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职 业 技 能 鉴 定 规 范( 考 核 大 纲 )交 接 员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部铁 道 部 颁 发1 9 9 9 年 5 月( 京 ) 新 登 字 063 号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规 范 ( 考 核 大 纲 )交 接 员*中 国 铁 道 出 版 社 出 版 发 行( 10 0 05 4 , 北 京 市 宣 武 区 右 安 门 西 街 8 号 )北 京 宏 伟 胶 印 厂 印开 本 : 7 8 7 1 09 2 1 / 3 2 印 张 : 1 .2 5 字 数 : 1 9 千 字19 9 9 年 5 月 第 1 版 第 1 次
2、印 刷印 数 : 1 4 00 0 册统 一 书 号 : 1 5 1 13 1 1 82 定 价 : 4 .3 0 元版 权 所 有 盗 印 必 究凡 购 买 铁 道 版 的 图 书 , 如 有 缺 页 、 倒 页 、 脱 页 者 , 请 与 本 社 发 行 部 调 换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司 发 文劳 社 培 就 司 发 1999 25 号关 于 颁 发 铁 路 行 业 货 运 员 等 69 个 工 种 国 家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规 范 的 通 知各 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 劳 动 (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 厅 ( 局 ) ,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3、 门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工 作 机 构 :根 据 原 劳 动 部 关 于 制 定 国 家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规 范 的 通 知 ( 劳 部 发 1 994 185 号 ) 精 神 ,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和 铁 道 部 组 织 有 关 专 家 , 依 据 铁 路 行 业 职 业 技 能 标 准 , 制 定 了 货 运 员 等 69 个 工 种 国 家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规 范 , 业 经 审 定 , 现 颁 发 施 行 。附 件 : 铁 路 行 业 国 家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规 范 目 录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培 训 就 业 司 一 九 九 九
4、 年 四 月 三 十 日附 件 :铁 路 行 业 国 家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规 范 目 录1. 货 运 员2. 货 运 值 班 员3. 货 运 调 度 员4. 货 运 计 划 员5. 货 运 核 算 员6. 货 运 安 全 员7. 货 运 检 查 员8. 车 站 值 班 员9. 助 理 值 班 员10. 扳 道 员 ( 长 )11. 信 号 员 ( 长 )12. 车 号 员 ( 长 )13. 指 导 车 长14. 运 转 车 长15. 车 站 调 度 员16. 调 车 区 长( 站 调 助 理 ) 17. 驼 峰 调 车 长18. 铁 路 客 运 员19. 铁 路 售 票 员20. 售
5、票 值 班 员21. 客 运 值 班 员22. 客 运 计 划 员23. 铁 路 行 李 员24. 行 李 计 划 员25. 行 李 值 班 员26. 列 车 员27. 列 车 值 班 员28. 餐 车 长29. 交 接 员30. 篷 布 工31. 装 卸 值 班 员32. 装 卸 工33. 铁 路 货 运 起 重 工34. 叉 车 司 机35. 装 载 机 司 机36. 装 ( 卸 ) 车 机 司 机37. 机 车 调 度 员38. 机 车 检 查 保 养 员39. 洗 炉 工40. 机 车 整 备 工41. 给 油 指 导42. 蒸 汽 机 车 锅 炉 工43. 车 电 员44. 发 电
6、车 乘 务 员45. 轴 温 检 测 员46. 轮 轴 装 修 工47. 筑 路 工48. 桥 梁 装 吊 工49. 铺 架 机 司 机50. 电 力 线 路 工51. 铁 路 报 务 员52. 铁 路 话 务 员53. 通 信 工54. 信 号 工55. 电 源 工56. 通 信 组 调 工57. 信 号 组 调 工58. 电 控 组 调 工59. 救 援 起 复 工60. 救 援 机 械 司 机61. 救 援 机 械 副 司 机62. 道 岔 钳 工63. 舟 桥 起 重 工64. 舟 桥 组 装 工65. 轮 渡 组 装 工66. 栈 桥 组 装 工67. 机 动 舟 驾 驶 员68.
