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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ppt

上传人:微传9988 文档编号:3442963 上传时间:2018-10-29 格式:PPT 页数:81 大小:944.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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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Z302000合同法,1Z302010 合同法原则及合同分类 1、熟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2、熟悉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3、了解合同的分类请问:合同管理及合同法 有何重要性?,合同法原则及合同分类,熟悉合同法原则及调整范围 1、什么是合同? 合同是-(狭义概念) 合同具有什么法律特征? 合同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合同表现形式是当事人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内容是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性、一致性的反映;合同性质具有合法性、确定性和可履行性。请问:结婚是不是合同行为?,2、合同法规定了哪些基本原则?判断:发承包双方签订一施工合同,双方在履行该合同的过程中应遵循自愿和诚信原则。 (贯穿

2、在整个合同行为的始终)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原则;订立合同时的自愿原则;确定权义时的公平原则;履行合同时的诚实信用原则。,3、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对象)是哪些?请问:收养合同、劳动合同、监护协议 是否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身份、行政、劳动、国际协议四类不适用,合同的订立,掌握要约 1、什么是要约? 一方以缔约(订立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发出的意思表示。 2、要约的构成要件及与要约邀请(引诱)的区别在哪儿?(实务7) 要约:特定当事人;内容具体;目的是订立合同 3、要约的方式有哪些? 三类:书面、口头、行为 4、什么是要约的生效? 5、什么是要约的撤回? 6、什么是要约的撤销?注意不得撤销的情形,掌握承诺

3、 1、什么是承诺? 受要约人同意要约以成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请问:李四接到张三的要约后,对要约的报价提出适当提高。这时,李四的身份是承诺人吗? 2、承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3、什么是承诺的生效? 4、什么是承诺超期? 5、什么是承诺延误(迟延) 6、什么是承诺撤回?请问:1、承诺可以撤销吗?为什么?2、招投标是何性质?,招投标的性质 1、甲公司招标,乙、丙、丁公司投标,最后丙公司中标,问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甲公司招标属要约,乙、丙、丁公司投标属承诺; B、甲公司招标属要约,乙、丙、丁公司投标属新的要约; C、甲公司招标属要约邀请,乙、丙、丁公司投标属要约;丙公司中标是丙公司承诺; D、甲公司

4、招标属要约邀请,乙、丙、丁公司投标属要约;丙公司中标是甲公司承诺; E、甲公司招标属要约,丙公司投标属承诺,丙公司中标是签定合同。,掌握合同的一般条款,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主体合格); 2)标的(有形物、无形物、劳务、工作成果); 3)数量(计量单位); 4)质量(标准、品种、规格); 5)价款或报酬(单价、总价、成本加酬金;各种费用); 6)履行期限(是否迟延、违约),7)履行地点和方式(运费、风险、管辖); 8)违约责任(定金、违约金、赔偿金);请问:如果合同中没有违约条款,违约行为也未造成损失,违约方是否应按守约方要求承担责任?

5、 9)解决争议的方法(和解、调解、仲裁、诉讼)。请问:在一个合同中能否同时约定仲裁和诉讼条款。,案例分析:某建筑公司于2001年2月23日向某钢铁公司发出一份定单,请钢铁公司于4月15日之前,按建筑公司的报价发货200吨,其他条款齐备。钢铁公司收到定单后,立即组织生产,并向建筑公司发函。建筑公司收函后,由于原定建筑合同取消,欲撤销定单。问: (1) 该行为中谁是要约方? (2) 该行为中谁是承诺方? (3) 该合同是何合同? (4) 该合同是否成立? (5) 该合同是否生效? (6) 建筑公司是否有权撤销定单?,:(7)建筑公司可以撤销定单,但须赔偿钢铁公司的损失。这种认识对吗?(8) 建筑公

