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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新征管法个税改革要点及财税规划.ppt

上传人:weiwoduzun 文档编号:3500022 上传时间:2018-11-07 格式:PPT 页数:292 大小:11.07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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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新征管法个税改革要点及财税规划,主讲内容,第一部分、将修订征管法对我们的影响 第二部分、个税改革的方向 第三部分:个人所得税新政剖析及纳税规划 第四部分、个人股权转让涉税问题分析与筹划路径 第五部分:涉及中高收入者个税主要政策 第六部分:目前企业“常见个人所得税避税方式”的风险 第七部分、拟上市(挂牌)公司个税风险,实现与相关法律的衔接,与行政强制法相衔接 引入“税收利息”来取替现有“滞纳金”的功能,利率由国务院结合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和市场借贷利率的合理水平综合确定,以与行政强制法中的滞纳金相区别。 完善税收行政强制执行程序,税务机关临时采取扣押等税收保全措施时,应在24小时内向县以上税务局(

2、分局)局长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与刑法修正案(七)相衔接 将“偷税”改为“逃避缴纳税款”,即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 规定因过失造成少缴或者未缴税款的,承担比逃避缴纳税款较轻的法律责任,减轻纳税人负担。,增加对自然人纳税人的税收征管规定,明确纳税人识别号制度的法律地位 纳税人识别号是税务部门按照国家标准为企业、公民等纳税人编制的唯一且终身不变的确认其身份的数字代码标识。 税务部门通过纳税人识别号进行税务管理,实现社会全覆盖。 纳税人签订合同、协议,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动产登记以及办理其他涉税事项时,应当使用纳税人识别号。,明确纳税人自行申报制度的基

3、础性地位 征求意见稿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自行计算应纳税额和扣缴税款,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并对其纳税申报、扣缴税款申报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增加对自然人纳税人的税收征管规定,强化自然人税收征管措施 向自然人纳税人支付所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主动提供相关支付凭证。 将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扩大适用于自然人。 税务机关可以对自然人纳税人取得收入单位与纳税相关的账簿和资料进行税务检查。 相关部门对未完税不动产不予登记。,建立税收优先受偿权制度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后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纳税人欠缴税款为限,对其不动产设定优先受偿权,在纳税人处置时优先受偿。

4、,引进预约裁定制度,纳税人可以就其预期未来发生、有重要经济利益关系的特定复杂事项向税务机关申请预约裁定。 纳税人遵从预约裁定而出现未缴或少缴税款的,免除缴纳责任。 预约裁定应由省以上税务机关作出。 扬州地税局试行大企业税收预约裁定服务,规范税收征管的时效,一般情况下税务机关应在5年内对纳税人的税收义务进行确认。 对未登记、未申报或者需立案查处情形的追征时效由无限期改为15年。 对欠税追征时效,由原来的无限期改为20年。,健全争议解决机制的内容,涉及税款的税收争议实行复议前置 在直接涉及税款的行政处罚上发生争议的,将复议作为税收争议解决的必经程序,以体现“穷尽行政救济而后诉讼”的原则。 鼓励通过

5、和解、调解解决争议 和解、调解是税收行政争议双方在各自利益均得到照顾的情况下达成的折衷结果,具有其他纠纷解决方式所不具有的优势,故将其上升为法律。,行政复议中引入“不利变更禁止”原则 征求意见稿规定,行政复议机关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买房买车缴社保都要登记纳税人识别号,征求意见稿中列举了纳税人签订合同、协议,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动产登记以及办理其他涉税事项时都将使用纳税人识别号。有税务人士分析,包括买车等达到一定金额的大宗消费可能都将登记纳税人识别号,银行存取款需要登记号码也不无可能,纳税人识别号就是要起到监控纳税人收入和支出的作用。税务部门就是要通过纳税人识别号实现社会全覆

6、盖,进行税务管理。,主讲内容,第一部分、将修订征管法对我们的影响 第二部分、个税改革的方向 第三部分:个人所得税新政剖析及纳税规划 第四部分、个人股权转让涉税问题分析与筹划路径 第五部分:涉及中高收入者个税主要政策 第六部分:目前企业“常见个人所得税避税方式”的风险 第七部分、拟上市(挂牌)公司个税风险,2017年个税改革的最新动态,2017年个税改革最新消息:个税改革方案或2020年实施? 2017年个税改革最新消息:2017年个税利率一览表,个税征管系统有望2018年建立 强化对高收入人群的税收管理,我国正在加快税收信息系统建设,有望在2018年实现征管数据向税务总局集中,建成个人税收征管

