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框 珍惜学习机会,侵犯公民受教育权的行为,1、非法雇用童工,2、不按国家预算核拨教育经费,挪用教育经费,3、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秩序或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4、对危险校舍不及时维修而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5、学校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规定,乱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6、体罚学生。不可随意开除学生,7、学校周围环境不利于学生正常学习 (噪音、网吧、迷信活动),8、家长中断子女义务教育学业,9、上级随便指示学校停课,让学生参加社会活动。,寻求,帮助,当地法院,寻求当地政府的帮助,但当我们的受教育权被他人剥夺或受到侵犯时,我们可以采取诉讼或非诉讼方式加以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
2、42条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起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的其他权利,如何履行受教育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43条 受教育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生行为规范,遵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遵
3、守所在学校或其他 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什么是自主学习,以自己为主进行学习,在学习中能独立思考,什么是合作学习?,主动寻找学习伙伴,互相切磋,取长补短,共同提高。,什么是探究学习?,学贵有疑。凡事都要问一个为什么,想一想是否真有道理。不要盲从,不要提倡奴隶主义。,爱恩斯坦:“如果人们已经忘记了他们在学校里所学的一切,那么所留下的就是教育。”换句话,可以说“忘不掉的是真正的素质”。而习惯正是忘不掉的最重要的素质之一。我国著名教育家叶圣陶先生说:“教育就是培养习惯”。“凡是好的态度和好的方法,都要使它化为习惯。只有熟练得成了习惯,好的态度和好的方法才能随时随地表现,好的方法才能随时随地应用,好像出
4、于本能,一辈子也用不尽”。,俄罗斯教育加乌申斯基说:“良好的习惯是人在其神经习惯中所存放的道德资本,这个资本会不断增长,一个人毕生可以享受它的利息”,另一方面,“坏习惯在同样的程度上就是一笔道德上未偿清的债务,这种债务能以其不断增长的利息折磨人,使它最好的创举失败,并把它引到道德破产的地步”,1、公民受教育权利可能受到哪些侵犯?请说出受到侵犯的表现形式.,2、你在履行受教育义务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你打算怎么办?,3、你认为作为学生在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利和履行受教育义务时,应如何把两者结合起来?试举一例说明。,4、你认为学校老师在维护学生的受教育权利方面应做些什么?,辨析题:,受教育不一定到学校,终身受益的权利,知识助我成长,珍惜学习机会,维护受教育权利,维护受教育权利,1、受教育权被侵犯的情形,2、如何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利,1、受教育机会对自己 和国家民族而言,都是 非常珍贵的,2、如何履行受教育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