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 件 2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标 准HJ -201火电厂除尘工程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Dedusting Engneering of thermal power plants(征求意见稿)201- 发布 201- 实施环 境 保 护 部 发布目 次前 言 .I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44 污染物与污染负荷 44.1 污染物 44.2 污染负荷 54.3 除尘效果 55 总体要求 55.1 一般规定 55.2 总平面布置 66 工艺设计 86.1 一般规定 86.2 工艺流程 86.3 污染
2、源控制 96.4 除尘器选型 96.5 电除尘器设计 106.6 袋式除尘器设计 136.7 电袋复合除尘器设计 166.8 除尘管道及附件 166.9 卸、输灰 186.10 烟囱(排气筒) 197 主要工艺设备和材料 197.1 电除尘器高压高频电源 197.2 风机及电机 207.3 电除尘器本体材料 217.4 袋式除尘器本体材料 228 检测与过程控制 238.1 一般规定 238.2 检测 248.3 过程控制 259 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 269.1 一般规定 269.2 常见职业危险危害因素与防护措施 26i9.3 消防要求 2710 施工与验收 2710.1 施工 2710.2
3、 验收 2811 运行与维护 2911.1 一般规定 2911.2 人员与运行管理 2911.3 电除尘系统运行 3011.4 袋式除尘系统运行 3111.5 电袋复合式除尘系统运行 3111.6 维护保养 3111.7 数据档案 31附录 A( 资 料 性 附 录 ) 三 种 除 尘 器 的 技 术 经 济 性 综 合 比 较 33附录 B( 资 料 性 附 录 ) 三 种 除 尘 器 型 号 规 格 及 基 本 参 数 .34附录 C( 规 范 性 附 录 ) 袋 式 除 尘 器 选 型 步 骤 .37附录 D( 规 范 性 附 录 ) 各 种 输 灰 方 式 的 适 用 场 合 和 技
4、术 要 求 38附录 E( 规 范 性 附 录 ) 风 机 及 电 机 选 型 步 骤 .40附录 F( 资 料 性 附 录 ) 风 机 选 型 时 参 数 计 算 方 法 .41附录 G( 资 料 性 附 录 ) 电 除 尘 器 升 压 记 录 表 43附录 H( 资 料 性 附 录 ) 电 除 尘 器 运 行 记 录 表 44附录 J(资料性附录)袋式除尘器运行记录表 .45附录 K( 资 料 性 附 录 ) 电 袋 复 合 式 除 尘 器 运 行 记 录 表 46I前 言为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 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和 火 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范火电厂除
5、尘工程建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火电厂烟 (粉) 尘的治理原则和措施, 以及除尘工程的设计、 施工、 验收、 运行和维护等技术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 山东奥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节能六合天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新中环保科技有限公 司、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科技大学本 标 准 环 境 保 护 部 20 年 月 日批准。 本 标 准 自 20 年 月 日 起 实 施 。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1火电厂除尘工程技术规范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火电
