照 执 行 。二 、 本 细 则 中 将 最 基 本 、 最 重 要 , 若 未 达 到 要 求 势 必 影 响 特 色 优 势 、 中 西 医 结 合 临 床 疗 效 、 医 疗 质 量 与 患 者 安 全 的 指 标 , 列 为 “核 心指 标 ”( 以 标 示 ) , 具 备 否 决 作 用 。三 、 对 于 医 院 不 存 在 相 应 情 况 的
2、 个 别 指 标 , 指 标 得 分 在 对 应 部 分 进 行 折 算 。 如 医 院 无 毒 性 中 药 饮 片 和 按 麻 醉 药 品 管 理 的 中 药 饮 片 ,则 指 标 5.3.4 的 “2 分 ”扣 除 , 第 五 章 “中 药 药 事 管 理 ”部 分 总 分 为 78 分 , 最 后 得 分 再 按 照 80 分 进 行 折 算 。四 、 本 细 则 各 指 标 评 分 只 在 指 标 分 数 范 围 内 扣 分 , 扣 完 为 止 , 不 倒 扣 分 。第 一 部 分 中 西 医 结 合 服 务 功 能 ( 650 分 )第 一 章 发 挥 中 西 医 结 合 特 色 优
3、 势 的 措 施 ( 50 分 )评审指标 评审方法 评审细则 分值1.1 依据功能与任务,确定医院发展战略,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体现发挥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的医院发展方向,有明确的发展目标,重在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 (3 分)查阅相关资料,并抽查 2 项具体措施的落实情况。医院未确定发展战略或未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或发展规划未体现以中西医结合为主方向,不得分;不能提供原始资料,扣 2 分;发挥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的措施未落实,每项扣 1 分,部分落实,酌情扣分(最少每项扣 0.5 分) 。31.2 围绕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有发挥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和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的
4、具体措施,并按年度定期评价。 (121.2.1 医院年度工作计划能够体现医院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有发挥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和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的具体措施。查阅评审前 3 年相关资料。 医院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或工作计划中无具体措施,不得分;不能提供原始资料,扣 1 分。 221.2.2 有发展中医、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学科和加强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的具体措施和明确的资金投入。查阅评审前 3 年相关资料。 无具体措施,每项扣 1 分;无资金投入,每项扣 1 分,措施未落实,每项扣 1 分,部分落实,酌情扣分(最少每项扣 0.5分) 。31.2.3 医院对影响中西医结合特色
5、优势发挥和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的关键问题有系统的调研分析(至少每年一次) ,并制订针对性措施。查阅评审前 3 年相关资料,并抽查 2 项具体措施的落实情况。未定期开展调研分析或无针对性措施,不得分;措施未落实,每项扣 1.5 分,部分落实,酌情扣分(最少每项扣 0.5分) 。3分)1.2.4 医院对中医药特色指标(包括中医和中西医结合人员占执业医师总数比例、中药人员占药学人员比例、中药处方占处方总数的比例,中药饮片处方占处方总数的比例等)定期(至少每年一次)进行考核、分析。查阅评审前 3 年相关资料。 未定期进行考核、分析,不得分;分析不具体,酌情扣分(最少扣 1 分) 。41.3.1 医院
6、制定发挥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和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的鼓励和考核制度。未制定发挥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和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的鼓励和考核制度,不得分;制度不完善(如制度不系统,分散在各种相关制度中),扣 1 分;已制定,未实施,扣 1 分。21.3.2 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有发挥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和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的相关指标。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无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和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指标,不得分;已建立,未实施,扣 3 分。61.3 医院管理体系中建立引导发挥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和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的考核和奖惩激励制度,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将发挥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和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作
