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MZ区 安 全 设 备 采 购招 标 文 件(资格后审)招 标 人:江苏启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 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8 年 8 月 29 日DMZ 区安全设备采购1招 标 文 件 备 案 表编制人:赵聆伶 法定代表人( 签 章 ) :代理人代理人:江 苏 本 源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公 章 )2018 年 8 月 29日审阅人(签名):招标人招标人:江苏启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章)2018 年 8 月 29 日DMZ 区安全设备采购2第一章 投 标 须 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 明 与 要 求1 1
2、.1 项目名称 DMZ 区安全设备采购2 1.1 货物名称 DMZ 区 安 全 设 备 , 详 见 货 物 技 术 规 格 及 需 求 一 览 表 。3 1.1 交货地点 启东农商银行内4 1.1 交货日期 2018 年 9 月,具体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5 2.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6 4.1 资金来源 自筹7 2.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 28 3.1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现场 地点:启东农商银行内9 7.1 招标文件的澄清 澄清截止时间: 2018 年 9 月 3 日 17 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 )10 12.6 投标报价方式 综合单价法11 13.1 投标
3、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2 14.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壹 份,副本 壹 份13 16.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18 年 9 月 13 日 9 时 0 分提交地点:启东农商银行三楼会议室(启东市人民中路 599 号)14 19.1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 年 9 月 13 日 9 时 0 分 地点:启东农商银行三楼会议室(启东市人民中路 599 号) 15 26.1 评标办法 价格单因素法16 31.1投标保证金及履约担保金额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2 万元人民币(递交形式:银行汇票)递交时间:2018 年 9 月 13 日上午 09 时 0
4、0 分投标保证金开户名称:江苏启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名称:营业部帐号为:32062601012010001429672、履约保证金: 2 万元人民币,中标后由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17 特别提示 本工程投标最高限价为 120 万元 DMZ 区安全设备采购318 招标代理人单位名称: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启东市和平南路 306 号联系人:赵聆伶 联系电话/传真:0513-83351266 二、投标须知(一) 总 则1、项目说明1.1 本招标项目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 )第 1 项至第 4 项。2、合格的投标人2.1 投标人资格条件:
5、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3、踏勘现场3.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 8 项所述地点,自行组织对交货地点的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3.2 投标人对现场情况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招标人均不负责任。3.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4、资金来源4.1 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详见前附表第 6 项。5、 投标费用5.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于递交标
6、书时同时递交,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 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组成6.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投标须知第二章 评标办法第三章 合同条款DMZ 区安全设备采购4第四章 货物技术规格及需求一览表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6.2 除 6.1 内容外,招标人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6.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核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 2 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
7、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7、招标文件的澄清7.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 2018 年 9 月 3 日下午 17 时前以不具名的方式将电子文本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以电子文档上传至启东农商银行网站(http:/ 、启东百业网(http:/ 、启东百业网(http:/ )通告栏目自行下载。7.2 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
8、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8、招标文件的修改8.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8.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8.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在启东农商银行网站(http:/ 、启东百业网(http:/ )通告栏目公布。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在网上发布的为准。投标人应密切关注招标人在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相关信息,招标人不承担因投标人未能全面掌握全部招标信息而
9、产生的所有后果。8.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DMZ 区安全设备采购5(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9.2 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资料包、商务标二部分组成10.1 资格审查资料10.1.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0.1.2 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10.1
10、.3 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10.1.4 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10.1.5 投标人须具备厂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函及质保服务承诺函。10.2 商务标10.2.1 货物说明一览表 (格式详见第五章附件一)应对各项货物的技术指标和性能作详细的说明(包括文字、数据或图纸),否则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10.2.2 技术规格偏离表 (格式详见第五章附件二) ;10.2.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详见第五章附件三) ;10.2.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五章附件四) ;10.2.5 投标函(格式详见第五章附件五) ;10.2.6 投标报价表(格式详见第五章附件六) ;10.2.