7、浸 注 处 理 工69. 木 材 防 腐 整 备 工1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规 范 编 制 说 明为 适 应 劳 动 力 市 场 发 展 需 要 , 促 进 职 业 技 能 开 发 , 完 善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制 度 , 客 观 、 公 正 、 科 学 、 规 范 地 评 价 劳 动 者 的 技 能 , 根 据 铁 路 职 业 技 能 标 准 ( 试 行 ) ,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 铁 道 部 组 织 编 制 了 铁 道 行 业 100 个 特 有 工 种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规 范 。一 、 指 导 思 想依 据 铁 路 职 业 技 能 标 准 ( 试 行 )
8、 和 国 家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的 有 关 要 求 , 针 对 铁 道 行 业 工 种 特 点 以 适 应 铁 路 发 展 、 技 术 进 步 和 加 强 劳 动 力 科 学 管 理 的 需 要 , 促 进 劳 动 者 技 术 素 质 的 全 面提 高 , 为 开 展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工 作 提 供 考 核 、 管 理 的 依 据 , 使 鉴 定 工 作 走 入 规 范 化 、 科 学 化 的 轨 道 。二 、 编 制 原 则1. 科 学 适 用 原 则 。 结 合 各 工 种 的 作 业 特 点 和 性 质 , 全 面 反 映 该 工 种 知 识 、 技 能 要 求 的 结 构
9、 和 水 平 ; 坚 持 科 学 合 理 , 既 考 虑 生 产 现 状 , 又 兼 顾 技 术 发 展 。2. 可 操 作 性 原 则 。 规 范 既 是 进 行 技 能 鉴 定 工 作 的 依 据 , 也 是 进 行 技 能 培 训 教 学 的 参 考 大 纲 ; 编 制 中 充 分 兼 顾 这 两 方面 的 功 能 , 考 虑 规 范 通 用 性 的 特 点 , 使 之 具 有 代 表 性 和 权 威 性 。3. 标 准 化 原 则 。 规 范 充 分 体 现 铁 路 技 术 管 理 规 程 和 有 关 标 准 化 作 业 、 质 量 检 验 、 安 全 操 作 规 范 、 规 程 、
10、制 度 的 要 求 。 文 字 表 达 准 确 、 简 明 , 术 语 、 符 号 、 代 号 、 计 量 单 位 的 使 用 , 要 符合 国 家 标 准 化 的 要 求 。4. 统 一 性 原 则 。 规 范 要 严 格 依 据 标 准 水 平 , 坚 持 与 标 准的 统 一 性 , 不 得 任 意 拔 高 或 降 低 规 范 水 平 , 超 越 标 准 内 容 范 围 , 保 证 规 范 与 标 准 的 协 调 一 致 。三 、 结 构 内 容规 范 由 申 报 条 件 、 鉴 定 方 式 、 考 核 场 地 、 考 核 评 分 、 考 核 时 限 、 知 识 和 技 能 要 求 、
11、考 核 样 题 等 七 部 分 组 成 , 其 中 知 识 和 技 能 要 求 部 分 是 “规 范 ”的 重 点 。1. 申 报 条 件 系 指 具 备 何 种 条 件 可 申 报 某 等 级 的 职 业 技能 鉴 定 。2. 鉴 定 方 式 系 指 采 取 何 种 考 核 方 式 进 行 知 识 要 求 和 技能 要 求 的 鉴 定 。 知 识 要 求 考 核 包 括 题 型 和 配 分 , 技 能 要 求 考 核 包 括 操 作 项 目 、 考 核 时 限 、 考 核 要 求 、 使 用 设 备 、 工 具 、 材 料 等 。3. 考 核 场 地 系 指 考 核 在 何 种 场 地 ,
