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安装业 “营改增”前期准备与企业应对,讲课提纲, 一、“营改增”政策背景与2015年展望 二、“营改增”政策与建安行业关键环节准备 三、建筑安装业营改增难点与应对策略 四、建筑业“营改增”数据测算 五、“营改增”的会计处理,2,一、“营改增”政策背景与2015年展望 (一)关键词一:结构性减税 (二)关键词二: 营改增,拉开大序幕 (三)关键词三:谋一域而活全局 “营改增”走进新时代,李克强总理:营改增还有“五步曲” 求是杂志日前刊登李克强总理文章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若干问题。李克强指出,今后要继续推进税制改革,并明确营改增还有“五步曲”。李克强称,当前税改的重点是扩大营改增。这项改革不
2、只是简单的税制转换,更重要的是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工业转型、服务业发展和商业模式创新。,求是杂志日前刊登李克强总理文章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若干问题。李克强指出,今后要继续推进税制改革,并明确营改增还有“五步曲”。李克强称,当前税改的重点是扩大营改增。这项改革不只是简单的税制转换,更重要的是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工业转型、服务业发展和商业模式创新。,最新消息,为完成十二五规划,在2015年内将增值税推广至所有行业,将建筑业、不动产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 预计建筑业“营改增”自2015年上半年开始。,6,增值税制度与营业税制度比较,二、营改增政策与建安行业关键环节
3、准备 (一)纳税人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注:财税【2013】106号附件二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含本数)。,(二)税率与征收率,混业经营的概念。 财税【2013】106号附件二解释试点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例1 2015 年7月,甲公司与某钢铁公司签订了一台连铸机的总承包
4、合同,合同总额为2 000 万元。其中, 设计部分为200 万元,设备部分为1 600 万元,建筑安装部分为200 万元。甲公司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项目施工所在地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适用税率为3%。,暂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另外假设该项目当年全部完工并办理了相关结算手续。甲公司外购材料设备成本为1 300 万元且均能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此合同条款下,甲公司销项税额计算如下:,例1 2015 年7月,甲公司与某钢铁公司签订了一台连铸机的总承包合同,合同总额为2 000 万元。其中, 设计部分为200 万元,设备部分为1 600 万元,建筑安装部分为
5、200 万元。甲公司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项目施工所在地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适用税率为3%。,暂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另外假设该项目当年全部完工并办理了相关结算手续。甲公司外购材料设备成本为1 300 万元且均能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此合同条款下,甲公司销项税额计算如下:,销项税额1 6001.1717%+200/(1+6%)6%+200/(1+11%)11%要求:设备销售、设计费用、安装费用分别核算,按各自的税率缴纳增值税。,(1)设备商中包含一些大型设备厂家,其承包的范围中也含有建筑安装、设计等事项,如何进行分配。 (2) 超概算项目在工程结算时
6、如何进行分配,如何防止因核算不清而多征税的情形发生。,(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1.一般计税方法 财税【2013】106号附件一 第十八条第二十九条,与原增值税条例与实施细则的一般纳税人计税方法形式上基本相同。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建筑施工企业的营业成本主要包含人工费、机械费、租赁费三个方面,且这三个方面的比例对于各个项目而言基本上趋同,假设项目工程的合同金额为10000万元(含税金额),预测营业成本发生额为8 000 万元(含税),其中人工费占20%,材料费占65%,机械租赁费占15%;间接费用700 万元。
7、,市政工程、房地产工程、电信、铁路工程成本结构存在差异,归纳起来,大致为以下几个方面: (1)人工成本。支出预计占总成本支出25%-30%的之间。,(2) 设备租赁。设备租赁的方式决定了抵扣结果。 财税【2013】106号可以采用简易征税,抵扣比率3%。,(3) 材料采购。钢材、混凝土、砂石、木材、水泥等材料。 财税【2014】57号 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和第三条“依照6%征收率”调整为“依照3%征收率” 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三项 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辅助性材料和动力。财税【2014】57号 财
