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OI:10.14086/ki.wujhs.2016.03.002国家权力与近代中国城市空间重构陈蕴茜(南京大学中华民国史研究中心;江苏 南京 210093)城市是一个集政治、经济、文化、心理功能于一体的空间聚合体,也是人类密集型的居住区。中国城市自诞生之日起就与国家权力密切关联。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国家权力对社会的控制日益增强,其渗透性已达到几乎无处不在。与传统时代相比,国家权力对城市的控制日益加强,导致城市空间重构,并透过空间操控对城市空间中的人产生深远影响。一、 国家意志与近代城市空间重构清末民初,政府已经开始引进西方规划理念对城市进行改造,出现了负责规划和建设的市政公所,传统城市空间结
2、构开始发生变化。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国家对城市的控制进一步加强,中国城市逐步走上以西方城市为模版的发展道路,各地以旧路拓宽、旧城改造和发展新区带动城市空间重构,城市面貌大为改观。由于中国民间资本力量薄弱,城市改造大都由政府承担,南京国民政府采行党国一体的集权政制,因此,城市空间重构中体现出很强的国家意志。1925 年孙中山逝世后被奉为国民党的精神领袖,总理遗教被赋予宪法地位,孙中山在实业计划中对中国许多城市的定位和规划自然产生了深远影响。如大上海计划就是为了将上海建成孙中山定位的“东方大港” ,蒋介石甚至直接称该计划为“总理大上海计划” , “大武汉”发展规划也是受孙中山的影响,事实上各地政府
3、都尽可能地吸收孙中山的规划思想并付诸实践,桂林甚至将城市规划直接命名为大桂林三民主义实验市计划 。孙中山的影响远不止此,因为国民党发动了全国性的孙中山崇拜运动,各个城市为了纪念他而重构空间结构,以南京最为典型。1929 年孙中山奉安南京,政府建造了现代民族国家政治领袖最大的陵墓中山陵,并将灵榇经过的道路拓宽建设为中山大道,这条道路贯穿大半个南京城,打破了南京自明代以来 600 年未改变的城市格局。全国各地也大规模修建中山路、中山纪念堂、中山公园、中山门、中山桥等。有的城市限于财力无法重新规划修建,则通过更名改建的方式来实现空间系统的转换。当时政府的城市规划普遍奉行“马路主义” ,以新建或改建道
4、路带动城市更新,由此中山路在城市中最为普及。据笔者初步统计,民国时期有中山路的城镇达到 534 座,中山路一般都是主干道,有的城市还建立起由数条中山路构成的道路系统,有的则建立以三民主义关键词命名的道路系统,甚至个别城市道路名称全部中山化和三民主义化。此外,全国建有 332 座中山纪念堂,不少中山堂都位于城市的中心,有的是官署办公地,有的是城中最主要的象征性和标志性建筑,而孙中山铜像则位于中心广场,形成城市新的核心。现代公共娱乐空间的出现是中国城市由传统向现代转型的重要标志,民国时期全国出现了 314 座中山公园。中山符号在城市空间的普及以及在城市中心的霸权地位,是对城市空间的颠覆性重组。中山
5、纪念空间的建设将新的市政建设理念传输至民间,各地城镇交通得到明显改善,公共空间也得到拓展,促进了传统城市向现代城市转型。城市与国家政治、民族兴盛密切关联。由于近代中国受到西方列强的欺侮,南京国民政府特别希望中国能够以崭新的形象屹立于世界,城市空间遂成为实现民族复兴梦的载体。大上海计划特别选择远离租界的江湾地区建造一个新上海,目的是“与两租界相抗” ,最终取代租界。民族主义思潮的高涨,还引发了城市建筑民族风的盛行,而政府在其中起到了重要的推助作用。 首都计划规定公共建筑要“采用中国固有之形式” , “使置身于中国城市者,不致与置身外国城市无殊也” 。国家意志还体现在政府在城市规划和实施过程中的行
6、政中心意识、权力无限性和随意性。 大上海计划实施过程中,政府最关心的是行政中心的建设,而与经济发展关系密切的新商港区、码头和铁路建设几乎从没有提上过日程,导致建设大上海市中心最后几乎完全变成了建设大上海行政中心。 首都计划也体现出鲜明的官本位色彩,因规划宏大,资金困难,政府遂优先建设行政类、政治纪念类的公共建筑,民生工程则被延宕。南京、上海的征地常常引发政府与市民间的冲突。由于土地法规定“于国计民生有妨碍时” ,政府可以强行制止土地移转,但对于是否妨碍“国计民生” ,则由政府定义。征地的地价也是按所谓的官价,而非市场实价,甚至有的城市每平方米拆迁价都不如房租高,百姓深受其苦。上海工务局局长曾批