7、系统,并实现该征管系统与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同时,为了顺应自然人纳税人数量多、管理难的趋势,我国将从法律框架、制度设计、征管方式、技术支撑、资源配置等方面构建以高收入者为重点的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中国政府2018年实施全球征税 CRS时代到来,2017年5月9日关于发布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的公告 存量个人账户包括低净值账户和高净值账户,低净值账户是指截至2017年6月30日账户加总余额不超过相当于一百万美元(简称“一百万美元”,下同)的账户,高净值账户是指截至2017年6月30日账户加总余额超过一百万美元的账户。,新开账户是指2017年7月1日以后在金融机构开立

8、的,除第二款第二项规定账户外,由个人或者机构持有的金融账户,包括新开个人账户和新开机构账户。金融机构应当于2018年12月31日前选择以下方式完成对存量个人低净值账户的尽职调查 多家银行调查高净值客户涉税信息 四大行发布公告 调查高净值客户涉税信息,中国政府2018年实施全球征税 CRS时代到来,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中文翻译为“共同申报准则”,又称“统一报告标准” 共同申报准则旨在推动国与国之间税务信息自动交换,目前正循序渐进地在各国实施,有望在2018年完全覆盖所有的成员国。 2015年12月,中国正式签署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多边主管当局间协议

9、。,2017年1月1日,完成对新客户开户流程的改造,对于2017年1月1日以后的新开户客户,可以通过尽职调查程序识别出其中的非居民账户。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高净值(在2016年12月31日金融账户加总余额大于100万美金)存量个人客户的尽职调查程序,识别其中的非居民账户。,中国政府2018年实施全球征税 CRS时代到来,2018年6月30日前(预计),完成向国税总局的首次信息报送,并在以后年度每年定期向国税总局进行信息报送。2018年9月30日前,中国将与其他参与CRS的辖区完成首次辖区间的信息交换,以后年度也将每年定期进行辖区间的信息交换。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其余所有

10、存量客户的尽职调查程序,识别其中的非居民账户。,主讲内容,第一部分、将修订征管法对我们的影响 第二部分、个税改革的方向 第三部分:个人所得税新政剖析及纳税规划 第四部分、个人股权转让涉税问题分析与筹划路径 第五部分:涉及中高收入者个税主要政策 第六部分:目前企业“常见个人所得税避税方式”的风险 第七部分、拟上市(挂牌)公司个税风险,关于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政策问题,二、对个人投资者持有2016-2018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兑付机构在向个人投资者兑付利息时代扣代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11、201630号,关于营改增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四、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其取得房屋时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计入财产原值,计算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税。 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税额,在计算转租所得时予以扣除。,五、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43号,关于营改增后

12、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案例一、某居民甲出租商铺取得月租金31500元。应缴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各是多少? 一、增值税部分: 销售额=31500(1+5%)=30000元 月租金未超过3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六条第(三)项:其他个人采取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预收租金收入,可在预收款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关于营改增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二、个人所得税部分: 甲应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31500元。 政策

13、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第五条: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关于营改增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案例二、 某居民乙出租商铺取得月租金42000元。应缴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各是多少? 一、增值税部分: 销售额=42000(1+5%)=40000元 应缴增值税=400005%=2000元,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第16号)第四条第(二)项: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

14、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关于营改增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二、个人所得税部分: 甲应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40000元。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第四条第(二)项: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营改增前后个人所得税差异对照与应对,一、个人转让房屋个人所得税计算问题 (一)查账征收 个人所得税(转让收入房屋原值合理税费)20% 1.营改增前 (1)转让收入:为个人转让房屋的实际成交价格或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价格或收入。,(2)房屋原值:个人购得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以及缴纳的相关税

15、费。 (3)合理税费:为个人转让该住房时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个人转让该住房时缴纳的税金是指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金。有关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营改增前后个人所得税差异对照与应对,一、个人转让房屋个人所得税计算问题 (一)查账征收 个人所得税(转让收入房屋原值合理税费)20% 2.营改增后 (1)转让收入:为个人转让房屋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的,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2)房屋原值:个人购得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以及缴纳的相关税费,包括购入房屋时支付的增值

