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鼓 励 民 间 投 资 发 展 实 施 细 则文 件 汇 编目 录国 务 院 关 于 鼓 励 和 引 导 民 间 投 资 健 康 发 展 的 若 干 意 见( 国 发 2010 13 号 )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重点工作分工的 通 知 ( 国 办 函 2010 120 号) ( 12)一 、 基 础 产 业 和 基 础 设 施 类1、 交通运 输 部关于鼓 励 和引导民 间 资本投资 公 路水路交 通 运输 领 域 的 实 施 意 见 ( 交 规 划 发 2012 160 号) ( 24)2、 民 航 局 关 于 鼓 励 和 引 导 民 间 投 资 健 康 发 展
2、 的 若 干 意 见( 民 航 发 2010 133 号) ( 29)3、 铁 道 部 关 于 鼓 励 和 引 导 民 间 资 本 投 资 铁 路 的 实 施 意 见( 铁 政 法 2012 97 号 ) (35)4、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关 于 铁 路 产 业 投 资 基 金 筹 备 的 批 复( 发 改 财 金 2011 1529 号) (38)5、 水利部 关 于印发鼓 励 和引导民 间 资本参与 农 田水利建 设 实施 细 则 的 通 知 ( 水 规 计 2012 282 号 ) . (41)6、 水利部 关 于印发鼓 励 和引导民 间 资本参与 水 土保持工 程 建设 实 施
3、 细 则 的 通 知 ( 水 规 计 2012 283 号) (47) 1 7、 国家能 源 局关于鼓 励 和引导民 间 资本进一 步 扩大能源 领 域投 资 的 实 施 意 见 ( 国 能 规 划 2012 179 号) (53)8、 电 监 会 关 于 加 强 电 力 监 管 支 持 民 间 资 本 投 资 电 力 的 实 施 意 见( 电 监 政 法 2012 36 号) (59)9、 工业和 信 息化部关 于 鼓励和引 导 民间资本 进 一步进入 电 信业 的 实 施 意 见 ( 工 信 部 通 2012 293 号) (63)10、国土资源部 全国工商联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
4、 资 国 土 资 源 领 域 的 意 见 ( 国 土 资 发 2012 100 号) (66)二 、 市 政 公 用 事 业 和 政 策 性 住 房 建 设 类11、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 政 公 用 事 业 领 域 的 实 施 意 见 的 通 知 (建 城 2012 89 号 ) . (73)12、住房城乡建设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人民银行 税 务 总 局 银 监 会 关 于 鼓 励 民 间 资 本 参 与 保 障 性 安 居 工 程 建 设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建 保 2012 91 号) (81)三 、 社 会 事 业 类13、国务
5、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 和 引 导 社 会 资 本 举 办 医 疗 机 构 意 见 的 通 知( 国 办 发 2010 58 号) . (86)14、教育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 健 康 发 展 的 实 施 意 见 ( 教 发 2012 10 号) (96) 2 15、民政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实施意 见 ( 民 发 2012 129 号) (103)16、 文 化 部 关 于 鼓 励 和 引 导 民 间 资 本 进 入 文 化 领 域 的 实 施 意 见( 文 产 发 2012 17 号 ) (109)17、广电总局关于鼓
6、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广播影视产业的实施 意 见 ( 广 发 2012 36 号) ( 116)18、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支持民间资本参 与 出 版 经 营 活 动 的 实 施 细 则 的 通 知( 新 出 政 发 2012 5 号) ( 119)19、 国 家 旅 游 局 关 于 鼓 励 和 引 导 民 间 资 本 投 资 旅 游 业 的 实 施 意 见( 旅 办 发 2012 280 号) (122)20、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体育 产 业 的 实 施 意 见 的 通 知( 体 经 字 2012 204 号) (131)四 、 金 融 服 务 类21、