6、厂烟(粉)尘的治理原则和措施,以及除尘工程设计、施工、验收、 运行和维护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燃煤及煤矸石电厂的除尘工程,可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设计与施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建成后运行与管理的技术依据。 燃用重油、 生物质及垃圾发电 厂的烟(粉)尘治理及除尘工程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 标准。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J 8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 700 碳素结构钢GB/T 1228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GB/T 1229 钢
7、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螺母GB/T 1230 钢结构用高强度垫圈GB/T 1231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GB/T 1243 传动用短节距精密滚子链、套筒链、附件和链轮GB/T 1591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3632 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GB/T 3797 电气控制设备GB/T 3859.1 半导体变流器 基 本 要 求 的 规 定GB/T 3859.2 半导体变流器应用导则GB 4053.1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 1部 分 : 钢 直 梯GB 4053.2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 2部 分 : 钢 斜 梯GB 4053.3 固定式钢梯
8、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 3部 分 : 工 业 防 护 栏 杆 及 钢 平 台GB 4208 外壳防护等级GB/T 5117 碳钢焊条GB/T 5118 低合金钢焊条GB/T 5313 厚度方向性能钢板 GB/T 5780 六角头螺栓 C级 GB/T 5782 六角头螺栓2GB 7251.1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 1部 分 : 型 式 试 验 和 部 分 型 式 试 验 成 套设备GB 7251.2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 2部 分 : 对 母 线 干 线 系 统 ( 母 线 槽 ) 的特殊要求GB 7251.3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 3部 分 : 对 非 专 业 人 员
9、 可 进 入 场 地 的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配 电 板 的 特 殊 要 求GB 7251.4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 4部 分 :对 建 筑 工 地 用 成 套 设 备 (ACS) 的特殊要求GB 7251.5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 5部 分 : 对 公 用 电 网 动 力 配 电 成 套 设 备的特殊要求GB/T 7251.8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智能型成套设备通用技术要求GB/T 7595 运行中变压器油质量GB/T 8350 输送链、附件和链轮GB/T 10433 圆柱头焊钉GB/T 11352 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
10、标准GB 13223GB 16297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T 13931 电除尘器性能测试方法GB 15577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T 15605 粉尘爆炸泄压指南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845 除尘器 术语GB/T 18150 滚子链传动选择指导GB/T 20736 传动用精密滚子链条疲劳试验方法GB 5000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1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7 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8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 50019 采暖通风与空气