16、税。 (3)合理税费:为个人转让该房屋时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不包括本次房屋转让缴纳的增值税。,营改增前后个人所得税差异对照与应对,一、个人转让房屋个人所得税计算问题 (二)核定征收 个人所得税转让收入核定征收率(住宅:1%;非住宅2%) 1.营改增前:转让收入为个人转让房屋的实际成交价格或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价格或收入 2.营改增后:转让收入为个人转让房屋不含增值税的收入。税务机关核定计税价格或收入的,核定的计税价格或收入不含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营改增前后个人所得税差异对照与应对,一、个人转让房屋个人所得税计算问题 王某销售购买的普通住宅(不足2年)

17、,含税销售额100万元,征收率5%,在核定征收情况下,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营改增前 10000001%=10000元 营改增后 不含增值税收入=1000000 /(1+5%) = 952381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 952381 1% = 9523.81元 营改增后减税:10000-9523.81=476.19元,营改增前后个人所得税差异对照与应对,二、个人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计算问题 应纳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可扣除费用)适用税率(10%或20%) 1.营改增前 (1)租金收入是指个人出租自有房屋实际取得的租金。 (2)可扣除费用,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

18、02146号)的规定,依次扣除以下费用:,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即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等税金。 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营改增前后个人所得税差异对照与应对,二、个人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计算问题 应纳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可扣除费用)适用税率(10%或20%) 2.营改增后 (1)租金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免征增值税的,租金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 (2)可扣除费用,仍应按照国税函2002146号规定的的次序进行扣除。其中,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营改增前后个人所得税差异

19、对照与应对,王某出租自有住房取得全年租金收入6万元,当月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营改增前 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未达3万元的,可以免征营业税及附加税。 房产税=600004%=2400,应纳个人所得税为每月租金收入扣除已缴纳的税费后,再减除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再乘以适用税率得出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再乘以租赁月份数,得到该笔租金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200)(1-20%)10%12=4608元。,营改增前后个人所得税差异对照与应对,营改增后 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 万元的,可

20、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不含增值税收入= 60000/(1+5%)=57143元 房产税=571434%=2285元,应纳个人所得税为每月租金收入扣除已缴纳的税费后,再减除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再乘以适用税率得出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再乘以租赁月份数,得到该笔租金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5714312-228512)(1-20%)10%12=4389元 营改增后减税:4608-4389=219元,营改增前后个人所得税差异对照与应对,三、保险营销员及证券经纪人的佣金收入个人所得税计算问题 保险营销员和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21、1.营改增前 以一个月内取得的佣金收入为一次收入,其每次收入先扣除展业成本,再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余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中,展业成本的比例为每次收入额的40%。,2.营改增后 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保险营销员和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其展业成本的计算基数是不含增值税的佣金收入。,营改增前后个人所得税差异对照与应对,王某是一名证券公司的经纪人,2016年7月取得佣金收入3.5万元,计算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营改增前 佣金收入中展业成本为3500040%=14000元 应纳营业税及附加350005.6%=196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35000-140

22、00-1960)(1-20%)20%=3046.4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6454号 根据保监会关于明确保险营销员佣金构成的通知(保监发200648号)的规定,保险营销员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按照税法规定,对佣金中的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目前保险营销员展业的实际情况,佣金中展业成本的比例暂定为40。,营改增前后个人所得税差异对照与应对,王某是一名证券公司的经纪人,2016年7月取得佣金收入3.5万元,计算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营改增后

23、 将佣金收入换算为不含增值税收入 35000/(1+3%)=33981 佣金收入中展业成本为3398140%=13592.4元,应纳增值税及附加339813.36%=1141.8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33981-13592.4-1141.8)(1-20%)20%=3079.5元 因营改增后,增值税税负下降,因此整体税负下降。,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一、对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实行递延纳税政策 (一)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即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时可