7、 银 监 会 关 于 鼓 励 和 引 导 民 间 资 本 进 入 银 行 业 的 实 施 意 见( 银 监 发 2012 27 号 ) (137)22、 财 政 部 关 于 开 展 小 额 贷 款 公 司 涉 农 贷 款 增 量 奖 励 试 点 的 通 知( 财 金 2012 56 号 ) (144)23、证监会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 的 若 干 意 见 工 作 要 点 的 通 知 ( 证 监 发 2012 43 号) (145)24、保监会关于印发中国保监会关于鼓励和支持民间投资健康 发 展 的 实 施 意 见 的 通 知 ( 保 监 发 2012 54 号) (149
8、) 3 五 、 商 贸 流 通 类25、商务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商贸流通领域的实施意 见 ( 商 流 通 发 2012 207 号) (156)26、 发展改 革委 公 安 部 财 政 部 国土资源 部 交 通 运 输 部 铁道 部 商 务 部 人 民 银 行 税 务 总 局 工 商 总 局 银 监 会 证 监 会 关 于 鼓 励 和 引 导 民 间 投 资 进 入 物 流 领 域 的 实 施 意 见( 发 改 经 贸 2012 1619 号) . (164)六 、 国 防 科 技 工 业 类27、 国防科 工局 总 装 备部关于 鼓 励和引导 民 间资本进 入 国防科技 工 业 领
9、域 的 实 施 意 见 ( 科 工 计 2012 733 号 ) (170)七 、 参 与 国 有 企 业 改 制 重 组 类28、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中积极引入民间投 资 的 指 导 意 见 的 通 知 ( 国 资 发 产 权 2012 80 号) (175)八 、 推 动 自 主 创 新 和 转 型 升 级 类29、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税收政策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 展 的 意 见 ( 国 税 发 2012 53 号 ) (180)30、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民营企业研发机 构 建 设 的 实 施 意 见 的 通 知 ( 发 改 高 技 2011 1901
10、号) (193)31、科技部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 域 意 见 的 通 知 ( 国 科 发 财 2012 739 号) (201) 4 3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 兴 产 业 的 实 施 意 见 的 通 知 ( 发 改 高 技 2011 1592 号) (209)九 、 参 与 国 际 竞 争 类33、 发展改 革委 外 交 部 工业 和 信息化部 财政部 商 务 部 人 民 银 行 海关总署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外 汇 局 关 于 印 发 鼓 励 和 引 导 民 营 企 业 积 极 开 展 境 外 投 资 的 实
11、 施意 见 的 通 知 ( 发 改 外 资 2012 1905 号) (215)十 、 创 造 良 好 环 境 和 加 强 服 务 管 理 类34、国务院法制办关于起草涉及民间投资的法律文件草案听取行 业 协 会 (商 会 )和 民 营 企 业 意 见 的 通 知 ( 国 法 2012 24 号 ) ( 224)35、 国家发 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 于 安排政府 性 资金对民 间 投资主体 同 等 对 待 的 通 知 ( 发 改 投 资 2012 1580 号 ) (225)36、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定义和统计范围的规 定 的 通 知 ( 国 统 投 资 字 2012 2 号) (
