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目 录1、“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议程2、“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主持词3、学习党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4、学习党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5、学习习总书记系列讲话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6、专题资料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国农业发展的战略转型7、党课讲稿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8、党员代表发言提纲9、“支部主题党日”会议记录10、“支部主题党日”会议通知11、签到册12、“支部主题党日”配图 13、支部委员会议23“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议程1、活动主题:二、活动议程1、齐唱国歌2、重温入党誓
2、词3、交纳党费4、诵读党章5、学习党规、系列讲话和先进典型。6、主题党课。7、交流体会专题学习讨论。党员代表谈体会感言。8、自选动作。(1)(2)45“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主持词主持人:(2016 年 月 日)同志们:根据市委、区委统一安排,经古驿镇党委同意,我支部定于今天上午开展“ 支部主题党日” 活动 。今 天 活 动 的 主 题 是 :。本党支部共有党员 名,今天“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实到 名,有 名党 员未到,其中 等 名同志因身体原因行动不便(请假), 同志等 名同志因事外出无法返回(请假)。因特殊原因未到会的党员,会后由分管党群的 同志负责向他们传达此次“支部主题党日 ”会议精神内容,
3、并通知他们及时缴纳本月党费。本次缴纳党费明细将通过党务公开栏进行公布,接受公开监督。今天活动的议程有八项,下面依次进行。第一项:齐唱国歌。请全体起立。第二项:重温入党誓词。由 同志领诵。入党誓词是共产党员的座右铭,是共产党员的行动指南。重温入党誓词,牢记入党誓言,就是要让我们不忘自己的承诺,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都要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一言一行,时时事事处处,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6第三项:请大家缴纳党费。此次实到党员 名,共缴纳党费 元。会后由 同志 负责督促未到会的党 员及时缴纳党费。下面,进行第四项:诵读党章。由 同志领诵,章节。下面,进行第五项:学习党规,学习先进事迹,学习系列讲话。请
4、同志领学 。下面,进行第六项,支部书记讲党课。 按照开展“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的要求,要把 专题学习与讨论结合起来,大家结合今天学习专题,谈一谈体会、说一说感想,下面进行第七项,专题学习讨论,请大家举手发言。因为时间关系,其他党员想说的,就留到下次“支部主题党日” 继续 交流讨论 ,大家也可以采取 书面形式或与党支部成员谈心谈话方式交流,我们随时欢迎。下面,进行第八项。1.2、7请同志们发表意见。以 上 同 志 发 表 的 意 见 ,我 们 党 支 部 已 经 作 了 记 录 ,会 后我 们 将 认 真 梳 理 吸 收 ,列 入 工 作 安 排 和 整 改 计 划 。还有没有党员想发表意见的如
5、果没有此项议程到此结束。如果同志们还有疑问的,会后欢迎随时与支委相关同志了解情况。同志们,今天的“支部主题党日” 活 动内容充实,程序严谨,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教育性和指导性,今天的活动到此结束,谢谢大家。8党规学习9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形成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干
6、部能下问题。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坚持人岗相适、人尽其才,坚持依法依规、积极稳妥,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促使领导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地方县级以上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参照本规定执行。本规定主要规范对有关领导干部的组织调整。涉及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党的纪律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第四条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既要严格执行干部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等制度规定,又要加大问责追究、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等的工作力度
7、。第五条 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干部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免职(退休)手续。确因工作需要而延迟免职(退休)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研究提出意见,报上一级党组织同意。第六条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任期年限、届数和最高任职年限,一般不得延长。加强任期内考核和管理,经考核认定不适宜继续任职的,应当中止任期、免去现职,不得以任期未满为由继续留任。干部任期内免职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第七条 加大领导干部问责力度。除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第五条所列情形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当对有关领导干部实行问责:10(一)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不
8、力,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或者分管领域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出现违纪违法问题的;(二)法治观念淡薄,不依法办事,不按法定程序决策,或者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三)抓作风建设不力,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或者分管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比较突出的;(四)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营私舞弊,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或者分管领域用人上不正之风比较突出的;(五)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教育管理不严、约束不力,甚至默许其利用自身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发生上述情形的,对有关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方式包括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
9、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问责程序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执行。第八条 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应当进行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主要指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与所任职务要求不符,不宜在现岗位继续任职。干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组织提醒、教育或者函询、诫勉没有改正,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必须及时予以调整:(一)不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不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二)理想信念动摇,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关键时刻经不住考验的;(三)违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独断专行或者软弱涣散,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
