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录,提取管理暂行规定,政策解读,提取程序和证明资料,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提取情形分为两大类,共十三种:,一、住房消费情形(五种),二、其他提取情形(八种),提取管理暂行规定,住房消费情形,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其他住房消费,物业服务费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住房装修费 旧住宅区加装电梯费,发生住房消费申请提取时,是先有支出,再申请报销。,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提取管理暂行规定,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可按照规定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男性年
2、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提取管理暂行规定,其他提取情形,户籍迁出本市,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相关概念,家庭成员:职工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 家庭成员住房数量的合计数:以家庭成员市内外住房总的数量为准。 具有所有权的住房:包括商品住房、政策性(保障性)住房;住房套数按照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其个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拥有的住房数量统计。 留存额:依据住房消费规定提取公积金后账户余额不应低于职工申请当月的月应缴存额(个人及公司两部分和)。 提取额:个
3、人及公司缴交两部分都属于个人可申请提取的金额。,提取管理暂行规定,提取范围: 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实际发生付款购房行为 房产要求: 具有所有权的商品房或政策性住房,市内市外均可(市外住房要求房产证正本在手) 购房时间: 该住房消费情形发生时间与职工申请提取时间应当相隔在两年以内,以相关收据、发票和税票等凭证开具时间计算。,政策解读购房提取,如为按揭买房,既可申请购房提取,还可在后续申请还贷提取。,提取额度:一、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二、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
4、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三、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2010年9月30日之前已有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若是票据等凭证时间符合要求,依旧可以提取60%的。,政策解读购房提取,案例:A先生2010年12月开始缴存公积金,缴存基数9000元,缴存比例12%,每月缴存额2160元;A太太2010年12月开始缴存公积金,公积金缴存基数8000元,缴存比例13%,每月缴存额2080元。2010年10月购买自住住房一套,至今A先生及其家庭合计有一套房,面积100平米,2万/平米,房款已付清;按照上述情形的描述,A先生可申请购
5、房提取公积金。按照提取相关规定,A先生夫妻双方的缴存额均可计入提取范围,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可提取额度不超过当期实际发生额(票据金额):200万元2.可提取额度为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可提取额除去账户应留存1个月的缴存额。按2011年7月30日申请提取计算,A先生截至2011年7月账户余额17280元,A太太截至2011年7月账户余额16640元,按夫妻双方计算: (17280-2160)+(16640-2080)=29680元可提取额度为上述计算的两项结果中的最低值,A先生购房提取额度为29680元。,政策解读购房提取,提取范围: 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租房且无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6、,可以合计提取。房产性质: 限定在深圳市内提取条件: 1、不需要提供租房合同,诚信申报2、租房消费应当发生在职工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之后,即2010年12月以后。,政策解读租房提取,提取额度: 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两次合计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从上一次提取办理月的次月(或初始缴存月)开始计算,每次可提取自上次提取办理月次月(或初始缴存月)起至本月的可提取额度;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政策解读租房提取,案例: B先生及其家庭成员目前无具有所有权的住房,B先生2010年12月开始缴存公积金
7、,缴存基数7000元,公积金缴存比例12%,每月缴存额1680元;配偶B太太缴存基数7000元,公积金缴存比例15%,每月缴存公积金2100元。B先生现租房每月支付房租1800元. 租房提取计算方法:1.每月提取额度不超过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50%,按夫妻双方计算: (1680+2100)50%=1890元2.每月提取额度不超过自行申报的房屋租金的总额:1800元可提取额度为上述计算的两项结果中的最低值,B先生和太太每月可提取额度为房租租金总额1800元,因此公积金的租房提取全额解决了B先生每月租房费用支出。,政策解读租房提取,政策解读还贷提取(非按月),提取范围: 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已
8、购房且发生了还贷消费,如配偶双方均缴纳公积金,必须同时申请提取;如双方公积金卡非同一发卡行,可由一方到发卡行办理面见 房产性质: 具有所有权的商品性住房或政策性(保障性)住房,只限深圳市内 提取条件: 还贷消费应当发生在职工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之后,即2010年12月以后。提取申请应当自每次还贷行为发生之日起两年内提出。,提取额度: 1、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2、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3、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
9、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但2010年9月30日之前购买的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可以提取,但提取额度有区分,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且不得超过月实际还贷额。,政策解读还贷提取(非按月),案例: C先生2010年12月开始缴存公积金,缴存基数8000元,公积金缴存比例12%,每月缴存额1920元;其妻缴存基数7500元,公积金缴存比例10%,每月缴存公积金1500元。目前每月需偿还住房商业贷款4000元。按照上述情形的描述,C先生可申请还贷提取,按照提取规定C先生夫妻双方的缴存额均可计入提取范围,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可提取额度不超过上月实际还贷额(每月按时足额还
10、贷的情况):4000元2.可提取额度不超过职工每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按夫妻双方计算: 1920+1500=3420元可提取额度为上述计算的两项结果中的最低值,C先生每月可提取额度为夫妻双方每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3420元,因此C先生每月提取的公积金解决了每月偿还商业贷款费用支出的85%。,政策解读还贷提取(非按月),政策解读建造、翻建、大修提取,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可以申请住房消费提取,可提取额参照购房提取情形的规定。该住房消费情形发生时间与职工申请提取时间应当相隔在两年以内。住房消费情形发生时间以相关收据、发票和税票等凭证(以下简称凭证)开具时间计算
11、。,政策解读建造、翻建、大修提取,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总价款中实际支出的费用,按照该套住房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经本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列明的权利人份额计算;未明确份额的,按照该套住房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经本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列明的权利人数量平均计算。,政策解读其他住房消费提取,提取范围: 支付住房物业服务费、日常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住房装修费、旧住宅区加装电梯费等非购房、租房、还贷和建造、翻建、大修提取的住房消费情形。提取条件: 申请该项提取,职工应当按照暂行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满12个月(包括汇缴和补缴往月的月数,且可不连续),即2011年11
12、月之前职工暂时无法申请其他住房消费提取。,政策解读其他住房消费提取,提取额度: 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一次,每次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用于按照暂行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发生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每次可提取额不超过提取申请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30%;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申请年度累计提取。,A=当月月应缴额30% (其他住房消费提取业务办理年月缴存业务办理年月或上次提取办理年月+ 1)B=账户可用余额- 当月应缴额C=实际填写总额 取A、B、C最小值,低保、大病、社保存量提取外,政策解读其他住房消费提取,案例: D先生2010年12月开始缴存公积金,缴存基数4000元,公积金