12、228)37、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民间投资监测分析和信息引导工作 的通知 ( 发 改 投 资 2012 1483 号 ) . (231)38、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鼓励和引导工程咨询机构服务民间投资 的 实 施 意 见 ( 发 改 投 资 2012 1546 号) (234)十 一 、 其 他39、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利用价格杠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 发 展 的 实 施 意 见 的 通 知 ( 发 改 价 格 2012 1906 号) (241) 5 40、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鼓励和引 导 民 间 投 资 健 康 发 展 的 意 见 ( 工 商 个 字 2012 107
13、号 ) (246)41、国家质检总局关于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提升质量水平增强国际 竞 争 力 的 实 施 意 见 ( 国 质 检 通 2012 291 号 ) (253)42、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管理 工 作 会 议 纪 要 和 股 权 投 资 企 业 备 案 文 件 指 引 /标 准 文 本 的 通 知 ( 发 改 办 财 金 2012 1595 号 ) (257) 6 1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 发 2010 13 号 2010 年 5 月 7 日 各 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 人 民 政 府 , 国 务 院 各 部 委 、 各 直
14、 属 机 构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 我 国 民 间 投 资 不 断 发 展 壮 大 , 已 经 成 为 促 进 经 济发展、 调 整 产 业 结 构 、 繁 荣 城 乡 市 场 、 扩 大 社 会 就 业 的 重 要 力 量 。 在 毫 不 动 摇 地 巩 固 和 发 展 公 有 制 经 济 的 同 时 , 毫 不 动 摇 地 鼓 励 、 支 持 和 引 导 非 公 有 制 经 济 发 展 , 进 一 步 鼓 励 和 引 导 民 间 投 资 , 有 利 于 坚 持 和 完 善 我 国 社 会 主 义 初 级 阶 段 基 本 经 济 制 度 , 以 现 代 产 权 制 度 为 基 础 发
15、 展 混 合 所 有 制 经 济 , 推 动 各 种 所 有 制 经 济 平 等 竞 争 、 共 同 发 展 ; 有 利 于 完 善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体 制 , 充 分 发 挥 市 场 配 置 资 源 的 基 础 性 作 用 , 建 立 公 平 竞 争 的 市 场 环 境 ; 有 利 于 激 发 经 济 增 长 的 内 生 动 力 , 稳 固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基 础 , 促 进 经 济 长 期 平 稳 较 快 发 展 ; 有 利 于 扩 大 社 会 就 业 , 增加 居 民 收 入 , 拉 动 国 内 消 费 , 促 进 社 会 和 谐 稳 定 。 为 此 , 提 出
16、以 下 意 见 :一 、 进 一 步 拓 宽 民 间 投 资 的 领 域 和 范 围( 一 ) 深 入 贯 彻 落 实 国 务 院 关 于 鼓 励 支 持 和 引 导 个 体 私 营 等 非 公 有 制 经 济 发 展 的 若 干 意 见 ( 国 发 2005 3 号 ) 等 一 系 列 政 策措施, 鼓 励 和 引 导 民 间 资 本 进 入 法 律 法 规 未 明 确 禁 止 准 入 的 行 业 和 领 域 。 规 范 设 置 投 资 准 入 门 槛 , 创 造 公 平 竞 争 、 平 等 准 入 的 市 场2环 境 。 市 场 准 入 标 准 和 优 惠 扶 持 政 策 要 公 开 透
17、明 , 对 各 类 投 资 主 体同 等 对 待 , 不 得 单 对 民 间 资 本 设 置 附 加 条 件 。( 二 ) 明 确 界 定 政 府 投 资 范 围 。 政 府 投 资 主 要 用 于 关 系 国 家 安 全 、 市 场 不 能 有 效 配 置 资 源 的 经 济 和 社 会 领 域 。 对 于 可 以 实 行 市 场 化 运 作 的 基 础 设 施 、 市 政 工 程 和 其 他 公 共 服 务 领 域 , 应 鼓 励 和 支 持 民 间 资 本 进 入 。( 三 ) 进 一 步 调 整 国 有 经 济 布 局 和 结 构 。 国 有 资 本 要 把 投 资 重 点 放 在 不
