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层预防专业人员疾控技术培训,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接种服务规范,3,一、服务对象 二、服务内容 三、服务流程 四、服务要求 五、考核指标,主要内容,4,疫苗:药品的一种,也是生物制品的一个类别 生物制品:用微生物(细菌、螺旋体、病毒、立克次体、衣原体)及其代谢产物、人或动物血液等,通过生物或化学方法加工制成,用于预防、治疗、诊断特定传染病及其它疾病的免疫制剂。种类:疫苗;抗毒素或免疫血清;血液制品;细胞因子;诊断制品;其他制品。 疫苗:是利用微生物及其代谢产物,经过人工减毒或灭活或基因工程等方法方法制成,用于预防疾病的自动免疫制剂。,疫苗的概念和分类,5,条例将疫苗分为两类:第一类疫苗
2、: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级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 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疫苗分类,6,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分为儿童常规接种的疫苗和重点人群接种的疫苗。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以后,疫苗的种类由原来的6种增加为14种,所预防的传染病种类由原来的7种增加为15种。,国家扩大免疫规划,7,免费接种的疫苗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腮风疫苗(包括含麻疹成分的疫苗)、甲肝疫苗、A群流
3、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等。此外,炭疽疫苗、钩体疫苗和出血热疫苗3种疫苗,将根据疫情情况,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接种和应急接种。 主要针对预防15种疾病: 乙型肝炎、结核病、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白喉、破伤风、麻疹、甲型肝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脑炎、风疹、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出血热、炭疽和钩端螺旋体病等15种传染病。,国家扩大免疫规划,8,疫苗质量是安全接种的前提,接种单位在接收或者购进疫苗时,应当向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索取资质证明以及由药品检验机构依法签发的生物制品每批检验合格或者审核批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印章;疫苗批发企业经营进口疫苗的,还应当提供进口药品通关
4、单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印章。,9,疫苗及其管理,接种单位在接收或者购进疫苗时应当索取和检查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提供疫苗运输的设备、时间、温度记录等资料、对运输过程中的疫苗进行温度监测并记录。收货时应核实疫苗运输的设备、时间、温度记录等资料,并对疫苗品种、剂型、批准文号、数量、规格、批号、有效期、供货单位、生产厂商等内容进行验收,做好记录。符合要求的疫苗,方可接收。 接种单位对验收合格的疫苗,应按照其温度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冷藏设施设备中,并按疫苗品种、批号分类码放。应按照先产先出、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销售、供应或分发疫苗。,10,接种单位接收第一类疫苗或者购进第二类疫苗,应当建立并保存真
5、实、完整的接收、购进记录。 接种单位应定期对储存的疫苗进行检查并记录,发现质量异常的疫苗,应当立即停止供应、分发和接种,并及时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不得自行处理。 接种单位储存的疫苗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过期、失效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集中处置。 报废疫苗均须经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回收、核实、登记后方可生效。 疫苗的收货、验收、在库检查等记录应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年备查。,11,广义指哪些人群(地域和年龄范围)需要接种疫苗的种类,以及接种的先后次序和要求;狭义指某种疫苗的初次免疫月(年)龄、针次间隔时间、基础免疫完成时间及加强免疫的时间、次数等。,免疫
6、程序,12,江苏省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13,如何按照免疫程序要求,规范化、安全、有效的对公民提供均等化的预防接种服务。,预防接种服务规范,14,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一、服务对象,15,(一)儿童预防接种证(卡)管理。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传染病防治法)。乡镇接种门诊应按规定为接种责任区域内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作为儿童预防接种的凭证、记录和证明;同时,做好其他适龄人群预防接种的记录工作。,二、服务内容,16,儿童预防接种证、卡(簿)的建立,预防接种证、卡(簿)按照受种者的居住地实