7、评“建设固然重要,人民财产权益同样应受到尊重,何况这并不是不能兼顾的事” 。然而,不仅地价低,政府因政治工程需要,限期拆迁,而补偿金却拖延数年支付,有的拆迁户因迫于生活压力而自杀。政府的权力不受限制,为所欲为,不惜违法,有时不等内政部公告强行测量和拆除围篱,甚至不呈请内政部核准公告而擅自处置地权。市民直指政府允许官员在同一区域建造三层洋楼为私宅,却逼迫平民拆迁,还有的官商勾结,照顾私人关系,同一块土地给出不同的地价,市民抨击国民政府鱼肉人民, “人民畏政府之威迫,谈虎色变,痛地权之被夺,呼吁无门” ,市民在商会带领下到市府请愿,甚至发生武力冲突。即使有法律规定,但在集权体制下个人财产也不能完全
8、受到保护。也正因为政府权力的无限性,民国城市空间在国家意志主导下才得以迅速实现重构,城市面貌日新月异。二、 功能分区、空间分异与社会分层近代中国城市建设基本上是对西方城市空间模式的移植,政府及专家接受了功能分区、道路系统和公共设施配套等现代城市建设理念。随着功能分区的精细化,城市在国家主导下被分割为一个个相对独立的空间系统,传统城市空间中以权力及社会尊卑等级为中心的结构分区,逐渐转换为以商业经济为中心的功能分区,相对模糊的空间界限被清晰的空间规划所打破。南京国民政府在制定首都计划时已经充分认识到“分区之作用关系于城市者至大” ,将南京分为六大区:中央政治区、市行政区、工业区、商业区、文教区、住
9、宅区,而在商业区中又进行了大小区分,对住宅区则进行了等级划分。南京城市空间打破了原来的局限,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大上海计划则将新上海市中心区域划分为政治区、商业区、住宅区,市中心除北部商业区以及城市核心区域的行政区外,其余的地块都划为住宅区。少数城市的功能区则根据地情而有所变化,如北平、西安增加了古迹文化区和风景区,杭州则划分出公园区、风景区;汉口制定了专门的汉口市分区计划 ,而且因地制宜划分了“小工商业区并建简易住宅” ,延续了传统“前店后宅”的居住模式,突破了商住分离的功能分区;个别工商业发达的城市如无锡,政府邀请工商界人士参与讨论,最终形成分区计划。还有的地方政府对旧城部分不予分区,只在
10、新城区进行功能分区。功能分区不仅影响城市结构,同时也影响社会分层,因为住宅分区与生活在城市中的人的关系极为密切。民国时期城市化发展迅速,加之灾害、战乱等多重因素,城市人口增长过快,导致住房供应奇缺,房地产价格节节攀升,而国民政府又没有足够的财力应对,由此,城市出现了明显的贫富两极分化。南京到 1935 年前仍有 15 万人住在棚户区,占到全市人口的 1/5,其他各城市的棚户区也普遍存在。各地政府不仅未能消灭棚户区,而且还对住宅区进行了等级划分,这导致了居住空间分异更加明显,一定程度上强化了社会分层。南京、上海、广州、青岛、贵阳、南昌等地的住宅区均有着明确的分级,一边是带有显著的西方文明特征的现
11、代空间,一边是污秽不堪、疾病横行的异质空间,界限分明的“富人区”和“穷人区”进一步导致居住空间分异。空间分异会带来居住隔离,异质人群彼此隔膜,社会阶层间交往减少,进而引发贫困固化,加重社会分层。城市贫困群体及弱势群体缺乏空间竞争的能力和参与空间决策及监督的能力,只有通过国家和社会组织的力量才能确保其在市场的马太效应下维持生存和发展所必须的空间资源和空间利益。但由于民国时期社会经济不发达,是一个强政府、弱民间的社会,加之战乱等原因,除少数大企业为职工修建工人和职员住宅之外,只有政府才能承担为贫民建住宅区的职责。然而,各城市达官贵人住宅所处的空间位置,享用的空间尺度都明确地反映出,政府更多地以权贵