18、 断 加 强 和 巩 固 关 系 国 民 经 济 命 脉 的 重 要 行 业 和 关 键 领 域 , 在 一 般 竞 争 性 领 域 , 要 为 民 间 资 本 营 造 更 广 阔 的 市 场 空 间 。( 四 ) 积 极 推 进 医 疗 、 教 育 等 社 会 事 业 领 域 改 革 。 将 民 办 社 会 事 业 作 为 社 会 公 共 事 业 发 展 的 重 要 补 充 , 统 筹 规 划 , 合 理 布 局 , 加 快 培 育 形 成 政 府 投 入 为 主 、 民 间 投 资 为 辅 的 公 共 服 务 体 系 。二 、 鼓 励 和 引 导 民 间 资 本 进 入 基 础 产 业 和
19、 基 础 设 施 领 域(五) 鼓 励 民 间 资 本 参 与 交 通 运 输 建 设 。 鼓 励 民 间 资 本 以 独 资 、 控 股 、 参 股 等 方 式 投 资 建 设 公 路 、 水 运 、 港 口 码 头 、 民 用 机 场 、 通 用 航 空 设 施 等 项 目 。 抓 紧 研 究 制 定 铁 路 体 制 改 革 方 案 , 引 入 市 场 竞 争, 推 进 投 资 主 体 多 元 化 , 鼓 励 民 间 资 本 参 与 铁 路 干 线 、 铁 路 支 线 、 铁 路 轮 渡 以 及 站 场 设 施 的 建 设 , 允 许 民 间 资 本 参 股 建 设 煤 运 通 道 、 客
20、 运 专 线 、 城 际 轨 道 交 通 等 项 目 。 探 索 建 立 铁 路 产 业 投 资 基 金 , 积 极 支 持 铁 路 企 业 加 快 股 改 上 市 , 拓 宽 民 间 资 本 进 入 铁 路 建 设 领 域 的 渠 道 和 途 径 。3( 六 ) 鼓 励 民 间 资 本 参 与 水 利 工 程 建 设 。 建 立 收 费 补 偿 机 制 ,实 行 政 府 补 贴 , 通 过 业 主 招 标 、 承 包 租 赁 等 方 式 , 吸 引 民 间 资 本 投 资 建 设 农 田 水 利 、 跨 流 域 调 水 、 水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 水 土 保 持 等 水 利 项目。(
21、 七 ) 鼓 励 民 间 资 本 参 与 电 力 建 设 。 鼓 励 民 间 资 本 参 与 风 能 、 太 阳 能 、 地 热 能 、 生 物 质 能 等 新 能 源 产 业 建 设 。 支 持 民 间 资 本 以 独 资 、 控 股 或 参 股 形 式 参 与 水 电 站 、 火 电 站 建 设 , 参 股 建 设 核 电 站 。 进 一 步 放 开 电 力 市 场 , 积极 推 进 电 价 改 革 , 加 快 推 行 竞 价 上 网 , 推 行 项 目 业 主 招 标 , 完 善 电 力 监 管 制 度 , 为 民 营 发 电 企 业 平 等 参 与 竞 争 创 造 良 好 环 境 。(
22、 八 ) 鼓 励 民 间 资 本 参 与 石 油 天 然 气 建 设 。 支持 民 间 资 本 进 入 油 气 勘 探 开 发 领 域 , 与 国 有 石 油 企 业 合 作 开 展 油 气 勘 探 开 发 。 支 持 民 间 资 本 参 股 建 设 原 油 、 天 然 气 、 成 品 油 的 储 运 和 管 道 输 送 设 施 及 网络。( 九 ) 鼓 励 民 间 资 本 参 与 电 信 建 设 。 鼓励 民 间 资 本 以 参 股 方 式 进 入 基 础 电 信 运 营 市 场 。 支 持 民 间 资 本 开 展 增 值 电 信 业 务 。 加 强 对 电 信 领 域 垄 断 和 不 正
23、当 竞 争 行 为 的 监 管 , 促 进 公 平 竞 争 , 推 动 资 源 共享。( 十 ) 鼓 励 民 间 资 本 参 与 土 地 整 治 和 矿 产 资 源 勘 探 开 发 。 积 极 引 导 民 间 资 本 通 过 招 标 投 标 形 式 参 与 土 地 整 理 、 复 垦 等 工 程 建 设 , 鼓 励 和 引 导 民 间 资 本 投 资 矿 山 地 质 环 境 恢 复 治 理 , 坚 持 矿 业 权 市 场4全 面 向 民 间 资 本 开 放 。三、 鼓 励 和 引 导 民 间 资 本 进 入 市 政 公 用 事 业 和 政 策 性 住 房 建 设 领域( 十 一 ) 鼓励 民
24、间 资 本 参 与 市 政 公 用 事 业 建 设 。 支 持 民 间 资 本进 入 城 市 供 水 、 供 气 、 供 热 、 污 水 和 垃 圾 处 理 、 公 共 交 通 、 城 市 园 林 绿 化 等 领 域 。 鼓 励 民 间 资 本 积 极 参 与 市 政 公 用 企 事 业 单 位 的 改 组 改 制 , 具 备 条 件 的 市 政 公 用 事 业 项 目 可 以 采 取 市 场 化 的 经 营 方 式 , 向 民 间 资 本 转 让 产 权 或 经 营 权 。( 十 二 ) 进 一 步 深 化 市 政 公 用 事 业 体 制 改 革 。 积 极 引 入 市 场 竞 争 机 制