10、决定,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的;(四)组织观念淡薄,不执行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制度,或者个人有关事项不如实填报甚至隐瞒不报的;(五)违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六)不敢担当、不负责任,为官不为、庸懒散拖,干部群众意见较大的;11(七)不能有效履行职责、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单位工作或者分管工作处于落后状态,或者出现较大失误的;(八)品行不端,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伦理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九)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不适宜担任其所任职务的;(十)其他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第九条 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
11、)考察核实。综合分析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任职考察、巡视、审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民主评议、信访举报核实等情况,有针对性地考察核实,作出客观公正评价和准确认定。要注重听取群众反映、了解群众口碑,特别是听取工作对象、服务对象等相关人员的意见。(二)提出调整建议。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考察核实结果,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提出调整建议。调整建议包括调整原因、调整方式等内容。提出调整建议前,应当与干部本人谈话,说明调整理由,听取其陈述意见。(三)组织决定。党委(党组)召开会议集体研究,作出调整决定。作出决定前,应当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四)谈话。党委(党组)负责同志或者组织(人事)部门
12、负责同志与调整对象进行谈话,宣布组织决定,认真细致做好思想工作。(五)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任免程序。对选举和依法任免的干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干部本人对调整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或者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提出申诉。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调整决定的执行。从干部调整岗位的次月起,调整其级别和工资待遇。第十条 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应当根据其一贯表现和工作需要,区分不同情形,采取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方式予以调整。对非个人原因不能胜任现职岗位的,应当予以妥善安排。第十一条 因不适宜担任现职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的,一年内不得提拔;降职的,两年内不得提拔。
13、影响期满后,12对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因工作需要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提拔任职。第十二条 干部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一年以上的,应当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整。恢复健康后,参照原任职务层次作出安排。第十三条 干部因违纪违法应当免职的,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予以免职。第十四条 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严明工作纪律,不得搞好人主义,不得避重就轻、以纪律处分规避组织调整或者以组织调整代替纪律处分,不得借机打击报复。第十五条 建立健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责任制,党委(党组)承担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承担具体工作责任。把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作为全面从严
14、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坚持原则、敢于负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加强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定期分析研判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情况,对应当调整的干部及时作出调整。对调整下来的干部,给予关心帮助,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管理。正确把握政策界限,注意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宽容改革探索中的失误。第十六条 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加强对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的督促检查,了解掌握相关工作情况。对工作不力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严格追究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第十七条 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可以依据本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
15、则。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 2015 年 7 月 19 日起施行。13学 习 党 规 - 农 村 基 层 干 部 廉 洁 履 行 职 责 若 干 规 定 (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利益,推动农村科学发展,促进农村社会和谐,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总 则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关系党的执政基础。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是新形势下
16、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造就高素质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重要内容;是保证农村基层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发展基层民主,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必然要求。农村基层干部应当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和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恪尽职守、为民奉献;应当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应当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知法守法、依法办事;应当正确履行职责和自觉接受监督,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应当倡导健康文明的社会风尚,崇尚科学、移风易俗。第一章 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廉洁履行职责行为规范第一条 禁止滥用职权,侵害
