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重点工程项目计划于 2004 年 12 月 28 日开工,由于工程复杂,技术难度高,一般施工队伍难以胜任,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于 2004 年 9 月 8 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A、B、C、D、E 五家施工承包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该五家企业均接受了邀请,并于规定时间 9 月 2022 日购买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规定,10 月 18 日下午 4 时是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1 月 10 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A、B、D、E 四家企业提交了投标文件,但 C 企业于 10 月 18 日下午 5 时才送达,原因是中途堵车;10 月 21 日下午由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
2、室主持进行了公开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共有 7 人组成,其中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1 人,公证处 1 人,招标人 1人,技术经济方面专家 4 人。评标时发现 E 企业投标文件虽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委托人授权书,但投标文件均已有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了公章。评标委员会于 10 月 28 日提出了评标报告。B、A 企业分别综合得分第一、第二名。由于 B 企业投标报价高于 A 企业,11 月 10 日招标人向A 企业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并于 12 月 12 日签订了书面合同。问题:(1)企业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2)C 企业和 E 企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3)请指出开标工作的
3、不妥之处。(4)请指出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5)招标人确定 A 企业为中标人是否违规?(6)合同签订的日期是否违规?1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招标的做法不妥当。因为该项工程属省重点工程项目,依据有关规定应该进行公开招标。如果采取邀请招标方式招标,应当取得当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的同意。2C 企业的投标文件应属无效标书。因为 C 企业的投标文件是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才送达,为无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E 企业的投标文件应属无效标书。因为 E 企业的投标文件没有法人代表签字和委托人的授权书。3该项目的开标工作存在以下不妥之处。(1) 在 10 月 21 日开标
4、不妥,招标投标法中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所以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在 10 月 18 日下午 4 点开标。(2) 开标由当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开标的做法不妥当,按照有关规定开标应由招标人主持。4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存在如下问题:(1) 评标委员会成员中有当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人员,则不妥,因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人员不可参加评标委员会;(2) 评标委员会成员中有公证处人员不妥,因为公证处人员不可参加评标委员会;(3) 评标委员会成员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只有 4 人,则不妥,因为按照规定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2/3,由 7 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必须要有 5 人或 5 人以上。5招标人确定 A 企业为中标人是违规的,在按照综合评分法评标时,因投标报价已经作为评价内容考虑在得分中,再重新单列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依据显然不合理,招标人应按综合得分先后顺序选择中标人。6合同签订的日期违规。按有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即招标人必须在 12 月 10 日前与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