7、为重要指标。(13 分)1.3.3 医院实行绩效考核管理,将发挥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和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情况的考核结果体现在科室分配方案中。查阅相关资料,并访谈有关人员。未实行绩效考核管理,或考核结果未体现在科室分配方案中,不得分。 531.4.1 将对口支援基层医疗机构的中医药、中西医结合工作纳入院长目标责任制与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并有相关鼓励措施。查阅上年度相关资料。 未纳入院长目标责任制或未纳入医院年度工作计划,不得分;无确定的对口支援单位,扣 2 分;无鼓励措施,扣 2 分。 41.4.2 医院有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对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业务指导。查阅相关资料,访谈基层指导科负
8、责人。无专门部门或专人负责,扣 1 分;相关人员不熟悉基层指导工作,扣 1 分。 21.4.3 开展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人员交流等中医、中西医结合对口支援工作。查阅评审前 3 年相关资料,并访谈有关人员。未开展中医、中西医结合对口支援工作,不得分;未开展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扣 1.5 分;未开展人员交流工作,扣1.5 分,工作不到位,酌情扣分(最少每项扣 1 分) 。31.4.4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建立中医药视频平台,能参加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召开的视频会议、交流与培训等工作。实地考查,查阅参加培训人员登记表,抽查 2 名相关人员培训内容知晓情况。未建立视频平台,不得分;未按要求参加国家
9、视频会议、交流与培训活动,扣5 分;不知晓培训内容,每人扣 2 分。 81.4 积极开展中医药、中西医结合对口支援工作,并制定鼓励措施。 (22 分)1.4.5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建立远程会诊平台,并开展会诊工作。实地考察,查阅会诊患者登记表。未建立远程会诊平台,不得分;未开展会诊工作,扣 3 分。 54第 二 章 队 伍 建 设 ( 95 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2.1.1 中医类别中医或民族医专业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和中西医结合人员占执业医师比例60%。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每低于标准 1 个百分点,扣 0.5 分。102.1.2 中药专业技术人员
10、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40%。每低于标准 1 个百分点,扣 1 分。 62.1.3 护理人员系统接受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知识和技能岗位培训(培训时间100 学时)的比例70%。每低于标准 1 个百分点,扣 1 分。52.1.4 每个临床科室中(口腔科、麻醉科、产科、心外科、神经外科除外) ,中医类别中医或民族医专业医师资格执业医师和中西医结合人员占执业医师总人数比例60%。每个临床科室不符合要求,扣 1 分。72.1.5 院级领导中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人员的比例60%。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每低于标准 10 个百分点,扣 1 分。 32.1.参照执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医院人员配
11、备的相关要求。(50 分)2.1.6 医院院领导和医务、护理、药剂、教学、科研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经过省级以上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政策、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知识和管理知识的系统培训。院长应经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政策和管理知识的系统培训。科主任经过中医药、中西医结合政策和管理知识的系统培训。查阅上年度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院长不符合要求,扣 2 分;其他每人不不符合要求,扣 1 分,部分符合,酌情扣分(每人最少扣 0.5 分) 。652.1.7 医院医务、护理、科研、教育等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包括正、副职负责人)中,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60%。每低于标准 5 个百分点,
