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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辩论场上的总结与升华.docx

上传人:weiwoduzun 文档编号:3529279 上传时间:2018-11-12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21.7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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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四、辩论场上的总结与升华四辩的责任 打扫战场四辩的三个任务:对方有哪些伤员,赶紧扑上去补两刀捅死;自己有哪些兄弟受伤了,赶紧抬回来救好;把战利品抢到手,把旗子竖起来。这段话简明扼要的概括了四辩的职能:给予对方立论最后击、给予己方体系最后阐述以及基于辩题的最后升华。简而言之,就是破、立和升华。结辩反驳的优先级第一,立论的前提,通常表现为定义或比较标准。在场上往往会发现这种情况,双方的定义或者标准完全不一样,却各自能开展一整套的形式逻辑体系。此时必须先攻破对手的前提,才能开展交锋。比如“人类因勤奋/懒惰而进步”中,正方的“因”定义为“凭借”,而反方的“因”定义为“原因”。此时比赛双方如果不攻破对

2、方的定义,就根本无从反驳对手的分论点。而比较标准的不同也会导致相同的影响,比如“拼车出行利大于弊/弊大于利”,正方的标准是是否有利于交通效率的提高,反方的标准则是是否有利于环保,差之千里,场上根本打不到一起去。如果把立论比做一棵大树,那么定义、标准就好比大树树根,而树干、树枝都是从树根衍生而来的。如果不把对方从根上刨掉,那么对方的枝叶即使都被砍光,却总还有起死回生的可能。而根一旦被刨掉了,就再没活下去的希望了。当然,有的时候,立论的前提还可能是一两组数据。比如在“应该/不应该炸毁长江大桥”中,长江吃水深度就成为辩论讨论的基础。第二,对手的防御底线。所谓底线,就是对手退无可退的那条立论以及防守的

3、根基。比如,在“网络加强/促进人际交流”,正方的底线就是“网络交流只是现实交流的一种补充,而没有替代性的效果”。如果一方守不住自己的底线,那么自己的立论大厦将可能立刻崩塌。相对应的,如果能把对方的防御底线给击破,也能够摧毁对方的立论。第三,对方的主要火力点或者主要事例。第四,对方的次要火力点和次要事例、数据。这一些东西点到为止就可以了,千万不要做纠缠。花大量力气反驳对手的口误以及一些无关紧要的小点是结辩的大忌。金钱不是万恶之源 胡渐彪经典结辩陈词欣赏谢谢。其实刚才一连串的争议都起源于对方一辩在开展命题的时候所犯下的几个关键错误。一开始他们弄下了两个前提,用这两个前提开展他们的立论。第一,他告诉

4、我们,今天所谓的“万”不指全部。但是对方辩友这一种用辞海断章取义,只看一个“万”字,不看“万恶之源”这四个字,是不是有点离题之嫌呢?对方辩友的第二个假定是告诉我们,今天人本身是没有恶性的。这个恶是从哪里来呢?是外在诱惑我出来。然后他们就告诉我们说,钱以后怎么重要,怎么诱惑我做恶事。我想请问各位,真的是人没有恶的本性吗?请大家抚着自己的良心,人类本身的贪婪,人类本2身的那种兽性是从哪里来的呢?如果钱是万恶之源,那钱还没有发明之前,这种兽性跟贪婪性为什么就突然间不叫作恶了呢?根据这两个前提,他们开展出三个论点。第一个,他告诉我们钱本身现在能够等价交换,所以钱是万恶之源。那我想请问各位,为什么钱能够

5、有等价交换这种高尚的能力呢?是因为经济发展。按对方辩友的逻辑,是不是要告诉我们,经济发展其实真的是万恶之源呢?第二个论点,他告诉我们,今天钱能够成为一个人的精神价值。但是这真的是一个必然判断吗?今天一个丈夫殴打他的老婆,本身可能是因为工作上不满意,可能因为情绪的宣泄,这和钱有什么关系呢?第三,他告诉我们,今天钱本身是一个目的,是一个工具,因此是源。对方辩友其实这个已经有点阐述错误了,目的和工具不等于一个推导的导因。我们说目的和原因有什么差别呢?一者是说从哪里来,一者是说到哪里去。如果两者是等同在一起的话,那么目的和原因有什么差别?对方辩友又告诉我们,今天钱本身是一个很重要的手段。是手段就说明它

6、是一个中性的体,如果是中性体的话,我想请问各位,怎么还会突然间变成了万恶之源呢?对方提出了大量的例子,告诉我们说有很多人贪钱。姑且不论贪钱不贪钱的问题,我们只要看一看,这个贪钱本身只是众恶之中的一小部分,如何构成万恶?再者,如果我们说他里面的例子是贪钱的话,那么我请问各位,是钱是恶之源,还是贪是恶之源呢?对方辩友这种只看一半,不看另一半的做法能够让我们大家信服吗?而今天我们认为钱不是万恶之源,不是我们想为钱多说好话,而是想给钱一个确切的定位。我们看得到,有人为了钱确然去做恶事,有人为了钱也去做善事啊!今天我为了钱奉公守法赚钱,但是与此同时帮助国家成长,是善是恶呢?如果这个万恶之源一时会推出善,

7、一时又会推出恶,那它怎么还会是万恶之源呢?如果对方辩友告诉我们,这个钱能够推导出万恶之源,又能够推导出万善之源,那就是告诉我们,它有时是万恶之源,有时突然间又不是万恶之源。那您是不是一半论证自己立场,一半论证我方立场了呢?我们姑且把那善的一半掩起来不看,我们效法对方辩友,只看恶的那一部分好不好?就算在恶的那一个部分,人类学家告诉我们,在社会上出现的恶,基本上可以包含在四个层面:第一个本身所说的就是极端的信念带来的恶;第二个就是非理性价值的违反;第三个就是非分之情欲。像邪教啊,恐怖分子啊,塔利班毁佛事件,甚至到南京大屠杀,这些恶和钱有什么关系呢?还是对方四辩想告诉我们,由于这些恶都没有钱涉及在内,所以他们就突然间不是恶呢?那我突然间恍然大悟,原来日本人哪,他们篡改教课书是有根据的,那个不叫作恶,因为没有钱涉及在内。就算我们今天把这三个部分没有和钱有关系的恶都撇开不谈,我们只看有涉及钱的恶好不好呢?有涉及钱又怎么样?代表钱是万恶之源吗?诚如刚才所说的贪钱,钱是恶,还是贪是恶?对方辩友把“一”当作“万”的推论方式能够论证万恶之源吗?在数学上,把“一”当作“万” ,本身就是一个推断错误;在逻辑上,以一当万,以偏概全,就不能够是一个有效的推论;在内容上,盖着一大部分,只看一小部分,就是以偏概全的诡辩,只看恶的那一部分,有关系到恶就当作恶的源是来自钱,是第二重诡辩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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