7、行属地化管理。 乡镇接种门诊应为接种责任区域内出生的儿童在其出生后1个月内,及时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为未按时建立预防接种证或预防接种证遗失者及时补办。 设有产科的医院、乡镇卫生院,应告知新生儿监护人及时到居住地接种单位建立预防接种证、卡(簿)。 户籍在外地,寄居当地时间在3个月及以上的适龄儿童,要为其及时建立预防接种卡(簿),无预防接种证者需同时建立、补办预防接种证;,17,接种证、卡(簿)的使用管理,乡镇接种门诊接种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并按规定做好记录。 预防接种证、卡(簿)填写:工整、文字规范、填写准确、内容齐全,时间(日期)栏(项)填写均以公历为准。 儿童迁出时,应将儿童既往预防接种
8、史的证明交给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转入迁入地接种单位;乡镇接种门诊对迁入的儿童,应向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索查儿童既往预防接种史证明;无预防接种证、卡或接种证明的要及时补建、补种。,18,乡镇接种门诊至少每半年对责任区内儿童的接种卡(簿)进行一次核查和整理,剔出迁出、死亡或失去联系1年以上的儿童预防接种卡(簿)资料,由接种单位另行妥善保管。 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乡镇接种门诊,根据托幼机构、学校对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的报告,对发现没有或遗失接种证的儿童,应会同托幼机构、学校督促其监护人及时到接种单位补办接种证。 预防接种证由儿童监护人长期保管。预防接种卡(簿)城市由接种单位保管,农村由
9、乡镇防保组织保管。预防接种卡(簿)的保管期限应在儿童满6周岁后再保存不少于15年。,19,(二)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包括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和钩体疫苗。 根据传染病控制需要,开展乙肝、麻疹、脊灰等疫苗强化免疫、查漏补种和应急接种工作。,二、服务内容,20,(三)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网络、口头、广播通知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边远山区、海岛、牧区等交通不便的地区,可采取入户巡回的方式进行预防接种。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可设立临时接种点,适度增加门诊开放
10、的频率和服务时间等,提供便利的接种服务。,21,预防接种服务形式和周期,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定点接种 预防接种门诊 :城镇接种单位按日(周)接种;乡镇卫生院按周接种。农村离接种门诊较远的村,可设立数个固定接种点,按月接种。面积大交通不便的地区,在提供乡级接种同时,设村级固定预防接种点,按月接种。 要求:每年至少应提供12次接种服务。,22,出生时接种 对于提供接生服务的各级医院、乡镇卫生院,要按照“谁接生,谁接种”的原则,承担新生儿乙肝疫苗及卡介苗预防接种服务。入户接种交通不便地区:入户巡回接种,每年提供不少于12次预防接种。 接种日期要固定,选群众方便的时间。,23,临时接种在流动儿童集
11、聚地或开展群体性接种:设立临时接种点,选择适宜时间,方便群众。,24,(四)接种前的工作。确定应种对象 :本次应种者、上次漏种者、主动搜索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中的未种者。 通知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 分发和领取疫苗 准备注射器材 :按受种者的1.1倍准备 准备药品、器械 :消毒器材、体检器材、常用急救药品、安全注射器材,25,(四)接种前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对儿童接种前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卡、薄)或电子档案,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接种记录,确定本次受种对象、接种疫苗的品种。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
12、意事项,可采用书面或(和)口头告知的形式,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的情况。,26,(五)接种时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时再次查验核对受种者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凭证和本次接种的疫苗品种,核对无误后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定的接种月(年)龄、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安全注射等要求予以接种。,27,接种现场疫苗管理,核对接种疫苗的品种,检查疫苗外观质量。 凡过期、变色、污染、发霉、有摇不散凝块或异物,无标签或标签不清,疫苗瓶有裂纹的疫苗不得使用。 严禁冻结的疫苗,如冻结不得使用 。 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应废弃。,28,接种操作,接种操作前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三查”是指
13、检查受种者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证,查对接种卡与接种证,检查疫苗、注射器外观与批号、效期;“七对”是指核对受种者姓名、年龄、疫苗名称、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查对无误后予以接种 。,29,皮肤消毒,用灭菌镊子夹取75%乙醇棉球或用无菌棉签蘸75%乙醇 ,由内向外螺旋式对接种部位皮肤进行消毒,涂擦直径5CM以上,待晾干后立即接种。禁用含碘消毒制剂进行皮肤消毒。,30,安全注射三要素,(1)受种者安全:使用合格注射器材,接种前方可打开或取出注射器材。(2)施种者安全:在注射过程中防止被针头刺伤,注射完毕后不得回套针帽。 (3)对环境安全:注射器用后直接投入安全盒或防刺穿的容器内,或者毁型后统一