6、司无权撤销定单,若不履行合同,则构成缔约过失责任。这种认识对吗?请问:什么是缔约过失责 任?(实务10)(9)建筑公司没有缔约过失,若钢铁公司不发函,直接送货则承诺无效。这种认识对吗?(10) 应如何依法认定该情形?,练习:5、甲公司以欺诈手段与乙公司签定一买卖合同。以下选项正确的是( )。 A、 该合同是有效合同,应继续履行; B、 该合同是无效合同,甲乙双方应各自返还财产; C、 该合同是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 D、 该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合同的效力,1、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有何区别?(第32条) 合同成立不等于合同生效;成立:当事人意志;生效:国家意志。2、 合同的生效应具备什么样条件?主体

7、合格 意思表示真实 内容合法 形式合法 (批准、登记-) 3、什么是无效合同? (实务25) 意思表示不真实还损害国家利益;内容不合法 4、什么是无效免责条款? 5、对无效合同如何处理?,6、什么是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合同法第55-59条) 条件:意思表示不真实; 7、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三类:五种 判断: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可撤销合同没有被撤销之前则是有效的。请看案例分析-,案例分析:1、甲公司于2000年10月5日因情况紧急与乙公司签订一合同,合同内容对甲公司显失公平。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判断中正确的选项是( ),为什么? A、 甲有权通知乙撤销该合同; B、该合同无效,甲

8、乙双方应各自返还财产; C、该合同的效力处于未定状态; D、如甲在2001年 10月5日后才申请撤销该合同,则人民法院不再保护。,掌握效力待定合同 1、什么是效力待定合同?(合同法第47-51条) 条件:主体不合格;类型:四种 2、什么是表见代理合同? (合同法第49、50条)请看:案例分析-,案例分析:2、大明公司业务员王某因吃回扣被公司除名,但他仍以大明公司名誉与新洋公司签定了一项业务合同,且给大明公司造成了损失。 以下中正确的选项是( ),为什么?A、该合同是有效合同,损失由大明公司承担;B、 该合同是有效合同,损失由王某承担;C、该合同是无效合同,甲乙双方应各自返还财产;D、该合同是可

9、变更或可撤销合同,大明公司可请求法院撤销;E、该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大明公司可以行使撤销权。,请问:1、为什么一般的欺诈不作为无效合同?案例:房地产商的花招-2、无效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三种不同效力的合同有何区别?3、合同效力的约定附条件或附期限有何区别?请问:附条件或附期限合同在实践中有何意义?4、什么是合同诈骗罪? (刑法第224条),6、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哪些合同不是无效合同( )。 A、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 B、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C、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而订立的合同 D、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7、甲向某首饰店购买

10、钻石戒指一枚,标签标明该钻石为“天然钻石”,买回后方知实是人造钻石。甲逐多次与首饰店交涉,历时一年零六个月未果。现甲欲诉请法院撤销该买卖关系,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 A、不可以,已超过行使撤销权的一年除斥期间 B、可以,首饰店主观上存在欺诈故意 C、可以,未过两年诉讼时效 D、可以,双方系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8、一个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合同,双方约定的违约金为2万元,双方各有1万元的经济损失;甲乙双方都有过错,但甲方是主要过错方(75%过错),损失承担额应为( )。 A、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 B、甲方赔偿乙方1万元损失 C、甲方赔偿乙方0.5万元损失 D、甲方赔偿乙方2万元损失,合同的履行,1、合同条

11、款空缺(约定不明)如何处理? 合同法的六项规定:质量、价款或报酬、地点、期限、方式、费用注意:价格制裁-,2Z202042 掌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请问:1、合同履行中怎样行使抗辩权? 案例分析:甲与乙订立一买卖合同,约定甲应于1997年8月1日交货,乙应于同年8月7日付款。7月底,甲发现乙的财产状况恶化,没有付款能力,并有确切证据,逐提出中止合同,但乙未允,甲也未按时交货。依据合同法,有关该案的正确表述是: A、甲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乙提供了相应担保 B、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要求乙提供相应担保 C、 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先交部分货物,否则甲构成违约 D、甲应按合同约

12、定交货,如乙不付款可追究其法律责任,2、合同履行中有几种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履行合同方的中止履行权 (教材上是否有错?)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注意与合同终止的区别!)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同时履行抗辩权:一方在对方履行不符合约定时的拒绝权后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方在先履行方未履行时的拒绝权 (教材上是否有错?),3、合同履行中如何行使代位权与撤销权?先看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江东公司欠江西公司100万合同款,而江南公司又欠江东