8、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和第三条“依照6%征收率”调整为“依照3%征收率”。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三项 自来水。,期间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中的支出可形成进项的部分。 可关注生活性服务业进入营改增的时间以及金融业进入营改增的时间。,2.视同提供应税服务 财税【2013】106号附件一 第十一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下列情形,视同提供应税服务: (1)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2)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分析:如纳入试点应税服务,原有的无偿提供劳务在营改增后需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9、3.征收率,原营业税差额征税的制度得到最大程度的保留,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总体降低。,4. 简易计税方法 (1) 一般情形 财税【2013】106号附件一 第三十条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适用主体:试点小规模纳税人,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征税的试点一般纳税人。, 有形动产租赁 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该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四)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财税【2013】106号附件一第41条 (1)纳
10、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2)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一条视同提供应税服务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4)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建筑企业的跨税种合同 如建筑工程在营业税适用期间,但工程竣工在营改增以
11、后。 比如:一项工程开工2014年9月开始,工期一年,假设2015年1月开始营改增试点。工程总价款1000万。,跨税种的情形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是否收到工程款(含部分) (2)是否已向建设方开具营业税发票; (3)工程是否已在营改增之前全部完成; (4)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是否明示付款时间,2015年之前还是之后? (5)红字发票只能在什么情形下开具?,例2 A建筑施工企业承接了一项三年期建筑工程在各资产负债表日,该建造合同的结果可以可靠估计,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合同和费用,各年年末资料如下,以 2013 年为例,年末确认和计量当年的合同收入和费用,并登记入账: 合同
12、完工进度=4500/(4500+10500)=30% 当年确认的合同收入=2000030%=6000 当年确认的合同毛利=(2000015000)30%=1500,当年确认的合同费用=60001500=4500 营改增之前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 450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1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000,完工百分比法与现行增值税的征收办法不协调。施工期限较长的跨年工程,一般在每年年末利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与成本费用,如果2015年4月1日开始营业税改增值税,需规划好4月1日前后营业税与增值税交接的事项。,(2)跨期采购跨期完工的工程项目例3,(3)营改增前未扣除完毕的分包款
13、 财税【2013】106号附件二 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因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足以抵减允许扣除项目金额,截至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尚未扣除的部分,不得在计算试点纳税人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后的销售额时予以抵减,应当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还营业税。,(五)合并纳税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纳税人,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视为一个纳税人合并纳税。,(1)总分机构分别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2)分机构不得抵扣进项;(3)总分机构抵扣凭证各自认证;(4)数据传递;(5)按月(季)在法人总部所在地汇总纳税。,总机构当期汇总应纳税额=当期汇总销项税额当期汇总的允许