25、, 大 力 推 行 市 政 公 用 事 业 的 投 资 主 体 、 运 营 主 体 招 标 制 度 , 建 立 健 全 市 政 公 用 事 业 特 许 经 营 制 度 。 改 进 和 完 善 政 府 采 购 制 度 , 建 立 规 范 的 政 府 监 管 和 财 政 补 贴 机 制 , 加 快 推 进 市 政 公 用 产 品 价 格 和 收 费 制 度 改 革 , 为 鼓 励 和 引 导 民 间 资 本 进 入 市 政 公 用 事 业 领 域 创 造 良 好 的 制 度 环 境 。( 十 三 ) 鼓 励 民 间 资 本 参 与 政 策 性 住 房 建 设 。 支 持 和 引 导 民 间 资 本
26、 投 资 建 设 经 济 适 用 住 房 、 公 共 租 赁 住 房 等 政 策 性 住 房 , 参 与 棚 户 区 改 造 , 享 受 相 应 的 政 策 性 住 房 建 设 政 策 。四 、 鼓 励 和 引 导 民 间 资 本 进 入 社 会 事 业 领 域( 十 四 ) 鼓 励 民 间 资 本 参 与 发 展 医 疗 事 业 。 支 持 民 间 资 本 兴 办 各 类 医 院 、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机 构 、 疗养院、 门诊部、 诊所、 卫 生 所 (室 ) 等 医 疗 机 构 , 参 与 公 立 医 院 转 制 改 组 。 支 持 民 营 医 疗 机 构 承 担 公 共5卫 生
27、服 务 、 基 本 医 疗 服 务 和 医 疗 保 险 定 点 服 务 。 切 实 落 实 非 营 利 性医 疗 机 构 的 税 收 政 策 。 鼓 励 医 疗 人 才 资 源 向 民 营 医 疗 机 构 合 理 流 动 , 确 保 民 营 医 疗 机 构 在 人 才 引 进 、 职称 评 定 、 科 研 课 题 等 方 面 与 公 立 医 院 享 受 平 等 待 遇 。 从 医 疗 质 量 、 医 疗 行 为 、 收 费 标 准 等 方 面 对 各 类 医 疗 机 构 加 强 监 管 , 促 进 民 营 医 疗 机 构 健 康 发 展 。( 十 五 ) 鼓励 民 间 资 本 参 与 发 展
28、教 育 和 社 会 培 训 事 业 。 支 持 民 间 资 本 兴 办 高 等 学 校 、 中 小 学 校 、 幼 儿 园 、 职 业 教 育 等 各 类 教 育 和 社 会 培 训 机 构 。 修 改 完 善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办 教 育 促 进 法 实 施 条 例 , 落 实 对 民 办 学 校 的 人 才 鼓 励 政 策 和 公 共 财 政 资 助 政 策 , 加 快 制 定 和 完 善 促 进 民 办 教 育 发 展 的 金 融 、 产 权 和 社 保 等 政 策 , 研 究 建 立 民 办 学 校 的 退 出 机 制 。(十六) 鼓 励 民 间 资 本 参 与 发 展
29、社 会 福 利 事 业 。 通 过 用 地 保 障 、 信 贷 支 持 和 政 府 采 购 等 多 种 形 式 , 鼓 励 民 间 资 本 投 资 建 设 专 业 化 的 服 务 设 施 , 兴 办 养 ( 托 ) 老 服 务 和 残 疾 人 康 复 、 托 养 服 务 等 各 类 社 会 福 利 机 构 。( 十 七 ) 鼓 励 民 间 资 本 参 与 发 展 文 化 、 旅 游 和 体 育 产 业 。 鼓 励 民 间 资 本 从 事 广 告 、 印 刷 、 演 艺 、 娱 乐 、 文 化 创 意 、 文 化 会 展 、 影 视 制 作 、 网 络 文 化 、 动漫 游 戏 、 出 版 物
30、发 行 、 文 化 产 品 数 字 制 作 与 相 关 服 务 等 活 动 , 建 设 博 物 馆 、 图 书 馆 、 文化 馆 、 电 影 院 等 文 化 设 施 。 鼓 励 民 间 资 本 合 理 开 发 旅 游 资 源 , 建 设 旅 游 设 施 , 从事 各 种 旅 游 休 闲 活 动 。 鼓励 民 间 资 本 投 资 生 产 体 育 用 品 , 建 设 各 类 体 育 场6馆 及 健 身 设 施 , 从 事 体 育 健 身 、 竞 赛 表 演 等 活 动 。五 、 鼓 励 和 引 导 民 间 资 本 进 入 金 融 服 务 领 域( 十 八 ) 允 许 民 间 资 本 兴 办 金 融
31、 机 构 。 在 加 强 有 效 监 管 、 促 进 规 范 经 营 、 防 范 金 融 风 险 的 前 提 下 , 放 宽 对 金 融 机 构 的 股 比 限 制 。 支 持 民 间 资 本 以 入 股 方 式 参 与 商 业 银 行 的 增 资 扩 股 , 参 与 农 村 信 用 社 、 城 市 信 用 社 的 改 制 工 作 。 鼓 励 民 间 资 本 发 起 或 参 与 设 立 村 镇 银 行 、 贷 款 公 司 、 农 村 资 金 互 助 社 等 金 融 机 构 , 放 宽 村 镇 银 行 或 社 区 银 行 中 法 人 银 行 最 低 出 资 比 例 的 限 制 。 落 实 中 小