24、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股权转让时,按照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取得成本以及合理税费后的差额,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时,股票(权)期权取得成本按行权价确定,限制性股票取得成本按实际出资额确定,股权奖励取得成本为零。 【注】本条将财税【2005】35号的行权时征税的规定作了漂亮的大改动,过去除了因未取得现金无力支付税款外,取得后还可能存在风险,导致创业者、技术人员等先缴了税;后续即使亏损也难以退税,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二)享受递延纳税政策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25、(包括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下同)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属于境内居民企业的股权激励计划。 2.股权激励计划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未设股东(大)会的国有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股权激励计划应列明激励目的、对象、标的、有效期、各类价格的确定方法、激励对象获取权益的条件、程序等。,3.激励标的应为境内居民企业的本公司股权。股权奖励的标的可以是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其他境内居民企业所取得的股权。激励标的股票(权)包括通过增发、大股东直接让渡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合理方式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权)。 4.激励对象应为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的技术骨干和高级管理人

26、员,激励对象人数累计不得超过本公司最近6个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的30%。,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5.股票(权)期权自授予日起应持有满3年,且自行权日起持有满1年;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应持有满3年,且解禁后持有满1年;股权奖励自获得奖励之日起应持有满3年。上述时间条件须在股权激励计划中列明。 6.股票(权)期权自授予日至行权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0年。,7.实施股权奖励的公司及其奖励股权标的公司所属行业均不属于股权奖励税收优惠政策限制性行业目录范围(见附件)。公司所属行业按公司上一纳税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最高的行业确定。,

27、(三)本通知所称股票(权)期权是指公司给予激励对象在一定期限内以事先约定的价格购买本公司股票(权)的权利;所称限制性股票是指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只有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以处置该股权;所称股权奖励是指企业无偿授予激励对象一定份额的股权或一定数量的股份。,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四)股权激励计划所列内容不同时满足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全部条件,或递延纳税期间公司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第一条第(二)款第4至6项条件的,不得享受递延纳税优惠,应按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对上市公司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适当

28、延长纳税期限,(一)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之日起,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40号)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废止。,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三、对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实施选择性税收优惠政策 (一)企业或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境内居民企业,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对价全部为股票(权)的,企业或个人可选择继续按现行有关税收政策执行,也

29、可选择适用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选择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政策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投资入股当期可暂不纳税,允许递延至转让股权时,按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所得税。,【注】本条对财税【2014】116号、财税【2005】41号政策作了拓展。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二)企业或个人选择适用上述任一项政策,均允许被投资企业按技术成

30、果投资入股时的评估值入账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摊销扣除。 (三)技术成果是指专利技术(含国防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成果。,(四)技术成果投资入股,是指纳税人将技术成果所有权让渡给被投资企业、取得该企业股票(权)的行为。 另:财税2010111号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如经省级科技部门登记技术转让给非直接或间接控股100%关联方,可以享受减免所得税优惠。,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四、相关政策 (一

31、)个人从任职受雇企业以低于公平市场价格取得股票(权)的,凡不符合递延纳税条件,应在获得股票(权)时,对实际出资额低于公平市场价格的差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有关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因股权激励、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取得股权后,非上市公司在境内上市的,处置递延纳税的股权时,按照现行限售股有关征税规定执行。,(三)个人转让股权时,视同享受递延纳税优惠政策的股权优先转让。递延纳税的股权成本按照加权平均法计算,不与其他方式取得的股权成本合并计算。 (四)持有递延纳税的股权期间,因该股权产生的转增股

32、本收入,以及以该递延纳税的股权再进行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应在当期缴纳税款。 (五)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执行。 适用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五、配套管理措施 (一)对股权激励或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选择适用递延纳税政策的,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二)企业实施股权激励或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以实施股权激励或取得技术成果的企业为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递延纳税期间,扣缴义务人应在每个纳税年度

33、终了后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递延纳税有关情况。,(三)工商部门应将企业股权变更信息及时与税务部门共享,暂不具备联网实时共享信息条件的,工商部门应在股权变更登记3个工作日内将信息与税务部门共享。 六、本通知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在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颁布实施之前,对于非上市公司开展股权激励,仅能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等原则性规定进行处理,或参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税收政策执行。 2016年9月1日颁布实施的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一大亮点就是对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所

34、得税政策予以明确,并实施较上市公司更加优惠的政策,根据规定:,非上市公司开展股权激励,符合规定条件的,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股权转让时,按照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取得成本以及合理税费后的差额,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也即,非上市公司开展股权激励不仅在“取得股权”时可以递延,而且在“股权转让”阶段还可以按照20%的较低税率纳税,较上市公司具有更大的优势,节税效果显著。,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税务管理与策略: 1、激励模式 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要想享受相关个税递延以及税收优惠,均要符合法定的股权激励模式。