14、抵扣的进项税额 总机构当期应补(退)税额=总机构当期汇总应纳税额分支机构当期已缴纳税额,(六)建安行业应对营改增的关键环节准备 1.发票管理 进项抵扣凭证的归类与梳理,分析公司进项税额的范围与现存问题,比照增值税以票抵税制度进行整改,将责任落实到人。,(1)防止收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2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国税发【1997】134号 一、受票方利用他人虚开的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
15、税款进行偷税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追缴税款,处以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款;进项税金大于销项税金的,还应当调减其留抵的进项税额。利用虚开的专用发票进行骗取出口退税的,应当依法追缴税款,处以骗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款。,(2)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发票认证。 国税函【2009】617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二、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
1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包括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3)取得的发票认证时间及超期补救,(1) 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 )(2)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8号),(4)注意资金的支付方式。 国税发【1995】192号 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
17、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2. 组织结构和人员配备的调整如(1)人员配备是否充分、岗位分工是否合理? (2)是否充分具备涉税经济业务处理能力?(发票开具、认证、传递、会计处理、纳税申报等) (3)职能部门能否做到有效的沟通和配合确保抵扣凭证的发票认证抵扣,能否平稳渡过磨合期?,建筑业营业税是按照劳务发生地征收,“营改增”后需要从增值税缴纳地点考虑相应调整企业组织架构。由于建筑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分散在不同地点,可能会影响抵扣凭证的传递,公司内部业务链越长,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风险越高。应考虑对压缩管理层级、缩短管理链条。,3.财务核算系统的升级 采用电子化管理的建筑企业,从采购流程到财务考核,需对
18、公司的系统进行梳理与改造,以适应增值税管理的需要。,三、建筑安装业“营改增”难点与应对策略 (一) 建筑工程挂靠业务的税务风险 建筑工程分包企业总体良莠不齐,不具备建筑工程资质的较多,部分企业采取要求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的形式解决原营业税差额扣除的问题。,1.政策规定 财税【2013】106号附件一第二条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在经济利益划分方面,基本上被挂靠企业都收取不同比例的管理费。但在财务管理方面有所不同,有的被挂
19、靠企业要求挂靠项目的工程价款的收付结算必须通过自己,每次收取工程款后扣除工程价款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和税金(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和印花税)后将余额拨付给挂靠方;也有的被挂靠企业直接按合同金额总额直接收取管理费和税金,不参与后期工程款的收付。,从挂靠的开票情况看,建筑业代开营业税发票的税率各地存在差异。一律由项目所在地地税机关统一开具建筑安装业统一发票。 前车之鉴:物流行业与建筑行业一样,也是挂靠的大量存在,2012-2014年间,物流行业是增值税涉税违法的重灾区。 思考:是否有虚开的风险?资金流向的问题如何解决?,增值税票的抵扣要求在施工企业所在地进行,但目前的施工企业与传统生产制造企业的业务
20、模式和客户类型差异较大,施工项目分散在全国各地,材料采购的地域也相应分散,材料管理部门多而杂,且材料发票的数量巨大,发票的收集、审核、整理等工作难度大、时间长。,苏国税发201091号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3%。(一)适用范围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销售、劳务、服务等,接受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二)办理资料,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资料1.税务登记证; 2.申请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填写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一式三份并签章; 3.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填写代开增值税专用