32、 企 业 贷 款 税 前 全 额 拨 备 损 失 准 备 金 政 策 , 简 化 中 小 金 融 机 构 呆 账 核 销 审 核 程 序 。 适 当 放 宽 小 额 贷 款 公 司 单 一 投 资 者 持 股 比 例 限 制 , 对 小 额 贷 款 公 司 的 涉 农 业 务 实 行 与 村 镇 银 行 同 等 的 财 政 补 贴 政 策 。 支 持 民 间 资 本 发 起 设 立 信 用 担 保 公 司 , 完 善 信 用 担 保 公 司 的 风 险 补 偿 机 制 和 风 险 分 担 机 制 。 鼓 励 民 间 资 本 发 起 设 立 金 融 中 介 服 务 机 构 , 参 与 证 券 、
33、 保 险 等 金 融 机 构 的 改 组 改 制 。六 、 鼓 励 和 引 导 民 间 资 本 进 入 商 贸 流 通 领 域( 十 九 ) 鼓 励 民 间 资 本 进 入 商 品 批 发 零 售 、 现 代 物 流 领 域 。 支 持 民 营 批 发 、 零 售 企 业 发 展 , 鼓 励 民 间 资 本 投 资 连 锁 经 营 、 电 子 商 务 等 新 型 流 通 业 态 。 引 导 民 间 资 本 投 资 第 三 方 物 流 服 务 领 域 , 为 民 营 物 流 企 业 承 接 传 统 制 造 业 、 商 贸 业 的 物 流 业 务 外 包 创 造 条 件 , 支 持 中 小 型 民
34、 营 商 贸 流 通 企 业 协 作 发 展 共 同 配 送 。 加 快 物 流 业 管 理 体 制 改 革 , 鼓 励 物 流 基 础 设 施 的 资 源 整 合 和 充 分 利 用 , 促 进 物 流 企 业7网 络 化 经 营 , 搭 建 便 捷 高 效 的 融 资 平 台 , 创 造 公 平 、 规 范 的 市 场 竞争 环 境 , 推 进 物 流 服 务 的 社 会 化 和 资 源 利 用 的 市 场 化 。七 、 鼓 励 和 引 导 民 间 资 本 进 入 国 防 科 技 工 业 领 域( 二 十 ) 鼓 励 民 间 资 本 进 入 国 防 科 技 工 业 投 资 建 设 领 域
35、。 引 导 和 支 持 民 营 企 业 有 序 参 与 军 工 企 业 的 改 组 改 制 , 鼓 励 民 营 企 业 参 与 军 民 两 用 高 技 术 开 发 和 产 业 化 , 允 许 民 营 企 业 按 有 关 规 定 参 与 承 担 军 工 生 产 和 科 研 任 务 。八 、 鼓 励 和 引 导 民 间 资 本 重 组 联 合 和 参 与 国 有 企 业 改 革( 二 十 一 ) 引 导 和 鼓 励 民 营 企 业 利 用 产 权 市 场 组 合 民 间 资 本 , 促 进 产 权 合 理 流 动 , 开 展 跨 地 区 、 跨 行 业 兼 并 重 组 。 鼓 励 和 支 持 民
36、间 资 本 在 国 内 合 理 流 动 , 实 现 产 业 有 序 梯 度 转 移 , 参 与 西 部 大 开 发 、 东 北 地 区 等 老 工 业 基 地 振 兴 、 中 部 地 区 崛 起 以 及 新 农 村 建 设 和 扶 贫 开 发 。 支 持 有 条 件 的 民 营 企 业 通 过 联 合 重 组 等 方 式 做 大 做 强 , 发 展 成 为 特 色 突 出 、 市 场 竞 争 力 强 的 集 团 化 公 司 。( 二 十 二 ) 鼓 励 和 引 导 民 营 企 业 通 过 参 股 、 控 股 、 资 产 收 购 等 多 种 形 式 , 参 与 国 有 企 业 的 改 制 重 组
37、 。 合 理 降 低 国 有 控 股 企 业 中 的 国 有 资 本 比 例 。 民 营 企 业 在 参 与 国 有 企 业 改 制 重 组 过 程 中 , 要 认 真 执 行 国 家 有 关 资 产 处 置 、 债 务 处 理 和 社 会 保 障 等 方 面 的 政 策 要 求 , 依 法 妥 善 安 置 职 工 , 保 证 企 业 职 工 的 正 当 权 益 。九 、 推 动 民 营 企 业 加 强 自 主 创 新 和 转 型 升 级( 二 十 三 ) 贯 彻 落 实 鼓 励 企 业 增 加 研 发 投 入 的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8鼓 励 民 营 企 业 增 加 研 发 投 入 ,