14、回收销毁。,31,常见预防接种不安全注射行为,1.注射器质量问题 采购、使用不合格的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包装破损或超过有效期的注射器材等。 2.注射操作行为不当 未严格执行一次性注射器“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处理”的要求,重复使用一副一性注射器接种两人及以上,或者只换针头不换针管接种两人及以上。 3.使用后的注射器材处理不当 如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回套针帽,可能使接种人员受到刺伤;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不进行毁型或消毒后进行深埋、焚烧或统一按照要求回收等安全无害化处理,而是随意丢弃,甚至给小孩当玩具等,造成环境污染。,32,造成不安全注射的原因,不重视安全注射; 未进行过安全注射方面的专业培训; 无安全
15、注射监测计划和方案; 缺乏足够注射器材; 以及无严格、合适的对使用过的注射器的消毒处理措施等。对医务人员尤其是对基层医务人员缺乏培训,是安全注射进展缓慢的主要原因之一。,33,接种技术操作要点,皮内注射法 适用疫苗:卡介苗。 接种部位:上臂三角肌中部略下处。 操作方法 抱紧儿童,露出儿童胳膊; 用注射器吸取1人份疫苗,排尽注射器内空气,皮肤常规消毒,待乙醇干后,左手绷紧注射部位皮肤,右手以平执式持注射器,食指固定针管,针头斜面向上,与皮肤呈1015角刺入皮内。再用左手拇指固定针栓,然后注入疫苗,使注射部位形成一个圆形隆起的皮丘,皮肤变白,毛孔变大,注射完毕,针管顺时针方向旋转180角后,迅速拔
16、出针头。,34,皮下注射法 适用疫苗:麻疹疫苗、麻风疫苗、麻腮疫苗、麻腮风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钩体疫苗等。 接种部位: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 操作方法: 若在儿童左上臂接种,家长取坐位,儿童应坐于家长腿上;家长左臂抱紧儿童,使儿童头部靠在家长左肩部;将儿童右臂置于家长身后;家长用右臂或两腿固定儿童双腿,右手握住儿童左手,防止在接种过程中乱动。 接种人员用相应规格注射器吸取1人份疫苗后,排尽注射器内空气,皮肤常规消毒,左手绷紧皮肤,右手以平执式持注射器,食指固定针栓,针头斜面向上,与皮肤成3040角,快速刺入皮下,进针长度约1/22/3,松左
17、手,固定针栓,回抽无血,缓慢推注疫苗,注射毕,用消毒干棉球或干棉签轻压针刺处,快速拔出针头。若有回血,应更换注射部位,重新注射。,35,肌内注射法 适用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乙肝疫苗、出血热疫苗等。 接种部位:上臂三角肌。 操作方法 家长取坐位,儿童应坐于家长腿上;家长左臂抱紧儿童,使儿童头部靠在家长左肩部;将儿童右臂置于家长身后;家长用右臂或两腿固定儿童双腿,右手握住儿童左手,防止在接种过程中乱动;大年龄儿童可取坐位或立位,注射侧的手叉腰。 用相应规格注射器吸取1人份疫苗,排尽注射器内空气,皮肤常规消毒,左手将三角肌绷紧,右手以执毛笔式持注射器,与皮肤呈90角,用前臂带动腕部的力量,将
18、针头快速垂直刺入肌肉,进针长度约为针头的2/3,放左手,回抽无血,固定针管,缓慢推注疫苗,注射毕,用消毒干棉球或干棉签轻压针刺处,快速拔出针头,观察有无渗血或药液渗出,若有渗出,应将消毒干棉球或干棉签按压片刻。若有回血,应更换注射部位,重新注射。,36,口服法 适用疫苗:口服脊灰疫苗。 操作方法 用消毒的药匙将脊灰疫苗送入儿童口中(液体疫苗可直接滴入),用凉开水送服咽下。 月龄小的儿童,喂服脊灰疫苗时可将糖丸疫苗放在消毒的小药袋中,用手碾碎后,放入药匙内,加少许凉开水溶解成糊状服用,或将糖丸疫苗溶于5ml凉开水中,使其完全溶化,口服咽下。 口服疫苗时要看服下肚,如儿童服苗后吐出应先饮少量凉开水
19、,休息片刻后再服。,37,新生儿乙型肝炎疫苗、卡介苗的接种要求,设有产科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谁接生,谁接种”的原则,承担新生儿乙肝疫苗及卡介苗预防接种服务。保证出生后24小时内接种首针乙肝疫苗。 填写“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卡”并转卡,向当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报接种数据。 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在产房进行。如果母亲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则新生儿在出生时应同时接种乙肝高价免疫球球蛋白。 接种人员必须经过县卫生局培训考核合格。 中部地区24小时首针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达80%,达到此标准的县应达100%。,38,(六)接种后的工作,告知儿童监护人,受种者在接种后应留在留
20、观室观察30分钟。接种后及时在预防接种证、卡(簿)上记录,要求记录完整,不得用其它符号代替。有条件的地区录入计算机并进行网络报告。 与儿童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地点。负责新生儿接生的单位在接种第1剂乙肝疫苗和卡介苗后,应填写“新生儿首剂乙肝疫苗和卡介苗疫苗接种登记卡” ,告知在1个月内到居住地的接种单位建证、建卡,并按免疫程序完成第2、3剂乙肝疫苗接种。,39,清理器材 用后的注射器 :集中处理 。 处理剩余疫苗:废弃已开启的疫苗;未开启的疫苗做好标记 下次先用;免疫规划疫苗有剩时应当向原疫苗分发单位报告,并说明理由。 清理核对接种通知单和预防接种卡(簿),及时上卡(簿),确定需