35、比如,上市公司“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定为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限于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才能享受优惠政策。(1)股票(权)期权是指公司给予激励对象在一定期限内以事先约定的价格购买本公司股票(权)的权利;(2)限制性股票是指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只有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以处置该股权;(3)股权奖励是指企业无偿授予激励对象一定份额的股权或一定数量的股份。,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税务管理与策略:2、报送及备案义务 按照规定,实施股票期权

36、、股票增值权计划的境内上市公司,也应按照财税200535号文件第五条第(三)项规定报送有关资料,也即: 报送有关资料。实施股票期权计划的境内企业,应在股票期权计划实施之前,将企业的股票期权计划或实施方案、股票期权协议书、授权通知书等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员工行权之前,将股票期权行权通知书和行权调整通知书等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和自行申报纳税的个人在申报纳税或代扣代缴税款时,应在税法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将个人接受或转让的股票期权以及认购的股票情况(包括种类、数量、施权价格、行权价格、市场价格、转让价格等)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此外,上市公司“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37、”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方可享受。,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税务管理与策略:2、报送及备案义务,对于非上市公司而言,根据101号文,享受递延纳税政策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须同时满足7个方面的条件并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比如,股权激励计划应获得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详实的方案,激励的标的应为境内居民企业的本公司股权(股权奖励的标的可以是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其他境内居民企业所取得的股权);激励对象应为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的技术骨干和高级管理人员,激励对象人数累计不得超过本公司最近6个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的30%;股票(权)期权自授予日起应持有满3年,且自行权日起持有满1年;限制

38、性股票自授予日起应持有满3年,且解禁后持有满1年;股权奖励自获得奖励之日起应持有满3年。上述时间条件须在股权激励计划中列明;股票(权)期权自授予日至行权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0年。,此外,上市公司“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方可享受。,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税务管理与策略: 3、非法定形式股权激励税收政策适用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实施条例等基本原则,以及现有立法,上述文件之外的非法定股权激励形式,应按照“工资薪金”适用3%-45%的税率,于行权时履行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义务。但是,非法定形式的股权激励将难以享受税收递延等优惠政策。,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

39、有关所得税政策,税务管理与策略: 4、“定增式”股权激励风险大 通过前文分析可以发现,股权激励特别是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需要按照“工资薪金”适用3%-45%的税率,即便享受12个月的递延优惠,依旧面临高额的税负,股权激励效果大打折扣。,78,近年来,诸多上市公司采取为员工量身定做“定增方案”模式,变相进行股权激励,定增的方式,除了具有可以免除为股权激励对象所设立的解锁条件(业绩承诺)限制、在三年后可以一次性解禁等优势外,税负无疑是最大的吸引力。但是,定增方式同时也面临基金来源、合理商业目的、监管部门不批准、股权定增溢价等诸多实际问题,处理不当,会产生更大的税务风险。,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

40、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为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创业投资沿着健康的轨道蓬勃发展,4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决定,在京津冀、上海、广东、安徽、四川、武汉、西安、沈阳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地区和苏州工业园区开展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政策试点。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8号,以下简称“38号文”)出台了税收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试点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0号,以下简称“20号公告”)进一步明确了政策执行口径,规范了纳税人办税手续,保证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快速精准落地。本文就这一税收政策操作

41、要点解析如下:,创投企业与天使个人投资抵扣所得税政策疑难与案例分析,主讲内容,第一部分、将修订征管法对我们的影响 第二部分、个税改革的方向 第三部分:个人所得税新政剖析及纳税规划 第四部分、个人股权转让涉税问题分析与筹划路径 第五部分:涉及中高收入者个税主要政策 第六部分:目前企业“常见个人所得税避税方式”的风险 第七部分、拟上市(挂牌)公司个税风险,中国 境内,M公司,要点: 第一:自然人股东,既包括境内自然人,也包括境外自然人股东;第二:被投资方,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但是包括其他组织。第三:转让上市公司股票、限售股,不适用67号公告;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份。(办法