12、需 配 备 何 种 设 备 、 工 具 、 量 具 等 。4. 考 核 评 分 系 指 知 识 、 技 能 要 求 如 何 考 核 和 如 何 评 分 。5. 考 评 时 限 系 指 知 识 、 技 能 要 求 考 核 的 时 间 限 制 。6. 知 识 和 技 能 要 求 包 括 鉴 定 项 目 、 考 核 内 容 及 要 求 、 配 分 比 例 三 部 分 。( 1) 鉴 定 项 目 是 对 铁 路 职 业 技 能 标 准 ( 试 行 ) 的 细 化 , 分为 知 识 要 求 ( 基 本 知 识 、 专 业 知 识 、 相 关 知 识 等 ) 、 技 能 要 求 ( 操 作 技 能 、 工
13、 具 和 设 备 的 使 用 与 维 护 、 安 全 及 其 它 ) 。( 2) 考 核 内 容 及 要 求 是 对 鉴 定 项 目 的 进 一 步 细 化 。( 3) 配 分 比 例 是 鉴 定 项 目 各 条 文 的 分 数 占 总 分 的 比 例 。7. 考 核 样 题 是 某 等 级 的 典 型 考 核 样 题 , 分 为 知 识 考 核 样题 和 技 能 考 核 样 题 , 知 识 考 核 样 题 附 标 准 答 案 。23四 、 有 关 问 题 的 说 明1. 规 范 中 对 各 等 级 知 识 和 技 能 的 要 求 , 凡 未 明 确 掌 握 程度 的 , 则 为 必 须 掌
14、握 的 知 识 和 技 能 。2. 本 规 范 严 格 依 据 铁 路 职 业 技 能 标 准 ( 试 行 ) 并 根 据 生 产 实 际 对 标 准 有 关 内 容 进 一 步 细 化 , 具 有 规 范 、 统 一 、 适 用 面 广 的 特 点 。 在 具 体 工 作 中 要 注 意 规 范 与 标 准 配 套 使 用 。3. 规 范 中 规 定 的 知 识 和 技 能 要 求 中 各 类 内 容 和 配 分 比例 , 以 及 相 对 应 题 型 和 配 分 比 例 , 可 根 据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工 作 的 实 际 需 要 , 在 规 定 配 分 比 例 基 础 上 做 适 当
15、 调 整 , 调 整 的 幅 度 一 般 不 超 过 5% 。4. 对 车 务 、 客 运 、 货 运 等 具 有 晋 升 关 系 的 工 种 , 其 晋 升 关 系 , 暂 按 现 行 职 务 系 列 经 历 图 执 行 。 对 机 务 、 车 辆 等 具 有 转 化 关 系 的 工 种 , 其 转 化 关 系 应 根 据 工 种 技 术 内 容 的 相 近 性 确 定 。5. 对 于 技 工 学 校 毕 业 生 ,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 应 依 据 本规 范 , 直 接 鉴 定 中 级 技 术 等 级 。五 、 其 它1. 本 规 范 在 编 制 中 难 免 有 疏 漏 之
16、处 , 望 各 单 位 随 时 将 执行 中 的 有 关 问 题 报 部 。2. 标 准 的 编 制 工 作 得 到 了 各 铁 路 局 ( 集 团 公 司 ) 、 各 总 公 司 的 大 力 支 持 , 在 此 一 并 表 示 感 谢 。一 九 九 九 年 三 月编 委 会 成 员 :主 任 : 张 小 健 齐 瑞 华副 主 任 : 宋 健 邓 长 久委 员 : 张 重 天 江 新 锡 高 顿 武 程 世 英 杨 志 强 孟 新 元 马 建 国 邵 济 成 邓 耀 东 张 振 华 费 敏 花 福 庆 易 树 明 庞 德 敬 苗 振 林 钱 士 明 宿 茂 辰 冯 明 照目 录中 级 交 接
17、员 ( 1)一 、 申 报 条 件 ( 1)二 、 鉴 定 方 式 ( 1)三 、 考 核 场 地 ( 1)四 、 考 核 评 分 ( 1)五 、 考 评 时 限 ( 2)六 、 知 识 和 技 能 要 求 ( 2)七 、 考 核 样 题 ( 6)高 级 交 接 员 ( 13)一 、 申 报 条 件 ( 13)二 、 鉴 定 方 式 ( 13)三 、 考 核 场 地 ( 13)四 、 考 核 评 分 ( 13)五 、 考 评 时 限 ( 14)六 、 知 识 和 技 能 要 求 ( 14)七 、 考 核 样 题 ( 17)1中 级 交 接 员一 、 申 报 条 件1. 文 化 程 度 : 初