11、调节设计规范GB 50040 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GB 50051 烟囱设计规范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3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251 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660 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DL 5009.1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L 5053 火力发电厂职业安全设计规程DL/T 461 燃煤电厂电除尘器运行维护导则DL/T 514 电除尘器DL/T
12、 5072 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DL/T 5121 火力发电厂烟风煤粉管道设计技术规程HJ/T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HJ/T 212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HJ/T 284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袋式除尘器用电磁脉冲阀 HJ/T 321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电除尘器低压控制电源 HJ/T 324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袋式除尘器用滤料HJ/T 326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袋式除尘器用覆膜滤料HJ/T 327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袋式除尘器滤袋HJ/T 328 环
13、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脉冲喷吹类袋式除尘器 HJ/T 329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回转反吹袋式除尘器 HJ/T 330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分室反吹类袋式除尘器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JB 2420 户外防腐电工产品条件JB/T 5906 电除尘器 阳 极 板JB/T 5910 电除尘器JB/T 5911 电除尘器焊接件 技 术 要 求JB/T 5913 电除尘器 阴 极 线JB/T 5916 袋式除尘器用电磁脉冲阀JB/T 5917 袋式除尘器用滤袋框架技术条件JB/T 7671 电除尘器 气 流 分 布 模 拟 试 验 方 法JB/T 8471 袋式除尘器安装技术要求与
14、验收规范JB/T 8532 脉冲喷吹类袋式除尘器JB/T 8536 电除尘器机械安装技术条件4JB 10191 袋式除尘器 安全要求 脉冲喷吹类袋式除尘器用分气箱JB/T 10341 滤筒式除尘器JB/ZQ 3687 手工电弧焊的焊接规范JC/T 768 玻璃纤维过滤布SDZ 019 焊接通用技术条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 13号 )3 术语和定义GB/T 16845界 定 的 术 语 和 定 义 及 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标 准 。3.1 除尘系统 dust removal system治理烟尘污染的系统工程,由烟道、除尘器、风机以及系
15、统辅助装置组成。3.2 卸、输灰系统 ash discharging and transportation system将除尘器收集的烟尘输送至指定地点的成套装置。3.3 高温烟气 high-temperature gas温 度 大 于 等 于 130 的 烟 气 。3.4 标准状态 standard condition温 度 为 273.15K, 压 力 为 101325Pa 的 气 体 状 态 。3.5 滤袋使用寿命 life of filter bags袋 式 除 尘 器 的 一 批 滤 袋 从 开 始 使 用 到 该 批 次 滤 袋 的 15 发 生 破 损 或 拉 伸 强 度 低 于