12、阶层利益为中心来进行城市规划,没有重视下层民众的利益,未能调节社会分层的有序与合理,使阶层之间的贫富差异维系在一个合理的度内,违背了孙中山“建设之首要在民生” “建筑大计划之各式屋舍,以乐民居”的遗训,民国社会的最后崩解在一定程度上也与此相关。三、 权力、空间与现代性近代中国城市空间的重构,折射出中国作为后发型现代民族国家发展中所具有的独特性,但事实上,它也有与西方城市发展相似的特性,即蕴含着深刻的现代性:国家权力通过规划设计、管理控制城市空间来实现对人的“园艺化”形塑。现代民族国家建立后,国家透过相对完备的现代科层制,逐步在城市中建立起全方位的管理系统。城市空间不能“有碍观瞻” ,为此政府制
13、定了详细的空间规划、建筑规则以及管理细则,而且这种管理是随着国家权力的强大而日益细密化。自清末民初开始政府就出台城市管理法规,到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已经形成完备的城市管理法规体系,并付诸实施。政府对城市空间的管理极为细致,不仅颁布建筑法规范建筑物的建设和使用,而且还对建筑上的附属物也进行管控,如规定:“妨害善良风俗之广告禁止张贴,违反党义及妨害公安之标语禁止张贴” ,并不定期开展所谓清壁运动,将“有碍观瞻”的广告清除。对于有碍观瞻的棚户区,政府将它视为肮脏的地方,是吸毒、盗匪等犯罪易于滋生的区域,政府遂制定棚户区管理规则,实施监控。各地政府都曾努力甚至武力拆除棚户区,即使抗战时期无家可归的难民居住
14、在重庆的棚户,也因“有碍观瞻”被警察逼迫迁移。政府为此开辟平民住宅、平民新村、工人新村,制定严格的管理规则。而对于城市空间中出现的小商贩、算命先生、娼妓、乞丐,政府则采取严厉的取缔政策,以保持城市空间的“洁净” 。与此同时,政府对此类地区进行改造,增设救济院、图书馆、教育馆、小公园、女子习艺所等新型空间,其目的是要将原有区域改造成文明、洁净的空间。不仅如此,现代民族国家是要将过去的臣民改造为国民,城市空间也就成为改造和形塑国民的装置。除了原有的学校之外,国民政府开始修建公共图书馆、博物馆、古物陈列所、国货陈列所、民众教育馆,这些场所普遍出现于中国的城镇。即使提供娱乐的公园也成为权力规训的空间,
15、因为国民政府将公园定位为社会教育机构,用以传播知识、提升民众文化素质。为了丢掉“东亚病夫”的帽子,培养体格健壮的国民,政府又在城市普及公共体育场,抗战前已建成 2230 所。建设体育场既是为了培养国民健壮的体格,也是为了形塑他们的思想,因为三民主义教育实施原则规定:公共体育场“一切设备于可能范围内须寓有党义意义” 。显然,国家权力已经将政治规训渗透于城市空间的各个角落。国家权力渗透于整个社会肌体,权力场域呈毛细血管状的扩散和渗透,人们在享受娱乐空间与公共空间、城市交通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不得不“习得”党化意识形态语汇,也不得不对孙中山符号产生记忆。国家意识形态通过隐秘的形式在城市空间中得到充分展
16、示,对人们形成了隐性的思想控制,这是国家权力运作深入微观层面的典型表现。四、 结语近代中国城市在国家权力主导和规划下,实现了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型和空间重构,以礼制、宗法和王权为导向的传统空间布局,被现代行政中心、商业中心及公共建筑为主体的现代空间布局所取代。由于近代中国特殊的历史条件,城市空间结构的变化动力主要来源于政府,且因集权体制,城市空间在一定程度上是展现国家意志和党化意识形态的载体,中山化空间系统成为最具中国特色的城市景观。国民政府的空间策略促进了城市发展,并在改变城市空间格局的同时,还影响着城市住宅分异,强化了社会分层,使下层平民无法享受到公平的空间权利,政府未能完全承担起建立“空间正义”的责任。如何在政府规划中体现城市市民的主体性和城市社区的共同体性,尊重城市居民自身对城市空间的意义构建,从而让城市成为一个生机勃勃的有机体而非一个仅仅强调秩序和安全的理性产物,正是雅各布斯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一书出版以来西方学界对城市规划持续反思的主题。如何弱化国家在城市空间中的权力,以人为本,而不是以“治理”为本,建设属于全体市民的自由、公平的城市,是集权体制时代的民国无法做到的,却也是今日城市规划和空间重构所面临的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