18、中 毕 业 及 以 上 。2. 现 有 等 级 证 书 : 初 级 ( 晋 升 ) 技 术 等 级 证 书 。3. 工 作 年 限 : 4 年 。4. 身 体 状 况 : 能 胜 任 本 工 种 工 作 要 求 。二 、 鉴 定 方 式1. 知 识 考 核 : 闭 卷 笔 试 。题 型 及 配 分 为 : 填 空 题 20% ; 判 断 题 20% ; 选 择 题 20% ;简 答 题 20% ; 综 合 题 20% 。2. 技 能 考 核 : 实 际 操 作 。 对 实 际 操 作 和 操 作 成 果 进 行 考评 。三 、 考 核 场 地1. 知 识 考 核 : 室 内 ; 采 光 好 ,
19、 桌 椅 布 置 合 理 。2. 技 能 考 核 : 作 业 现 场 或 演 练 场 ; 场 地 条 件 及 工 具 、 量 具 、仪 表 等 应 满 足 实 际 操 作 的 需 要 , 必 要 时 可 酌 情 配 设 辅 助 操 作人 员 。四 、 考 核 评 分1. 知 识 考 核 : 每 10 名 考 生 配 1 名 考 评 员 , 不 足 2 名 考 评员 , 按 2 名 配 设 ; 按 标 准 答 案 和 试 卷 规 定 配 分 评 定 得 分 ; 满 分 100 分 , 60 分 为 及 格 。2. 技 能 考 核 : 2 名 以 上 的 考 评 员 对 1 名 考 生 ; 按 实
20、 际 操 作规 定 配 分 , 各 自 独 立 进 行 评 分 , 取 平 均 分 为 评 定 得 分 ; 满 分 100 分 , 60 分 为 及 格 。23. 知 识 、 技 能 考 核 成 绩 按 一 定 比 例 折 算 综 合 评 分 。五 、 考 评 时 限1. 知 识 考 核 : 120 分 钟 。2. 技 能 考 核 : 按 实 际 需 要 和 考 核 项 目 确 定 时 间 和 配 分 比 ,但 考 试 时 限 一 般 不 少 于 60 分 钟 。六 、 知 识 和 技 能 要 求中 级 交 接 员 知 识 要 求项 目 考 核 内 容 及 要 求 配 分比 例 备 注基 本
21、知 识1. 识 图 知 识( 1) 各 类 机 械 正 侧 投 影 、 三 视 图( 2) 货 车 标 记 、 构 造 、 载 重 量 、 装 运 要 求 2. 国 内 货 运 基 本 办 理 条 件 、 运 输 合 同 签 订 、 办 理 种 别 运 输 限 制 、 货 运 营 业 范围 、 适 用 规 章 及 附 件3. 国 际 联 运 范 围 、 承 运 和 装 车 、 基 本 条 件 与 国 内 区 别 、 国 际 联 运 货 物 进 出 口 运 量 计 划 和 完 成 计 划 技 术 措 施( 1) 运 量 计 划 和 月 度 计 划 商 定( 2) 国 际 联 运 货 物 重 量
22、、 件 数 、 装 车 施 封 条 件( 3) 运 单 填 附 文 件 要 求4. 国 境 站 联 运 设 备 、 编 组 、 换 装 场 能 力 及 运 输 设 备 的 基 本 情 况( 1) 日 常 国 境 站 运 送 组 织( 2) 装 运 木 材 套 装 要 求20%3项 目 考 核 内 容 及 要 求 配 分 比 例 备 注专业知识1. 国 际 联 运 业 务 范 围 及 交 接 作 业 标 准( 1) 进 口 货 物 接 收 条 件 和 国 内 运 送 条 件( 2) 出 口 、 过 境 货 物 交 接 及 运 送 规 定2. 货 运 事 故 种 类 和 安 全 作 业 规 定(
23、1) 联 运 的 各 种 单 证 性 质 和 填 记 方 法( 2) 承 运 的 概 念 , 相 邻 国 铁 路 运 送 交 接 基 本 条 件 及 何 种 情 况 拒 收 货 物( 3) 国 际 联 运 货 物 赔 偿 责 任 范 围 和 提 起 诉 讼 规 定( 4) 商 务 记 录 的 编 制 和 寄 送 要 求( 5) 启 封 记 录 的 编 制 要 求3. 与 我 国 相 邻 国 家 国 际 联 运 货 物 交 接 和 换 装( 1) 中 朝 、 中 越 间 的 一 批 货 物 重 量 、 体 积 规 定( 2) 中 俄 、 中 蒙 间 的 一 批 货 物 重 量 、 体 积 规 定