17、群众合法权益。不准有下列行为:(一)非法征占、侵占、“以租代征”转用、买卖农村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二)违反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定进行审批和建设;(三)侵占、截留、挪用、挥霍或者违反规定借用农村集体财产或者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物资以及征地补偿费等;(四)违反规定干预、插手农村村级组织选举或者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以及农村工程建设等事项;14(五)违反规定扣押、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六)对发现的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七)其他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第二条 禁止利用职
18、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一)索取、收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财物,或者吃拿卡要;(二)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或者谋取私利;(三)用公款或者由村级组织、乡镇企业、私营企业报销、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四)设立“小金库”,侵吞、截留、挪用、坐支公款;(五)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六)其他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第三条 禁止搞不正之风,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不准有下列行为:(一)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在乡镇党委和政府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败坏选人用人风气;(二)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其他利益;(三)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
19、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违规办事、显失公平;(四)漠视群众正当诉求,或者对待群众态度恶劣,故意刁难群众;(五)大吃大喝,公款旅游,或者违反规定配备、使用小汽车;(六)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者借机敛财。第二章 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廉洁履行职责行为规范第四条 禁止在村级组织选举中拉票贿选、破坏选举。不准有下列行为:(一)违反法定程序组织、参与选举,或者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篡改选举结果;(二)采取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参选或者妨害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三)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或者黑恶势力干扰、操纵、破坏选举。15第五条 禁止在村级事务决策中独断专行、以
20、权谋私。不准有下列行为:(一)违反规定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者擅自用集体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损害集体利益;(二)违法违规发包集体土地、调整收回农民承包土地、强迫或者阻碍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非法转让、出租集体土地,或者违反规定强制调整农民宅基地;(三)在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各类救灾救助、补贴补助资金、物资以及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款物、征地补偿费使用分配发放等方面违规操作、挪用、侵占,或者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四)在集体资金使用、集体经济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及承包、宅基地使用安排以及耕地、山林等集体资源承包、租赁、流转等经营活动中暗箱操作,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五)违背村民意愿超范
21、围、超标准向村民筹资筹劳,加重村民负担,或者向村民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第六条 禁止在村级事务管理中滥用职权、损公肥私。不准有下列行为:(一)采取侵占、截留、挪用、私分、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者其他公共财物;(二)在计划生育、落户、殡葬等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中或者受委托从事公务活动时,吃拿卡要、故意刁难群众或者收受、索取财物;(三)违反规定无据收(付)款,不按审批程序报销发票,或者设立“小金库”,隐瞒、截留、坐支集体收入;(四)以虚报、冒领等手段套取、骗取或者截留、私分国家对集体土地的补偿、补助费以及各项强农惠农补助资金、项目扶持资金;(五)未经批准擅自借用集体款物或者经批准
22、借用集体款物但逾期不还,或者违反规定用集体资金、公物操办个人婚丧喜庆事宜;(六)以办理村务为名,请客送礼、大吃大喝,挥霍浪费集体资金,或者滥发奖金、补贴,用集体资金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第七条 禁止在村级事务监督中弄虚作假、逃避监督。不准有下列行为:(一)不按照规定实行民主理财,或者伪造、变造、隐匿、销毁财务会计资料;(二)阻挠、干扰村民依法行使询问质询权、罢免权等监督权利;16(三)阻挠、干扰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审计;(四)阻挠、干扰有关机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第八条 禁止妨害和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不准有下列行为:(一)参与、纵容、支持黑恶势力活动;(二)组织、
23、参与宗族宗派纷争或者聚众闹事;(三)参与色情、赌博、吸毒、迷信、邪教等活动或者为其提供便利条件;(四)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者纵容、支持他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第三章 实施与监督第九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本规定的贯彻实施。开展教育培训,完善考评激励,落实待遇保障,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农村基层干部自觉贯彻执行本规定。第十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结合本规定的贯彻实施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以及农村基层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推进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公开透明。第十一条 县(市、区、旗)党委和政府每年应当对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县(市、区、旗)有关主管部门
24、每年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基层站所负责人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检查考核时应当充分听取基层站所所在地的乡镇党委和政府的意见,并将考核结果通报乡镇党委和政府。乡镇党委、政府每年应当对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第十二条 纪检监察机关协助同级党委和政府或者根据职责开展对本规定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依纪依法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第十三条 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应当依据本规定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廉政承诺制度,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保证本规定的贯彻执行。第十四条 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应当结合贯彻执行本规定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对村级重