12、扣 1 分。42.1.8 临床科室负责人中中医类别中医或民族医专业执业医师和中西医结合人员比例60%。每低于标准 1 个百分点,扣 1 分。52.1.9 临床科室负责人(口腔科、麻醉科、产科、心外科、神经外科除外)中应有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6年以上的中医类别中医或民族医专业执业医师或中西医结合人员。查阅上年度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每个科室负责人不符合要求,扣 1 分。42.2.1 制定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人员队伍建设规划或在医院中长期规划中有相关内容。查阅相关资料,并抽查 1 项措施的落实情况。无人员队伍建设规划或医院中长期规划中无相关内容,不得分;措施未落实,扣
13、2 分,部分落实,酌情扣分(最少每项扣 1 分) 。42.2.2 医院年度工作计划中有优化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人员结构、加强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并落实。查阅上年度工作计划,并抽查 1 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年度工作计划中无相关措施,不得分;措施未落实,扣 2 分,部分落实,酌情扣分(最少每项扣 1 分) 。42.2.3 医院有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与激励机制,并组织实施。查阅相关资料,并访谈相关人员。无选拔与激励机制,不得分;未组织实施,扣 2 分。 42.2 制定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人员队伍建设规划和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16 分)2.2.4 开展师承教育,制定
14、师承教育计划和具体措施。查阅评审前 3 年相关资料,并抽查 1 项具体措施的落实情况。未制定师承教育计划和具体措施,不得分;措施未落实,扣 2 分,部分落实,酌情扣分(最少每项扣 1 分) 。42.3 认真开展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工作,积极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与培训。 (29 分)2.3.1 根据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定期考核内容要求,开展以中医药知识与技能为主的医师定期查阅相关资料。 未定期考核,不得分;业务水平测评不以中医内容为主,扣 4 分。 66考核工作。2.3.2 开展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未开展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院内轮转等院内住院医师培训,
15、不得分;未按计划和要求培训,每人扣 1 分。32.3.3 开展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专业技术人员“三基”培训。查阅评审前 3 年相关资料,并抽查 2 名医师的培训档案。未开展培训,不得分;未按计划和要求培训,每人扣 2 分。 52.3.4 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中医药继续教育并获得规定学分的比例达到 100%。查阅上年度相关资料。 每低于标准 5 个百分点,扣 1 分。 42.3.5 开展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中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培训并考核。查阅相关资料,现场考核临床科室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3 人。未开展培训,不得分;未考核,扣 4 分;现场考核不符合要求,每人扣 2 分,部分符合,酌情扣分(每人最少扣
16、 1 分) 。 62.3.6 建立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档案,考评记录完整。抽查 2 名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个人技术考评档案。未建立个人技术考评档案或考评无中医药内容,每人扣 2 分。 5注:中 西 医 结 合 人 员 是 指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具有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医师资格。具有中西医结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临床类别执业医师,同时具有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的学历或学位;或系统学习中医(西学中班)一年以上并取得结业证书;或入选地市级以上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项目并结业。具有中医类别中医或民族医专业医师资格,同时具有中西医结合专业或临床专业的学历或学位。7第 三 章 临 床 科 室 建
17、设 ( 170 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3.1 临床科室6 个(内科、外科等) ,医技科室5 个(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病理科、消毒供应室)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每少 1 个科室,不得分。83.1.2 医院和临床科室命名符合规定,科室名称不得含有“中医”、 “中西医结合” 、 “西医”字样。医院名称不规范,不得分;科室名称不规范,每 1 科室扣 4 分。103.1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规定,合理设置临床科室,科室命名符合有关规定。(21 分)3.1.3 医院不得张挂不符合规定的荣誉称号。实地考查。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33.2.1 门诊、病房、急诊的设置、设施符