16、 初 始 强 度 的 50 ( 以 先 出 现 的 情 况 为 准 ) 所 经 历 的 时 间 。3.6 电袋复合除尘器 electrostatic-fabric integrated precipitator静电除尘和过滤除尘机理有机结合的一种复合除尘器。3.7 锅炉最大连续工况 boiler maximum continuous rating锅 炉 最 大 连 续 蒸 发 量 下 的 工 况 , 简 称 BMCR工 况 。3.8 锅炉经济运行工况 boiler economic continuous rating锅炉经济蒸发量下的工况,对应于汽轮机机组热耗保证工况,简称BECR工况。4 污
17、染物与污染负荷4.1 污染物4.1.1 火电 厂的烟 (粉) 尘主要包括火电厂锅炉燃烧过程产生的烟尘以及无组织排放过程产 生的粉尘。4.1.2 锅 炉 烟 气 的 主 要 成 分 包 括 : SO2、 NOX、 O2、 CO2、 CO 等。54.1.3 火 电 厂 锅 炉 烟 尘 的 主 要 成 分 包 括 : SiO2、 Al2O3、 Fe2O3、 CaO、 MgO、 Na2O、 K2O、 TiO2、 P2O5、 MnO2、 Li2O、 SO3, 其 中 SiO2、 Al2O3、 Na2O、 SO3 是影响电除尘器除尘特性 的主要因素。4.1.4 无 组 织 排 放 粉 尘 主 要 包 括
18、火 电 厂 的 煤 炭 转 运 、 贮 存 、 破 碎 、 研 磨 , 脱 硫 剂 的 制 备 以 及 灰、渣去除及输运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4.2 污染负荷4.2.1 根 据 工 程 设 计 需 要 , 需 收 集 火 电 厂 锅 炉 含 尘 气 体 理 化 性 质 等 原 始 资 料 , 主 要 包 括 : a)锅炉的排风量(正常风量、最大风量、最小风量) ; b)烟气温度 及变化范围(最高温度、正常温度、最低温度、露点温度) ; c)含尘浓度;d) 烟 气 成 分 ( SO2、 NOX、 O2、 CO2、 CO 等)及浓度;e)烟气含湿量、相对湿度; f) 烟尘成分 (SiO 2、 Al2
19、O3、 Fe2O3、 CaO、 MgO、 Na2O、 K2O、 TiO2、 P2O5、 MnO2、 Li2O、SO3 等) ;g) 烟 尘 比 电 阻 、 粒 度 、 真 密 度 、 堆 积 密 度 、 粘 性 等 。4.2.2 新建 锅炉加装除尘系统时, 设计工况宜采用 BMCR 工 况下的烟气量、 入口烟气温度、 入口烟气湿度和入口含尘浓度为设计时的烟气参数;校核工况宜采用 BECR 工 况 下 的 烟 气 量、入口烟气温度、入口烟气湿度和入口含尘浓度为最大值时的烟气参数。4.2.3 已建 锅炉加装或改造除尘系统时, 其设计工况和校核工况宜根据除尘系统入口处的实 测烟气参数确定,并考虑燃料
20、的变化趋势。4.2.4 无 组 织 排 放 粉 尘 负 荷 主 要 根 据 实 际 需 要 来 设 定 所 需 风 量 。4.3 除尘效果除尘器出口的烟尘排放浓度应符合 GB 13223 标 准 要 求 , 烟 气 参 数 及 除 尘 效 率 按 GB/T 16157、 GB/T 13931 进 行 检 测 。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粉 尘 浓 度 应 符 合 GB 16297 标准要求。5 总体要求5.1 一般规定5.1.1 烟气除尘工程5.1.1.1 除尘 工程应根据锅炉燃烧煤种、 烟尘特性以及排放要求等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除 尘 器 类 型 。 各 种 类 型 除 尘 器 的 技
21、术 经 济 性 综 合 比 较 参 见 附 录 A。5.1.1.2 除 尘 工 程 工 艺 技 术 主 要 包 括 : 电 除 尘 器 、 袋 式 除 尘 器 、 电 袋 复 合 除 尘 器 等 , 电 除 尘 器宜采用高频电源技术。5.1.1.3 除 尘 工 程 应 根 据 电 力 生 产 工 艺 合 理 配 置 , 不 得 设 置 旁 路 。5.1.1.4 除 尘 工 程 设 计 耐 压 等 级 、 抗 震 设 防 应 满 足 国 家 和 行 业 设 计 规 范 、 规 程 的 要 求 。65.1.1.5 在 除 尘 工 程 建 设 、 运 行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水 、 废 渣
22、及 其 他 污 染 物 的 防 治 与 排 放 , 应 贯 彻执行国家现行的环境保护法规等有关规定,不得产生二次污染。5.1.1.6 除 尘 工 程 的 设 计 、 建 设 应 采 取 有 效 的 隔 声 、 消 声 、 绿 化 等 降 低 噪 声 的 措 施 , 噪 声 和 振动应符合 GB J87 和 GB 50040 的 规 定 , 厂 界 噪 声 应 达 到 GB 12348 的 要 求 。5.1.1.7 除尘 系统应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相关要求设置连续监测系统, 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 连续监测装置和数据传输系统应分别符合H J/T 76 和H J/T 212
