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卫生监督现场快速监测设备基本信息表省 市 县 机构名称联系人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设备基本信息应用领域设备通用名称设备实际名称设备来源 购置 赠与 划拨 制造商名称设备型号 设备取得日期设备序列号是否属于卫生监督机构装备标准(2011 版) 配备范围是 否设备金额(元) 耗材年消费量(元)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供应商电话供应商联系人设备使用与管理信息检测项目设备检定校准方式 检定 外部校准 自校 未检定/校准 设备维护、检定/校准费用(元)设备状态 在用 停用 报废 设备年使用频次 (次/年)设备未使用原因 维修 职能调整 耗材缺失 其他 填报说明:1、 填报范围:本机构用于现场快速检测所有仪器设备
2、均需要填报,含有多台设备的快速检测箱按照检测箱内单件设备分别填写,多探头设备以主机为上报单元。试剂盒、防护服、冰箱、冰柜等无需单独填写。首次填报时如有设备已经报废,则不必填写。2、 联系人:指本机构现场快速检测设备管理系统上报工作的负责人。3、 应用领域:按照卫生监督机构装备标准 (2011 版)中的最新领域划分字典填写。如一台设备应用于多个应用领域,应按实际情况进行单选或多选。4、 设备通用名称:按照卫生监督机构装备标准 (2011 版)中的设备通用名称字典填写,如果出现装备标准中没有的设备通用名称,请发邮件到 说明情况(该设备的应用领域、检测项目) ,由软件公司联系卫生监督中心确认是否增加
3、此设备。5、 设备实际名称:应与机构固定资产设备名称一致。6、 制造商名称:如果制造商名称不在字典范围内,请选择“其他”选项,并填写具体名称。如果制造商名称在设备档案中无法找到,请选择“其他”选项,并填写:制造商名称无法找到。7、 设备序列号:设备序列号是设备的唯一标识号码,一般为设备出厂的编号,如果没有设备唯一序列号,需由各单位自行编号。8、 设备金额(元):如设备来源为赠与或划拨,则金额填写为单位固定资产登记价格或估价为准。9、 耗材年消费量:耗材是指维持设备正常使用所需的消耗性材料的总称,如试剂、电池、标准物质、探头等。10、 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都是非必填项。11、 检测项目:按照卫生监督机构装备标准 (2011 版)中的最新领域划分字典填写。12、 设备状态:设备丢失等情况均视为报废。13、 设备年使用频次:指监测户次数,按监督监测对象计算,如一年中对一个单位共监测三次,则使用频次累计为三次(如果设备停用或报废,无需填写设备年使用频次) 。14、未使用原因:如果设备是在用状态,而使用频次填写为 0 或选择停用,应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