21、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一式三份并签章; 4.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或服务的合同; 5.申请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在首次申请时需提供车辆道路或船舶营业运输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自备或承包、承租的车船等运输工具的证明复印件,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6.国税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苏国税发2012162号 1、纳税人提出放弃免税权书面申请。 2、税务机关核实确认后将代开纳税人的征式方式由定期定额征收修改为查帐征收。 3、代开纳税人申请代开货运专用发票或申请领购普通发票。 4、代开纳税人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二)建筑企业的甲供材问题 1.类型 以铁路建设为例材料采购高铁建设
22、施工用材料一般采用“甲供” 、“甲控” 、“甲指” 、“自购” 四种方式并存的采购模式,对特殊材料、专用设备、重要材料如钢材、水泥等采用“甲供” 、“甲控” 、“甲指” 模式,对于地方材料、零星材料如柴油、碎石等则由施工单位“自购”。,甲供材的业务流程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情形:甲供材纳入工程结算 这种模式下,又可能出现两种情况: 材料提供方将发票直接开给施工方,建设方不作材料的购进、领用处理。(甲控) 材料提供方将发票开给建设方,建设方作材料的购进、领用处理,这种方式经常采用。,例5工程结算1000万,甲供材600万,“营改增”后“甲供材”的税务问题 (1)销售额的确认。 只要建设单位将“甲供材
23、”纳入结算,施工单位就要开具增值税发票。除非建设单位给施工单位的预期利润大大超过增值税税率,否则没有任何一个施工单位愿意放弃取得满足抵税要求的“甲供材”发票。由此可见,“营改增”后“甲供材”的税务风险分析更多是围绕“是否纳入结算”和“是否取得可抵扣的甲供材发票”这两个影响实际税负的因素展开的,这种税务风险分析少了税务监管要求的内容,具有更多的经济性。,(2)进项税额抵扣 施工单位无论是否取得“甲供材”供应商直接开具的发票,一旦“甲供材”纳入竣工结算,施工企业大都无法取得价差和量差,一方面增加工程产值,另一方面又以同等金额增加成本,单就“甲供材”这部分材料不会形成利润。从而加剧产高利低的程度,
24、税务评估时税务机关会因此提出疑问,进而进行税务约谈或税务稽查。,第二种情形:“甲供材”不纳入工程竣工结算。 “甲供材”由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并按照工程合理用量拨付给施工单位。“甲供材” 总额不纳入竣工结算,施工单位对这部分材料也不进行会计核算,只在材料台账上反映“甲供材”的出入库数,以便于评估材料是否超量使用。根据“甲供材”现场保管情况的不同,施工单位会按照建设单位拨付的吨数按每吨一定金额计取保管费。,例6 工程结算400万,甲供材600万,(三)建筑工程分包方案选择 分包成本支出占总成本的比例也将影响税负水平,分包商如改征增值税,如成本以人工成本为主,税负将大幅提高。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这部分劳务
25、分包只要税负提高就会将增加的成本转嫁到总承包单位。,例7,(四)BT、BOT、PPP等合作形式的营改增分析 BT形式目前各地执行口径不一。改增值税后如移交形式适用税率11%,项目公司由于前期投入较大,政府分期偿还,可能导致进项税额体量过大,前期无税可交,后期税负过高的问题,对于营改增之前投入,营改增之后进入偿还期,又会出现无进项可抵的被动情况。,政府,勘察设计单位,项目公司,金融机构,BT中标人(工程承包合同),工程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地区政府部门,分包商,造价咨询公司,法律咨询公司,其他咨询公司,勘察设计合同,征地拆迁协议,其他咨询合同,BT投资建设合同,融资合同,分包,股东协议,咨询合
26、同,BT运营流程图,政府,项目发起人,各债权人贷款,股票,项目公司,工程监理公司,保险公司,各种金融机构,用户,分包商,设计公司,供应商,总承包商建造,特许协议,收费,基金,债券,经营开发公司,各种投资者,商业银行,项目股本,法律顾问财务等,移交,BOT运营流程图,(五)“营改增”对建筑产品造价的影响,“营改增”后现有造价模式须改变,并出台与之相对应的增值税税制下工程造价和计价体系。 建标造201451号 (1)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建设工程定额体系(征求意见稿) (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规范体系(征求意见稿),71,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
27、344号)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1.明确建筑安装工程税前造价构成各项费用均不包括进项税额。 2.修改税金的定义 修正后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税金是指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3.明确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的计取。,国家工程概预算编制方法及项目需同步改变。建筑业的特性之一是先有售价,再进行施工。由于营业税是价内税,现行的预算编制办法采用成本加利润加税金编制而成。如果建筑业改征增值税,则国家相关部门应同时对建筑业预算编制办法及内容进行修改。,73,(六)建筑企业采购报价评审的调整 营改增后,基于不同纳税人类型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劳务及服务无
28、差异的前提下,即不同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劳务及服务对后期企业产生的销售利润相等的条件下,测算不同情境下供应商的价格平衡点,从而将不同纳税人类型供应商的报价调整到统一标准下进行评审。,74,从税负和利润两个角度考虑如何选择供应商例8 A建筑公司拟购买黄沙,B公司报价10000元,但无法提供增值税发票,C公司报价11500元,可以提供增值税发票。,两个方案比较,完善供应商税务信息 企业需加强对供应商纳税人类型、地区、应税货物(劳务或服务)、税率、发票种类及纳税证明等相关税务信息的梳理工作。具体主要包括两方面: 一是针对现有的供应商信息库中的供应商,补充其相关税务信息; 二是针对新入围的供应商,应要