13、缴存比例7%,每月缴存额560元,前十二个月住房公积金累计额为6720元;配偶D太太(非深户)缴存基数3000元,公积金缴存比例5%,每月缴存公积金300元,前十二个月住房公积金累计额为3600元。在深圳无购房、租房,更无还贷,可以用于其他住房消费情形提取。D先生用于其他消费情形提取,一次可提申请前的12个月的缴存总额。月可提取额度为672030%=2016元;D太太用于其他消费情形提取,一次可提申请前的12个月的缴存总额。月可提取额度为360030%=1080元 。,政策解读原社保存量提取,提取范围: 职工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本市和异地)可提取额: 不得超过2010年12月31日当天账户内
14、原社保存量住房公积金的存储余额及实际支出费用特别注意: 1、购房时间无两年内的限制2、同一时间段可与其他提取情形重复申请3、针对同一套住房可多次申请4、可提取用于配偶的住房消费,职工也可以根据提取规定中的住房消费和其他情形申请提取。,政策解读户籍不在本市销户提取,政策解读患病提取,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用于支付当期医院相关治疗费用中的自费部分。 此处所指重大疾病包括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非本市户籍且属于农业户口的职工申请
15、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在户籍所在地的宅基地建造住房的,由公积金中心另行拟订具体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公布执行。职工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监护人申请提取。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并应当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政策解读其他相关事宜,提取程序和证明材料流程,登录,进入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个人登录,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选择联名卡密码修改,申请用于其它住房消费的,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签订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后,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在线办理
16、。,前提:激活公积金账户,网上预约办理时间及网点,带齐资料到预约网点办理,提取程序和证明材料办理地点,提取程序和证明材料办理地点,提取程序和证明材料基本材料,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申请人身份证,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职工家庭成员的住房消费的,应当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材料。,提取程序和证明材料委托办理,委托配偶办理,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身份证结婚证,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提取程序和证明材料附加材料,购买商品住房,本市新建商品房(一手预售房)的,提交经本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为按揭贷款的,只
17、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按揭银行印章),以及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市新建商品房(一手现售房)的,提交房产权属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为按揭贷款的,可以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按揭银行印章),以及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市存量商品房(二手房)的,提交房产权属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为按揭贷款的,可以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按揭银行印章),以及契税税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提取程序和证明材料附加材料,购买政策性住房,提交房产权属证书或本市政策性(保障性)住房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为按揭贷款的,可以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按揭银行印章),以及政策性住房购房
18、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异地购房,提交房产权属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购房发票或契税税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异地政策性住房的须提供政策性住房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提取程序和证明材料附加材料,偿还贷款本息,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加盖贷款银行印章的还款证明(至少从2010年12月至今); 按月还贷委托提取暂时还未上线,具体需要哪些材料请密切关注公积金中心的最新公告。,提取程序和证明材料附加材料,建造,翻建,提交土地权属证明、市规划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批复、报建批复或者其他批准证明文件、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市规划国土
19、部门出具的翻建批复或者其他批准证明文件、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大修,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市建设部门或者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提取程序和证明材料附加材料,原社保存量,深圳市社保存量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职工社保卡;房产权属证书或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或个人住房抵押按揭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房产权属证书等材料显示业主姓名为职工配偶的,职工还须提供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提取程序和证明材料附加材料,退休,丧失劳动能力,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能提交退休证的,男性年龄应满6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应满55周
20、岁;,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者一级至四级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能提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当已办理封存手续;,提取程序和证明材料附加材料,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失业且账户封存均满两年,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本市失业员工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或者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注销证明或者永久居留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籍迁出本市,户口迁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提取程序和证明材料附加材料,户籍不在本市、社保申请迁移,已缴纳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的,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或者医疗保
21、险参保凭证等申请转移手续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未缴纳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当已办理封存手续职工不能办理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手续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停止缴费时间应当已达三个月;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工伤保险停止缴费时间应当已达三个月,提取程序和证明材料附加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职工或家庭成员患病,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书、医院相关治疗费用的凭证(住院费用清单、本市社保票据)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凭证开具时间与申请提取时间应当相隔在两年以内;患者是职工家庭成员的,应当另行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提取程序和证明材料附加材料,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取)职工死亡证明(被宣告死亡的须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身份证、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继承权或者受遗赠权的有效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