18、合相关要求。实地考查。 门诊、病房、急诊设置与设施不符合要求,每个区域扣 2 分,部分符合,酌情扣分(每个区域最少扣 0.5 分)。 53.2.2 人员结构合理,科室主任、护士长、学术带头人或学科带头人、学术继承人配备满足科室建设与管理的需要。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 人员结构不合理,扣 2 分;不符合要求,每人扣 1 分。 43.2.3 按照相关要求开展中医特色服务项目。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开展中医特色服务项目的数量未达到要求,每少 1 项,扣 0.5 分。 43.2.参照中医医院临床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的相关要求加强科室建设与管理。 (27分)3.2.4 上级医师正确指导下级医师进行中
19、医药、中西医结合诊治工作。抽查本年度 5 份归档病历。 查房记录中无上级医师辨证分析与治疗法则、处方、用药要点讲解记录,每份病历扣 1 分。 583.2.5 及时开展病例讨论,提高中西医结合诊治急危重症、疑难病的水平。抽查 5 份讨论病例。 未开展病例讨论,不得分;病例讨论中无中医内容,每例扣 1 分。 53.2.6 三级医师的专科继续教育达到相关要求。 查阅相关资料,并现场访谈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以上医师各 1 人。未按要求开展继续教育,每人扣 1 分。43.3.1 制定至少 2 个以上常见病及中西医结合优势病种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体现医院本科室临床实际和特色,诊疗方案基本要素齐全。查
20、阅 2 个病种诊疗方案及其他相关资料。无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不得分;每少 1 个病种诊疗方案,扣 2 分;诊疗方案基本要素(中西医病名、诊断、治疗、难点分析、疗效评价等)不全,每少 1 个要素,每个病种,扣 0.5 分;未体现本科临床实际和特色,每个病种,扣 0.5 分。43.3.2 医师掌握本专科诊疗方案。 现场访谈 3 名中医类别中医或民族医专业医师资格执业医师或中西医结合人员(含科室负责人 1 名),每人访谈 1 个优势病种。科室负责人未掌握本科优势病种诊疗方案,扣 2 分;其他医师未掌握,每人扣 1.5 分,掌握不全面,酌情扣分(每人最少扣 0.5 分) 。53.3.3 诊疗方案在临床
21、中得到应用。 抽查 3 份运行或归档病历(原则上每个病种 1 份)。未执行本科诊疗方案,每份病历,扣2 分,部分执行,酌情扣分(每份病历最少扣 0.5 分)。43.3 制定并实施本科常见病及中西医结合优势病种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定期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及评估,优化诊疗方案。对中西医结合优势病种的疗效及中西医结合特色进行年度分析、总结和评估,并制定改进措施(21 分)3.3.4 每年对诊疗方案实施情况及中西医结合优势病种的中西医结合疗效进行分析、总结及评估,优化诊疗方案。查阅评审前 3 年相关资料。 未对中西医结合优势病种的疗效与特色进行定期分析、总结和评估,每个病种扣 1 分,总结、分
22、析、评估不到位,酌情扣分(每个病种最少扣 0.5分);未对诊疗方案进行优化,每个病种扣 1 分,优化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每个病种最少扣 0.5 分)。493.3.5 手术科室制定至少 1 个常见病种围手术期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手术病例能正确配合使用中医药治疗。查阅相关资料,抽查 5 份手术病历。未制定围手术期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不得分;手术病例未正确配合使用中医药治疗,每份病历扣 1 分43.4.1 医院至少 2 个以上科室实施常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中医临床路径,并制定实施方案。查阅相关资料(每个科室 1个病种)。未制定中医临床路径实施方案,每个科室扣 2 分。 43.4.2 医师掌握本专科常
23、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临床路径。现场访谈 2 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每个科室 1 人)。未掌握本科常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临床路径,每人扣 2.5 分,掌握不全面,酌情扣分(每人最少扣 1 分)。53.4 实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常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中医临床路径和中医诊疗方案。定期对临床路径实施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不断完善和改进。 (13 分) 3.4.3 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在临床中得到应用。 每个科室抽查 2 份运行或归档病历。无临床路径表单,每份病历扣 1 分;未执行临床路径或诊疗方案,每份病历扣 1 分。43.5.1 入院记录四诊资料完整。 四诊资料不完整,每份病历扣 0.5 分。 53.5.2
