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纪律审查外围取证方法与实践,序言(1):,纪律审查是指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根据职权和管理范围对反映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核实和调查的活动,简而言之,就是纪律审查,查办案件。加强纪律审查工作是落实“三转”的根本要求。外围证据是相对核心证据而言,在证据分类中和法律书面语言上没有外围证据这一说法,其实就叫间接证据,是形成证据链重要一环。,一、证据确凿是纪律审查的基本要求,纪律审查的要求是:1、事实清楚;2、证据确凿;3、定性准确;4、处理恰当;5、手续完备;6、程序合法。纪律审查工作具体开展必须驾驭的“两架马车”(外调和内审,外调取证尤显重要),调查组一般五个组(1、综合组,2、
2、谈话组,3、外调组,4、“两规”安全组,5、后勤保障组)外调取证一般贯穿整个核实调查过程。,纪律审查工作流程图,二、调查取证主要措施(1),案件检查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组织和个人都有提供证据的义务。调查组有权按照规定程序,采取以下措施调查取证,有关组织和个人必须如实提供证据,不得拒绝和阻挠。纪检机关的8种措施主要是: 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帐册、单据、会议记录、工作笔记等书面材料; 要求有关组织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等书面材料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 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简称“两规”); 必要时可以对与案件有关的人员和事项,进
3、行录音、拍照、摄像; 对案件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提请有关的专门机构或人员做出鉴定结论; 经县级以上(含县级)纪检机关负责人批准,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纪行为的文件、资料、帐册、单据、物品和非法所得; 经县级以上(含县级)纪检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对被调查对象在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的存款进行查核,并可以通知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暂停支付; 收集其他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证据。其中第现在要求必须立案以后才能采取两规措施,、种两种“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纪行为的文件、资料、帐册、单据、物品和非法所得;对被调查对象在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的存款进行查核,但不能通知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暂停支付”,这两种措施在
4、初核阶段不允许采取。也就是说在初核阶段,只使用5种措施。,二、调查取证主要措施(2),行政监察法第四章第十九条规定监察机关履行职责,监察机关在调查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时有权使用的4种措施是: 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反行政纪律的文件、资料、财务帐目及其他有关的材料; 责令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调查期间不得变卖、转移与案件有关的财物; 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就调查事项作出解释和说明,但不得对其实行拘禁或者变相拘禁(简称“两指”); 建议有关机关暂停有严重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执行职务。,三、证据概念及收集要求(1),证据就是证明事实的依据。具有客观性、联系性、规定性特点。证
5、据是正确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和基础;是促使违纪者认错服纪的有力武器;是保证被调查人合法权利的重要依据。,三、证据概念及收集要求(2),(1)证据的种类主要有9种: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受侵害人的陈述;被调查人的陈述;视听材料(原始声响、录像带等);现场笔录(调查人对案件有关场所进行检查时所作的笔录);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主要是公安、司法人员对案件的有关场所、物品及其证据材料进行勘验、检查时所作的笔录。根据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政纪案件有所不同)。,三、证据概念及收集要求(3),(2)证据分类有3类:即 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三、证据概念及收集要求