23、的 规 定 , 安 装 、 运 行 和 维 护 应 符 合 HJ/T 75 的 规 定 。5.1.2 无 组 织 排 放 粉 尘 的 除 尘 工 程5.1.2.1 无 组 织 排 放 粉 尘 的 除 尘 工 程 很 少 单 独 设 计 , 一 般 是 煤 炭 、 石 灰 石 粉 及 灰 渣 输 运 与 贮 存工程的一部分。5.1.2.2 无 组 织 排 放 粉 尘 的 除 尘 工 程 主 要 包 括 全 封 闭 、 半 封 闭 、 围 档 、 洒 水 抑 尘 、 固 化 等 , 日常的运行管理较为重要。5.1.2.3 无组 织排放应按G B 16297标准 的相关要求进行监测, 并符合标准要求
24、。 有时还应结 合周围景观的要求,对除尘工程进行美化。5.2 总平面布置5.2.1 烟气除尘工程5.2.1.1 除 尘 工 程 包 括 集 气 罩 、 烟 道 、 除 尘 器 、 排 灰 及 锁 风 装 置 、 引 风 机 、 烟 气 连 续 监 测 系 统、 排气筒 ( 烟囱) 、 温度 及压力检测装置、 电气及控制系统以及压缩空气供给等辅助系统, 不同除尘工艺的构成部分有所取舍。5.2.1.2 总 平 面 布 置 应 遵 循 的 原 则 包 括 : 设 备 运 行 稳 定 、 管 理 维 护 方 便 、 经 济 合 理 、 安 全 卫 生等。除尘工程总体布局应执行 GBZ 1 的 规 定
25、, 并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a) 工艺流程 合理 , 除尘器等主体设备应尽量靠近污染源布置; 各项设施的布置应顺畅、 紧凑、美观;露天布置的除尘器应有防雨措施;b) 合 理 利 用 地 形 、 地 质 条 件 , 并 考 虑 主 导 风 向 等 大 气 条 件 ; c)充分利用厂区内现有公用设施及供配电系统,并兼顾进一步发展的可能需求; d) 交通便利 、 运输畅通, 方便施工及运行维护并考虑突发事故对周围可能造成的影响。5.2.1.3 除 尘 系 统 的 场 地 标 高 、 场 地 排 水 防 洪 等 均 应 符 合 GB 50187 的 规 定 。5.2.1.4 除 尘 工 程 的
26、主 体 设 备 之 间 应 留 有 足 够 的 安 装 空 间 、 检 修 空 间 , 方 便 施 工 , 有 利 于 维 护检修;交通运输便捷。5.2.1.5 总 平 面 布 置 应 防 止 有 害 气 体 、 烟 尘 、 粉 尘 、 强 烈 振 动 和 高 噪 声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危 害 。5.2.1.6 对 于 新 建 项 目 , 应 预 留 适 度 的 空 地 , 以 适 应 排 放 标 准 要 求 趋 严 的 需 要 。5.2.1.7 主 体 设 备 周 边 应 设 有 运 输 通 道 和 消 防 通 道 , 并 满 足 设 计 规 范 的 要 求 。 主 体 设 备 周 边
27、 还应具备塔吊或汽车吊工作条件。5.2.1.8 除尘 工程烟道跨道路、 铁路高空敷设时, 烟道底部的高度应符合 GB 50251 的要 求, 并留有一定的富余高度。75.2.1.9 管 线 共 沟 敷 设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a)热力管道,不应与电力、通信电缆和物料压力管道共沟; b) 煤 气 等 可 燃 气 体 管 道 严 禁 与 消 防 水 管 共 沟 敷 设 ; c)凡有可能产生相互影响的管线不应共沟敷设。5.2.1.10 除 尘 工 程 管 架 包 括 进 出 气 烟 道 、 输 灰 管 路 、 电 缆 桥 架 等 及 其 支 架 。 管 架 的 布 置 , 应符合下列要求
28、:a)管架的净空高度及基础位置,不得影响交通运输、消防及检修; b) 不 应 妨 碍 建 筑 物 自 然 采 光 与 通 风 。5.2.1.11 管 架 与 建 筑 物 、 构 筑 物 之 间 的 最 小 水 平 间 距 应 符 合 表 1 的 规 定 。表 1 管架与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间距 单位:m建筑物、构筑物名称 最小水平间距建筑物有门窗的墙壁外缘或突出部分外缘 3.0建筑物无门窗的墙壁外缘或突出部分外缘 1.5道 路 1.0人行道外缘 0.5厂区围墙(中心线) 1.0照明及通信杆柱(中心) 1.0注 1:表中间距除注明者外,管架从最外边线算起;道路为城市型时,自路面边缘算起,
29、为公路型时,自路肩边缘算起。注 2:本表不适用于低架式、地面式及建筑物的支撑式。5.2.1.12 管 架 跨 越 铁 路 、 道 路 的 最 小 垂 直 间 距 应 符 合 表 2 的规定。表 2 管架跨越铁路、道路的最小垂直间距 单位:m名称 最小垂直间距铁路(从轨顶算起,一般管线) 5.5a道路(从路拱算起) 5.0b人行道(从路面算起) 2.2/2.5c注 1:表中间距除注明者外,管线自防护设施的外缘算起,管架自最低部分算起。注 2: a 架空管线、管架跨越电气化铁路的最小垂直间距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b 有大件运输要求或在检修期间有大型起吊设备通过的道路应根据需要确定。困难时,在保证安全