24、首次病程记录体现理法方药一致性。 理法方药不一致,每份病历扣 0.5 分。 53.5.3 病程记录体现理法方药一致性。 理法方药不一致,每份病历扣 0.5 分。 53.5.4 中医方药记录格式及书写符合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要求。抽查近 1 年 10 份归档病历。中医方药记录格式及书写不符合要求,每份病历扣 0.5 分。 53.5 执行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符合相关规定。 (25 分)3.5.5 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符合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要求。抽查近 1 年 20 张门诊饮片处方。处方格式及书写不符合要求,每张处方扣 0.3 分。 53.6.1 辨证使用中成药(含中药注射
25、剂) 。 抽查近 1 年 10 份归档病历。 使用中成药无记录、未辨证或辨证不正确,每份病历扣 0.5 分。 43.6.2 门诊用药合理配伍,符合联合用药原则。 无病名诊断、证候诊断,用药不合理(不合理配伍,不符合联合用药原则),每张处方扣 0.2 分。43.6 严格执行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 (12 分)3.6.3 门诊中成药使用剂量、用法正确。抽查近 1 年 20 张中成药处方。剂量、用法错误,每张处方扣 0.2 分。 4103.7 中医类别中医或民族医专业执业医师、中西医结合人员掌握中医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对本科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和急危重症中西医诊断与鉴别诊断的准确性不
26、断提高。 (9 分)现场考核 3 名中医类别中医或民族医专业执业医师或中西医结合人员(科室负责人或学科带头人、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各 1 名)。科室负责人或学科带头人未掌握诊断或鉴别诊断、中医诊疗技术、方剂,每项扣 3 分;其他医师未掌握,每人每项扣 2 分。93.8 按有关要求,合理配置、应用中医诊疗设备。 (10 分) 查阅设备清单,并抽查 3 种设备使用情况(分属于 3 个科室,每个科室抽 1 种)。中医诊疗设备配置未达 6 类,每少一类,扣 1 分;未达 15 种,每少一种,扣 1 分;设备未使用,每种扣 2 分。103.9.1 开展中医医疗技术项目30 种。 查阅本年度中医医疗技术项目
27、清单。每少 1 项,扣 0.5 分。 103.9.2 采用非药物中医技术治疗人次占医院门诊总人次的比例7%。查阅上年度医院针灸科、推拿科、康复科等以非药物中医技术治疗为主的科室的门诊人次。每低于标准 1 个百分点,扣 0.5 分。53.9 开展中医诊疗技术项目和中医综合治疗。 (19 分)3.9.3 至少一个病区设立中医综合治疗室,门诊设立中医综合治疗区。实地考查。 病区未设立中医综合治疗室,扣 2 分;门诊未设立中医综合治疗区,扣 2 分。 43.10.1 常年应用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4 种。 查阅上年度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入出库单和医疗机构制剂注册许可证。无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不得分;制剂每少 1
28、 种,扣 1 分;有制剂但未生产,每种扣 0.5 分(最多扣 3 分) 。43.10.2 门诊处方中,中药(饮片、中成药、医院制剂)处方比例40%;中药饮片处方占门诊处方总数的比例20%。每低于标准 1 个百分点,每个指标扣 1 分。 73.10 研制和使用一定数量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门诊中药处方数、中药饮片处方数占门诊处方总数、中药饮片处方数与门诊人次的比例达到规定要求。 (13 分)3.10.3 中药饮片处方数占门诊人次的比例30%。查阅上年度的统计资料,并抽查核实。每低于标准 1 个百分点,扣 0.5 分。 211第 四 章 重 点 专 科 建 设 (100 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
29、分细则 分值4.1.1 地市级以上中医、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专病)2 个。每少 1 个,扣 2 分。 44.1.2 专科床位数(不含加床)20 张。 专科床位数20 张,每低 10%,扣 1分。 44.1.3 按照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要求配备中医诊疗设备,诊疗设备满足临床工作需要。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考查。未按照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配备中医诊疗设备,不得分;诊疗设备不能满足临床工作需要,扣 3 分。54.1.4 中医类别中医或民族医专业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和中西医结合人员占执业医师比例70%;专科学术带头人在学术团体任职。查阅相关资料。 中医类别中医和中西医结合人员占执业医师的比例
30、,每低于标准 5 个百分点,扣 1 分;学术带头人不符合要求,扣1 分。44.1.5 专科诊断水平和中西医结合疗效水平较高,中医辨证论治准确率达到 90%。查阅 10 份病房运行病历或10 份门诊病历。每低于 5 个百分点,扣 2 分。 64.1.6 中西医结合治疗比例总体不低于 70%,优势病种中西医结合治疗比例不低于 80%。查阅上年度统计资料。 中西医结合治疗比例70%,扣 2 分;优势病种中西医结合治疗比例80%,每个病种扣 1 分。64.1 地市以上中医、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专病)达到一定数量,专科床位、设备、人员、技术及业务达到规定要求。 (33 分)4.1.7 专科服务量在相应级