21、补种的人数和名单,下次接种前补发通知。,40,(七)处理、报告和登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如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接种人员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报告和处理。同时应及时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填写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卡。,41,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规范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 以下情形不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1)因疫苗本身特性引起的接种后一般反应; (2)因疫苗质量不合格给受种者造成的损害; (3)因接种单位违反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
22、种方案给受种者造成的损害; (4)受种者在接种时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者前驱期,接种后偶合发病; (5)受种者有疫苗说明书规定的接种禁忌,在接种前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未如实提供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情况,接种后受种者原有疾病急性复发或者病情加重; (6)因心理因素发生的个体或者群体的心因性反应。,42,异常反应报告程序和时限,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接种单位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在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接到相关报告,应当及时(在24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行政部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群体性反应、公
23、众高度关注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2小时内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43,报告内容与形式: 以电话、传真等最快方式填报“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卡”。疑似异常反应的诊治: 发现疑似异常反应,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需按照临床疾病诊治要求积极诊治。 提供所需要的疑似异常反应临床资料和疫苗接种等情况; 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相关的诊断,应由县级以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做出。 任何医疗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做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44,三、服务流程,45,(一)接种单位要求。接种单位必须为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并具备有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链管
24、理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疫苗的领发和冷链管理,保证疫苗质量。,四、服务要求,46,接种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件; 具有经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 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度。 具有规范的接种场所和其他必备的设施、设备。 按照要求进行疫苗的领发和冷链管理,保证疫苗质量 。,47,接种门诊形式和参考标准,接种门诊形式 实行以乡级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保所)为单位接种的预防接种门诊形式;对大的乡镇或交通不便的乡可以实行分片接种,但必须由乡级防保人员负责组织开展。接种门诊开展时
25、间:实行按日、按周或按旬接种。,48,接种门诊参考标准 接种门诊室外要设有醒目的标志,一般总面积不少于40m2的专用房,室内清洁、光线明亮、通风保暖;并准备好接种工作台、坐凳以及提供儿童和家长休息、等候的条件。接种场所应当按照登记、健康咨询、接种、记录、观察等内容进行合理分区,如设立候种室(宣传教育、反应观察)、预种室(登记、询问、体检)、接种室(疫苗接种应分室或分区或分台,卡介苗接种应设专室或专台)和留观室,各室有明显标志牌。确保接种工作有序进行。,49,同时接种几种疫苗时,在接种室/台分别设置醒目的疫苗接种标记,避免错种、重种和漏种。受种者在接种时有专门的出入口。有条件的门诊可设立儿童娱乐
26、室与儿童专用清洁室。 做好室内清洁,定期使用消毒液或紫外线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接种工作人员穿戴工作衣、帽、口罩,双手要洗净。,50,接种门诊(场所) 公示资料(显著位置) (1)规章制度、接种操作规程、预防接种工作流程; (2)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接种方法、作用、禁忌证、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第二类疫苗的种类、接种服务价格等; (3)预防接种单位及接种人员资质; (4)预防接种前告儿童家长书; (5)相关工作规范、制度; (6)接种服务时间、咨询电话; (7)宣传资料。,51,接种门诊需要配备的设备器械 每个接种门诊需配备冰箱1台(或冷冻、冷藏冰柜各1台)、冷藏箱1个、冷藏背包每苗