6、(4),(3)收集证据的要求。一是要客观全面,要尊重客观事实,不能带观点、定调子、有框子,该收集的证据都要收集;二是深入细致;三是主动及时;四是符合规定程序:收集证据的主体必须合法,证据的表现形式合法,收集证据的手段和方法必须合法;五是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要认真履行举证责任。,三、证据概念及收集要求(5),收集证据中,还应注意以下几点:(1)收集证据(与证人谈话、现场勘验、检查)、扣留和封存物品,参加的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扣留封存、暂停金融机构支付的期限不得超过办案期限。(2)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人。(3)能够证明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的有错证据
7、和无错证据都要注意收集。(4)党员拒绝作证或故意作假证,情况严重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是党外人员的,应建议其主管机关予以追究。(5)谈话收集证人证言时,应个别进行,不得采取开座谈会的形式。谈话时应制作清晰、详尽的谈话笔录,取证后要对证人的谈话内容进行保密。,四、提取外围证据主要方法(1),提取证据的原则:先易后难;先外后内;先取书物证,后取证人证言;下面结合实际讲讲收集外围证据的方法:1、从案件的关键环节入手寻找外围书证物证特别体现在案件初核阶段:(1)财产:银行、证券、房产、车辆(来源支付)(2)家庭成员情况:开办企业、子女出国情况、及相关财务情况(3)确定特定关系人及情人等(隐蔽战
8、线获取),四、提取外围证据主要方法(2),2、外围收集知情人提供证据 (1)是调查取证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群众明察暗访,广泛收集证据;(2)收集知晓案情且与被查对象无直接利害关系人证据,注意保密。(3)适当时可以接触实名举报人,去伪存真,审查动机。(举报人心理类型:伸张正义、寻求保护、嫉妒心理、报复心理、顺从心理)。(4)收集有关机关已有的情况:审计报告、巡视报告、组织人事考察报告等,共享成果。,四、提取外围证据主要方法(3),3、从外围关键证人中提取证人证言(1)在押人员检举揭发线索(2)作案过程经手经办人员(3)“污点证人”(4)加强内审外调衔接,关键证人如涉嫌重大违纪违法对其依法依纪采取
9、强制措施,五、外调取证应抓好几项重点工作(1),1、熟识外围取证找证人的方法:(1) 体制内有单位组织涉案证人,直接找单位领导或党组织帮助;(2)对不宜扩大影响,涉案不深的证人,直接与其联系。(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般通报人大、政协机关(注意人大代表法32条提请许可规定)。(4)对一些躲匿、逃避且有违法犯罪嫌疑的证人,提请司法机关协助寻找。(接触对象须验明身份、确保安全、对象到案是第一要务),四、外调取证应抓好几项重点工作(2),2、掌握与被调查人正面谈话的尽快突破的方法:一是开门见山,单刀直入,从正面进行突破。也就是先暴露谈话主题,向被调查人提出纪律要求后,按工作、生活、人际交往等层面与其
10、开展交谈,从谈话中发现与主案关键问题和关键人物抓住不放,深问细抠,取得突破;二是出其不意,攻其不备,从政策法律的角度突破。即对其深入进行政策法律宣传教育,晓以厉害,促其心理防线动摇,在此过程中适时出示证据,交代从宽政策,使其认识到不说不行,说了能得到从宽处理,从而取得谈话突破。三是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从情理角度进行突破。要研究被调查人在心理上怕什么,担心什么。找准其感情上的薄弱点作为突破口。如以工作单位、家庭、父母、妻儿朋友之情动人,击垮其心理防线。四是利用矛盾,各个击破,从逻辑合理的角度不断进行突破。即要用漫谈的方式与被谈话人反复谈同一个问题,当他们在谈话中流露出来一些线索和问题后抓住不放,
11、突破其事先订立攻守联盟,按事物逻辑关系步步紧逼进行问话,取得谈话突破。,四、外调取证应抓好几项重点工作(3),3、控制与被调查对象情绪的谋略:(1)制造紧张,消除紧张(虚实结合)。(2)气势压制,重挫锐气(控制气场)。(3)心理接近,缩短距离(换位思考)。(4)以情攻心,感化瓦解(恩威并重)。 (法纪威严、情感沟通、亲情感化、心灵交流、道德认同、证据合围),四、外调取证应抓好几项重点工作(4),4、建立集中统一的领导和协调工作体系。(1)与公安机关的组织协调(技侦、经侦、监所、治安、出入境、国保、派出所)(2)与检察机关的组织协调(协同办案)(3)与审判机关的组织协调(财产保全、量刑)(4)与
12、司法行政机关的组织协调(在押取证)(5)与审计机关的组织协调措施(财务审计查证)(6)与税务机关的组织协调措施(涉税信息)(7)纪检监察机关有时还需要组织协调组织人事、工会、劳动、环保、外事、金融、保险、证券、电信,五、提取外围证据注意事项,坚持文明依纪依法办案(2),杜绝“逼供信”(3),注意安全保密(4),保密是纪律审查的生命线,也是自我保护的基础。包括行动方案、工作重点、办案进程、办案用的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等。安全包括接触对象的安全;办案人员自身安全;暂扣物品等证据安全;办案车辆等安全。,结束语,纪律审查也就是平常讲的案件检查是纪检监察机关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是严肃党纪政纪的中心环节,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始终处于关键位置。只有不断加强办案工作,办案中坚持做到证据确凿,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办成铁案,才能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保证党的纪律、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谢 谢 大 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