13、公司60万工程款,但江东公司一直未积极主动向江南公司追讨;同时,江东公司还无偿转让了公司的部分建筑设备。对此,江西公司最好采取何种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73、74条) A、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B、向法院起诉要求江东公司支付100万合同款 C、向法院请求以江西公司的名义向江南公司主张债权 D、向法院请求撤销江东公司无偿转让部分建筑设备 的行为,3、合同履行中如何行使代位权与撤销权? 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73条) 撤销权是指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

14、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74条),合同的变更、转让与权利义务终止,1、合同变更有哪些类型和条件? 约定(协议)变更;法定变更的三类合同情形;合同变更的条件:四个2、合同转让有哪些类型和条件?判断:张三将对李四的债权转让给王五时,应征得李四的同意,否则转让无效。 债权转让的 条件:通知债务人 债务转让的条件:债权人同意 债权债务概括转让的条件:对方同意,掌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合同为什么会终止?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六种法定事由:合同因法定或约定解除;债务已按约定履行;债务抵销;标的物提存(四种情形);债务免除;债权债务混同2、合同解除的事由和条件有哪些? 协

15、议(双方)解除:当事人可约定解除的条件、时间、方式、后果(责任) 法定(单方)解除的四种情形:,法定解除:第94条 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 同:1)因不可抗力致 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 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 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 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 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 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 目的。注意“可以”与“应当”的区别。请问:解除合同后是否承担法律责任?,掌握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1、什么是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有何法律特征?概念: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条

16、件:不论违约方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客观上有违约事实2、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严格责任(无过错责任),当然也包括过错责任,3、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继续履行请问:1、违约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后是否可以不再履行其他义务?2、什么是“采取补救措施”。 如质量不符合约定可以选择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补救措施(合同法107、111、112条)。 赔偿损失(支付赔偿金):适用于违约且还给对方造成损失,没有约定违约金或约定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情形。请问:在实践中违约责任的损失赔偿额怎样计算?请看案例分析-,案例分析练习2、钱某系一私营企业老板,2002年6月3日晨7点30分对招手

17、停下来的出租车司机王某说:“我要去天龙饭店签个合同,必须8点半以前赶到,否则我将损失10万元”。司机王某说:“时间没问题,你放心吧”。后因王某绕道加油耽误了时间,又遇上班高峰期堵车,上午9点钟才将钱某送到饭店。钱某签约未成而起诉王某要求赔偿10万元。经查,王某为个体司机,钱某签约不成造成10 万元损失属实。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A、钱某的10万元是直接损失,王某应赔偿;B、钱某的10万元损失是预期的间接损失,王某应赔偿C、王某确有过错,应承担钱某的部分损失;D、王某因自己的过错造成对方损失,应退还乘车费,但不承担赔偿责任,请问:赔偿损失的构成和范围如何确定?,(教材P-197)合同法第113条

18、:当事人一方 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 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 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 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 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因违反合 同可能造成的损失。,3、如何计算违约金与定金? 支付违约金: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不履行合同的违约金、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请问:如果只是违约,没有任何损失,是否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3万,损失2万,怎样支付?注意:约定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可以请求予以增加;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可以请求适当减少。 支付定金- 请问:1、订金、预付款是否与定金有区别?

19、2、违约金与定金可否同时适用?,*,4、承担违约责任有哪些特殊情形? 先期违约 双方违约 第三人原因违约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只能择一提出请求权。,*,掌握不可抗力与违约责任的免除 1、什么是不可抗力? 概念: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类型:自然、社会事件 不可抗力通知、证明与守约方应防止损失扩大的义务(118、119),*,2、不承当违约责任的事由有哪些?两种:合同约定的免责条款;法定事由为不可抗力;请问:是否不可抗力造成的违约都能免责?(P-199),案例分析练习1、甲乙公司订立一份货款总值10万元的合 同,甲向乙支付定金2万元;合同约定违约金为 货款总值的5%。后乙