31、别中医、中西医结合同专业科室中领先,门诊量、出院人数逐年增加。查阅评审前 3 年统计资料。 门诊量未逐年增加,扣 2 分;出院人数未逐年增加,扣 2 分。 44.2 制定并实施专科建设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发挥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及提高中4.2.1 按照要求制定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查阅相关资料。 未制定专科建设发展规划,不得分,专科建设发展规划内容不完整,酌情扣分(最少扣 0.5 分)。4124.2.2 制定年度重点专科工作计划,内容应包括实施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等。查阅评审前 3 年相关资料。 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每少一年扣 1 分,工作计划内容不完整或与发展规划不相符
32、,酌情扣分(最少扣 0.5 分)。44.2.3 制定本专科发挥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和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的具体措施(可体现在年度工作计划中) 。查阅评审前 3 年相关资料,并 抽 查 2 项 措 施 的 落 实 情 况 。未制定具体措施,不得分;措施未落实,每项扣 1 分,部分落实,酌情扣分(最少扣 0.5 分)。4西医结合临床疗效的具体措施。确定的优势病种应具有明显的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17 分)4.2.4 确定的优势病种应具有明显的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突出,居本专科收治病种前列。查 阅 相 关 资 料 。 未确定优势病种,不得分;确定的优势病种达不到收治病种前列,每个病
33、种扣1 分;确定的病种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不明显,疗效不突出,酌情扣分(每个病种最少扣 0.5 分,最多扣 1 分)。54.3.1 制定本专科优势病种和常见病种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体现医院本科室临床实际,突出中医药诊疗方法的综合运用,诊疗方案基本要素齐全。查阅 2 个病种诊疗方案及其它相关资料。未制定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不得分;低于 2 个病种诊疗方案,每少一个病种,扣 4 分;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未反映本专科特色,每个病种扣 2 分,反映不充分,酌情扣分(每个病种最少扣 0.5 分);诊疗方案基本要素(中西医病名、诊断、中医药综合治疗方法、难点分析、疗效评价等)不全,每少 1 个要素,每个病种扣
34、 0.5 分。84.3.2 医师掌握本科诊疗方案。 现场访谈 3 名中医类别中医或民族医专业执业医师或中西医结合人员(含科室负责人 1 名) ,每人访谈 1 个优势病种。科室负责人未掌握本科优势病种诊疗方案,扣 3 分;其他医师未掌握,每人扣2 分;掌握不全面,每人扣 1 分。 64.3制定并实施本专科优势病种和常见病种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定期对中西医结合治疗方法的临床疗效进行评价。 (28 分)4.3.3 诊疗方案在临床中得到应用。 抽查 3 份运行病历(原则上每个病种 1 份)。未执行诊疗方案,每份病历扣 2 分,部分执行,每份病历扣 1 分。 6134.3.4 定期(每年至少一次)对优
35、势病种诊疗方案的实施情况和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中西医结合疗效评价客观、科学。查阅评审前 3 年相关资料。 未对诊疗方案实施情况和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进行评价,每个病种扣 2 分;未定期评价,每个病种扣 1 分;分析、总结、评价不到位,每个病历扣 0.5 分;中西医结合疗效评价不客观,每个病种扣 0.5 分。84.4.1 有本专科学术经验继承工作计划和措施,有明确的名老中医、中西医结合专家学术继承人。未开展名老中医、中西医结合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不得分;无工作计划和措施,扣 2 分;学术继承人不明确,扣2 分。44.4.2 专科学术继承人掌握名老中医、中西医结合专家学术经验。
36、查阅评审前 3 年相关资料,并现场考核学术继承人。学术继承人未掌握本专科名老中医、中西医结合专家学术经验,扣 2 分,掌握不全面,扣 1 分;未能提供原始跟师记录、论文等相关学术继承工作材料,扣2 分。44.4 开展本专科临床经验整理与应用,加强名老中医、中西医结合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培养专科学术继承人。 (12 分)4.4.3 名老中医、中西医结合专家的学术思想及实践经验在专科临床中得到应用。查阅相关资料,检查代表性2 份病历。不能提供应用本专业有代表性的名老中医、中西医结合专家的学术思想及实践经验应用证据者,扣 2 分;未在病历中体现,每份扣 1 分。44.5.1 至少有 3 项专科技术