30、 的前提下可减至 4.5m。c 街区内人行道为 2.2m,街区外人行道为 2.5m。5.2.1.13 控 制室等建筑物的室内地坪标高、 设备基础顶面标高应高出室外地面 0.15m 以上。 有车辆出入的建筑物室内、外地坪高差一般为 0.15m 0.30m; 无 车 辆 出 入 的 室 内 、 外 高 差 可大于 0.30m。5.2.1.14 消 火 栓 宜 靠 近 道 路 , 其 分 布 应 满 足 消 火 半 径 范 围 的 要 求 。 室 外 消 火 栓 间 距 不 应 大 于 120m。 消 火 栓 距 路 边 不 应 大 于 2m, 距 房 屋 外 墙 不 宜 小 于 5m。5.2.1.
31、15 建 ( 构 ) 筑 物 的 防 火 间 距 应 满 足 GB 50016 的 要 求 。5.2.1.16 总 图 布 置 宜 进 行 方 案 比 选 , 提 出 推 荐 方 案 , 并 绘 制 总 平 面 图 。85.2.2 无组织排放粉尘的除尘工程5.2.2.1 无 组 织 排 放 粉 尘 的 除 尘 工 程 基 本 上 均 是 煤 炭 、 石 灰 石 粉 、 灰 渣 等 输 运 与 贮 存 工 程 的 一部分,不单独设计。5.2.2.2 无组 织排放粉尘的除尘工程总平面布置应与主要工程相协调, 并不影响主体工程的 有效运行。6 工艺设计6.1 一般规定6.1.1 除尘 工程应适应污染
32、源气体的变化, 当烟尘特性及浓度在一定范围内变化时应能正常 运行。6.1.2 除尘 工程的装备水平应不低于生产工艺设备的装备水平。 除尘系统应与生产工艺设备 同 步 运 转 , 除 尘 系 统 可 用 率 应 为 100%。6.1.3 除 尘 工 程 宜 采 用 负 压 运 行 , 除 尘 系 统 漏 风 率 应 小 于 3%。6.1.4 除尘 器设计寿命应与配套机组相匹配, 设计寿命一般不宜小于20 年, 总体设计应符合GB 50660的 要 求 。6.1.5 一 个 污 染 源 应 根 据 具 体 情 况 配 置 一 台 或 多 台 除 尘 装 置 。6.1.6 除 尘 工 程 在 系 统
33、 中 的 布 置 以 及 所 采 取 的 防 冻 、 保 温 等 措 施 应 符 合 GB 50019的 有 关 规 定。必要时灰斗需增设伴热系统。6.1.7 除 尘 器 卸 灰 应 满 足 综 合 利 用 要 求 , 粉 尘 储 存 和 运 输 应 防 止 二 次 污 染 。6.2 工艺流程6.2.1 根 据 污 染 源 的 状 况 和 形 式 , 常 见 的 火 电 厂 锅 炉 烟 气 除 尘 工 艺 流 程 见 图 1。集气罩 (或 锅炉烟气)调质器 除尘器 风机 其他烟气处理设施或烟囱排、 输灰图 1 火电厂锅炉烟气除尘工艺流程6.2.2 除尘 工艺除以上所述的基本构成外, 还应根据项
34、目的具体情况配置保温、 管道支吊架、 自动控制、监测装置等辅助设施。6.2.3 火 电 厂 主 要 无 组 织 排 放 点 及 控 制 措 施 见 表 3。表3 火电厂无组织排放点及其控制措施排放点 颗粒物控制措施原料场/煤场 封闭式圆形煤场、 封闭式条形煤场、 筒仓、 防风抑尘网、 喷洒水、 表面固化剂输煤栈桥/廊道 喷水、全封闭9转运点 集尘罩袋式除尘器或湿式除尘器煤破碎 集尘罩袋式除尘器卸料间 袋式除尘器磨机 袋式除尘器(防爆)干除灰 袋式除尘器干除渣 惯性除尘器、袋式除尘器脱硫剂制备系统 密闭措施袋式除尘器灰场 喷水、辗压、固化6.3 集尘系统设计要求6.3.1 能够 设置集尘罩的无组
35、织排放源应优先考虑设置集尘罩, 并满足生产操作和检修的要 求。6.3.2 集尘罩的排风 口 不宜靠近 敞 开的孔洞 ( 如操作孔 、 观察孔、 出 料口等) , 以 免吸入大 量空气或物料。集尘罩设计时应充分考虑气流组织,避免含尘气流通过人的呼吸区。6.3.3 集尘 罩的排风量应按照防止粉尘扩散到环境空间的原则确定。 排风量为工况风量, 排 风量大小可通过下列方式获得:a)生产设备提供; b) 实 际 测 量 或 模 拟 试 验 ; c)工程类比和经验数据; d) 设 计 手 册 与 理 论 计 算 。6.3.4 在 集 尘 罩 可 能 进 入 杂 物 的 场 合 , 罩 口 应 设 置 格
36、栅 。6.3.5 火电 厂应加强对燃料的管理与配比, 尽可能保证在设计条件下运行, 以确保后续除尘 器的运行效果,满足达标排放要求。6.4 烟气 除尘方式的选择6.4.1 能够 满足火电厂烟尘排放标准要求的除尘器主要包括电除尘器、 袋式除尘器和电袋复 合除尘器。 电除尘器除尘效率受煤质及飞灰成份等影响较大, 若采用电除尘器能够经济有效 地实现达标排放,宜优先选择电除尘器。6.4.2 影 响 电 除 尘 器 除 尘 难 易 性 的 因 素 很 多 , 燃 煤 中 的 硫 份 含 量 及 烟 尘 中 的 Na2O、 Al2O3、 SiO2 是主要因素。6.4.3 当 除 尘 器 出 口 烟 尘 浓