24、( 3) 我 国 发 往 各 联 运 国 家 过 境 运 送 费 用 的 计 算 和 核 收( 4) 在 何 种 情 况 下 编 制 带 号 码 和 不 带 号 码 补 充 运 行 报 单4. 危 险 货 物( 1) 危 险 货 物 分 类 , 运 送 有 关 要 求 。( 2) 进 口 易 燃 液 体 和 压 缩 气 体 、 毒 害 品 规 定70%4续 上 表续 上 表项 目 考 核 内 容 及 要 求 配 分 比 例 备 注专 业 知 识( 3) 危 险 货 物 按 整 车 和 零 担 办 理 条 件( 4) 危 险 货 物 混 装 限 制 要 求5. 国 际 联 运 货 物 运 输 变
25、 更 和 运 输 阻 碍 处 理( 1) 运 输 合 同 变 更 的 范 围( 2) 有 票 无 货 , 有 货 无 票 的 处 理 方 法相 关 知 识具 备 外 语 会 话 能 力( 1) 读懂 贸 易 合 同 、 运 单 上 有 关 内 容 和 要 求( 2) 与 海 关 、 联 检 部 门 交 涉 , 履 行 进 出 口 货 物 报 关 、 报 验 有 关 规 定 知 识10%中 级 交 接 员 技 能 要 求项 目 考 核 内 容 及 要 求 配 分 比 例 备 注操作技能1. 基 本 操 作 技 能( 1) 机 械 、 设 备 、 装 载 三 视 图 绘 制 及 标 注( 2) 联
26、 运 站 场 设 备 、 技 术 条 件 、 最 大 编 解 能 力 计 算( 3) 常 用 货 车 使 用 条 件 及 货 运 营 业 办 理 限 制( 4) 特 种 车 辆 的 装 载 使 用 与 回 送70%续 上 表5项 目 考 核 内 容 及 要 求 配 分 比 例 备 注操作技能2. 专 业 操 作 技 能( 1) 运 送 票 据 的 填 记( 2) 装 车 后 运 单 和 有 关 填 附 文 件 处 理( 3) 检 查 敞 、 平 车 装 运 货 物 装 载 高 、 一 侧 宽 度 限 界 、 重 心 计 算 和 校 正( 4) 进 口 货 物 运 杂 费 计 算 和 差 错 处
27、 理( 5) 计 算 出 口 货 物 国 内 段 运 杂 费( 6) 对 发 生 滞 留 车 辆 和 货 物 处 理( 7) 岗 位 标 准 作 业 过 程 的 修 改 和 补 充( 8) 国 际 联 运 货 物 运 送 条 件 的 修 改( 9) 分 析 处 理 车 辆 、 货 物 一 般 事 故 方 法 和 制 定 防 止 措 施( 10) 本 岗 位 技 术 业 务 培 训 和 考 核 标 准 的 制 定工 具 设备 的 使 用 与 维 护1. 计 算 机 的 使 用 和 保 养( 1) 计 算 机 的 构 造( 2) 使 用 计 算 机 注 意 事 项2. 传 真 机 的 使 用 和
28、保 养3. 超 限 货 物 检 查 工 具 的 使 用 与 保 管4. 消 防 设 备 的 使 用( 1) 灭 火 器 材 保 管 期 限 及 使 用 知 识( 2) 使 用 化 学 药 剂 灭 火 时 的 注 意 事 项20%安 其全它 及 1. 常 用 工 具 备 品 维 护 安 全 作 业 标 准 内 容2. 对 车 辆 备 件 丢 失 、 损 坏 的 处 理 10%续 上 表6七 、 考 核 样 题中 级 交 接 员 知 识 考 核 样 题 一 、 填 空 题 ( 每 空 2 分 , 共 20 分 )1. 装 车 后 货 物 受 力 有 垂 直 惯 力 、 风 力 、 。2. 发 货
29、人 应 注 明 货 物 应 通 过 的 国 境 站 。 过 境 国 的 出 口 国 境 站 , 如 果 有 可 能 从 出 口 国 境 站 通 过 邻 国 几 个 进 口 国 境 站 运送 时 , 应 注 明 所 要 通 过 的 进 口 国 境 站 。3. 国 际 联 运 办 理 种 别 : 货 物 、 零 担 货 物 和 大 吨 位 集 装 箱 货 物 。4. 从 发 生 运 送 阻 碍 的 车 站 向 发 货 人 发 出 关 于 货 物 运 送 或 交 付 阻 碍 通 知 时 起 , 在 期 间 内 ( 易 腐 货 物 4 昼 夜 期 限 内 ) 未 收 到 发 货 人 任 何 指 示 或
30、 收 到 不 可 行 的 指 示 , 按 国 内 规 章 处理 。5. 运 单 在 加 盖 戳 记 后 , 即 是 的 缔 结 凭 证 。6. 运 送 动 物 时 , 必 须 有 押 运 人 押 运 , 但 按 运 送 且 不 需 换 装 而 装 入 关 闭 严 紧 的 诸 如 笼 、 箱 、 篮 中 的 小 动 物 和 禽 鸟 除 外 。7. 对 整 车 货 物 ( 堆 装 货 物 除 外 ) , 应 在 靠 近 车 门 的 货 件 上作 出 标 记 , 每 车 不 得 少 于 个 货 件 。8. 货 物 到 达 到 站 , 向 铁 路 付 清 运 单 所 载 的 一 切 应付 的 运 送