11、7 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详见第五章附件七)应对每项货物作分项报价,并对每项报价作详细的说明,否则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10.2.8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详见第五章附件八) 。11.投标文件格式11.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 10 款中规定的全部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须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第五章附件一至附件八,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2.投标报价DMZ 区安全设备采购612.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2.2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12.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货物技术规格及需
12、求一览表合同条款上所列设备的供应、运输、装卸、检验、安装调试、技术培训服务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综合单价或总价的依据。12.4 投标报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未明确列出但按常规应当包括的所有费用。12.5 投标采用综合单价报价,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货物技术规格及需求一览表中列出的货物名称和技术规格及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货物,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货物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12.6 投标货物综合单价应包括下列费用:12.6.1 货 物 的 成 本 、 利 润
13、 、 税 金 、 开 办 费 、 技 术 措 施 费 、 机 械 进 出 场 费 、 市 场 材 料 价 格风 险 费 、 政 策 性 调 整 风 险 费 的 所 有 费 用 , 对 于 进 口 设 备 还 应 包 括 关 税 、 手 续 费 等 一 切 费 用 ;12.6.2 货物的主材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等费用;12.6.3 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12.6.4 货物的检验、安装调试、技术培训服务等费用;12.7 货物交货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 3 项所述,投标人应先到货物交货地点自行踏勘,以充分了解货物交货地点的地理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
14、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合同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的索赔或供货时间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3.投标有效期13.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1 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3.2 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上述要求与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4.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4.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 12 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DMZ 区安全设备采购714.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
15、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 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4.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14.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志15.1 投标人应准备贰份完整的
16、投标文件,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15.2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标两部分。资格审查资料一式贰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商务标一式贰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并分别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15.3 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标必须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对应标明“资格审查资料” 或 “商务标”,同时还要写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15.4 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封口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16、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16.1 投标人应于前附表第 13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投至启东农商银行指定地点。16.2
17、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 8 款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16.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17、迟交的投标文件DMZ 区安全设备采购817.1 招标人在前附表第 13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1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8.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
18、件的组成部分。18.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15 款有关规定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 补充、修改” 或“撤回”字样。18.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18.4 根据本须知第 13 款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五) 开 标19.1 招标人按前附表第 14 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19.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19.3 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19.3.1 由 投 标 人 代 表 检 查
19、 投 标 文 件 的 密 封 及 标 志 情 况 , 并 由 监 督 机 构 进 行 监 督 ;19.3.2 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总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19.3.3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19.3.4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20、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0.1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20.1.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送达指定地点的;20.1.2 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 15 款的要求密封和标志的;20.1.3 本须
20、知第 10 款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 授权委托书 ”原件的;DMZ 区安全设备采购920.1.4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0.2 招标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六)评 标21、评标委员会与评标21.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并确定中标候选人。21.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22、评标过程的保密22.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
21、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2.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22.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3、投标文件的澄清23.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
22、知第 25 款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24、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24.1 开标后,经招标人审查符合本须知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24.2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4.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该投标文件将
23、按无效标处理,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DMZ 区安全设备采购10性的投标。24.4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查后按无效标处理:24.4.1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24.4.2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4.4.3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24.4.4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24.4.5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
24、标限价的; 24.4.6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24.4.7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24.4.8 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24.4.9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24.4.10 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25、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25.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5.1.1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
25、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5.1.2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5.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26、评标办法:26.1 本项目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详见第二章) 。27、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DMZ 区安全设备采购1127.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 21 款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
26、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27.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27.3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第 26 款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27.4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对部分投标作无效标处理后其他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七)合同的授予28、合同授予标准28.1 本招标货物的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 26 款所确定的中标人。29、中标通知书29.1 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中标结果在启东农商银行网站公示,若在规
27、定的时间内无异议,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0、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0.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日内,在中标人按照本须知第31 款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0.2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 30.1 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招标人将宣布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价为其报价,依次类推。31、履约担保31.1 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7 日内,中标人应按前附表第 16 项
28、规定的金额,将履约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的帐户。31.2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 31.1 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招标人将宣布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价为其报价,依次类推。 DMZ 区安全设备采购12第二章 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法) 一、评标程序资格符合性评审商务标开标及评标确定中标人。二、资格审查程序及办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后,方可参与商务标的开标及评标。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投标申请人具备 的条件或说明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1.必须盖单位法人签字或印鉴及单位公章的;2.法定代表人身