37、 度 要 求 为 50mg/m3 以下时,煤中硫分含量大于等于 Y( Y=-3.2Na2O+1.6) ,宜选择 电除尘器;煤中硫分小于 Y(Y = -3.2Na2O+1.6)且飞灰中硅、铝 符合 80%89%, 宜 选 择 袋 式除尘器或电袋复合除尘器。6.4.4 当 除 尘 器 出 口 烟 尘 浓 度 要 求 为 30mg/m3 以下时,煤中硫分大于等于 Y( Y=10-1.5Na2O+1.6) 时 , 宜 选 择 电 除 尘 器 ; 煤 中 硫 分 小 于 Y( Y= -1.5Na2O+1.6) 且 飞 灰 中 硅 、 铝符合 Al2O3/( Al2O3+SiO2) 40%, 应 结 合
38、煤 中 灰 份 、 水 分 等 综 合 分 析 后 , 再 确 定 除 尘 器选型; 煤中硫 分小于 Y(Y = -1.5Na2O+1.6) 且飞灰 中硅、 铝符 合 Al2O3( /宜选择袋式除尘器或电袋复合除尘器。6.5 电除尘器设计Al2O3+SiO2) 40%,6.5.1 一 般 规 定6.5.1.1 电 除 尘 器 设 计 应 考 虑 下 列 条 件 :a)系统概况,如锅炉技术参数、脱硫方式、脱硝方式、引风机、锅炉除尘方式、锅炉 排渣方式等;b) 烟 尘 的 理 化 性 质 , 如 化 学 成 分 分 析 ( 包 括 SiO2、 Al2O3、 Fe2O3、 CaO、 MgO、 Na2
39、O、 K2O、 TiO2、 P2O5、 MnO2、 Li2O、 SO3等) 、 粒度分 析 (斯托克斯粒径) 、 比 电阻分析 (包 括 实验室比电阻和烟气工况比电阻) 、 密度测试(包括堆积密度和真密度)和安息角等;c)烟气成分分析,如 SO2、 NOX、 O2、 CO2、 CO 等;d) 烟 气 参 数 , 如 电 除 尘 器 入 口 烟 气 量 、 电 除 尘 器 入 口 烟 气 温 度 、 烟 气 露 点 温 度 、 电 除 尘器入口处烟气最大含尘浓度;e)厂址气象和地理条件; f) 电 除 尘 器 占 地 、 输 灰 方 式 ;g) 电 除 尘 器 一 次 性 投 资 费 用 、 运
40、 行 费 用 ( 水 、 电 、 备 品 备 件 等 ) ; h) 电 除 尘 器 的 运 行 维 护 及 用 户 管 理 水 平 要 求 ; i)烟尘回收利用的价值及形式; j) 对 于 燃 煤 电 厂 , 其 电 除 尘 器 选 型 条 件 见 附 录 A, 其 他 燃 料 电 厂 可 参 考 。6.5.1.2 电 除 尘 器 选 型 的 整 体 性 能 要 求 包 括 电 除 尘 器 出 口 烟 尘 排 放 浓 度 、 本 体 压 力 降 、 本 体 漏风率和年运行小时数。 其中, 出口 烟尘排放浓度和年运行小时数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 本 体压力降应小于 300Pa, 本 体 漏 风 率
41、 应 小 于 3%。6.5.1.3 电除 尘器的配置和结构应根据处理烟气量确定, 同时考虑烟气性质、 除尘效率要求、 工况要求等影响,一般情况可参考以下要求配置:a)电除尘器台数: 1 4 台; b)电场数: 4 6 个; c)电场高度:不大于 17m; d) 单 室 电 场 通 道 数 : 不 大 于 50 个; e) 同 极 间 距 : 250mm 650mm; f)比集尘面积(S CA) : 100m2/(m3/s)。6.5.1.4 对于 高比电阻烟尘、 振打清灰难的烟尘以及易产生二次扬尘的烟尘应考虑在末电场 采用旋转电极技术。6.5.1.5 电 除 尘 器 的 供 电 电 源 应 采
42、用 高 频 高 压 电 源 。116.5.1.6 电 除 尘 器 设 计 基 本 参 数 可 参 照 附 录 B中 表 B.1。6.5.2 性 能 要 求6.5.2.1 电 除 尘 器 应 在 下 列 条 件 下 达 到 保 证 效 率 :a)需方提供的设计条件; b) 一 个 供 电 分 区 不 工 作 。 当 一 台 炉 配 一 台 单 室 电 除 尘 器 时 , 不 予 考 虑 ; 双 室 以 上 的 一台电除尘器,按停一个供电分区考虑;小分区供电按停两个供电分区考虑; c)烟气温度为设计温度加10; d) 烟 气 量 为 设 计 烟 气 量 加 10%的 余 量 ;e)电除尘器应在燃用
43、设计煤种时达到保证效率;需要时也可按校核煤种或最差煤种考 虑,但应予以说明。6.5.2.2 电 除 尘 器 的 本 体 漏 风 率 和 本 体 压 力 降 应 符 合 DL/T 514的 规 定 。6.5.2.3 距 电 除 尘 器 壳 体 1.5m处 的 最 大 噪 声 级 不 超 过 85dB(A)。6.5.3 本 体 设 计 要 求6.5.3.1 壳 体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a) 壳 体 应 密 封 、 保 温 、 防 雨 、 防 顶 部 积 水 , 外 壳 体 内 应 尽 量 避 免 死 角 或 灰 尘 积 聚 ; b) 电 除 尘 器 的 承 载 部 件 应 有 足 够