25、大事务实行村党组织提议、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内容和实施结果应当公开。17第十五条 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应当结合贯彻执行本规定建立健全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制度。第十六条 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当将贯彻执行本规定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年度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接受党员和村民的监督。第十七条 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应当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第十八条 村民代表可以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询问和质询。第十九条 农村基层干部遵守本规定的情况应当作
26、为对其奖励惩处、考核评价、选拔任用、考录的重要依据。第四章 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第二十条 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有违反本规定第一章所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由有关机关、部门依照职责权限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处理。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乡镇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因工作失职,应当进行问责的,依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第二十一条 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有违反本规定第二章所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由有关机关、部门依照职责权限给予警
27、示谈话、责令公开检讨、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责令辞职、免职等处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第二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有违反本规定第二章所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由有关机关、部门依照职责权限给予警示谈话、责令公开检讨、通报批评、取消当选资格等处理或者责令其辞职,拒不辞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予以罢免。对其中的党员,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18第二十三条 农村基层干部违反本规定获取的不正当经济利益,应当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
28、赔;给国家、集体或者村民造成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四条 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受到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处理的,由县(市、区、旗)或者乡镇党委和政府按照规定减发或者扣发绩效补贴(工资)、奖金。第二十五条 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中的党员因违反本规定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或者受到留党察看处分恢复党员权利后,两年内不得担任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被责令辞职、免职的,一年内不得担任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适用于乡镇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人大主席团负责人、基层站所负责人,村(社区)党组织(含党委、总支、支部)领导班子
29、成员、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乡镇其他干部、基层站所其他工作人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含党委、总支、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民小组负责人,参照执行本规定。第二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中央纪委、监察部备案。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中央纪委、监察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系列讲话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这次全会开得很好。全会听取了中央政治局工作报告,分析了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作出了关于召开党的
30、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完成了各项议程。下面,我代表中央政治局,就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和做好当前工作讲几点意见。一、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好全会精神,必须更加深入地认识和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全面分析党和国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综合分析党内、国家、社会以及国际环境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得出了一个重要结论,就是要进行好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把我们党建设好、建设强。如果党内信念涣散、组织涣散、纪律涣散、作风涣散,那就无法有效应对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
31、部环境考验,也无法克服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最终不仅不能实现我们的奋斗目标,而且可能严重脱离人民群众,上演霸王别姬的悲剧。这就是党中央反复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根本原因。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这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应对世情国情党情变化的必然选择。我们坚持问题导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抓思想从严,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凝心聚魂,用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固本培元、补钙壮骨,着力教育引导全党坚定理想、坚定信念,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二是抓管党从严,坚持和
32、落实党的领导,引导全党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着力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意识和能力。三是抓执纪从严,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着力推动全党牢记“五个必须”、防止“七个有之”,保证全党团结统一、步调一致。四是抓治吏从严,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深化干20部人事制度改革,破解“四唯”难题,着力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优化选人用人环境。五是抓作风从严,坚持以上率下,锲而不舍、扭住不放,着力解决许多过去被认为解决不了的问题,推动党风政风不断好转。六是抓反腐从严,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老虎”、“苍蝇”一起打,着力扎紧制度的笼子,特别是清除了周
