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宜君县第一中学学生社团管理章程一、目的意义为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调动学生参与课外活动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学生间的交流,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挖掘学生潜能,激发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健康和谐发展,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学校在校内特建立学生团体,并制定本章程。二、组织机构为加强对学生社团的领导,完善学生社团管理机制,学校建立学生社团领导小组。组 长:白小勇(校长)副组长:周世雄(教学副校长)组 员:孟黎军(教学处副主任) 陈丽(团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社团有关活动,定期召开有关学生社团工作会议,巡查、督导社团活动。三、学生社团的成立和注销(一)、学生社团成立,应当经过
2、班主任和家长的同意,上报学校教学处,经学校教学处同意,并做好相关手续的登记备案工作方可成立。1、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教师。、有规范的章程。 2、新社员的招募:、招募时间定于每学年第一学期的第一周、第二周进行、由同学们自愿报名参加,报名者须在社团报名表进行统一登记。、由各社团负责人根据本社情况确定社团人数,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上开展招募工作。、招募工作完毕后,社长应及时向学校教学处提交下列文件:A、社团章程B、指
3、导教师基本情况、C、社团成员登记表;社团负责人名单。(二)、注销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社团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同意解散时,可以注销社团。2、由于特殊原因,本社团难以继续的,可以自行解散。3、社团活动没有达到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全面发展学生素质要求的,予以注销。4、社团活动卫生差、纪律差、出勤差、效果差,或给学生带来负面影响的,予以注销。社团注销前应提前向学校教学处提交注销申请,经学校社团领导小组同意后,予以注销并做好备案手续。三、社团考核和检查(一)考勤记录1、社长或社团负责人需及时组织开展社团活动,无故不开展社团活动,学校将通报批评并作扣分处理,每学期累加两次以上无故不按时开展社团活动
4、的,取消社团资格。2、社团负责人应严格要求学生按时参加社团活动,凡在教学处的抽查中两次以上社团成员出勤率不足 75%的予以通报批评。3、社团负责人在开展社团活动时,对于缺勤学生要及时联系班主任摸清学生去向。(二)社团活动1、凡有活动,需上交社团活动申请表,连续 1 个学期无任何活动且经通知后仍未有任何活动计划者将失去参加优秀社团评选资格。2、活动结束两周内需上交社团活动备案表,同时需上交成果实物(或活动照片及详细报道(或以电子版形式上传校园公号)。四、社团评优制度:(一)评优要求:1、遵守社团考核规范,社团活动开展具有良好的纪律性、组织性,社团内部管理有序。2、积极开展社团活动,活动内容健康积极、形式多样、反响良好,社团在校内有较高的知名度与人气。3、每次活动及时上交社团活动申请表和社团活动备案表,社团资料有序齐全,(二)评优办法:学年结束后,由教学处统计各社团开展活动的基本情况,并征集学生和学校老师意见,初步提出优秀社团名单交社团领导小组审议。经学校社团领导小组审议后,学校将对优秀社团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