31、费 用 后 , 铁 路 必 须 将 货 物 、 运 单 正 本 和 货 物 到 达 通 知 单 交 付 收 货 人 。9. 返 还 的 空 车 应 清 除 所 运 货 物 的 残 余 , 并 彻 底 清 扫 。 彻 底 清 扫 工 作 由 进 行 。10. 运 输 合 同 的 变 更 权 , 属 于 。二 、 判 断 题 ( 正 确 打 , 错 误 打 ; 每 题 2 分 , 共 20 分 )71. 关 于 退 还 按 运 输 合 同 所 付 款 额 的 赔 偿 请 求 , 只 限 这 项款 额 的 支 付 人 , 向 核 收 这 项 款 额 的 代 理 人 提 出 。 ( ) 2. 货 物
32、运 到 逾 期 的 赔 偿 额 : 铁 路 应 按 造 成 逾 期 铁 路 的 运费 向 代 理 人 或 收 货 人 支 付 罚 款 。 ( ) 3. 一 份 运 单 中 的 少 收 和 多 收 款 额 在 15 瑞 士 法 郎 以 内 时 , 即 不 予 补 收 或 退 还 。 ( )4. 根 据 国 际 货 协 计 算 的 运 到 期 限 满 60 日 内 , 如 未 将 货 物 交 付 收 货 人 以 及 到 站 在 收 货 人 提 出 的 运 单 副 本 或 运 单 正 本 和 货 物 到 达 通 知 单 ( 运 单 1、 5 张 ) , 货 物 名 称 栏 记 载 “货 物 未 到
33、”, 则 收 货 人 可 认 为 货 物 灭 失 。 ( ) 5. 我 国 运 往 朝 鲜 的 货 物 装 载 高 度 , 由 轨 面 起 中 心 高 不 得超 过 4 750 mm, 该 处 宽 度 一 侧 不 得 超 过 540 mm。 ( ) 6. 按 一 份 运 单 运 送 的 车 辆 清 单 , 在 运 行 途 中 灭 失 时 , 发 现 灭 失 的 车 站 应 根 据 运 单 、 车 辆 , 编 制 新 的 车 辆 清 单 代 替 灭 失 的 清 单 。 ( )7. 车 辆 只 能 装 到 最 大 载 重 量 , 超 过 最 大 载 重 量 时 , 即 为 货 车 允 许 装 载
34、重 量 。 ( )8. 发 往 朝 鲜 、 越 南 的 货 车 , 定 检 、 定 修 过 期 或 预 计 到 达 出 口 国 境 站 过 期 时 不 准 使 用 。 ( ) 9. 从 中 国 运 往 俄 罗 斯 的 大 豆 、 玉 米 经 满 洲 里 站 应 在 每 年的 10 月 至 翌 年 6 月 1 日 , 允 许 使 用 清 扫 干 净 的 敞 车 苫 盖 良 好 篷 布 装 运 。 ( )10. 货 物 运 到 期 限 , 应 按 发 站 至 到 站 实 际 运 送 全 程 时 间 , 分 为 快 运 和 慢 运 , 由 发 送 期 间 、 运 送 期 间 、 换 装 或 换 轮
35、时 间 组 成 。 ( )三 、 选 择 题 ( 将 正 确 答 案 的 序 号 填 入 空 格 内 ; 每 题 2 分 , 共20 分 )续 上 表81. 发 货 人 或 收 货 人 根 据 运 输 合 同 向 铁 路 提 出 的 赔 偿 请 求 和 诉 讼 , 以 及 铁 路 对 发 货 人 或 收 货 人 关 于 支 付 运 送 费 用 、 罚 款 和 赔 偿 损 失 的 要 求 和 诉 讼 , 可 在 期 间 内 提 出 。A 、 2 个 月 ; B、 9 个 月 ; C、 3 个 月 ; D、 5 个 月 。2. 多 收 运 送 费 用 时 , 由 发 货 人 按 其 运 费 所 支
36、 付 款 额 提 出 , 同 时 应 提 出 或 发 送 路 现 行 的 国 内 规 章 规 定 的 其 他 文 件 。A 、 运 单 副 本 ( 运 单 第 3 张 ) ; B、 杂 费 收 据 ; C、 运 送 票 据 ; D、 运 单 正 本 。3. 个 人 所 属 货 物 运 送 不 良 的 赔 偿 请 求 , 如 货 物 全 部 灭 失 、 部 分 灭 失 、 重 量 不 足 、 毁 损 腐 坏 或 其 他 原 因 降 低 质 量 时 , 一 份 运 单 赔 偿 在 以 内 , 不 予 提 出 赔 偿 请 求 。A 、 15 瑞 士 法 郎 ; B、 10 瑞 士 法 郎 ; C、