29、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效。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所需的内容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 企业资质证书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叁级资质证书 (以上资质证书企业名称均须与营业执照单位名称完全一致,提供相关证书监管部门网站截图证明)。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DMZ 区安全设备采购134 投标人须具备厂商授权投标人须具备厂商授权及质保函(除Junipersrx550)厂商授权及质保函(除Junipersrx550)5 说明上述第(2)-(4)项须提供复印件,并在复
30、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上述(1)(4)中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 ,则资格审查不通过;如法人名称和法人代表姓名发生变化,请提供相关证明;证书如遇年检,请提供相关证明。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三、商务标评标1、设定投标最高限价:本工程投标最高限价为 1200000 元 2、确定有效报价:投标报价小于投标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报价(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投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3、确定中标候选人:有效报价中的最低报价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最低报价有相同者,则由招标人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四、第一中标候选人毁标的处理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毁标的,则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与第二中标候选人报
31、价之间的差额,作为毁标的违约金,由第一中标候选人交纳,不交纳的取消其在启东农商银行系统内 3 年的投标资格,并在相关网站公布。第三章 合同条款一、 合同协议书买方(全称): 江苏启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全称): 启东农商银行 所需 DMZ 区安全设备采购 在国内 公开 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 (中标单位名称) 为中标人。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面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组成本合同的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4)本合同一般条款DMZ 区安全设备采购14(5)本合同特殊条款(6)招标文件2、货物和数量本合同货物和数量: 详见本项目的货物技术规格及需求
32、一览表 3、合同总价31 本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32 分项价格: 。4、本合同的付款方式:详见合同特殊条款。5、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5.1 交货时间: 5.2 交货地点: 6、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买 方: (盖章) 卖 方: (盖章)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DMZ 区安全设备采购15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二、合同一般条款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
33、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1.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软件、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1.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1.5“买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供货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 。DMZ 区安全设备采购161.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中标人。1.7“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1.8“
34、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2、技术规范2.1 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3、知识产权3.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4、包装要求4.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
35、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5、装运标志5.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收货人: 合同号: 装运标志: 收货人代号: 目的地: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毛重/净重: 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5.2 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 2 吨或 2 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DMZ 区安全设备采购17当的运输标记,标明“
36、 重心 ”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 、 “防潮”、 “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6、交货方式6.1 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6.1.1 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6.1.2 工厂交货:由卖方负责代办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6.1.3 买方自提货物: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6.2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 7 天
37、以前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 6 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 、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 、货物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6.3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运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7、装运通知7.1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卖方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 24 小时之内,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
38、) 、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装运日期,以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7.2 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损失应由卖方负责。8、保险8.1 如果货物是按现场交货方式或工厂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按照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一切险”;如果货物是按买方自提货物方式报价的,其保险由买方办理。9、付款条件9.1 付款条件见“ 合同特殊条款 ”。DMZ 区安全设备采购1810、技术资料10.1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合同生效后 30 天之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
39、示意图寄给买方。10.2 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10.3 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11、质量保证11.1 卖方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11.2 卖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11.3 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
40、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7 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11.4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7 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11.5 除“合同特殊条款 ”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 36 个月。12、检验和验收12.1 在交货前,中标人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
41、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12.2 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应在 3 日内组织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意见并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2.3 买方有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DMZ 区安全设备采购1912.4 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中标人必须提前通知买方。13、索赔13.1 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第 11.5 款规定的质量保证期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
42、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13.2 在根据合同第 11 条和第 12 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3.2.1 在法定的退货期内,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3.2.2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
43、准。13.2.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 11 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13.3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4 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14 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 13.2 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合同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14、迟延交货14.1 卖方应按照
44、“ 货物说明一览表 ”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14.2 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买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14.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DMZ 区安全设备采购2015、违约赔偿15.1 除合同第 16 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 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 5% 。一周按 7 天计
45、算,不足 7 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有权解除合同。16、不可抗力16.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6.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 14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16.3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 7 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7、税费17.1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18、合同争议的解决18.1
46、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起 15 日内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有关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申请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8.2 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8.3 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或法院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19、违约解除合同19.1 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买方经监督管理机关审批后,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卖方追诉的权利。19.1.1 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19.
47、1.2 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19.1.3 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19.1.3.1“腐败行为 ”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DMZ 区安全设备采购2119.1.3.1.1“腐败行为” 是指提供 /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买方在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中的行为。19.1.3.1.2“欺诈行为” 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买方的利益的行为。19.2 在买方根据上述第 19.1 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
48、合同的,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20、破产终止合同20.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经报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转让和分包21.1 经 买 方 和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事 先 书 面 同 意 , 卖 方 可 以 将 合 同 项 下 非 主 体 、 非 关 键 性工 作 分 包 给 他 人 完 成 。 接 受 分 包 的 人 应 当 具 备 相 应 的 资 格 条 件 , 并 不 得 再 次 分 包 。 分 包后 不 能 解 除 卖 方 履 行 本 合 同 的 责 任 和 义 务 , 接 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