33、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等腐败分子,有效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经过几年努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党内正气在上升,党风在好转,社会风气在上扬。这些变化,是全面深刻的变化、影响深远的变化、鼓舞人心的变化,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积聚了强大正能量。这充分表明,党中央作出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抉择是完全正确的,是深得党心民心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们党面临的执政环境是复杂的,党员队伍构成是复杂的,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因素也是复杂的,党内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一些老问题反弹回潮的因素依然存在,还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些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上不到位
34、、思想上不适应、行动上不自觉。全党必须认识到,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我们党执政的基础就会动摇和瓦解;同样,如果我们让已经初步解决的问题反弹回潮、故态复发,那就会失信于民,我们党就会面临更大的危险。有问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在问题面前束手无策,解决问题虎头蛇尾。正所谓“事辍者无功,耕怠者无获。”所以,全党 一定要保持战略定力,坚持严字当头、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把严的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全过程、落实到党的建设各方面。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华民族正处于走向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改革进入深水区,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各种矛盾叠加
35、,风险隐患集聚。当今世界,国际力量对比发生新的变化,世界经济进入深度调整,我国发展面临的国际环境更加复杂严峻。我们前进的道路上有各种各样的“拦路虎”、“绊脚石”。在这样的国内外形势下,我们要赢得优势、赢得主动、赢得未来,就必须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使我们党能够团结带领人民有力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全面从严治党,既需要全方位用劲,也需要重点发力。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就是重点发力的抓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党要管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
36、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21只有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完善监督体系,才能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全会通过的准则、条例内在统一、相辅相成,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法规保障。二、全面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重要特征,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长期实践证明,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法宝,是解决党内矛盾和问题的“金钥匙”,是广大党员、干部锤炼党性的“大熔炉”,是纯洁党风的“净化器”。“绳墨之起,为不直也。”这次全会抓住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这两个问题,就是坚持问题导
37、向。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推进,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暴露得越来越充分。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等人,不仅经济上贪婪、生活上腐化,而且政治上野心膨胀,大搞阳奉阴违、结党营私、拉帮结派等政治阴谋活动。他们在政治上暴露出来的严重问题,引起我深入思考。3 年多来,我多次强调要从政治上认识和抓好全面从严治党。2012 年,11 月 16 日,我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会议上就强调:“大家要带头遵守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懂规矩,守纪律”。11 月 20 日,我在人民日报发表题为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的文章,强调“要严格执行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规定,敢于坚
38、持原则,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弘扬正气、抵制歪风邪气”。2013 年,1 月 22 日,我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讲到:“改进工作作风,就是要净化政治生态,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环境。”6月 25 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专门会议对照检查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讨论研究深化改进作风举措,我在会上强调:“我们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章,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决不允许任何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中央政治局的同志首先要做到。”2014 年,10 月 8 日,我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讲: “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
39、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有什么样的党内政治生活,就有什么样的党员、干部作风。”“从严治党,最根本的就是要使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都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10 月 23 日,我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22二次全体会议上讲到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时强调:“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
40、妄议中央的也有之,如此等等。有的人已经到了肆无忌惮、胆大妄为的地步!而这些问题往往没有引起一些地方和部门党组织的注意,发现了问题也没有上升到党纪国法高度来认识和处理。这是不对的,必须加以纠正。”这就是“七个有之”,我主要是从政治上讲的。2015 年,1 月 13 日,我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 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
41、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这就是我讲的“五个必须”。10 月 29 日,我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强调:“现在,确实需要修复政治生态,把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大大恢复和发扬起来。在这方面,中央委员会的同志要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带好头、做好表率。”2016 年,7 月 1 日,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95 周年大会上强调:“我们要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这几年来,我反复强调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问题,就是因为我们党正处在一个关键的历