20、违约,给甲造成了8万元的 损失。乙应向甲偿付( )元。 A、 4.5万元 B、 8万元 C、 10万元 D、 12万元 E、 12.5万元,案例分析3、甲乙签订了一个合同,约定甲向乙供应一批木型材150立方,甲负责送货,违约金1万元。甲委托丙运输,丙因运输繁忙,将其中100立方按期运到,另50立方逾期运达且在运输途中遭雨淋致货物受损。请分析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并说明为什么。 A、乙主张拒收全部货物; B、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 C、乙方应向丙方提出索赔; D、丙方应承担货物受损和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1Z302080 合同的担保,1、什么是保证 保证是一种自然人或法人的担保,是指保证

21、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注意:1)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2)保证人资格3)保证方式4)保证期间,保证方式:什么是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你当保证人,怎样写保证合同?,请问:您愿意承担的保证责任是哪些? 案例:“儿子欠的债老子凭什么替他还?”一位集团公司总经理的抗辩理由除了保证担保外,还有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担保方式。,合同法中“建设工程合同” 对承包商的特别保护条款留置第二百八十六条:发包人未按

22、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1Z302090 建设工程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建设工程合同履行纠纷的处理,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请问:挂靠的施工合同是否有效? 无效合同情形(有3种):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

23、标无效的,2、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如何处理?请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是否可以请求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l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不按照无效合同处理。 l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可以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l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若修复后验收合格,承包人可以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l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若修复后验收仍不合格,承包人无权请求支付工程价款。,3、如何正确理解第四

24、条“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与第二、三条的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或虽然验收不合格,但修复后验收合格的,承包人可以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的“工程价款”,应是承包人的实际损失,即完成工程实际付出的成本。而“非法所得”是指发包人应该支付但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利润,应由人民法院收缴。,4、如何处理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的“定额标准”与合同约定的关系?(教材P-150)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

25、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5、如何确定承包商工程垫资款的利息?判断: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法院对垫资应予支持,对利息不予支持。 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

26、利息的,不予支持(第6条) 。,6、合同没有约定,承包商能否主张对欠付工程价款计付利息?判断: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第17条) 。,7、承包商主张计付利息的时间从何计算? (P-216)判断: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一律以建设工程实际交付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 建设工程已实际

27、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 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三) 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第18条) 。,8、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签定的合同与备案的中标合同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不同,应以哪个为根据? 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9、发、承包双方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的,能否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 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10、 发包人是否可以工程质量有问题为抗辩理由,拒付工程

28、款? 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11、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能否以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 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12、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 (教材P-216) 担保法与合同法的冲突谁优先获得?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司法解释承包人比抵押权人优先;买受人(买房人)比承包人优先;建设工程价款只含成本;行使优先权的期限只有6个月

29、。,建设工程纠纷的处理,民事纠纷的处理方式请问:民事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练习: 1、合同当事人发生纠纷时,解决的方法可以采用( )。 A、当事人应当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 B、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的,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C、当事人一方不愿意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D、当事人双方对仲裁机构所作的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起诉,掌握民事诉讼的特点,1、什么是民事诉讼? 请问:谁是“当事人”、“诉讼参与人” “诉讼参加人”?2、民事诉讼有哪些基本特点? 三性:- 掌握证据的种类

30、1、民事诉讼证据有哪些的种类? 七种:-请问:1、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可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2、无民事行为人能否作为证人? 2、什么是证据保全? 申请;实施-,3、如何应用证据? 证明对象:-请问:我国的三大诉讼各自有何特点?1、刑事诉讼 2、行政诉讼 3、民事诉讼(二)举证责任1、刑事国家公诉人与自诉人2、行政行政机关负责举证案例:陕西延安“黄碟事件”-法不禁止皆 可为(皆可行)!3、民事一般原则:“谁主张谁举证”,即由债权人举证证明债务人存在过错; “举证责任倒置”:即债务人举证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5岁小女孩患上艾滋病后-, 特殊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倒置”,即债务人举证证明自己不存在过

31、错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2002年8月19日:成都一个水泥块“砸中” -; 2001年12月20日:重庆一个烟灰缸使22