27、1个、配套数量的冰排,空气消毒器、空调或取暖器、电风扇以及电话等通讯设备。 实行儿童接种记录计算机、打印机等网络信息管理设备。 接种现场配有一定数量的宣传器材。 配置痰孟和垃圾桶。 接种台铺设统一的消毒台布,有醒目的接种疫苗名称标牌。 按最高门诊预约人数的110%配备一次性注射器材。推荐使用一次性自毁型注射器和毁形器。 脱脂干棉球(棉签)、75%酒精、汤匙等接种器材以及体温表、血压计、肾上腺素、高渗糖溶液、1:1000肾上腺素等药品,以及儿童体检所需器械。,52,江苏常州,53,54,江苏昆山,55,56,57,(二)接种人员要求。承担预防接种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或者
28、乡村医生资格,并经过县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四、服务要求,58,承担预防接种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格,并经过县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在接种门诊实施接种时,工作人员不得少于5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穿工作服,戴口罩、帽子、持证配带标志牌上岗。卡介苗接种的人员,应佩戴卡介苗接种证上岗。,59,(三)主动发现预防接种对象。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积极通过民政、公安部门等多种渠道,采取各种办法,主动发现未建卡建证的儿童。,
29、60,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流动儿童:是指户籍在外县(市、区)或无户口, 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流入地暂时居住的6周岁儿童。 主动掌握责任区内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情况;每月到当地流动人口管理相关部门或村委会(居委会)收集流入儿童资料;,61,每季度开展1次流动儿童的入户调查,到流动人口集居地、出租房等地,掌握流动儿童情况。 实行新生儿报告卡制度,即新生儿由所在产院填写报告卡,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再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发至各地段保健医生。对主动搜索到的适龄流动儿童,应及时登记,按规定建立接种卡(簿),实行卡(簿)的分类管理,无接种证者需补办,并及时接种或补种。,62,做好本地外出儿童的管理,掌握儿童
30、外出、返回期间的接种情况,及时转卡登记;可利用春节等民俗节日期间检查外出返乡儿童接种情况,并给予查漏补种。在暂住地居住3个月以下的临时流动儿童由现寄居地接种单位及时接种;寄居当地时间在3个月及以上,由现寄居地接种单位及时接种并建立预防接种卡簿),无预防接种证者需同时建立、补办预防接种证。,63,(四)接种服务。至少每半年对责任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卡进行1次核查和整理。合理安排接种门诊日,有条件的机构每周至少开展2次接种服务。,64,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与补种,指导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展预防接种宣传与具体查验工作;承担查验、补种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向托幼机构、学校提供湖南省入托、入学新生查验预
31、防接种证登记表和湖南省入托、入学儿童补证/补种通知单;收集、统计儿童补种、补证情况并及时逐级上报;,65,对托幼机构、学校的查验工作进行督导;承担责任区域内漏种、漏证儿童的补种、补证工作,并按规定做好登记造册;及时统计儿童补种、补证情况并报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同时将补种、补证信息反馈给相关的托幼机构、学校。,66,(一)建证率=年度辖区内建立预防接种证人数/年度辖区内应建立预防接种证人数100。(二)某种疫苗接种率=年度辖区内某种疫苗年度实际接种人数/某种疫苗年度应接种人数100。,五、考核指标,67,根据江苏省扩大儿童免疫规划实施方案要求:1、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努力消除麻疹,控制乙肝,进
32、一步降低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 2、到2010年,全省适龄儿童的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麻腮风疫苗、乙脑疫苗、流脑疫苗(包括A群流脑疫苗和A+C群流脑疫苗)、甲肝疫苗等11种疫苗的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0%以上。,传染病报告和处理服务规范,69,一、传染病疫情报告规范二、传染病处理服务规范,70,传染病疫情报告规范,机构职责 报告要求 管理要求 一些特殊情况的报告 报告管理中常见问题,71,相关法律法规,传染病防治法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 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 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72,组织实施与工作职