42、史节点上,党的队伍发生的重大变化和党群干群关系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我们首先从政治上把全面从严治党抓紧抓好。这次全会通过的准则,既是党章规定和要求的具体化,也是近年来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形成的一系列规定和举措的系统化。准则针对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从 12 个方面作出规定,既指出了病症,也开出了药方,既有治标举措,也有治本方略。准则管不管用,关键看能不能执行到位。第一,抓好思想教育这个根本。“欲事立,须是心立。”加强思想教育和理论武装,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是保证全党步调一致的前提。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 “掌握思想教育,是团结全党23进行伟大政治斗争的中心环节。”党内政治生活出现这样
43、那样的问题,根子还是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这个“压舱石”发生了动摇,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出现了松动。理想信念,源自坚守,成于磨砺。要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毫不放松加强党性教育,持之以恒加强道德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坚守真理、坚守正道、坚守原则、坚守规矩,明大德、严公德、守私德,重品行、正操守、养心性,做到以信念、人格、实干立身。党内政治生活、政治生态、政治文化是相辅相成的,政治文化是政治生活的灵魂,对政治生态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要注重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倡导和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价值观
44、,旗帜鲜明抵制和反对关系学、厚黑学、官场术、“潜规则”等庸俗腐朽的政治文化,不断培厚良好政治生态的土壤。第二,抓好严明纪律这个关键。“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纪律严明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证。要强化党内制度约束,扎紧制度的笼子。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党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到坚守政治信仰、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要坚持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坚决查处各种违反纪律的行为,使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防止
45、出现“破窗效应”。要按照准则精神,对现有制度规范进行梳理,该修订的修订,该补充的补充,该新建的新建,让党内政治生活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各级党组织都负有执行纪律和规矩的主体责任,要强化监督问责,对责任落实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推动管党治党不断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第三,抓好选人用人这个导向。选人用人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风向标,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对政治生活危害最烈,端正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治本之策。要落实好干部标准,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真正让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务实清廉、奋发有为、锐意改革、实绩突出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重用,让阳奉阴违、阿谀逢迎、弄虚作假、不干实事、会跑会
46、要的干部没市场、受惩戒。要大力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使用人风气更加清朗,坚决纠正“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现象,以用人环境的风清气正促进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要完善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制度体系,解决“重选轻管”问题。同时,要抓紧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加24大正向激励力度,引导广大干部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奋发有为、敢于担当。第四,用好组织生活这个经常性手段。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一个班子强不强、有没有战斗力,同有没有严肃认真的组织生活密切相关。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加强经常性教
47、育、管理、监督。要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和效果。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强身治病、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领导干部要带头,班子要作表率,在党内营造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良好风气。领导干部要坚决反对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的庸俗哲学,坚决克服文过饰非、知错不改等错误倾向。第五,抓住继承和创新这两个关键环节。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党内政治生活的光荣传统,不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是党的宝贵财富。光荣传统不能丢,丢了就丢了魂;红色基因不能变,变了就变了质。同时,我们要立足新的实际,不断从内容、形式、载体、方法、手段等方面进行改
48、进和创新,善于以新的经验指导新的实践,更好发挥党内政治生活的作用,努力在全党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贯彻落实准则,关键看是否有效解决了党内政治生活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个党员、干部要自觉用准则对照自己的思想和行动,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解剖,向顽瘴痼疾开刀。一方面,要注重解决那些量大面广、表现突出的问题,诸如工作中搞独断专行、搞“一言堂”和自由主义、分散主义问题,作风上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滥用权力、贪污受贿、腐化堕落、违法乱纪问题,有纪不依、执纪不严、违纪不究问题,不思进取、不敢担当、
49、庸懒无为问题,等等。这类问题,群众看得真切,界限尺度比较明确,重在严格执行制度,加强刚性约束。另一方面,要着力解决政治性强、破坏力大的问题,诸如在重大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不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对党不忠诚老实、阳奉阴违、弄虚作假、做“两面人”问题,选人用人上任人唯亲、任人唯利和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问题,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政治野心膨胀问题,等等。这类问题,往往隐蔽性强,不到关键时刻难以暴露,重在确立判断标准,及时查处典型,形成有效机制。25党内政治生活因素复杂,具体到一个地方、一个部门、一个单位,问题各不相同。直面问题是勇气,解决问题是水平。要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难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攻克什么问题,无论解决什么问题,都要综合分析、举一反三,使每项措施、每次努力都有利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有利于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三、全面落实党内监督责任这次全会通过的党内监督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