29、求其及时、准确填报相应税务信息,从而逐步完善供应商信息库。,77,修改合同文本。 明确与增值税相关的条款。完善合同约定,明确付款程序。在合同约定中,要注意约定明确的税费凭证。营改增后,施工企业在分包合同、材料采购合同等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由对方承担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同时还要约定对方提供相应的清款申请、购销凭证、增值税发票后再行付款。,四、建筑业“营改增”的税负测算 税负测算可以考虑几个维度:(1)以公司现有的财务数据为基础,按增值税制的要求,转换成增值税环境下进行测算;(2)根据增值税票据管理要求,梳理出公司采购过程票据合规性问题;(3)以未来设定 税率11%为基础,计算本公司的税收
30、平衡点。,例9江苏省x 特级资质建筑企业、总机构位于江苏扬州。下设深圳、海南、北京、上海、珠海等分公司。根据2011年度总分公司财务数据建筑业企业(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税负情况测算表如下:,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测算表,测算时可进一步考虑的要素: 主要材料如钢材、水泥等凡能从正规厂商采购的材料,根据供应商性质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并按其所供应材料类别所对应的增值税税率进行抵扣。 砂石料的供应商一般为小规模纳税人,对能取得其发票的按代开增值税税率考虑测算,合同中约定不提供发票或其他不能取得发票的按不能抵扣项进行测算。,机械租赁费根据现场施工实际情况,机械租赁多为租用个人机械,对其
31、按小规模纳税人租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进行测算,对临时租用费用较小或不能提供发票的作为不能抵扣项测算。 运输费用支出,对已取得发票或能够取得运输发票的按11%的税率进行抵扣,判断不能取得增值税发票的按不能抵扣项进行测算。 其他材料及费用按实际情况进行测算。,例10 甲工程项目简介:某地铁停车场工程;总占地面积约 22 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 57000 平方米,包括停车列检库及月检库、洗车库及镟轮库、工程车库、综合楼、派出所、锅炉房(水泵房、消防水池)、中水处理站、垃圾站、混合变电站、门卫室,(2 个)、蓄水池(4 个)共 15 个建筑单体和站场土方及道路、室外市政配套、出入线地面部分。
32、停车列检库及月检库、洗车库及镟轮库、工程车库采用钢构架符合轻型屋面板结构形式,中级装修。综合楼、派出所、锅炉房(水泵房、消防水池)、中水处理站、垃圾站、混合变电站采用柱下独立基础框架结构形式,门卫室、蓄水池采用砖混结构形式,中级装修。工程配套市政道路、通风空调,热力、给排水、中水、电力、消防雨污水设施齐全。,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测算表,提示:目前增税的企业财政资金扶持,建筑企业可关注财政扶持的政策延续情况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性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43号)一、申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性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的省级企业(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其
33、应税服务增值税税款全部缴入省级国库的试点企业),应于2014年4月底前向省财政厅提交拨付2012年10月到2013年12月专项扶持资金的申请。, 专项扶持资金的扶持对象为营改增试点中的省级增负企业。省级增负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省级企业在2012年10月1日以前成立且营改增试点后其应税服务增值税税款全部缴入省级国库; (二)省级企业营改增试点后按照试点政策规定缴纳的增值税比按照原营业税政策规定计算的营业税确有增加,且月均增负额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 (三)省级企业应做到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且近三年内无违反税收法规、财经纪律等行为。,五、建筑安装企业增值税的会计处
34、理(一)账户设置1.增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会计科目进行相关财务核算。,(二)账务处理示例:采购材料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领用材料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贷:原材料等,按工程进度开具发票 借:银行存款 贷:工程结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期末确认收入、成本和费用时,核算程序如下: 按照完工进度确认当期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3.工程决算后,将账面“工程施工”与“工程结算”对冲。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合同毛利,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与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