33、责,卫生行政部门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其它责任报告单位,73,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的管理,建设和完善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信息网络报告系统,为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保障条件定期组织开展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等工作监督检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组织制定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实施方案,落实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74,卫生行政部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可增加传染病监测报告病种和内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本行政区域内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通报传染病疫
34、情以及监测、预警的相关信息,同时向毗邻的同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通报,75,国家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施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负责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协助卫生部制定相关标准和方案负责全国传染病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反馈,预测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开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质量评价负责信息报告网络系统的维护和应用性能的改进与完善,提供技术支持,76,国家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动态监视全国传染病报告信息,对疫情变化态势进行分析,及时分析报告异常情况或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疫情负责对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数据备份,确保数据安全开展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督导、检查和评估,提供相关的技
35、术培训和指导,77,地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信息报告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实施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和相关方案,建立健全传染病信息管理组织和制度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反馈,预测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开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质量评价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信息报告网络系统的维护,提供技术支持动态监视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报告信息,对疫情变化态势进行分析,及时分析报告、调查核实异常情况或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疫情,78,地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信息分析相关数据备份,确保报告数据安全开展对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信息报告督导、检查和评估,提
36、供相关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履行以上职责的同时,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和其他责任报告单位报告传染病信息的审核;承担本行政区域内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报告的传染病信息的网络直报,79,医疗机构和其它责任报告单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其他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应建立健全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组织和制度,建立传染病诊断、报告和登记制度。负责对本单位相关医务人员的传染病信息报告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建立传染病诊断和报告登记。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传染病疫情的调查乡镇卫生院和城镇社区服务中心负责收集辖区内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的疫情信息,对无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的疫情卡片代为网络报告采