37、5 瑞 士 法 郎 ; D、 20 瑞 士 法 郎 。4. 一 个 发 站 运 单 从 发 货 人 处 承 运 , 发 往 一 个 到站 一 个 收 货 人 的 货 物 , 即 为 货 物 。A 、 数 个 、 一 个 、 一 批 ; B、 一 份 、 一 个 、 一 批 ; C、 一 个 、 数 份 、 一 个 ; D、 数 份 、 数 个 、 一 批 。5. 运 单 由 、 、 运 单 副 本 、 货 物 交 付 单 、 货 物 到 达 通 知 单 五 张 组 成 。A 、 运 单 正 本 、 运 行 报 单 ; B、 货 物 明 细 表 、 车 辆 交 接 单 ;C、 货 物 明 细 单
38、 、 货 物 报 关 单 ; D、 货 物 报 关 单 、 品 质 证 明 书 。6. 如 果 运 单 篇 幅 不 足 , 不 能 将 有 关 货 物 的 记 载 记 入 运 单第 9 13 栏 内 , 以 及 有 关 集 装 箱 运 送 用 具 记 载 事 项 记 入 18 和 19 栏 , 应 在 运 单 和 每 份 补 充 运 行 报 单 上 , 各 填 相 当 于 运 单 的 补 充 清 单 。9A 、 1 5 张 、 1 份 ; B、 1 3 张 、 2 份 ; C、 1 5 张 、 2 份 ; D、 1 3 张 、 1 份 。7. 接 收 路 在 以 下 情 况 可 以 拒 收 货
39、 物 : 由 于 包 装 或 装载 方 法 不 能 继 续 运 送 。A 、 车 辆 ; B、 货 物 状 态 ; C、 设 备 构 件 ; D、 换 轮 。8. 无 运 单 、 运 单 缺 页 、 无 补 充 运 行 报 单 和 相 应 情 况 下 填 附按 直 达 运 送 的 , 交 付 路 未 按 办 事 细 则 50. 3 项 编 制 代 替 灭 失 的 运 单 , 运 单 个 别 张 页 、 补 充 运 行 报 单 和 相 应 情 况 下 的 办 事 细 则 所 载 的 车 辆 清 单 , 接 收 路 可 拒 收 货 物 。A 、 一 份 运 单 、 车 辆 清 单 ; B、 每 份
40、 运 单 、 运 行 报 单 ; C、 数 张 运 单 、 普 通 记 录 ; D、 数 份 运 单 、 商 务 记 录 。9. 成 件 货 物 、 有 包 装 货 物 , 每 个 货 件 均 标 有 相 同 标 准 重 量 的 货 物 , 包 装 成 件 一 份 运 单 总 件 数 不 超 过 100 件 , 按 移 交 。A 、 货 物 件 数 , 不 检 查 重 量 ; B、 货 物 件 数 , 检 查 重 量 ; C、 重 量 , 不 检 查 件 数 ; D、 货 物 状 态 。10. 托 运 声 明 价 格 的 家 庭 用 品 时 , 应 编 制 家 庭 用 品 清 单 。A 、 1
41、 份 ; B、 数 份 ; C、 3 份 ; D、 4 份 。四 、 简 答 题 ( 每 题 5 分 , 共 20 分 )1. 货 物 交 接 时 , 对 货 件 应 检 查 什 么 ?2. 用 棚 车 装 载 包 装 成 件 货 物 , 换 装 时 应 注 意 检 查 什 么 ?3. 小 型 无 包 装 制 品 包 括 哪 些 ?4. 国 境 站 运 送 进 口 套 装 木 材 的 要 求 是 什 么 ?五 、 综 合 题 ( 每 题 10 分 , 共 20 分 )1. 在 哪 些 情 况 下 , 铁 路 有 权 拒 绝 运 输 变 更 或 延 缓 执 行 运输 变 更 ?续 上 表102.
42、 从 满 洲 里 站 进 口 废 钢 一 车 60 t , 到 站 沈 阳 站 , 计 算 货 物 国 内 段 运 费 、 建 设 基 金 、 中 转 作 业 费 ?附 考 核 样 题 标 准 答 案一 、 填 空 题1. 摩 擦 力 ;2. 运 单 中 ;3. 整 车 ;4. 8 昼 夜 ;5. 运 输 合 同 ;6. 零 担 ;7. 10;8. 收 货 人 ;9. 卸 车 路 ;10. 发 货 人 及 收 货 人 。二 、 判 断 题1. ; 2. ; 3. ; 4. ; 5. ;6. ; 7. ; 8. ; 9. ; 10. 。三 、 选 择 题1. B; 2. A ; 3. C; 4.