38、 提 高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 掌 握 拥 有 自 主 知识 产 权 的 核 心 技 术 。 帮 助 民 营 企 业 建 立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中 心 、 技 术 开 发 中 心 , 增 加 技 术 储 备 , 搞 好 技 术 人 才 培 训 。 支 持 民 营 企 业 参 与 国 家 重 大 科 技 计 划 项 目 和 技 术 攻 关 , 不 断 提 高 企 业 技 术 水 平 和 研 发 能 力。( 二 十 四 ) 加 快 实 施 促 进 科 技 成 果 转 化 的 鼓 励 政 策 , 积 极 发 展 技 术 市 场 , 完 善 科 技 成 果 登 记 制 度 , 方 便 民
39、营 企 业 转 让 和 购 买 先 进 技 术 。 加 快 分 析 测 试 、 检 验 检 测 、 创 业 孵 化 、 科 技 评 估 、 科 技 咨 询 等 科 技 服 务 机 构 的 建 设 和 机 制 创 新 , 为 民 营 企 业 的 自 主 创 新 提 供 服 务 平 台 。 积 极 推 动 信 息 服 务 外 包 、 知 识 产 权 、 技 术 转 移 和 成 果 转 化 等 高 技 术 服 务 领 域 的 市 场 竞 争 , 支 持 民 营 企 业 开 展 技 术 服 务 活 动 。( 二 十 五 ) 鼓 励 民 营 企 业 加 大 新 产 品 开 发 力 度 , 实 现 产 品
40、 更 新 换代。 开 发 新 产 品 发 生 的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可 按 规 定 享 受 加 计 扣 除 优 惠 政 策 。 鼓 励 民 营 企 业 实 施 品 牌 发 展 战 略 , 争 创 名 牌 产 品 , 提高 产 品 质 量 和 服 务 水 平 。 通 过 加 速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等 方 式 鼓 励 民 营 企 业 进 行 技 术 改 造 , 淘 汰 落 后 产 能 , 加 快 技 术 升 级 。( 二 十 六 ) 鼓 励 和 引 导 民 营 企 业 发 展 战 略 性 新 兴 产 业 。 广 泛 应 用 信 息 技 术 等 高 新 技 术 改 造 提 升 传 统 产
41、 业 , 大力 发 展 循 环 经 济 、 绿 色 经 济 , 投 资 建 设 节 能 减 排 、 节 水 降 耗 、 生 物 医 药 、 信 息 网 络 、 新 能 源 、 新 材 料 、 环境 保 护 、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等 具 有 发 展 潜 力 的 新 兴 产 业。9十 、 鼓 励 和 引 导 民 营 企 业 积 极 参 与 国 际 竞 争( 二 十 七 ) 鼓 励 民 营 企 业 “走 出 去 ”, 积 极 参 与 国 际 竞 争 。 支 持 民 营 企 业 在 研 发 、 生 产 、 营 销 等 方 面 开 展 国 际 化 经 营 , 开 发 战 略 资 源 , 建 立 国
42、 际 销 售 网 络 。 支 持 民 营 企 业 利 用 自 有 品 牌 、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和 自 主 营 销 , 开 拓 国 际 市 场 , 加 快 培 育 跨 国 企 业 和 国 际 知 名 品 牌 。 支 持 民 营 企 业 之 间 、 民 营 企 业 与 国 有 企 业 之 间 组 成 联 合 体 , 发 挥 各 自 优 势 , 共 同 开 展 多 种 形 式 的 境 外 投 资 。( 二 十 八 ) 完 善 境 外 投 资 促 进 和 保 障 体 系 。 与 有 关 国 家 建 立 鼓 励 和 促 进 民 间 资 本 国 际 流 动 的 政 策 磋 商 机 制 , 开 展
43、多 种 形 式 的 对 话 交 流 , 发 展 长 期 稳 定 、 互惠 互 利 的 合 作 关 系 。 通 过 签 订 双 边 民 间 投 资 合 作 协 定 、 利 用 多 边 协 定 体 系 等 , 为 民 营 企 业 “走出去 ”争 取 有 利 的投资、 贸 易 环 境 和 更 多 优 惠 政 策 。 健 全 和 完 善 境 外 投 资 鼓 励 政 策 , 在 资 金 支 持 、 金 融 保 险 、 外 汇 管 理 、 质 检 通 关 等 方 面 , 民 营 企 业 与 其 他 企 业 享 受 同 等 待 遇 。十 一 、 为 民 间 投 资 创 造 良 好 环 境( 二 十 九 )
44、清 理 和 修 改 不 利 于 民 间 投 资 发 展 的 法 规 政 策 规 定 , 切 实 保 护 民 间 投 资 的 合 法 权 益 , 培 育 和 维 护 平 等 竞 争 的 投 资 环 境 。 在 制 订 涉 及 民 间 投 资 的 法 律 、 法 规 和 政 策 时 , 要 听 取 有 关 商 会 和 民 营 企 业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 充 分 反 映 民 营 企 业 的 合 理 要 求 。( 三 十 )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安 排 的 政 府 性 资 金 , 包 括 财 政 预 算 内 投 资 、 专 项 建 设 资 金 、 创 业 投 资 引 导 资