37、供血机构应对献血员进行登记,发现HIV抗体检测两次初筛阳性结果的,应按传染病报告卡登记的内容,在规定时限内,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进行网络直报,80,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对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工作进行执法检查,81,传染病信息的报告,责任报告单位及报告人报告病种 填报要求 报告程序与方式报告时限,82,传染病监测报告工作流程及信息流程,83,责任报告单位及报告人,履行传染病报告职责的机构为责任报告单位,主要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 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人员为责任报告人,主要是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和疾病预防控制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84,报告病种,法定传染病(
38、甲、乙、丙类传染病)列入乙、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 其它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85,甲、乙、丙类传染病,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两种)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肺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甲型流感(251)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
39、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手足口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101),86,其他传染病,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乙类:甲型流感;丙类:手足口病)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它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87,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定义,同时具备以下4条,不能明确诊断为其它疾病的肺炎病例: 1、发热(腋下体温38); 2、具有肺炎的影像学特征; 3、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降低或正常,或淋巴细胞分类计数减少; 4、经规范抗菌药物治疗35天,病情无明显改善或呈进行性加重。,88,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40、病例定义,两周内发生的有流行病学相关性的2例或2例以上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有流行病学相关性是指病例发病前曾经共同居住、生活、工作、暴露于同一环境,或有过密切接触,或疾病控制专业人员认为有,相关性的其它情况,具体判断需由临床医务人员在接诊过程中详细询问病例的流行病学史,或由疾病控制专业人员经详细的调查后予以判断。,89,不明原因肺炎报告程序与方式,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发现符合不明原因肺炎定义的病例后,应立即报告医疗机构相关部门,由医疗机构在12小时内组织本单位专家组进行会诊和排查,仍不能明确诊断的,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注明“不明原因肺炎”并进行网络直报。,90,填报要求,传染病报告卡
41、填写 病例分类与分型 传染病专项调查、监测信息的报告,91,传染病报告卡填写,传染病报告卡采用统一格式,用A4纸印刷,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要求内容完整、准确,字迹清楚,无错项、漏项和逻辑错误,填报人应签名 省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它爆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也应填写传染病报告卡,92,报告卡的填写(1),卡片编号:由责任报告单位按年度编制并填写,便于填报单位内部管理。格式为:年份(4位数字)+科室代码(2位数字,自行编号)+顺序号(4位),如“2007-01-0001”。直报时不需录入,由系统自动生成 报卡类别:初诊病例及初诊死亡的病例直接标识“初次报告”。对
42、已填报过卡片的传染病病人,在订正诊断或发生死亡时,必须再次填报,标识“订正报告”;其中,死亡病例的报告须是因患传染病死亡的病例,患传染病但因意外或因非传染病死亡时,不需填报传染病报告卡,但需按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规定进行死亡报告,93,报告卡的填写(2),患者姓名:填写患者或献血员的名字(HIV/AIDS 报告采用实名制),如果登记身份证号码,则姓名应该和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家长姓名:14岁以下的患儿要求填写患者家长姓名 身份证号:应尽可能填写(HIV/AIDS要求填写本人或家长身份证号) 性别:填写社会性别 出生日期:应详细填写出生年月日(公历),新生儿可不填写出生