37、及特色疗法操作规范,并在临床应用。专科技术及特色疗法每少一项,扣 2 分;操作规范不具体,每项扣 1 分;未在临床应用,每项扣 1 分。44.5.2 医师熟练掌握本专科技术及特色疗法。 考核不合格,每人扣 2 分。 44.5 开展专科诊疗技术及特色疗法,研制和使用专科中药制剂。 (10 分)4.5.3 制定专科中药制剂研究计划并实施。查阅相关资料,现场访谈与考核 2 名医师。无计划,不得分;未实施,扣 1 分。 214第 五 章 中 药 药 事 管 理 (80 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5.1 医院药事管理组织定期对临床使用中药进行监督、评价和指导,合理遴选医疗机构内使用的中药。
38、 (2 分)查阅评审前 3 年相关资料。 未对临床使用中药进行监督、评价和指导,不得分;每年少于 2 次,扣 1 分。 25.2.1 设有中药饮片库房、中药饮片调剂室、中成药库房、中成药调剂室、周转库、中药煎药室。每少 1 个部门(组) ,扣 0.5 分。 35.2.2 中药房应当远离各种污染源,中药饮片调剂室、中成药调剂室、中药煎药室应配备有效的通风、除尘、防积水以及消防等设施。中药房距各种污染源较近,扣 1 分;缺少有效的通风、除尘、防积水、消防设施,每少一种扣 0.5 分。35.2.3 中药饮片调剂室面积80 平方米;中成药调剂室面积40 平方米。中成药调剂室、中药饮片调剂室面积应当与医
39、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中药饮片调剂室面积低于 80 平方米,扣 2 分;中成药调剂室面积低于 40 平方米,扣 2 分;中成药、中药饮片调剂室面积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不相适应,每项扣 1 分。55.2.4 中药房的设备(器具)应当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实地考查。设备(器具)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不相适应,酌情扣分。 35.2.5 中药房人员配备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相适应。 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实地考查。中药房人员配备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不相适应,酌情扣分。 35.2.6 中药房负责人中,应当有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资料。
40、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25.2 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 。(26 分)5.2.7 中药饮片质量验收负责人应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中药饮片鉴别经验的人员或具有丰富中药饮片鉴别经验的老药工。中药饮片调剂复核人员应具有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小包装饮片的复核人员应具有中药师以上专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每人扣 1 分。515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煎药室负责人应具有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煎药人员应为中药学专业人员或经培训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5.2.8 制定以中药内容为主的在职教育培训制度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查阅审查前 2 年相关资
41、料。 无培训制度和培训计划,不得分;有培训计划,未实施,扣 1 分。 25.3.1 建立中药饮片采购制度,采购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供应商资质齐全并对其定期评估。查阅相关资料(如中药饮片采购制度、采购计划、供应商资质档案、评估记录等)。无中药采购制度或供应商资质不符合要求或有伪、劣药品及明令禁止购销的产品,不得分;采购制度不完善,扣 1.5分;评估记录不完整,扣 1.5 分。55.3.2 中药饮片验收管理制度健全并落实到位,记录完整。查阅中药饮片验收管理制度及上年度进货质量验收记录或入库清单。无制度或无记录,不得分;制度不完善,扣 2 分;记录不完整,扣 2 分。 45.3.3 中药饮片储存管理规
42、范,有保证质量的管理制度和设施条件,做到定期养护。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中药饮片有变质、霉变、生虫、串药等现象或无储存管理规范、制度,不得分;设施条件不完善,扣 1 分;养护记录不完整,扣 1 分。35.3.4 毒性中药饮片、按麻醉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管理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考查,并抽查 10 张毒性中药饮片、按麻醉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处方。未按规定实行双人双锁管理,扣 1 分;账物不符,扣 1 分;含毒性中药饮片、按麻醉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处方调剂不符合规定,每张扣 0.2 分。25.3 严格执行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 。 (19 分)5.3.5 建立中药饮片处方调剂制度