32、家住户每家赔偿8101.5元-,4、证明过程有哪些内容? 举证时限;证据交换;质证;认证聪明的新娘-;八十多万的财产分得多少-性骚扰如何举证-2Z203031 掌握民事诉讼管辖与回避制度 1、什么是诉讼管辖? 2、什么是地域管辖?请问:什么是协议管辖? 3、什么是诉讼的回避?,掌握诉讼参加人的规定 1、什么叫当事人? 2、什么叫诉讼代理人? 2Z203033 掌握财产保全及先予执行的规定 1、什么是财产保全? 2、什么是先予执行?,掌握审判程序 1、第一审程序有哪些阶段? 2、第二审(上诉)案件如何处理? 四种处理:- 3、什么是审判监督(再审)程序?2Z203035 熟悉执行程序 1、申请执

33、行的期限有何规定? 2、不履行和解协议如何处理?,仲裁法,掌握仲裁协议什么是仲裁? 1、仲裁与诉讼比较有哪些特点?2、怎样申请仲裁?3、仲裁协议 (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2)仲裁事项 (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4、仲裁协议无效有哪些情形?,掌握仲裁程序,4、仲裁程序 (1)申请和受理 (2)放弃仲裁协议 (3)仲裁庭的组成 (4)关于回避的规定 (5)开庭和裁决,5、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34、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6、执行 (1)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2)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仲裁法练习 2、甲乙双方在合同中设有仲裁条款,现甲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乙向法院起诉,在此情况下,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应由仲裁机关仲裁 B、应由法院受理 C、应由双方协商选择仲裁或诉讼 D、仲裁条款自然无效,仲裁法练习 3、甲乙公司在合同中设有仲裁条款

35、,双方发生争议后,乙向法院起诉时未说明双方订有仲裁协议,甲亦应诉答辩,在此情况下,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乙公司起诉有效 B、乙公司起诉无效 C、法院判决有效 D、法院判决无效,仲裁法练习4、云南省建三公司与广东凯达公司签订一瓷砖买卖合同,合同规定由卖方送货,货到付款。同时在合同中规定了仲裁条款。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省建三公司于2000年2月15日向昆明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于2月22日受理了该案。省建三公司选任了两名仲裁员,凯达公司选任了一名仲裁员,作为首席仲裁员。省建三公司指出首席仲裁员是凯达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要求其回避。仲裁委员会主任驳回其回避请求,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

36、庭公开审理了此案。请指出本案在程序上有何不足之处。并说明为什么?,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1、什么是行政复议?2、什么是行政诉讼? 熟悉行政复议范围1、哪些情形(事项)可以申请行政复议?2、哪些情形(事项)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熟悉行政复议程序,熟悉行政诉讼受理范围1、哪些情形(事项)可以提起行政诉讼?2、哪些情形(事项)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了解行政诉讼程序,2Z201210 建设工程法律责任,1、法律责任构成要件责任主体 主观过错违法行为 损害事实因果关系2、法律责任的类型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的不同性质:人身罚!行政罚;补偿性,2Z201211掌握民事责任种类和承担方式,3、民事法律责任

37、的概念及构成要件4、民事法律责任产生的原因:违约;侵权(一般;特别) 违约责任的概念、构成要件 侵权责任的概念、构成要件 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有什么区别? 性质不同: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对象不同:绝对权与相对权;范围不同,建设工程的民事法律责任,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方式有哪些?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6)修理、更换、重作 (7)赔偿损失 (8)支付违约金、定金 (9)消除影响 (10)赔礼道歉其他: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2Z201212 掌握工程建设行政责任种类及处罚程序,行政处罚: 警告;责令改正;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

38、暂扣或吊扣许可证、执照、资质证书;行政拘留等 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处分: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薪;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注意二者的区别!,掌握犯罪构成与刑罚种类 1、什么是犯罪? 犯罪概念: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处罚性犯罪构成: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 2、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种类有哪些? 请问:工程建设领域中的犯罪知多少?,3、工程建设刑事责任种类(1)重大责任事故罪;(2)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3)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4)公司企业人员行贿、受贿罪;(5)贪污罪;(6)介绍贿赂罪;(7)签定、履行合同失职罪-请问: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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