43、日期,但应填写实足年龄实足年龄/年龄单位:出生日期与实足年龄,只选择填写其中一项。出生日期不详时才填写实足年龄并选择年龄单位。大于等于1个月、不满1周岁的,按月龄填写,年龄单位选择“月”;不满1个月的只填写日龄,年龄单位选择“日”,94,报告卡的填写(3),工作单位:填写患者发病时所在工作单位的名称(含农民工);学生(托幼儿童)详填发病时所在学校(托幼机构)及班级名称;无“工作单位”者填写“无”。 联系电话:填写可与患者保持联系的电话号码,以便追踪、核实和随访。,95,报告卡的填写(4),病人属于:用于标识病人现住地址与就诊医院所在地区的关系,在相应的类别前划“”。该项主要用于识别外地患者到本
44、地是专程就医(及作短暂停留)、还是打工(及作长时间停留)等情况 现住地址:为了便于患者的追踪、随访,现住地址应按照报告卡的要求详细填写到村、门牌号,原则是指病例发病时实际居住地址,不是户籍所在地。如献血员不能提供本人现住地址,则填写该采供血机构地址。可以是家庭地址,也可以是寄宿地址或宾馆、旅店。病例如有一处以上住址时,应填写患病期间能随访到的住址。,96,报告卡的填写(5),职业:在相应的职业名前划“”。选择职业的目的是为了在卡片汇总时发现传染病可能的高发职业,以便管理 若病人的职业同时符合卡中一种以上职业时,选择原则是: 选择主要职业 选择与该病发生和传播关系较密切的职业。如食品厂工人、熟食
45、店售货员都应填写餐饮食品业,而不填工人或商业服务 未列入本卡的职业须填写在“其他”项中,如警察、飞行员、军人等。有些特殊人群如劳教人员、和尚、道士和乞丐等,虽不属职业,也可填写在“其他”项中。个体经营者应根据其经营活动的行业,选择相应的职业。 为配合儿童保健管理工作,新生儿破伤风病例的职业按以下方式选择: 出生场所为医院时(住院分娩)选择“其它” 出生在其它场所时(住院分娩之外其它方式分娩)选择“散居儿童”此项分类仅仅为了区分婴儿出生场所,无其它统计学意义。,97,病例分类与分型,传染病报告分为实验室诊断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病原携带者、阳性检测结果五类。HIV需选择实验室诊断病例 炭
46、疽、病毒性肝炎、梅毒、疟疾、肺结核分型报告,98,病例分类与分型,炭疽:肺炭疽、皮肤炭疽、未分型病毒性肝炎:甲型、乙型、丙型、戊型、未分型梅毒:一期、二期、三期、胎传、隐性,99,病例分类与分型,疟疾:间日疟、恶性疟、未分型肺结核:涂阳、仅培阳、菌阴、未痰检乙型肝炎、血吸虫病:急性、慢性 病原携带者 霍乱、脊灰、艾滋病 卫生部规定报告的其他传染病病原携带者,100,发病日期:填写病人在本次就诊疾病开始出现症状的日期。不明确时,填就诊日期;病原携带者填写初次检出日期或就诊日期;采供血机构报告填写献血员献血日期 诊断日期:初次报告时,填写初诊的日期。订正报告时,如由疑似病例订正为确诊病例、一种传染
47、病订正为另一种传染病、传染病的一个病种订正为另一个病种(如肺结核由“未痰检”订正为“菌阳”时),填写确诊的日期;同一病种由临床诊断订正为实验室确诊,仍填写初诊的日期。诊断日期不得早于发病日期 死亡日期:因法定传染病死亡时填写 疾病名称:在做出诊断的病名前打;网络直报时,直接选择,报告卡的填写(6),101,其他法定管理以及重点监测传染病:指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其它爆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填写该病种名称。网络直报时,疾病名称选择“其他传染病”,并在备注栏填写该病种名称网络直报时,疾病名称选择“其他传染病”,在
48、其列表中选择相应疾病;对于列表中未列出的传染病,可在备注栏填写该病种名称,报告卡的填写(7),102,订正病名:如在原报告卡片上直接订正,则填写订正后的疾病名称;如重新填写卡片,则填写订正前所报告的疾病名称 退卡原因:因报告卡填写不合格需退卡时,填写其原因 报告单位:填写报出传染病报告卡的单位 报告医生:填写做出诊断医生的姓名 填卡日期:填报本卡的日期 备注:填写以上各项内容不能涵盖且需特别注明的信息,如说明删卡原因、传染途径、传染病病例(含疑似病例及病原携带者)订正前的疾病名称等。尤其对于输入性的登革热、疟疾、霍乱、狂犬病,及重大传染病等,报告卡的填写(7),103,注意事项 责任报告人在首
49、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卡片保存前,一定检查所填项目,尤其是疾病名称,报告卡的填写(7),104,不明原因肺炎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 监测报告,按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和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进行,105,传染病专项调查、监测信息的报告,国家根据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开展的专项调查、报告和监测的传染病,按照有关要求执行,106,报告程序与方式,传染病疫情管理原则: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传染病病例的报告卡由首诊医生或其它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现场调查时发现的传染病病例,由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现场调查人员填写报告卡 传染病报告卡未及时报告(漏报或现场调查时发现)的应该随时补报,按初次报告进行报告和录入,107,报告方式,传染病疫情信息实行网络直报,没有条件实行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限内将传染病报告卡报告及时报至属地有直报能力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由其代为直报,同时,应对报出的报告卡进行登记,每月至少与代报单位核对1次,并签字确认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机构负责收集和报告本区域内卫生室、个体诊所、个体开业医生传染病信息军队医疗卫生机构向社会公众提供医疗服务的,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属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