42、30条),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上市公司股票、限售股,有限责任公司 非上市股份公司,67号公告适用范围,深圳市地税局,(一)股权转让,受让方列明了四种情况: 1、境内自然人; 2、境内法人; 3、境外自然人; 4、境外法人;,纳税地点: 被转让企业所在地(19条),纳税人:转让方(第5条) 扣缴义务人:受让方(第5条) 协助方:被转让企业(第6条),?,受让方为合伙企业按照2011年41号公告,境内自然人,境内法人,境外自 然人,境外法人,转让方,第六条第1款; 扣缴义务人应于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受让 企业,第二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43、,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股权转让纳税(扣缴)申报时,还应当报送以下资料:,一般情况下,无申报义务,除非扣缴义务人未履行扣缴义务,或无法履行扣缴义务;有时候甚至会签订包税合同,因而引起诸多争议。,三方的责任问题,第六条第2款:被投资企业应当详细记录股东持有本企业股权的相关成本,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股权转让有关的信息,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公务。,第二十二条 被投资企业应当在董事会或股东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与股权变动事项相关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会议纪要等资料。被投资企业发生个人股东变动或

44、者个人股东所持股权变动的,应当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含有股东变动信息的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及股东变更情况说明。,被转 让企业,第二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一)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二)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三)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四)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五)本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六)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北京M 音乐公司,案例:2014年6月,韩小姐与孙先生约定,以1000万元价款转让其拥有的

45、M音乐公司100%股权,韩小姐投资成本为500万元。双方约定:合同签字并支付首期股权支付款200万元后,合同生效。(交易税费略)2014年6月,孙先生支付了200万元首期股权支付款,同月,双方在工商局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7月15日前申报纳税,第一种意见:100万元孙先生应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500万乘以20%=100(万元),缴纳给北京地税局。,第二种意见:20万元孙先生应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500万乘以20%=100(万元);但是由于首期支付200万元,因此应该按比例扣缴20万元个人所得税。,第三十五条 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税法规定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

46、查。,第一:分期纳税,还是一次纳 税?,北京M音乐公司,案例:2014年6月,韩小姐与孙先生约定,以1000万元价款转让其拥有的M音乐公司100%股权,韩小姐投资成本为500万元。双方约定:合同签字即生效。(交易税费略)2014年6月,孙先生支付了200万元首期股权支付款,截止目前双方尚未在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7月15日前申报纳税,第一种意见:100万元孙先生应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500万乘以20%=100(万元),缴纳给北京地税局。,第二种意见:20万元孙先生应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500万乘以20%乘以20%=20(万元);,第二:征税是否需要工商变更为前提?(国税函2005130

47、号),第三种意见:暂时不征税虽然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但是股权转让行为尚未完成,暂时不征税。,在实务中,申报的时间如 何把握?,杭州某地产公司,案例:2014年6月,宋先生与孙先生约定,以60亿元价款转让其拥有的M房地产公司23%股权,协议已生效。(交易税费略)2014年6月,孙先生支付了全部股权支付款,截止目前双方尚未实际交割。但是孙先生旗下人马已经进驻M地产公司,履行地产公司的管理职责。,7月15日前申报纳税,第一种意见:立即缴税因为“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第二种意见:不缴税因为交割尚未完成。事实上,几个月后,一场狗血剧就要上演,双方悔婚了!,第三: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

48、享受股东权益(67号公告要求纳税),注:现实版的股权大战,双方的股权交割是通过海外的平台公司,并不一定涉及个人所得税,这里仅做案例,不代表实际情形。,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股权转让是指个人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一)出售股权; (二)公司回购股权; (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 (四)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 (五)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 (六)以股权抵偿债务; (七)其他股权转移行为。,M公司,(二)公司回购股权,股权回购案例:M公司决定将董小姐持有的10%股权回购,并注销10%股权

49、。董小姐投资成本为100万元,目前M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亿元,因此M公司支付给董小姐1000万元。回购股权后,马先生和盖茨先生各自持股为50%;,45%,45%,10%,股权转让案例:董小姐将持有的M公司10%股权,分别转让给马先生和盖茨先生各5%股权,转让价款分别为500万元;转让后,马先生和盖茨先生各自持股为50%;,两个案例效果相同!但适用情形不同。2011年41号公告,50%,50%,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Neway Valve (Suzhou) Co., Ltd.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新区湘江路 999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014年1月13日),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8,250万股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5,000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3,250万股。其中,公司控股股东正和投资及其全资子公司通泰香港公开发售合计 3,220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7.66元;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价格与新发行股票的价格相同。发行后总股份:7500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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