45、 金 , 以 及 国 际 金 融 组10织 贷 款 和 外 国 政 府 贷 款 等 , 要 明 确 规 则 、 统 一 标 准 , 对 包 括 民 间 投资 在 内 的 各 类 投 资 主 体 同 等 对 待 。 支 持 民 营 企 业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进 入 政 府 采 购 目 录 。( 三 十 一 ) 各 类 金 融 机 构 要 在 防 范 风 险 的 基 础 上 , 创 新 和 灵 活 运 用 多 种 金 融 工 具 , 加 大 对 民 间 投 资 的 融 资 支 持 , 加 强 对 民 间 投 资 的 金 融 服 务 。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及 有 关 监 管 部 门 要
46、不 断 完 善 民 间 投 资 的 融 资 担 保 制 度 , 健 全 创 业 投 资 机 制 , 发 展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 继 续 支 持 民 营 企 业 通 过 股 票 、 债 券 市 场 进 行 融 资 。( 三 十 二 ) 全 面 清 理 整 合 涉 及 民 间 投 资 管 理 的 行 政 审 批 事 项 , 简 化 环 节 、 缩 短 时 限 , 进 一 步 推 动 管 理 内 容 、 标 准 和 程 序 的 公 开 化 、 规 范 化 , 提 高 行 政 服 务 效 率 。 进 一 步 清 理 和 规 范 涉 企 收 费 , 切 实 减 轻 民 营 企 业 负 担 。十
47、二 、 加 强 对 民 间 投 资 的 服 务 、 指 导 和 规 范 管 理( 三 十 三 ) 统 计 部 门 要 加 强 对 民 间 投 资 的 统 计 工 作 , 准 确 反 映 民 间 投 资 的 进 展 和 分 布 情 况 。 投 资 主 管 部 门 、 行 业 管 理 部 门 及 行 业 协 会 要 切 实 做 好 民 间 投 资 的 监 测 和 分 析 工 作 , 及 时 把 握 民 间 投 资 动 态 , 合 理 引 导 民 间 投 资 。 要 加 强 投 资 信 息 平 台 建 设 , 及 时 向 社 会 公 开 发 布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 发展 建 设 规 划 、
48、市 场 准 入 标 准 、 国 内 外 行 业 动 态 等 信 息 , 引 导 民 间 投 资 者 正 确 判 断 形 势 , 减 少 盲 目 投 资 。( 三 十 四 ) 建 立 健 全 民 间 投 资 服 务 体 系 。 充 分 发 挥 商 会 、 行 业 协 会 等 自 律 性 组 织 的 作 用 , 积 极 培 育 和 发 展 为 民 间 投 资 提 供 法 律 、11政 策 、 咨 询 、 财 务 、 金 融 、 技 术 、 管 理 和 市 场 信 息 等 服 务 的 中 介 组织。( 三 十 五 ) 在 放 宽 市 场 准 入 的 同 时 , 切 实 加 强 监 管 。 各 级 人
49、 民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要 依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要 求 , 切 实 督 促 民 间 投 资 主 体 履 行 投 资 建 设 手 续 , 严 格 遵 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和 环 保 、 用 地 、 节 能 以 及 质 量 、 安 全 等 规 定 。 要 建 立 完 善 企 业 信 用 体 系 , 指 导 民 营 企 业 建 立 规 范 的 产 权 、 财 务 、 用 工 等 制 度 , 依 法 经 营 。 民 间 投 资 主 体 要 不 断 提 高 自 身 素 质 和 能 力 , 树 立 诚 信 意 识 和 责 任 意 识 , 积 极 创 造 条 件 满 足 市 场 准 入 要 求 , 并 主 动 承 担 相 应 的 社 会 责 任 。( 三 十 六 ) 营 造 有 利 于 民 间 投 资 健 康 发 展 的 良 好 舆 论 氛 围 。 大 力 宣 传 党 中 央 、 国务 院 关 于 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