44、的 刚 度 、 强 度 以 保 证 安 全 运 行 , 承 载 部 件 应 符 合 JB/T5911、 DL/T 514及 GB 50017的 规 定 ;c) 壳 体 的 材 料 根 据 被 处 理 烟 气 的 性 质 确 定 , 其 厚 度 应 不 小 于 4mm; d) 壳 体 应 设 有 检 修 门 、 扶 梯 、 平 台 、 栏 杆 、 护 沿 、 人 孔 门 、 通 道 等 ; 电 除 尘 器 的 每 一个电场前后均应设置人孔门和通道,电除尘器顶部应设有检修门,圆形人孔门直径至少为 600mm, 矩 形 人 孔 门 尺 寸 应 至 少 为 450mm600mm; 平 台 载 荷 应
45、至 少 为 4kN/m2, 扶 梯 载 荷 应 至 少 为 2kN/m2, 楼 梯 、 防 护 栏 杆 、 平 台 等 安 全 技 术 条 件 应 符 合 GB 4053.1 GB 4053.3的 规 定;e)通向每一本体高压部分的入口门处应设置高压隔离开关柜(箱),并与该高压部分 供电的整流变压器联锁;f) 绝 缘 子 应 设 有 加 热 装 置 ; g) 应 充 分 考 虑 壳 体 热 膨 胀 。6.5.3.2 阳 极 板 和 阴 极 线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a) 阳极 板 (收尘极板) 的厚度一般不应小于 1.2mm, 其结构 型式和要求应符合J B/T 5906的规定;b)
46、阴 极 线 ( 放 电 极 ) 应 牢 固 、 可 靠 , 具 有 良 好 的 电 气 性 能 和 振 打 清 灰 性 能 ; c) 放 电 极 的 基 本 型 式 和 要 求 应 符 合 JB/T 5913的 规 定 ; d) 收 尘 极 和 放 电 极 框 架 应 有 防 摆 动 的 措 施 。6.5.3.3 振 打 系 统 应 能 满 足 清 灰 要 求 , 振 打 加 速 度 符 合 DL/T 461的 规 定 , 振 打 程 序 可 调 。 振 打装置的材质和形式应根据烟尘粘连性等特性确定。6.5.3.4 气 流 分 布 装 置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12a) 每 台 电 除
47、 尘 器 的 入 口 均 应 配 备 多 孔 板 或 其 他 形 式 的 均 流 装 置 , 以 便 烟 气 均 匀 地 流 过 电场;b) 各 室 的 流 量 与 理 论 分 配 流 量 的 相 对 误 差 应 不 超 过 3%; c) 电 除 尘 器 气 流 分 布 模 拟 试 验 及 气 流 分 布 均 匀 性 应 符 合 JB/T 7671和 DL/T 514的 规 定 。6.5.3.5 支 承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a) 除 一 个 用 固 定 支 承 外 , 其 余 为 单 向 和 万 向 活 动 支 承 ; b) 支 承 安 装 后 上 平 面 标 高 偏 差 为 3m
48、m。6.5.3.6 灰 斗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a) 灰 斗 跨 度 沿 长 度 方 向 宜 限 于 单 个 电 场 , 如 超 过 一 个 电 场 时 , 应 具 有 防 止 烟 气 短 路 的 措施;沿宽度方向数量应尽可能减少;b) 灰 斗 钢 板 厚 度 由 灰 斗 容 积 和 烟 尘 的 物 理 特 性 确 定 , 一 般 不 应 小 于 5.5mm; c) 灰 斗 内 应 装 有 阻 流 板 , 其 下 部 应 尽 量 远 离 排 灰 口 , 灰 斗 斜 壁 与 水 平 面 的 夹 角 不 应 小于 60, 相 邻 壁 交 角 的 内 侧 应 做 成 圆 弧 型 ;d) 灰
49、 斗 的 容 积 应 满 足 最 大 含 尘 量 满 负 荷 运 行 8h的 储 灰 量 需 要 , 灰 斗 储 灰 重 按 满 灰 斗 状 态计算;e) 灰 斗 应 有 加 热 措 施 。 在 采 用 蒸 汽 加 热 时 , 加 热 面 应 均 匀 地 分 布 于 灰 斗 下 部 不 少 于 1/3的表面上;在采用电加热时,应采用恒温装置;f) 灰 斗 应 设 有 捅 灰 孔 和 防 灰 流 粘 结 或 结 拱 的 设 施 ; 当 采 用 气 化 装 置 时 , 每 只 灰 斗 应 装 设一组气化板,设计时应避开捅灰孔。6.5.3.7 保 温 设 计 应 符 合 DL/T 5072的 规 定 , 并 满 足 下 列 要 求 : a) 应 保 证 电 除 尘 器 的 使 用 温 度 高 于 烟 气 露 点 温 度 20 以 上 ; b) 保 温 范 围 包 括 进 、 出 口 烟 箱 、 壳 体 、 灰 斗 、 顶 盖 等 ; c) 护 板 的 敷 设 应 牢 固 、 平 整 、 美 观 。6.5.3.8 整 流 变 压 器 的 起 吊 设 施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a) 应 能 将 整 流 变 压 器 由 顶 部 吊 至 地 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