43、和操作规范,严格处方的审核和调剂复核,调剂复核率 100%,每剂重量误差应在5%以内。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考查,并抽查 1 日中药饮片处方和调剂后的中药饮片处方 20 剂。无饮片调剂制度和操作规范,不得分;未按规定审核或无复核签字,每张处方扣 0.5 分(最多扣 2 分) ;重量误差不符合要求,每剂扣 0.5 分(最多扣 2 分)。55.4 按要求积极使用小包装中药饮片。 (3 分) 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考查。 小包装中药饮片少于 300 种,扣 1.5 分;临床未使用,扣 2 分。 3165.5.1 有与本单位实际情况相适应的煎药室工作制度和相关设备的标准化操作程序,严格煎药的质量控制、监测工作
44、。无工作制度和相关设备的标准化操作程序或未开展质量控制、监测工作,不得分;质量控制、监测工作不到位,酌情扣分(最少扣 1 分,最多扣 3 分) 。55.5.2 煎药室布局合理,配备完善的煎药设备设施和辅助用具,流程合理。布局不合理,扣 1 分;流程不合理,扣0.5 分;设施设备和辅助用具配备不完善,扣 0.5 分。35.5.3 煎药室应当定期消毒。煎药设备设施、容器使用前应确保清洁,有清洁规程和每日清洁记录。未定期消毒、无清洁规程或无每日清洁记录,不得分;消毒记录和每日清洁记录不完整,每项扣 1 分。35.5.4 煎药室面积与本单位的业务规模(煎药工作量)相适应。煎药室面积与本单位的业务规模(
45、煎药工作量)不相适应,酌情扣分。 25.5 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 。(17 分)5.5.5 煎药操作记录完整,操作方法符合要求。待煎药物先行浸泡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每剂药一般煎煮 2 次,煎煮时间根据方剂的功能主治和药物的功效确定。凡注明有先煎、后下等特殊要求的,按照要求或医嘱操作。无操作记录,不得分;记录不完整,扣1 分;煎药操作方法不符合要求,每处扣 1 分。 45.6 严格执行中药饮片处方用名和调剂给付有关规定。 (3 分) 现场抽查 10 种中药饮片的调剂给付(查阅相关资料,现场访谈医师和药房人员) 。中药饮片调剂给付不符合规定,每种扣0.5 分。 35.7.1 医院
46、配备有负责临床药学工作的药师,提供中药咨询服务,促进中药合理使用。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无负责临床药学工作的药师,扣 2 分;无中药咨询窗口或工作台,扣 1 分;无咨询记录,扣 1 分。25.7 临床药师参与中药药物治疗,促进安全与合理用药。 (10 分)5.7.2 建立中药安全性监测管理制度和中药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制度,按规定报告中药不良反应。查阅相关资料并抽查 2 份病历。无制度或无中药不良反应报告记录,不得分;未按照规定上报不良反应,每例扣 1 分。2175.7.3 定期开展中药处方评价工作,规范处方(用药医嘱)开具、审核、调配、核发、用药指导等行为。查看评审前 3 年相关资料。 未
47、开展评价工作,不得分;评价内容不完善,扣 2 分;评价结果未公布,扣 1分。35.7.4 对患者开展中药及中药合理用药知识宣传与教育。查看评审前 3 年相关资料。 未开展宣传与教育,不得分。318第六章 中医护理( 60 分)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6.1.1 制定落实指南的计划与具体措施(可体现在医院年度工作计划中) 。查阅相关资料并抽查 1 项措施的落实情况。无相关计划和措施,不得分;措施未落实,每项扣 1 分。 36.1.2 明确护理管理部门的中医护理管理职能和管理人员职责。查阅相关资料。 护理管理部门的职能不明确,扣 1 分;主管院长、护理部主任、护士长的职责不明确,每人扣
48、0.5 分。26.1.3 病房护理人员总数与病区实际开放床位数的比例达到 0.4:1 的要求。实地考查,并抽查近 3 个月护理人员排班表。病房护理人员总数与病区实际开放床位数的比例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36.1.4 制定护理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的培训计划,体现不同层次人员的培训内容与学时要求,定期考核,措施到位。查阅培训计划及中级、初级护士技术档案各 2 份。无计划或计划中未体现中医药内容,不得分;计划未落实或原始资料记录不全面,每份技术档案扣 0.5 分;培训内容与学时不符合要求,每份技术档案扣0.5 分。46.1.5 积极开展中医护理技术操作,科室开展中医护理技术项目不少于 2 项。抽查
49、2 个科室,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医院未开展中医护理技术操作,不得分;科室开展中医护理技术项目少于 2 项,每科扣 1 分。46.1 参照中医医院中医护理工作指南(试行) 开展中医护理工作。 (22 分)6.1.6 开展中医特色护理质量评价工作。 查阅上年度相关资料。 未开展中医特色护理质量评价工作,不得分;记录不完整,扣 1 分。 3196.1.7 建立护理与医务、药剂、后勤等相关部门支持开展中医护理工作的协调机制,并定期(至少每年 1 次)召开会议。查阅相关资料。 无会议记录,不得分;协调机制落实不到位,扣 1 分。 36.2.1 制定中医护理常规并组织实施。 现场抽查 2 个病区的相关资料。中医护理常规少于 2 个,每个病区扣 3分;未组织实施,每个病种扣 1 分。 66.2.2 积极开展专科中医特色护理,包括为患者提供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康复和健康指导。抽查 1 个病区,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每个病区访谈 1 名患者。未开展专科中医特色护理,不得分;未提供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康复和健康指导,扣 3 分。 76.2 执行中医护理常规 技术操作规程 ,积极开展辨证施护。(17 分)6.2.3 在入院评估等资料中,体现辨证施护内容。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