43、 B; 5. A ;6. A ; 7. B; 8. A ; 9. A ; 10. C。四 、 简 答 题1. 答 : 双 方 人 员 共 同 根 据 装 载 清 单 核 对 铅 封 后 启 封 , 对 货 件 逐 批 核 对 件 数 、 货 物 包 装 、 状 态 , 确 认 货 物 标 记 是 否 与 运 单 记 载 相 符 。2. 答 : 棚 车 装 载 包 装 成 件 货 物 , 换 装 时 应 认 真 监 装 卸 , 执 行 三 检 ( 车 号 、 品 名 、 到 站 ) 、 三 对 ( 现 车 、 现 货 、 清 单 ) , 查 点 件11数 , 检 查 货 件 标 记 。 如 发
44、现 货 损 、 货 差 应 及 时 编 制 商 务 记 录 申 请 书 , 双 方 人 员 共 同 签 字 。3. 答 : 小 型 无 包 装 制 品 应 包 括 小 型 压 延 金 属 、 小 型 金 属 和 非 金 属 制 品 。 如 各 种 铁 丝 、 弹 簧 丝 、 直 径 在 100 mm 以 内 的 各 种 管 子 、 厚 度 在 20 mm 以 内 的 各 种 压 延 品 , 以 及 直 径 在 100 mm 以 内 、 厚 度 不 超 过 20 mm 成 捆 的 小 型 非 金 属 制 品 。4. 答 : 国 境 站 采 取 成 组 套 装 运 送 木 材 , 每 组 不 超
45、过 5 辆 。五 、 综 合 题1. 答 : ( 1) 办 理 变 更 的 车 站 , 接 到 申 请 书 或 发 站 、 到 站 的 电 报 、 通 知 后 无 法 执 行 时 ;( 2) 可 能 违 反 铁 路 运 营 管 理 时 ;( 3) 与 参 加 运 送 铁 路 所 属 国 家 的 国 内 法 令 和 规 章 有 抵 触时 ;( 4) 变 更 到 站 后 , 货 物 的 价 值 不 能 抵 偿 运 到 新 到 站 的 一 切预 期 费 用 , 但 能 立 即 缴 付 或 能 保 证 这 种 费 用 款 额 时 除 外 。2. 解 : 运 营 里 程 1 416 k m废 钢 铁 整
46、 车 运 价 号 为 5 号 ,整 车 每 吨 运 价 = 发 到 基 价 + 运 行 基 价 运 价 里 程= 7.6+ 0.034 141 6= 56.88 元每 车 运 价 = 每 吨 运 价 计 费 重 量= 56.8 60= 3 412.80 元建 设 基 金 = 0.03 6 1 416= 2 803.68 元中 转 作 业 费 = 0.05 60 5= 15.00 元续 上 表12中 级 交 接 员 技 能 考 试 样 题详 细 说 明 国 际 联 运 进 口 货 物 运 输 交 接 作 业 在 我 国 口 岸 站 涉 及 的 设 备 、 作 业 程 序 ( 100 分 )考 核
47、 要 求1. 考 核 内 容 :( 1) 分 别 说 明 进 口 货 物 运 送 中 在 接 收 国 境 站 到 发 线 与 货物 交 接 作 业 。( 2) 敞 、 平 车 货 物 、 棚 车 货 物 、 零 担 货 物 交 接 作 业 项 目 内 容 , 操 作 规 范 , 规 章 依 据 。2. 考 核 时 间 : 120 分 钟 。3. 安 全 文 明 生 产 :( 1) 正 确 处 理 进 口 货 物 发 生 的 问 题 、 执 行 铁 路 规 章 和 有 关 法 律 。( 2) 做 到 工 作 设 备 整 洁 , 保 密 工 作 程 序 井 然 。( 3) 处 理 车 、 货 、
48、单 证 的 问 题 , 提 出 修 改 意 见 。13高 级 交 接 员一 、 申 报 条 件1. 文 化 程 度 : 初 中 毕 业 及 以 上 。2. 现 有 等 级 证 书 : 中 级 ( 晋 升 ) 技 术 等 级 证 书 。3. 工 作 年 限 : 5 年 。4. 身 体 状 况 : 能 胜 任 本 工 种 工 作 要 求 。二 、 鉴 定 方 式1. 知 识 考 核 : 闭 卷 笔 试 。题 型 及 配 分 为 : 填 空 题 20% ; 判 断 题 20% ; 选 择 题 20% ;简 答 题 20% ; 综 合 题 20% 。2. 技 能 考 核 : 实 际 操 作 。 对 实
49、 际 操 作 和 操 作 成 果 进 行 考评 。三 、 考 核 场 地1. 知 识 考 核 : 室 内 ; 采 光 好 , 桌 椅 布 置 合 理 。2. 技 能 考 核 : 作 业 现 场 或 演 练 场 ; 场 地 条 件 及 工 具 、 量 具 、仪 表 等 应 满 足 实 际 操 作 的 需 要 , 必 要 时 可 酌 情 配 设 辅 助 操 作人 员 。四 、 考 核 评 分1. 知 识 考 核 : 每 10 名 考 生 配 1 名 考 评 员 , 不 足 2 名 考 评员 , 按 2 名 配 设 ; 按 标 准 答 案 和 试 卷 规 定 配 分 评 定 得 分 ; 满 分 100 分 , 60 分 为 及 格 。2. 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